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发展路径探索

作者: 王丽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发展路径探索0

新时期,我国为了进一步提升国家综合国力,缩短城乡经济发展的差距,制定并实施了乡村振兴战略,为农村经济发展和提升提供了新的发展路径和发展方向。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业、农村发展不断推进,各种新颖、科学的经营理念不断应用和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发展,为现代农业发展和进一步推进提供了新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路径,成为当前我国农村、农业发展的主要内容,也是推动乡村振兴的一大重要战略部署。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生产历经千年之久,是支持和保障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和基础,农业经济的提升对于国家综合国力的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新时期,我国若想进一步提升国家实力,赢得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就必须加强农业经济的发展,提升农业生产水平,为农业经济的提升奠定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发展是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提出的重要农业发展策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市场机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主要是通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的发展和培育,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速度,推动农业经济提升,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奠定基础。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与发展已经成为当前农村新生产力的重要代表和支柱,是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力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和发展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经营制度和经营模式的创新,也是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保障,为农村农业产业结合、生产关系科学化变化、完善农村治理主体和主体结构之间的联系提供了有力助力,为推动乡村振兴以及城乡融合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内涵

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是指所有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个人或者是团体,像从事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和服务或者是农作物的种植、农业作坊的经营等活动都被成为农业经营主体。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一概念的提出时间还比较短,是在乡村振兴战略开始实施之后,为了能够提升农村、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业经济发展质量而提出的新概念。最初,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仅是在一些理论研究和政策研究的文章中被提及,后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活动的重要性和关键性逐渐显露出来,这一概念才在地方和中央的官方文件中出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战略活动才逐渐成为农村、农业发展的重要方向和路径。

2012年底,中央农村经济会议上决定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发展正式作为农村农业发展的主干路径,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和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了积极的保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更加趋向于扩大农业经营规模、构建集约程度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为新农村、新农业的发展和振兴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民团体,进而提升农业经营组织与现代农业发展以及市场经济需求的适应性,为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奠定基础。

相较于传统农业经营主体的单一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更加倾向于规模化、组织化、多元化、社会化、市场化、集约化,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发展能够为农民、农业生产提供更加丰富的农业资源和更多样化的经营收入渠道,进而有效促进农业经济发展效率和质量,提高农民的收入。

二、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特点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国际发展趋势

随着社会发展的不断推进, 市场经济发展下,我国对外开放制度不断完善,农业经营不断加强与国际市场的接壤,农业更多的倾向于国际市场和国际竞争。但是,相较于农业资源丰富、农业现代化水平比较高的西方发达国家,我国农业在粮食生产量、粮食储存份量以及粮食进口量等方面的国际竞争力还是相对较弱。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农业开发程度的不断提升,我国农业发展将会面临着更多方面的竞争压力。为此,紧跟时代发展的趋势,不断创新和改革农业发展模式,积极提升农业现代化发展,促进农业综合效率、竞争力,赢得国际市场地位是当前农业发展的重要思路和方向。为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发展就是立足于国际市场竞争力的深度和高度,将粮食生产和农业发展放在全球视野上发展,进而为农业生产面向国际、开展现代化改革与创新奠定基础。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生态持续发展理念相适应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经营发展是国民经济总值提升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农业生产对于国家的发展、进步、国际竞争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但是,近些年来,随着农业发展的快速推进,我国农业资源开始呈现下降趋势,耕地质量退化明显,东北的黑土层变薄、南方的土壤酸化、华北平原耕层变浅,土壤中的有机质和无机盐含量不断下降,造成严重的农耕资源不足。而且,传统农业生产过程中,为了能够提升农业经济效益,我国农业经营模式大多以粗放型为为主,成本高、效益低、污染严重的问题成为影响我国生态环保建设的重要因素,与国家开展绿色产业、注重生态建设的理念相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能够在农业供给侧上进行改革和创新,打破传统粗放型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增强绿色、生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响应国家的整体发展策略。进而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发展进一步推动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使农业生产与国家总体思路相适应,提升农业发展的竞争地位。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现代化农业发展需求相适应

新时代背景下,我国科学技术、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等高速发展,为农业生产经营的创新开辟了新的发展方向和思路。信息化农业生产就是在新科技环境下在农业领域中全面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而从农业生产、销售、服务等多层面提升农业现代化发展效率和质量。信息化农业生产是立足于当前社会发展状态下的农业发展制高点,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最佳选择。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支持下,农村农业建设中不断发展农村电商、物联网与农业生产结合、信息化农业管理等模式和体系,促进了农村、农业发展与信息化的高度融合,充分体现出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化的重要特征。

4、促进农业经营的组织性和融合发展

农业经营组织化是立足于农业经济学的基础概念之上,将农业生产过程中所包含的相关企业、经营主体等之间的组织关系、市场关系进行合理的融合和分析,促进各组织主体之间的联系和配合。农业组织化发展打破了传统农业生产经营中以单一的种植业为主的生产模式,更加倾向于各个组织和经营主体之间的联系与延伸,将单一的农业种植业发展为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和服务为一体的经营体系,进而打造农业品牌和特色农业,延伸产业链条、丰富产业结构。

