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为农业全面发展注入新动力研究
作者: 许乔
在农业现代化持续深入的进程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驱动农业转型升级的核心力量,其培育与发展对于乡村振兴目标的实现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近年来,山东省利津县积极践行这一理念,加速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尤其注重产业联建的核心地位,通过推广“龙头企业+联合社”等利益联结机制,该县以提供就业岗位、签订种养协议、协助农产品销售等多种形式,确保农民能够更充分地分享到产业增值的收益,同时,利津县还以联建片区为单元,大力推动资源的跨村整合,积极推广农业社会化服务,鼓励采用多样化的组织形式,以发展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进一步助力乡村振兴。
一、乡村振兴背景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概述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含义
在乡村振兴的广阔背景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概念被赋予了更为丰富和深远的内涵,它是指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石,通过农户专业合作社这一重要纽带,依托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全面支撑,旨在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和农村经济繁荣发展的农业微观经营主体结构,这一结构不仅保留了家庭经营的传统优势,还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创新与升级,形成了多元化的经营主体格局。具体而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本类型涵盖了多个方面,其中包括专业大户,这类经营主体以规模化、专业化的生产经营为特征,显著提升了农业生产的效率和效益,农户专业合作社则是农民自发组织、自我服务的重要形式,它通过资源整合和共享,增强了农民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此外,农业企业以其资金、技术和管理上的优势,成为推动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家庭农场则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另一种形态,结合了家庭经营的灵活性和企业化管理的效率,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发展潜力,这些多元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同构成了乡村振兴战略下农业发展的崭新图景。
2、乡村振兴背景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意义
①调整农业产业结构
在乡村振兴的宏伟蓝图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被赋予了重大的意义,尤其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方面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这些经营主体能够紧密结合当地的环境条件,充分发掘并利用地域资源优势,精准定位并发展具有竞争力的优势产业,它们通过科学合理的资源配置,全面整合技术、劳动力和资金等关键生产要素,实现了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的紧密衔接,构建起一体化的产业运营模式。这一模式不仅有效扩大了农业产业的规模,还促进了产业链条的延伸与拓展,形成了全新的产业链格局,在此过程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推动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驱动力,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为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②提高农业竞争力
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对于提高农业竞争力具有深远的意义,为了适应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这些经营主体积极引入并应用现代农业科技成果,不断革新农业生产技术和管理模式,同时,它们还承担着向农民群众传递科学技术的重要职责,通过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知识,帮助农民实现科学种植、合理施肥,从而减少农业中的不适当投入,避免资源浪费,并有效提升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这一过程不仅优化了农业资源的配置效率,还显著增强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使得农产品在品质、口感、营养价值及安全性等多个方面都能得到市场的广泛认可,进而全面提高农业的综合竞争力,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③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进程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与发展,对于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具有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一方面,这些经营主体的成长壮大,能够有效带动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使得乡村经济的多元化和现代化进程得到显著加快,它们还能够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的深度融合,形成产业链条完整、附加值高的新型农业产业体系;另一方面,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过程中,农民作为核心参与者和受益者,其组织化程度和市场竞争力得到显著提升,这不仅有助于增加农民收入,还能够推动乡村治理水平的全面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有机联结了农民的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有效破解了过去小农生产模式下的诸多困境,使得农业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成为可能,从而真正实现乡村振兴的宏伟目标。
二、 乡村振兴背景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不足之处
1、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量较低
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面临诸多挑战,其中部分经营主体质量较低的问题尤为突出,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尽管政策扶持力度逐年加大,为这些经营主体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但仍有一些农户因缺乏生产经验、管理知识或资金实力,难以有效运营家庭农场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更有甚至出现了农户为获取政策优惠而盲目注册多个合作社的情况,导致部分村注册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营效率低下,带动农户发展的能力不强。此外,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偏小、技术水平偏低、信息滞后、服务能力不足,无法有效组织并带动农户实现共同发展。
2、农村区域实用人才匮乏
当前,农村区域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便是实用人才的匮乏,这类人才在劳动力总量中所占比例偏低,凸显出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农业生产以及新型农业经营模式在广大青年群体中的认知度普遍较低,这一现象直接导致了愿意投身于农业事业的青年人才储备严重不足,为农村的长远发展埋下了隐患。尤其是在高等农业教育领域,涉农专业的设置显得相对狭窄,无法充分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元化、深层次的实际需求,这无疑进一步加剧了实用人才短缺的状况,更为关键的是国家在农业教育方面的投入相对有限,这不仅限制了农业教育资源的丰富与更新,也使得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实用人才的培养力度显得不足,长此以往,必将影响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的壮大与整体水平的提升,成为制约农村发展的重要因素。
3、部分主体内生动力弱,发展意识待提升
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培育过程中,显现出内生动力不足及发展意识薄弱的显著问题,一些经营主体面临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的困境,部分地块因灌溉设施缺失而无法有效利用,这直接制约了农业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这些主体在发展意识上显得滞后,缺乏联合发展的战略眼光,导致它们在行业层面的话语权微弱,市场竞争力相应较弱。此外,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缺失也是一大障碍,特别是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抵御风险方面的意识薄弱,未能充分认识到保险等风险防控工具的重要性,因未及时投保而使得抵御风险的能力大打折扣。加之市场信息掌握得不及时、不全面,导致对市场判断失误,常出现盲目跟风的现象。一些主体在没有充分市场调研的情况下,盲目跟风发展种植养殖业,最终导致农产品严重滞销、无人问津,甚至出现了农产品宁愿丢弃也不愿低价亏损出售的极端情况。
