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视域下乡村文化振兴的现实困境与破解路径探赜
作者: 周文渝摘 要:为探明乡村文化振兴发展路径,研究采用文献调研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详细了解荆州市乡村文化振兴的发展情况。研究发现,该市乡村文化振兴仍然面临着主体、客体和介体三重现实困境。在此基础上,提出激活乡村文化振兴的内生动力和外在活力,塑造乡村文化的时代性特质和地域性特色,培育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和文化产业集群等建议,来促进乡村文化振兴,推动农民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关键词: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乡村文化振兴;荆州市
中图分类号:D42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7909(2024)4-19-4
DOI:10.19345/j.cnki.1674-7909.2024.04.004
0 引言
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是共同富裕“双富裕”大格局的必要组成部分,与物质生活共同富裕一同彰显着共同富裕的完整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首次正式提出“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并在党的二十大中进一步指出“物质富足、精神富有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要求”[1]。
乡村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应有之义,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铸魂塑形。如何充分发挥乡村文化振兴化解农民内心的价值虚无、淳化乡风民风、凝聚乡村振兴精神动力的助推作用,仍然是新时代实现全体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关键命题。湖北省荆州市作为传统农业大市和文化大市,不仅农业资源禀赋良好,区位优势明显,也拥有历史悠久且各具特色的荆楚文化、长江文化和红色文化,在国内外均有较大的知名度与影响力。本文以湖北省荆州市试点为例,梳理了近年来荆州市关于乡村振兴的指示文件、战略规划和评估报告,并前往荆州市李埠镇新垸回族村和川店镇双堰村两个具有代表性的特色乡村进行实地调研,致力于探赜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视域下荆州市乡村文化振兴现实困境的破解路径。
1 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视域下乡村文化振兴的价值意蕴
1.1 乡村文化振兴是涵养农民理想精神样态的沃土
乡村文化能否振兴,直接影响着广大农民能否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和发展活力,能否为实现乡村振兴构筑同心。优秀乡村文化蕴含的勤劳致富、和睦共助和团结邻里等优秀传统伦理道德,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广大农民的精神文化素养和价值观念。乡村文化振兴过程中乡村文化的时代性重塑,能够指引广大农民在面对乡村文化被市场经济严重冲击、乡村人口结构发生流动、传统乡村文化精神资源逐渐流失的挑战时,能够自觉选择适应时代的、正确的价值选择,保持自觉向上、昂扬奋进的精神。
1.2 乡村文化振兴是激发乡村振兴精神动力的长久之策
乡村文化振兴在乡村振兴中起到关键的精神支撑和铸魂作用,为乡村振兴的产业振兴、人才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提供强大的精神动能。通过打造独具当地乡村特色的文化产业品牌,盘活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可以走出文化产业品牌同质化、单一化的现实困境,推动乡村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产业振兴;通过乡村文化事业建设,可以充分发现、挖掘和培养乡村文化人才,从内部精神条件和外部物质条件双重途径解决“乡村文化能人”建设青黄不接的困境,助力人才振兴;通过创新性转化乡村文化中的“天人合一”思想,贯彻落实“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科学指导思想,能够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助力生态振兴;通过应用乡村文化承载的乡村治理哲学,能够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和内生发展能力,助力组织振兴。
