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改善对策
作者: 何宛蓉 戴兰千荟 温慧
摘 要:随着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深入推行,延安市科技特派员已成为助力当地乡村振兴的中坚力量。通过对延安市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基本情况、服务成效等方面进行梳理,发现存在选派标准模糊、服务模式单一、部门协同机制不完善、监督力量薄弱等问题。基于此,从准入机制、信息服务、激励奖惩、人才培训、监督协调等方面提出针对性建议,以更好地促进乡村振兴。
关键词:科技特派员制度;乡村振兴;科技创新;人才服务
中图分类号:F323.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7909(2024)3-15-4
DOI:10.19345/j.cnki.1674-7909.2024.03.003
0 引言
1999年初,自福建省南平市率先推出科技特派员试点以来,全国有84.6万名科技特派员长期活跃在农业农村一线,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90%的县(市、区)均已覆盖[1]。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成为推动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手段。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作出重要指示指出,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年来,坚持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队伍不断壮大,成为党的“三农”政策的宣传队、农业科技的传播者、科技创新创业的领头羊、乡村脱贫致富的带头人,使广大农民有了更多获得感、幸福感。习近平强调,“创新是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支撑。要坚持把科技特派员制度作为科技创新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工作进一步抓实抓好。广大科技特派员要秉持初心,在科技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不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2]。在延安这样的革命老区,尽管在国家三区人才计划的支持下,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新时代发展要求还有差距。研究旨在通过对延安市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因地制宜地提出解决对策,为延安市科技特派员工作助力乡村振兴提供参考。
1 延安市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现状
为深入了解延安市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现状,研究团队制作并发放《延安市科技特派员制度研究调查问卷》85份,回收有效问卷77份。同时,研究团队深入延安市农村社区和农业科技服务站进行了广泛走访,收集了大量相关数据资料。
1.1 延安市科技特派员制度内容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共延安市委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延安市政府围绕乡村振兴的科技需求,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加强过程管理,建设科技特派员全产业链服务体系。
1.1.1 规范选派条件,明确科技特派员选派要求
延安市明确了自然人科技特派员身体条件、技术水平、能力素养等方面的标准,对法人科技特派员在资质、服务保障、服务能力等方面提出了规范性要求。
1.1.2 明确科技特派员职责
延安市明确要求科技特派员发挥科技特长和资源优势,强调与当地企业和农民建立利益共同体,通过多种形式合作,培养地方技术骨干;对于科技特派员服务团,明确其职责包括组织开展深入基层的技术服务,专题调研产业发展,提出规划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持等。
1.1.3 确立科技特派员认定程序
认定程序包括征集需求、制定计划、组织申报、核实认定、对接服务5个关键环节。市级科技特派员由市级科技管理部门负责选派。特聘科技专家可个人申请或根据产业发展需要组织聘用。市级科技特派员服务团由市级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建。县级科技特派员及服务团由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参照相同流程组织选派。
1.1.4 丰富服务方式
延安市要求科技特派员在深入基层实地指导的同时,创新服务模式,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微信群、科技专家服务系统等开展常态化技术服务。
1.1.5 严格考核
延安市通过自下而上基层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科技特派员进行考核。
1.2 制度推行情况
1.2.1 人员选派情况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 延安市印发了《中共延安市委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延安市印发的此份文件提出,2020—2025年将逐步完善延安市科技特派员服务体系,扩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水平,实现科技特派员工作跨越式发展。2015—2023年,延安市累计选派科技特派员1 676名(见图1)。其中,2014—2018 年,选派人数整体呈递减趋势;2019—2023年,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并逐步转向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延安市每年选派科技特派员人数稳定保持在140名左右。近3年,延安市科技特派员队伍人员构成主要集中于农技推广方面,其中种植业领域人才占比最高,推进了苹果、杂粮、食用菌等种植业发展。
1.2.2 制度运行效果
2020年以来,延安市不断探索科技特派员服务方式,创新服务模式,完善服务机制,积极鼓励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试验示范、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等技术服务。依托延安大学、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延安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站等18个高校院所和农技推广单位,延安市共选派科技特派员550人次,涉及果树、蔬菜、小杂粮、土肥、畜牧养殖、动物防疫等多个专业领域,全面覆盖各个县区。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企业、合作社、农民协会等机构129个,推广了多项新技术,因地制宜引进了多个新品种。近4年,延安市科技特派员培训农民突破15万人次,真正做到了“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2020—2023年延安市科技特派员服务情况见表1。
