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商务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印发

作者: 尚照辉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决策部署,更好推动商务各领域数字化发展,4月26日,商务部印发了《数字商务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6年底,商务各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融合化水平显著提升,数字商务规模效益稳步增长,产业生态更加完善,应用场景不断丰富,国际合作持续拓展,支撑体系日益健全;商务领域数字经济规模持续增长,网络零售规模保持全球第一,跨境电商增速快于货物贸易增速,贸易电子单据使用率达到国际平均水平,数字贸易整体规模持续扩大。

《行动计划》提出,从5个方面开展“数商强基”行动。一是培育创新主体:打造一批引领创新的数字商务企业和产业集聚区;遴选一批商业科技创新应用优秀案例,引导企业加大先进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力度;培育一批商务领域数据服务商,多场景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二是构建监测评价体系,强调建立健全数字商务监测评价体系,科学衡量和反映数字商务发展水平。三是提升治理水平,强调加快商务大数据应用,健全央地协同的预警处置机制,提升内外贸、外资领域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四是强化智力支撑,即充分发挥智库联盟、研究机构、行业组织支持作用,加强与数字商务领域专家学者沟通联系。五是推动规范发展,建立完善数字商务标准体系,用好数字商务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出台数字商务行业标准化工作指引,加快商务数字化重点领域标准建设,推动标准实施应用,提升行业管理和服务质量。

《行动计划》从5个方面部署开展“数商扩消”行动。一是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实施数字消费提升行动,打造“4+N”网络消费矩阵,开展“全国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数商兴农庆丰收”“丝路云品电商节”4个全国性网络促销活动,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开展系列配套活动。二是促进线上线下融合。鼓励商贸服务业数字化发展;完善“老字号数字博物馆”,激发老字号创新活力。三是激发农村消费潜力。实施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培育一批农村电商直播基地和县域数字流通龙头企业,组织开展农村直播电商相关活动,推动农产品产业链数字化转型。四是促进内外贸市场对接。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以全球好物为我国消费者提供多样化选择。五是推动商贸流通领域物流数字化发展。打造一批数字化服务平台,加强物流全链路信息整合,推广使用智能仓配、无人物流设备,加快标准托盘、周转箱(筐)等使用,提高配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行动计划》提出,开展“数商兴贸”行动。一是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二是促进跨境电商出口。三是拓展服务贸易数字化内容。四是大力发展数字贸易。

《行动计划》强调,开展“数商兴产”行动。一是建强数字化产业链供应链。培育一批深耕垂直产业的B2B平台。二是优化数字领域吸引外资环境。继续推动放宽电信等行业准入,吸引更多外资企业投资数字产业。三是扩大数字领域对外投资合作。积极商签落实多双边数字经济投资合作备忘录,引导数字经济产业链合理有序跨境布局。

《行动计划》指出,开展“数商开放”行动。一是拓展“丝路电商”合作空间。二是开展数字规则先行先试。三是积极参与全球数字经济治理。

《行动计划》强调,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数字思维和创新意识,立足地区禀赋,用好用足现有工作机制,积极协调数据、人才、金融、物流、基建等领域配套资源力量;统筹用好现有财政资金政策,支持数字商务经营主体及重点项目,促进金融企业与数字商务企业对接,积极支持数字商务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及时总结阶段性成效和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地方媒体、政府网站等多种渠道和方式进行宣传报道;守住安全底线,保障商务领域数据安全和网络安全,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防范数字商务领域安全生产风险。

(栏目编辑:张 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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