1.3 乡村文化振兴是实现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科学路径
一方面,乡村文化振兴为推进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提供政策支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乡村振兴发布了多个重要文件,为乡村文化振兴致思理路,推动乡村文化振兴提质增效。另一方面,乡村文化振兴为推进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提供智力支持。乡村文化振兴的推进,促使广大农民自觉学习知识、掌握应用技能、追求人生价值的实现,为推进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培养有技术、有知识、有文化的新型农民。
2 荆州市推进乡村文化振兴的发展现状
2.1 加快推进荆楚文化品牌建设
荆州处于荆楚文化的核心区域。荆楚文化是荆州乡村文化振兴之根本。荆州市在推进乡村文化振兴的实践进程中,借助荆楚文化、长江文化和红色文化的独特文化资源,强化以文化人,激活乡村楚风特色文化。《荆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强化文化兴业要“围绕楚风文化,全面开展乡村楚风文化元素普查”[2],推动各乡镇充分挖掘所在地的荆楚文化特色。荆州各乡村响应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发布的《“知荆州 爱荆州 兴荆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方案》,通过挖掘各乡镇荆楚文化特色、开展魅力乡村评选等活动,带领群众深入了解了荆州历史、荆州文化、荆州精神。
2.2 广泛开展文化活动和文艺创作
近年来,荆州市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为抓手,广泛开展“家风家训进万家”和“传统美德宣讲教育”等文化活动,进一步丰富广大农民的精神世界,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全市文艺工作者深入挖掘乡村的价值认同和文化优势,以一批贴近乡村、走进乡村、落地乡村的文艺作品激活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例如,在2022年,全市市、县两级文艺院团共创作乡村主题文艺作品65个,开展926场文艺活动[3]。其中洪湖市创作的实景演出剧目《洪湖赤卫队》,入选“全国红色旅游创意产品和红色旅游演艺作品创新成果”。
2.3 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
荆州市近年来在图书馆、文化活动中心、文化广场等文化基础设施方面的提档升级,不仅为乡村居民提供了更丰富的文化生活,也为乡村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截至2023年7月,荆州市实现127个乡镇(街道)、1 859个村(社区)成立综合文化服务中心[4]。李埠镇新垸回族村作为荆州区唯一的少数民族村,一直致力于保护与传承民族文化,通过整治人居环境、开展丰富的民族文化活动、开拓乡村旅游产业等项目来建设带有民族文化元素的特色村寨,加强民族之间的精神文化交流与民族风俗之间的相互尊重和理解。
3 荆州市推进乡村文化振兴的现实困境
3.1 主体性困境:内生型和外嵌型的多元文化主体参与欠缺
在荆州市推进乡村文化振兴的进程中,作为内生型文化主体的农民和作为政府、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等的外嵌型文化主体,生力作用发挥不足。一方面,内生型文化主体自觉性有待加强,文化人才流失严重。由于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的驱动,农村人才大量流失,导致外出农民主人公意识趋淡,农村发展活力严重不足。根据荆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流动人口为843 088人,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增幅为74.82%[5]。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大量外流,也导致荆州市“乡村文化能人”年龄普遍偏大,人才建设青黄不接,高水平乡村文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逐渐减少。很多村干部由于基层工作头绪多、任务量大,但待遇不高,纷纷外出创业,流失较为严重。另一方面,外嵌型文化主体积极性有待提升,社会实践主体缺位。从外嵌型文化主体的视角来看,荆州市乡村文化振兴的参与主体,总体上还是主要来源于政府,其他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等各类乡村建设者的参与力量比较匮乏。