农业产业融合发展是指农业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单一的农业产业体系已经无法满足当前农业发展的需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提出为农业产业融合提供了更多的契机和思路。农业三产融合是在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的背景下,着重提出的农业产业发展策略,其能够有效推动农业产业链条的整合,延伸产业链条、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农业产业价值,为提升农民的经济收益、增加农民收入渠道提供保障。组织化和融合化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特征,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进一步趋势。

三、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存在的问题

1、管理制度不完善、人才支撑不足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推进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得到了有效提升和壮大,为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和保障。但是,目前我国农村农业改革发展仍旧处于初始阶段,无论是制度、管理,还是人才支撑上都不够完善,急需进一步的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需要培育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进而保障现代化农业生产的顺利推进。但农村目前极其缺少这样的人才,新型农民的数量较少,农民的素质、文化普遍较低,对现代化农业发展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有效开展产生极大的影响。

2、农业经营收益低

近些年来,农村土地资源越来越匮乏,土地流转比较困难,土地的租金大约在1000元/667m2,而且价格还在呈现上升的趋势。致使农业集约化种植难度比较大,大多数土地还是家庭承包制,小规模的种植小麦、玉米等常见的粮食作物,经济收益低。

3、资金供给受限,融资困难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需要改变传统单一的农业生产结构,加强各经营主体之间的融合,提高农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但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资金大多是经营主体自己积累的,资金供给受到限制。由于农业经营主体缺少银行政策认可的贷款需求,出现融资困难、贷款难、贷款贵等问题,导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路径苦难。

四、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策略

1、加强政府政策扶持,促进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建设

国家及政府需要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重视,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足够的重视,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可持续发展。

①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宣传工作和培训工作

政府需要出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扶持和优惠政策,鼓励农民积极实施和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体系。相关农业生产部门需要聘请专家到农村开设培训学习课程,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积极性和重要性进行宣传,让农民充分了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理念和思路以及对农业经济提升的重要作用,从而提升农民参与积极性,为快速实施和有效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活动提供保障。此外,政府以及相关部门还需要派遣专业的技术人员、农业生产大户、带头人等组建培训队伍深入到农村基层,对农民进行培训,提升农民的专业技术和经营理念,增加农民的信心,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快速发展。

②给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足够的资金支持

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重要途径,但是融资难、贷款难的问题成为影响农民积极性的重要因素。为此,政府需要推行有效政策,帮助农民快速融资和贷款,解决农民的实际问题。例如,政府需要进一步明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法律地位、认定标准和注册登记等内容,确保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备清晰的产权,能够符合金融贷款的要求,使其成为独立的、稳定的贷款主体,进而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融资难的问题。此外,政府还可以推动金融资源向新型农业经济主体倾斜,加大对农业的扶持力度。提升银行、金融机构等贷款主体对涉农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并设立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的融资行担保机构和扶持资金,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服务,解决其担保难、贷款难的问题。

③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

根据当前农业发展现状和农业相关政策导向,促进多样化、多形式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构建,并开展适度规模的经营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立足于市场发展的角度上,以推动乡村振兴展略为方向和目标,推动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提升农业现代化发展效率。

2、构建生态农业,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

农业生产过程中需要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构建生态农业是提升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路径。

①加强绿色生态农业生产理念宣传

政府以及相关的农业生产部门需要加强对绿色生态农业生产理念的宣传,提升农民的思想意识,在农业生产中尽量减少化学肥料和农药的使用,让绿色生态的理念深入人心。例如,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可以鼓励农民利用生物防治的方法抵御病虫害对农作物的危害,这样不仅能够降低化学污染效率,而且还能节约农业生产成本,为农业经济的提升提供保障。

②加大对优质产业的支撑

基层农业生产中需要加大对优质产业的支撑,制定合理、完善的农业生产、经营制度,将绿色生态理念充分融入到农业生产中。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以可持续发展为主体目标,探索并实施绿色发展道路,为农业经济的提升以及生态环境建设的平衡发展奠定基础。

3、加强农民技能培训,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人才保障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发展需要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民队伍,才能有效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

①强化人才引进制度

政府以及相关农业部门需要与社会专业组织、企业以及高校联合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的人才队伍。例如,农村可以与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队伍,在高校中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的相关课程,对大学生进行定向培育,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与构建定向提供人才需求。或者是与相关企业联合,寻求企业帮助,将有经验、懂技术、会经营的相关人才引入到农村中,建设龙头产业,带领农民建设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为农村、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②加强农民自身培训和教育

根据农民的自身情况以及农业经营的具体需求,对农民进行技术、经营理念、经营方法的培训和教育,提升农民的文化素养和理论知识。此外,聘请专业技术人才到农村基层指导,手把手传授农民经验,充分联合理论与实践,进而增强农民的自身素养和专业技能,为农业现代化生产奠定基础。

总之,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农业需要紧跟时代发展的趋势进一步作出改革和创新,为现代化农业发展的有效推进提供保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是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提出的重要发展路径,其涉及政策支持、技术创新、规范管理、数智化转型和服务能力提升等多个方面的发展,是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提升农业经济快速增加的重要措施。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路径的发展与探索,能够以有效地促进新农村、新农业的快速发展,进而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现,为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提升国家综合国力、增强国际竞争力奠定基础。

(作者单位:223400 江苏省涟水县农业农村局)

经典小说推荐

杂志订阅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