为何父亲告儿子?
作者: 王涛 吴哲珺父子产生经济纠纷,甚至闹上法庭,父亲要儿子还钱……在专业的检察官眼中,这不仅是父子情感浓淡的问题,可能还有其他的隐情……
执行分配名单的神秘债权人
2016年初,卜昊以创业需要启动资金为由,向好友肖琴借款200万元。因为听说卜昊家境殷实,且两人相识已久,肖琴便把钱借给了卜昊。然而,钱借出后,卜昊便失联了,200万元借款也无法要回。无奈,2017年6月,肖琴将卜昊起诉至法院,要求卜昊归还借款。
在为官司奔波的过程中,肖琴得知卜昊债务高达几千万元,还有许多债权人和她一样渴望追回欠款。由于还不起巨额债务,2019年10月,卜昊名下的一栋别墅被司法拍卖得款1500余万元,用于执行分配。根据债权比例,肖琴实际仅分得40余万元。之后由于卜昊名下已无财产,法院终结了案件执行。
肖琴为追回剩余的借款,委托律师继续查找卜昊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一天,肖琴律师在梳理2019年卜昊财产分配情况时,发现了一些疑点。参与分配的债权人名单上,除了银行和诸多自然人外,还出现了春申置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春申置地”)和飞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飞达投资”)。这两家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均是王悦和朱彦,两者债权总额高达1100余万元。两家公司并非银行或小贷公司,债权也没有设定抵押,为何会借给卜昊这么多钱?
律师通过进一步查询两家公司信息,发现其中飞达投资的股东之一为“卜志”。相同的姓氏让律师怀疑卜志与卜昊存在特殊关系,遂将自己的疑虑告知了肖琴。
“卜志?这不是卜昊的父亲吗!岂不是父亲告儿子?”肖琴大吃一惊。
2021年12月,肖琴认为飞达投资与卜昊的民事案件存在虚假诉讼的可能,债权是否真实成立存疑,遂委托律师向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申请监督。
为何一周提起两次诉讼?
受理线索后,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迅速对线索进行初查。经调取人口户籍信息,卜志与卜昊确是父子关系;经调取工商登记材料,发现卜志是飞达投资股东并出任总经理一职,且春申置地与飞达投资股东存在交叉,二者是关联公司。通过进一步调取法院裁判、执行材料,检察官还发现2019年参与卜昊别墅分配的债权金额达到4800万元,卜昊早已资不抵债。
蹊跷的是,2017年11月,正是卜昊房产被法院查封且面临法拍之际,春申置地、飞达投资在短短一周内先后就400万元、456万元两笔借款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飞达投资另就250万元借款向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卜昊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庭审笔录显示,原被告双方无任何实质对抗,迅速对所涉债权予以确认,并强烈要求法院、仲裁机构径直作出判决、裁决,拒绝调解。而在获得判决、裁决后,公司迅速向法院申请执行,参与执行分配,实际分得执行款123万余元。
“在被告已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原被告存在近亲属或者关联企业等共同利益关系,在庭审中双方又无任何实质对抗的这类案件,尤其是涉及民间借贷纠纷,背后往往隐藏虚假诉讼。”检察官说,该类虚假诉讼的目的,就是骗取法院判决,进而参与财产执行分配,通过稀释其他合法债权人的分配比例,实现自己的非法获利。

监督启动民刑双查
2022年1月,检察机关决定立案调查。由于公司实际经营地址与登记地址不一致,相关人员也以种种理由拒绝配合调查,公司账目资料等关键证据难以取得,调查核实工作遇到阻碍。
检察官决定转变调查方向,从公司银行流水中寻找线索,果然发现了不寻常之处。两家公司拿到执行分配款没几天,不约而同地原数转入了卜志个人账户。这种“既提起诉讼、又放弃利益”的情况再次引起检察官的警觉。
带着疑问,检察官再一次扎入数以巨量的银行流水记录中。通过梳理、分析发现,春申置地、飞达投资所涉民事诉讼的两笔借款400万元、456万元在借出后一年内,已经归还。
“隐瞒债务已经全部清偿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同样构成虚假诉讼。”办案检察官表示。
2022年3月,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法院对春申置地、飞达投资诉卜昊民间借贷纠纷的两起民事诉讼案进行再审,同时向公安机关移送虚假诉讼犯罪线索。
2022年6月,公安机关对卜志等人涉嫌虚假诉讼罪一案立案侦查。同年12月,案件移送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依托虚假诉讼刑民一体化办案机制,案件由民事检察部门继续办理。
到案后,卜志拒不认罪,并对侦查机关认定的856万元还款提出辩解:“因为卜昊没有还钱,公司其他的股东不放心,就让我交一笔对应的钱给公司作为保证金。但这不是还款,卜昊的欠款公司财务仍有记录。”对此,卜志提交了“保证金协议”、公司账目等进行佐证。
儿子借款后,父亲再交一笔等金额的保证金?显然,卜志的辩解有违常理,但在公司财务账目上,却又说得通。卜志转入公司资金对应的银行凭证中已经注明为“还款”,公司却不将对应的出借款抵销,反而作为“借款”入账。为自己增加债务,公司账目会不会有被篡改可能?
必须有更多的客观证据支撑,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与指控体系。检察机关随即启动自行补充侦查。
通过调取公司近10年的涉税财务报表,与公司目前留存的财务报表进行数据对比分析,检察机关发现在卜志汇入所谓“保证金”以后,两份报表账面上一直存在856万的差额,其他数据均一致。涉税财务报表每年均须实时报送,篡改可能性不大,极大可能是公司对当前留存的财务报表事后进行更改。
经进一步侦查,检察官发现春申置地在2017年提起民事诉讼之前,曾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过财务年度审计。审计报告清晰记载了春申置地在提起民事诉讼时,已就所涉400万元借款全部受偿,根本就不存在卜志所谓“保证金”一说。这进一步证明了公司当前财务资料的虚假性。面对扎实的证据,会计王悦只得承认更改过财务数据。春申置地、飞达投资的另一股东也出具证言,证实公司已就卜昊借款全部受偿。
经过深挖细查,真相终于浮出水面。2017年,卜昊因炒股亏损欠下巨额债务,名下别墅被法院多轮查封,面临法拍。卜志为参与执行分配,安排其实际控制的春申置地、飞达投资先后对卜昊提起民事诉讼,为避免诉讼案件过多,引起法院注意,另提起民事仲裁3起,就公司原已受偿的1100余万元借款再次主张权利,并授意卜昊配合。上述案件经法院强制执行,卜志非法获利123万元,后用于日常生活或为卜昊归还借款。
2023年8月,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以卜志涉嫌虚假诉讼罪提起公诉。2024年6月,苏州工业园区法院以虚假诉讼罪判处卜志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责令退赔全部违法所得。目前,卜志已退出全部违法所得123万元。2024年11月29日,综合考虑卜昊、王悦等人犯罪情节轻微,系从犯,且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可以免予刑事处罚,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目前,法院执行局正在制定执行分配方案,将于近期向相关债权人进行涉案款项分配。
(文中涉案公司、人员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