3.2 客体性困境:乡村文化的时代性重塑和地域性凸显受阻
一是受传统观念和现代消极思想影响,文化重构双向复归困难。当代表着现代性的城市文化流入乡村,不仅使得传统乡村文化的价值理性和伦理道德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弱化和消解,而且部分农民甚至产生了“城市进步、乡村落后”“城市一定比乡村好”等认识误区,盲目追逐城市文化,促使城市中的消费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观念冲击着乡村文化中的优秀伦理道德,削弱了对优秀乡村文化的自信和认同。二是乡村文化荆楚地域性特质不突出,原生文化共同体认欠缺。从实际情况来看,大多数乡村多以农家乐的形式传承农耕文化,对荆楚文化要素和长江文化要素挖掘不足,缺少荆楚特色的文化标识,促使文化建设发展模式呈现同质化和单一化。
3.3 介体性困境:乡村文化共同体投入和文化产业赋能不足
一方面,乡村文化共同体的资金投入不足,服务效能和联结功能羸弱。要求乡村文化共同体建设要深入发展实体型文化联结。荆州市在乡村文化振兴的进程中,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在数量上显著提升,但是荆州市对乡村振兴特别是美丽乡村建设的投入依旧严重不足,公共文化设施发展的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村民现实需要。另一方面,乡村文化优质产品载体供给不足,产业链和产业集群不健全。荆州市作为荆楚传统文化培育的一块沃土,具有资源禀赋优势和文化优势,但是在培育以楚风、楚艺为主的楚风产品的产业链和产业集群上对历史文化资源和文化遗产的传承力度不足,整体规划不够系统,产业发展也缺乏特色。
4 荆州市乡村文化振兴现实困境的破解路径
4.1 激活乡村文化振兴的内生动力和外在活力
4.1.1 开展乡村文化认同教育,增强农民自觉主动意识
对于本地农民,要积极开展乡村文化教育,增强农民对于本地优秀乡村文化的价值认同和文化自信。一方面,要积极开展对优秀乡村文化的诠释和传播。荆州市可以结合幼儿教育、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开展特色乡村文化课堂、宣讲活动和专题学习会等,以此来积极阐释农耕文化、荆楚文化和长江文化的优秀教育元素,也可以通过乡镇丰富的民俗文化活动、农村道德建设活动来阐传递优秀乡村文化的人文精神和道德规范,加强本地农民对当地优秀乡村文化的认同感、归属感和浓厚的传承意识。另一方面,要引导农民对原有乡村文化和外部文化的辩证认识和理性认知。广大农民应当立足乡村原有文化资源,增强乡村文化感召力,辩证看待外来城市文化,去其思想糟粕,取其观念精华,提振乡村文化的生命力。
4.1.2 重视乡村文化人才建设,实施文化人才提升工程
解决荆州市乡村文化人才的流动较大的现实困境,要加大资金投入,健全乡村人才激励机制,借鉴“乡创特派员”“农村职业经理人”和“首席运营官”等制度,吸引和聚集社会人才投入乡村建设,让乡村文化人才真正“留得住”。面对荆州市乡村文化能人年龄普遍变大的情况,荆州市可以针对性提高高龄传承人资助保障补助,留住高龄乡村文化人才,打造年龄结构合理、技艺精湛的乡村文化传承队伍,共同传承发展大漆文化、楚绣艺术等楚风文化产业和传统手工业。
4.1.3 强化基层党组织力量,激发社会各主体参与热情
荆州市可以鼓励乡镇建立乡村文化振兴工作专班,固定化工作专班工作职能,把村干部从负担过重的形式化工作解放出来;选配精干力量,减少工作专班人员流动,确保专班人员选得优、下得去、融得进、干得好;举办乡村文化振兴专班业务培训班,有效提升各部门乡村文化振兴专班人员政策熟知度、业务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随着村民精神文化需求逐渐多样化,荆州市更要提高社会组织在乡村文化振兴进程中的参与程度,可以通过明确社会组织的功能职责、打造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文化振兴对接平台、扩大“输血”与“造血”相结合的乡村文化振兴项目库建设、加强社会组织的相关激励和监督制度等措施,推进社会组织提供多样化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
4.2 塑造乡村文化的时代性特质和地域性特色
4.2.1 融合传统文化和现代文明,推进乡村文化现代化
乡村文化的时代性重塑,就是不断地进行突破其固有的消极因素、增添时代新内涵和新形式的过程。一方面,要在保持“传统性”的基础上,对传统文化进行甄别和扬弃。荆州市在推进乡村文化现代化的过程中,需要重新正视当地乡村文化,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引导乡村文化向上向好向善发展。另一方面,要推动乡村文化与时代同频共振。荆州市可以依托数字化改革,借助新媒体时代的数字媒介赋能,通过短视频等新兴媒体渠道或数字型乡村文化共同体平台,打造优秀乡村文化的数字样态,从而打破乡村与城市的边界,促进城乡文化融合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