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印发通知部署春耕化肥保供稳价工作
作者: 朱燚波 张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春耕及全年化肥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部署春耕化肥保供稳价工作。
《通知》指出,要稳定化肥生产。各有关方面要提高认识,主动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稳定化肥生产。
《通知》指出,要加强原料保障。鼓励煤炭供应企业参照电煤交易方式,向以煤为生产原料的化肥生产企业供应生产用煤;全国煤炭交易中心要支持化肥用煤中长期合同登记,并纳入国家诚信履约保障平台进行监管。鼓励煤炭企业、铁路与纳入2024年最低生产计划的化肥生产企业签订产运需三方中长期合同;铁路对已签订产运需三方中长期合同的化肥生产用煤运输计划与电煤同等优先安排。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要加大化肥用气保供力度,原则上年度合同内天然气供应量应均衡覆盖气头尿素生产企业产能所需,至少满足全年最低生产计划所需;自产硫磺应优先供应磷肥生产企业,进一步提高年度协议占比,稳定购销关系。湖北、四川、贵州、云南等磷矿石主产省要畅通磷矿石跨省流通,支持符合条件的磷矿石生产企业稳定生产。青海、新疆等钾肥主产省份要切实做好钾资源开发利用,支持引导钾肥生产企业合法合规节约高效开发利用钾资源。
《通知》强调,要促进化肥流通。各省份要优先保障化肥及生产原料水路、公路运输通畅,确保公铁水等接驳站点高效集疏。铁路要严格落实农用化肥铁路运价优惠政策,充分利用铁路专用线和联运转运衔接能力,满足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肥种调运需求。化肥调入大省要推动农资流通企业加快备肥进度,及时有序投放市场,确保终端销售网点货源充足,化肥供应不断档、不脱销、不误农时。供销合作社系统企业要充分发挥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加大适销对路品种备货力度。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中化化肥股份有限公司等重点农资流通企业要提高应急保供能力,积极发挥保供稳价作用。
《通知》指出,要优化化肥储备监督管理。各省份要加强不同层级化肥商业储备管理,监督承储企业落实储备任务,协调解决承储企业储备肥货源组织、运输、贷款等方面的困难,支持承储企业新建或改扩建标准化化肥仓储设施,推动储备任务落实;要按规定及时开展储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工作,推进相关补助资金按时拨付。农业发展银行要切实发挥政策性银行作用,优先保障化肥承储企业储备相关贷款需求。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要定期统计汇总承储企业任务完成情况。
《通知》强调,加强化肥进出口服务管理。各省份要协调相关港口优先安排钾肥以及磷矿石、硫磺等重要化肥生产原料进口运输船舶靠港和接卸。铁路要优先保障通过国际铁路进口钾肥口岸接运换装。有条件的省份可出台铁路运价优惠补助政策。各直属海关继续执行好化肥出口检验制度,严格落实法检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鼓励有关化肥行业商协会引导会员企业有序开展进出口业务。
《通知》指出,要维护化肥市场秩序。各省份要严格落实农资打假工作有关要求,加强对化肥产品质量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要畅通相关热线及平台等维权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资打假;要指导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大力宣传假冒伪劣化肥危害,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要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典型案例;要加大化肥市场价格监测力度,严厉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有关化肥行业商协会要加强国内外化肥价格监测,定期发布真实客观的化肥市场情况和价格信息,及时澄清虚假信息。郑州商品交易所要加强尿素期货穿透式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规炒作尿素期货行为;及时完善尿素期货交割制度,优化交割仓库布局,更好地服务化肥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