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环节技术实施要点分析
作者: 令狐玉妹 王飞 苟龙农产品、食品与人生命安全息息相关,其质量安全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农产品监督抽查作为检验农产品质量是否安全的重要措施,是目前最常见和受认可的监管措施。可以从整体上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预防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发生,而抽样环节作为抽样检测中的重要环节,其工作质量直接决定了抽样检测的结果和结果的运用。本文从抽样环节中抽样人员、抽样单位、抽样产品等方面易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改进问题的几点建议,以便使检测结果更加准确和结果能得到有效运用。
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农产品作为老百姓的“菜篮子”,其安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关乎大家安全,其质量安全的把控来自于日常监管和对药物残留情况的检测,药物残留的关键在于抽样环节精准性和检测方法的可行性。监督抽查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的关键手段,是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有效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技术支撑。抽样过程的合法性,样品的代表性,方式的科学性,都将极大影响药物残留的结果和结果的运用。本文基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工作的实践,对抽样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展开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从而提高抽取样品的代表性和科学性,充分发挥监管执法的作用。
一、抽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抽样部门及抽样人员
①抽检部门无法定抽检职责。负责监督抽样的机构因各种原因,临时安排其他机构抽样,或安排其他机构以自己名义抽样。
②有执法资质人员不到现场,签字为补签或他人代签;未经农产品监督抽样相关法律和技术培训的无证人员签字。
③从事农产品监督抽样工作的人员专业知识不够扎实,还不具备统一的上岗标准,部分抽样人员不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抽样工作不规范,程序不合规。
上述问题导致的后果:农产品出现监督检测结果为不合格时,县级农业执法部门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但因抽样部门及抽样人员的问题导致抽样工作不规范或程序不合规,被抽样单位会提出质疑,拒绝接受处罚,最终不能给予被抽样单位相应的法律责任。
2、被抽样单位
被抽检单位主要负责人不了解抽样目的;或惧怕可能出现的处罚,对抽检工作不了解不理解;在农产品农药间隔期或兽药休药期内,让抽检单位对农产品进行抽样;或抽样人员在填写抽样单时,被抽样单位对抽样基数不了解;或代替抽检人员进行制样。
上述问题导致的后果:农产品农药间隔期或兽药休药期内进行抽样,农产品尚处在农药间隔期或兽药休药期内,检测结果不能反映农产品真实质量情况。抽样基数填写不准确,检测结果不合格时,在执法过程中不能准确没收违法所得进行没收和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追回。直接导致监督抽查结果运用不精准,甚至会影响监管部门公信力。
3、被抽检样品
一是监督抽样量过少,抽样量不能反映被抽样品的真实情况;二是抽样单中样品基数过小或过大,或以一个单元内一个样品制成多个单元内的多个样品。三是样品抽取缺乏随机性,没有按照规定点位或个体来抽取,不具备代表性;四是样品重复编号,违反样品的唯一性规定,或是同一个编号对应不同的样品。五是样品标签代替样品封签,样品封签不覆盖样品瓶口,或封签主要信息被覆盖。
上述问题导致的后果:监督抽样封装量过少,不能满足检测要求,检测结果没有可信度,不能准确得出被抽检方农产品真实质量状况。到同一生产主体进行监督抽样时,以一个单元内的1个样品制样成两个单元内的2个样品,检测结果只能体现被抽检单元内农产品的质量状况,无法得出第二个单元内农产品的质量情况,整个基地农产品质量状况无法得到认可。抽样编号重复使用不能确定该编号代表某个被抽样品;样品封装未覆盖瓶口,被抽样单位会对检测结果存疑。
二、对监督抽查的几点建议
