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北秧歌
陕北秧歌是流传于陕西黄土高原的一种具有广泛群众性和代表性的地方传统舞蹈,又称“闹红火”“闹秧歌”“闹社火”等。它主要分布在陕西榆林、延安、绥德、米脂等地,其历史悠久、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其中绥德、米脂秧歌最具有代表性。
绥德可谓陕北秧歌的中心,那里的农村至今仍保留传统的秧歌表演程式、礼俗和风格特色,其中既有古代乡人驱傩的“神会秧歌”“二十八宿老秧歌”,也有1942年之后才兴起的新秧歌。秧歌的表演者常有数十人,有的多达近百人。在伞头的率领下,伴随铿锵的锣鼓,和着嘹亮的唢呐,做出扭、摆、走、跳、转的动作,尽情欢舞。沉浸在欢乐愉快的喜庆气氛中的陕北高原秧歌表演十分红火。秧歌吸收了当地流传的水船、高跷、狮子、踢场子等形式中的艺术元素,组成浩浩荡荡的秧歌队伍。
陕北秧歌早年多为男扮女装。随着时代的发展,女性也渐渐参加。舞蹈动作丰富、豪迈粗犷、潇洒大方,充分展现了陕北人民淳朴憨厚、开朗乐观的性格。陕北秧歌的表演形式,主要特点是“扭”,所以也叫“扭秧歌”,即在锣鼓乐器伴奏下以腰部为中心点。头和上体随双臂大幅度扭动,脚下以“十字步”作前进、后退、左腾、右跃式走动。上下和谐,步调整齐,彩绸飞舞,彩扇翻腾,还可以伴随和唱。
陕北秧歌是一种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代化发展进程中,有效推进陕北秧歌的传承与保护具有很大必要性。但是,在非物质文化的视域下,陕北秧歌的保护与传承却面临一定的困境:陕北秧歌的传承主体被消解,并遭遇碎片式保护,严重制约陕北秧歌的发展和研究进程。
陕北秧歌是中华民族传统体育的文化瑰宝,在传承与发展陕北秧歌中应保留民族性、传统性和地域性特点,酌情添加当代的审美观念,迎接现代审美观念,主动融合现代的艺术表现形式,向世界展现来自黄土高原原生态的魅力,形成既保留民俗传统又具有符合当代艺术要求的“新”陕北秧歌。
(来源:绥德县人民政府 米脂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