2 延安市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中存在的问题
2.1 选派标准模糊,与县域技术需求匹配度较低
一是科技特派员选拔针对性较低。延安市在实际选派科技特派员时缺乏清晰的标准。相关制度中未明确提出科技特派员教育背景、工作经验、专业技能等方面具体要求,派出单位推荐人员时随意性较大,市级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时缺乏详细参考依据。二是选派对象的专业技术领域与服务对象的匹配度较低。这导致一些特派员无法根据自身专业知识或实际工作经验展开对应科技服务,造成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3]。例如,《2023年黄龙县的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需求汇总表》中注明需要解决苹果产业的营销短板问题,然而在实际选派汇总表中并未无相关电商人才;同时,黄龙县的核桃种植、大闸蟹养殖、连翘种植等特色产业需要专业技术人才提供生产指导,但选派人员集中在苹果种植领域,技术服务缺口未得到有效填补。
2.2 服务模式单一,不能全面满足服务需求
根据《延安市科技特派员制度研究调查问卷》统计结果,64.94%的被访谈者认为特派员倾向于采用传统的科技推广模式,即科技特派员经县域科技管理部门协调确定服务对象,以讲座或培训的方式展开科技服务。一方面,科技服务内容集中在生产领域的技术支持,针对经营端的技术需求,因科技特派员选派集中在农业技术领域而无法及时有效给予帮助和指导。另一方面,服务方式多为面授,忽视了微信、抖音等现代交流平台的使用[4]。这导致服务对象不能根据生产经营需求及时与科技特派员交流、获取服务,造成新技术指导、新产品推广不及时、服务针对性较弱等问题,最终导致科技服务效能难以充分发挥。同时,调研发现,传统服务模式中的科技特派员多为单兵作战,不同特派员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合作存在困难,导致部分资源的浪费和工作的重叠。
2.3 部门协同机制不完善,未发挥工作合力
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推行涉及多个部门,其中有主管企业的工信部门、资金支持的财政部门、农业产业发展的农业农村部门、农业人才管理的人力资源部门,还有农业领域科研院所、高校等机构的参与。从现有制度内容来看,延安市政府已建立部门协同机制,但从《延安市科技特派员制度研究调查问卷》统计结果来看,55.84%的被访谈者认为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联动机制并未发挥应有作用,难以形成工作合力[5],造成涉农企业科技需求未能得到充分重视,科技特派员奖励资金无法及时到位,科技服务与产业发展对接不足,科技特派员服务工作不能得到全面认可。
2.4 监督力量薄弱,服务质量难以保证
根据走访调研结果可知,农户对科技特派员的服务质量满意度一般,主要不满集中在服务内容单一、服务次数不足、技术更新缓慢等方面。究其原因是对科技特派员服务过程的监督管理不足。从现有数据统计,全市科技管理人员仅140人,且多集中在延安市中心城区,其他县区科技工作人员配备较少,难以全面履行各县区科技特派员监督管理责任。同时,制度设计中关于监督和评估方面的内容较为笼统,实施中缺乏准确依据。科技特派员服务过程缺乏全面有效监督,造成部分科技特派员在服务中不能全面履行职责,服务质量较低。同时,在访谈过程中,部分被访谈者提出服务过程缺乏透明性及公平性,受人际关系和不正当因素的干扰较多,不同农户、企业未能均等享有科技服务。
2.5 特派员积极性不高,服务进度缓慢
在走访过程中了解到,部分特派员在执行任务时感到付出的努力缺乏足够的认可,存在工作动力不足的困扰。从《延安市科技特派员制度研究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来看,达63.64%的被调查者反映相关科技项目经费拨发不足、工作薪酬较低。且被访谈者普遍反映交通较差、家庭住址与工作地间距离较远,工作通勤极受影响。同时,在户外工作过程中,由于网络覆盖不全面、服务地点较为偏僻,对遇到的突发状况难以及时解决,造成服务进度缓慢,服务目标难以实现。
3 延安市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优化对策
3.1 优化选派标准,精准对接县域科技需求
延安市应根据县区产业发展需求,选拔出业务能力突出、责任心强的科技特派员。首先,在现有选派条件中明确专业技术水平、工作经验等要求,同时建立农业科技人才信息库,通过双向选择机制完成精准选派。其次,拓宽科技特派员的招录渠道,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需要,突破身份、 部门、 区域及行业的限制,广泛吸纳工业、农业、服务业等领域技术人员[9]。除了科研院所、高校的科技人员外, 返乡农民工、大学生村官、当地致富带头人等符合当地农业科技需求的人才,都可参与选派。延安市还应将科技特派员“单兵作战”转变为“组团出击”,实现一人“带头”、多人辅助;可成立多学科科技特派员队伍,派驻至各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更加全面的科技服务。
3.2 创新服务模式,多渠道满足科技服务需求
在新时代,科技特派员肩负乡村振兴的新使命,面临更高的工作要求,需要统筹资源,多方式开展科技服务。一方面,充分利用网络传播的快捷性、互动性和开放性,协调资源构建市级科技特派员管理与服务平台,实现科技特派员与农户的在线交互,保证科技服务的及时性;同时,针对农户生产中常见的技术问题制作解决方案视频,及时传递市场信息动态[6];在线征集科技服务意见建议,搭建专家与专家之间、专家与农户之间、农户与农户直接沟通的桥梁,打破科技供给与需求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让科技服务真正惠及民生。另一方面,延安市应组建产业链科技特派员服务团,突破“单兵作战”的局限性,保证一团解决全产业链科技需求,提高服务效率和满意度。
3.3 加强部门协同,共同发力提升服务效能
一方面,延安市可以建立跨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部门间的沟通会议,促进信息交流和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要建设电子化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各部门间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和协同能力[7]。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的资金拨付流程和监督审计制度,确保科技特派员的奖励资金能够及时发放到位并实现合理有效使用。另一方面,加强产学研用深度合作,实现科技服务与产业发展有效对接。积极协调科技特派员与当地产业主管部门的联系,以获得一定支持,推动相关项目落地。通过宣传海报、微信公众号、广播电台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和农村企业宣传科技特派员的作用和价值,特别是加强对科技特派员服务成果的宣传,提高其在乡村发展中的地位和影响力,为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扫清障碍[8]。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宣传和培训,促进科技服务与生态保护的有机结合,实现乡村振兴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