农产品监督抽样除严格遵守农产品规定的抽样方法以外,抽样环节包括在农产品生产、收贮、运输、屠宰等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环节。监督抽查对象以农产品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场)、屠宰场(厂)等为重点,可对小农户生产的农产品进行抽查。监督抽样产品品种包括蔬菜、茶叶、水果、食用菌、畜禽产品、水产品等。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作为监督抽样的直接执行单位,监督抽查过程是否规范,直接体现监督抽查效果。
1、农产品监督抽样前的准备
监督抽样执行部门要制订长期监督抽样文件,任务分解方案,制定监督抽查抽样单,样品封签。监督抽样文件、任务分解方案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针对不同季节、不同品种要有详细的内容。
作为具体执行监督抽检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法证件,要经过培训以获得与被抽样产品相关的知识,能熟悉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规、农产品抽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监督抽查文件,知晓被监督抽查的对象,抽样的范围,抽样的品种、抽样方法、抽样量、抽样依据、抽样及封样时的注意事项、样品运送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抽样单的填写等,以期达到在不同季节抽取不同产品时均能抽取到合格样品。具体执行监督抽检人员必须由两人组成,其中至少一人有抽样经验。
在准备监督抽检材料:样品盒、制样机、刀具、案板、冰袋、透明胶带、印泥、记录笔、食品袋、相机、保温箱等工具、容器及包装应清洁、干燥,不与样品产生反应,不得对检验结果造成影响。
2、 现场抽样
①抽检前沟通调查
在到达被抽检单位时,首先确定被抽检单位主体性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生产合作社或家庭农场),被抽检单位种植(养殖)品种和数量,最终确定抽检的品种和抽样数量。其次与被抽检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说明抽检性质、目的、后果和抽检样品数量,被检单位负责人不在场的应电话联系,并请负责人给予现场管理人员授权配合抽检,确定抽检样品的品种、数量和样品基数。通过负责人或现场管理人员,调查并确认拟抽样的农产品用药品种、施药时间、频次和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最后开始抽样,对于农产品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未到,或被检单位承认使用农(兽)药可不进行抽检。对于现场已经采收或销售的农产品可以不进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调查,但抽样基数应按现场已采收的样品计,还未采收或已经运离农产品不记入抽样基数。
②抽样
不同农产品具体抽样方法亦不同,如抽样地点的确定、个体数量的确定、产品抽样的数量、产品抽取部位、制样方法等,应根据国家标准严格执行,蔬菜按《NY/T 789-2004 农药残留分析样本的采样方法》、畜禽产品按《NY/T 1897-2010 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样规范》、水产品按《GB/T 30891-2014 水产品抽样规范》或以监督抽查文件来执行。
通常种植业产品的抽检按土块形状确定抽样点位,长形的土块按“蛇形走位法”进行,方形土块按“梅花法”进行,也可灵活采用随机法、对角线法、Z形法、棋盘式法等,点位均不少于5个点。种植业产品大个体数量为5个,小个体要适当增加,抽样数量不低于3千克,以满足样品制备的基本要求。畜禽水产品个体一般随机抽取3-5个,抽样数量不低于1千克,以满足样品制备的基本要求。禽蛋产品一般从养殖场产蛋架上直接随机抽取不少于10枚,以满足样品制备的基本要求。
③抽样基数的确定
监督抽查样品要具有代表性,监督抽样的基数应根据样品的代表性进行主观的控制,抽样的基数不应过小,也不应过大。抽样基数应与被抽检单位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充分沟通,估计抽样单元内样品数量,达成对抽样基数的共识。不能随意减少抽样基数,也不能随意的增加。
种植业产品抽样基数:种植面积过大的农产品,可以按种植品种进行划分,按种植品种的不同选择抽检面积适中的自然土块,适中的自然土块面积一般100-1000平方米;相同产品可按管理水平进行划分,选择抽检面积适中的自然土块,适中的自然土块面积一般100-1000平方米。再根据所选择的自然土块内种植业产品实际产量确定抽样基数。
畜禽产品(小个体产品)抽样基数:以圈舍为单位随机抽取,畜类产品抽样基数一般100-1000头,禽类产品一般50-500只。
水产品抽样基数:以网箱或鱼池为一个抽样单元随机抽取,抽样基数一般200-2000公斤,也可以填写多少尾。
④制样