三、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措施
1、提高农民思想认识
在乡村振兴的宏伟战略框架下,农民群众作为核心驱动力,其思想认识的深化对于加速乡村振兴进程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茁壮成长具有决定性意义,为此需精心策划,并执行一系列策略措施,以全面提升农民的认知层次。首先,强化信息传播与教育普及是基石,应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及互联网等多元化媒体平台,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信息传播网络,加大对乡村振兴政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势及其发展动态的宣介力度,确保农民群体能够及时了解并深入理解相关政策导向,增强其对新型农业经营模式的认同感和接受度,并且实施精准化教育培训计划,邀请农业专家、学者及成功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代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系统传授现代农业经营管理知识、技术革新趋势及市场运营策略,助力农民提升自身素质与竞争力。其次,激活农村基层组织的引领作用至关重要,农村基层组织作为连接政府与农民的桥梁,应充分发挥其组织动员能力,通过组织座谈会、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搭建农民学习交流的平台,激发他们的主体意识和参与热情,在活动中,不仅要分享成功案例,激发农民投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热情,还要收集并反馈农民的意见与建议,确保政策制定更加贴近实际,满足农民需求,通过这一系列举措,引导农民群众从被动接受者转变为主动参与者,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中坚力量。
2、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人才
在乡村振兴的战略背景下,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人才成为推动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一环,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应坚持“内育”与“外引”并重的策略,即一方面加强现有农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升其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另一方面,积极吸引外部优秀人才投身农业,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注入新鲜血液。为了提高培训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可以增设一系列与农业创新创业、农产品电子商务等紧密相关的课程,使农业从业人员能够掌握现代农业发展的前沿知识和实用技能,同时,通过组织实地考察、现场指导和技术比武等活动,让农业从业人员亲身体验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增强其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此外,还应积极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合作,建立人才培养基地和实习岗位,为农业从业人员提供更为广阔的学习和发展平台,通过这种形式的合作,不仅可以促进学术研究与实际应用的结合,还可以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养更多具有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的人才。
为了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农业,可以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如提供创业扶持资金等,鼓励具有创业精神和一技之长的大学生、专业技术人才扎根农村,为乡村振兴工作提供新的动力,还应加大对农业人才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对农业职业的认同感和尊重度,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农业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为乡村振兴和新型农业经营培育更多优秀人才。
3、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内生动力,增强发展意识
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内生动力,增强发展意识,是推动现代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首要策略是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充分认识到,坚实的基础设施是农业生产的基石,因此,他们应积极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包括整合农业开发财政资金和引进社会资金,以大力改造中低产田,并加速农田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这涵盖了沟、渠、路涵、闸、站等各个方面,旨在确保农业生产的稳定性和效率,为长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为了进一步增强自我发展意识,不同类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被鼓励进行强强联合,通过组建联合社、集团等组织形式,他们可以实施组团发展和抱团发展的策略,形成合力,共同打造具有强大影响力、定价权、话语权和市场竞争力的超级协会、家庭农场联盟和联合社,这种合作模式不仅有助于实现强强联合、合作共赢和共同发展,还能将经营主体培育成为涵盖种、养、加、运、销各环节的专业化现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了进一步提高其市场竞争力和知名度,强化品牌战略并利用现代自媒体平台进行自我宣传也是必不可少的。除了上述策略外,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整合、规范和引导也至关重要,通过延长服务链和拓宽服务领域,我们可以推进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纵向延伸和横向联合,这将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更加全面和专业的服务支持,涵盖技术指导、市场信息、品牌营销等多个方面。这样的服务支持将进一步促进其内生动力的发展,并提升其整体竞争力,使他们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4、加大对农业经营的投入力度
为了加大对农业经营的投入力度,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与发展,首要的是落实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为确保农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建立稳定的农业投入增长机制,国家应按照“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农”的原则,加大对农业的资金投入力度,通过整合和统筹使用涉农资金,确保市级各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得到有效利用,为农业经营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这一机制的建立,将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助力其快速发展。其次,创新金融服务以支撑农业,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对于农业而言,更是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因此,需要大力推进金融制度创新,以及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通过构建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和绿色金融服务体系,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这将有助于解决其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推动其持续健康发展。最后,积极引进社会资本投入农业。针对社会资本在参与乡村振兴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积极性不高、投融资体制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应加大改革力度,综合运用财政等措施,为其创造更加有利的投资环境,这将有助于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农业领域,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总之,乡村振兴背景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是推动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路径,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内生动力,增强发展意识以及加大对农业经营的投入力度等,多方面的综合施策,可以有效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质量和竞争力,进而加速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地实施,为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全面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