为体现监督抽查的公开、公正、透明性,监督抽查采取现场制样,整个抽样、制样过程被抽检单位需全程参与。将从土块内抽取的种植业产品样品放在洁净的食品袋中暂存,送到样品制备点后,除去老叶和不可食部分,将样品全部切碎,四分法进行缩分,直至缩分到1千克,放入制样机中,高速打浆1-2分钟,分别装入三个洁净的样品盒中,加盖。禽产品宰杀后剥皮,将产品放到洁净处,取胸肌肉和腿肌肉,切碎后混匀,分别装入三个洁净的样品盒中,加盖。水产品宰杀后去骨去皮,用水冲去血、骨、皮等残渣,取鱼肌肉,切碎后混匀,平均装入三个洁净的样品盒中,加盖。禽蛋产品将约1千克的产品打碎倒入洁净盛具,充分搅拌均匀后,平均装入三个洁净的样品盒中,加盖。
每制一个样品用纯净水对制样机、案板、刀具等进行清洗,防止样品间的交叉污染。清洗完毕的制样器材即可用于下一个样品的制备。
⑤样品封装
将样品盒分别贴上样品封条,样品封条应包含有样品名称、样品唯一性编号、抽样单位及公章、抽样人签字、被抽检单位及公章、被抽检单位代表签字、抽样日期等重要信息。将样品瓶口用封条+透明胶带封闭(以开启瓶盖将损坏封条为准),注意封样时不能遮盖住封条上的重要信息。每制一个样品完毕后应及时封装,避免多个样品混合时贴错封条,导致封条信息与样品实际不符。
⑥填写抽样单
抽样单应包括样品名称、样品唯一性编号、抽检性质、抽样时间、抽样地点、抽样基数及抽样数量、抽样场所、保存方法、封装情况、被抽样单位全称、被抽样单位通讯地址、被抽样单位联系人、被抽样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抽检单位名称、抽检单位联系地址、抽样单位联系人、抽样单位联系电话等内容,且被抽检单位应盖章(签字)、抽样单位公章、抽样人员签字(附执法证号)。
原则上每一个样品一张抽样单,抽样单填写应做到信息准确可靠、内容完整规范、书写清楚明了。特殊情况下,同一个被抽检单位抽检多个产品时可以使用拖单,要以抽检不同的产品为主,以相同产品为辅。抽检相同产品的拖单抽样单应单独标明每个抽检产品所处的位置、抽样数量和抽样基数,做到将抽检样品进行明确的区分。多个样品用同一抽样单时,每个样品需有单独的样品唯一性编号。抽样单为一式三份,一份交被抽检单位、一份随样品同行,一份交检测单位。抽样单唯一性编号要与样品封条唯一性编号一致,避免样品抽样单与样品实际不相符。
⑦样品费用的支付
对所有抽检的样品均应按照不低于正常市场价格支付被抽检方样品费用,对于低价值的品种,企业不愿意收费的,可以不支付样品费,但应在抽样单备注中加以说明。应制订样品费用支付清单,且要求被抽检单位盖章签字确定。
⑧样品的保存
封好的样品一式三份,一份交由被检方冰冻方式保存,其余二份放入保温箱,加冰块运输回抽样单位,-18℃冰冻保存,10日内将样品及抽样单送到样品检测单位。样品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楚,作到账物一致,有严格环境条件限制的样品,应对环境条件加以记录。
⑨样品送检
样品送检之前应对样品进行状态和封样情况检查,确保抽样单与样品一一对应,样品封装情况良好。对抽样单样品名称、抽样数量、抽样基数、被检单公章、被抽检单位盖章、签名(指印)、抽检单公章、抽检人员签名及执法证号等进行再检查,确保不漏一项。样品整齐放入保温箱中,加入适量冰袋,5小时内用专车直接送达检测机构。若需进行快递邮寄样品时,样品整齐放入泡沫箱中,空余处用足量的冰袋和泡沫填满,抽样单用塑料袋密封放入泡沫箱中,将泡沫箱用透明胶带密封,选择投递速度最快的快递公司,以使24小时内送达检测机构。
⑩不合格样品报告的送达和复检申请
抽样单位在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向被检单位送达不合格结果书和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告知其若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有提出申请复检的权利。
被检单位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不合格结果书5日内向县级农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并提供其留存样品。抽样单位检查留存样品是否符合复检要求(样品封签完好,样品保存条件合格且无变质),符合要求后立即向原检测机构提出书面复检申请,检测机构和县级农业主管部门(留存样品被检单位)48小时内将复检申请、不合格检验报告和复检样品送到复检机构。
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逾期未提出复检的,视为认同检验结果。被检单位提供的留存样品如果存在样品封签有开启现象或变质问题,在被检单位认可的情况下,可使用原检验机构被检样品作为复检样品。
其他注意事项:
在监督抽查整个过程中,应对监督抽查工作中现场沟通、投入品使用记录、抽样、制样、封样、抽样单填写等全过程进行拍照、录取视频等方式留证。
监督抽查中对整个过程的控制,是为获得具有真实性、代表性、规范性的样品,更是为获得客观、公正、有效、真实和准确的检验结果提供保障,也是监督抽查结果能否得到利用的基础。对监督抽查中存在问题的研究也是持续改进的过程。只有不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素质水平,完善监督抽查制度体系,才能让监督抽查工作成为农产品监督管理的有效技术支撑,才更有利于县级部门更好的开展监督抽查工作。
(作者单位:563200 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