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闲置宅基地的空间分异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作者: 任辉 万媛

农村闲置宅基地的空间分异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0

摘 要:农村闲置宅基地空间分异特征及成因研究是当前解决中国“三农”问题、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改善村容村貌、实现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农村现代化的重要科学依据。以湖南省的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邵阳市武冈市湾头桥镇、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双龙镇为例,探究平原、丘陵、山地不同地貌类型的农村闲置宅基地的空间分布规律,并分类分析其农村宅基地闲置的主导因素,在此基础上针对不同类型的农村“空心化”的盘活利用提出相应的建议。结果表明:调查区农村闲置宅基地空间分异特征明显,农村宅基地闲置率从平原区、丘陵区到山地区逐渐增加;不同地貌类型的农村宅基地闲置的主导因素大相径庭;针对不同地貌类型的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应分类推动,精准施策。

关键词:闲置宅基地;空间分异;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F32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7909(2024)14-41-7

DOI:10.19345/j.cnki.1674-7909.2024.14.009

0 引言

农村宅基地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根本,兼顾居住保障和资产双重属性,与农民生活生产息息相关,包括住宅用地及满足生产生活需要的附属设施等其他建筑用地[1-2]。自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经济迅速发展,城镇化、工业化的进程显著。一方面,为了增加收入、改善生活质量,农村大量青壮年纷纷迁入城市[3],致使农村许多宅基地闲置,农村“空心化”现象普遍;另一方面,城市用地不断占用农用地,摊大饼式地向周边扩张,使得人地矛盾日益突出。为了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及解决市场经济深度发展后存在的问题,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进行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主要涉及“三权”分置和“三块地”改革[4-5]。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继续鼓励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揭示农村闲置宅基地的空间分布规律及其影响因素,有助于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为提高土地利用率、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提供帮助。

在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国内学者以农村闲置宅基地的含义、现状、类型、原因及利用管理等方面为主要研究方向。多数学者将闲置宅基地定义为在一定时间没人使用的宅基地,其中包括房屋及附属物[6-7]。通过实地走访、数理统计和定量模型分析等方法,学界认为宅基地闲置在全国范围内较为普遍[8]。“一户多宅”、隐形交易、违规占用等现象时有发生[9]。闲置宅基地的类型按照使用状态分为空置宅基地、废弃宅基地和荒废宅基地,按照闲置时间分为长期性闲置和季节性闲置,按照闲置原因分为建新不拆旧闲置、继承宅基地闲置、批而不建闲置和外出务工季节性闲置[10-11]。宅基地闲置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农村劳动力流失[12]、农户个人意愿及风险预期[13]、政策制度因素[14]等。闲置宅基地的利用管理也是研究的重中之重。基于宅基地“三权”分置权利体系,学者还提出以闲置宅基地入股[15]、立法回应[16]、促进闲置宅基地市场化、资本下乡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17]等方式盘活全国范围内的农村闲置宅基地。大多数学者从全国尺度和村庄尺度,对农村闲置宅基地的空间分布集中程度、空间分布均衡性等进行量化分析,但对地形地貌影响下的闲置宅基地空间分异及影响因素方面的研究较少。

笔者基于湖南省益阳市、邵阳市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农村宅基地闲置情况实地调研结果,结合当地自然、经济与文化等情况,运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探讨农村闲置宅基地的空间分异特征及影响因素,旨在提出符合因地制宜、可持续发展原则的政策措施,以激活农村宅基地这一“沉睡资产”,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1 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1.1 数据来源

该研究数据源于2020年的《湖南统计年鉴》和调查问卷统计。在实地调查过程中,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对平原典型地区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丘陵典型地区邵阳市武冈市湾头桥镇、山地典型地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双龙镇进行实地入户当面访谈和问卷调查,主要从农户及其家庭基本情况、宅基地使用情况、宅基地退出和补偿基本状况、农户对宅基地相关管理政策的认知情况4个方面进行调查研究。问卷由农户自行填写,必要时进行现场解答。此次调查线下发放问卷300份,3个地级市(自治州)各100份。此外,线上问卷收集益阳市50份、邵阳市70份、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30份。总计发放问卷450份,剔除前后回答冲突的问卷或缺少重要信息的问卷50份,获得400份有效问卷,其有效率为88.88%且3个调查区域的有效问卷数量较为均衡,如表1所示。

1.2 研究方法

1.2.1 问卷调查法

根据研究目的并结合相关文献拟出调查问卷,对调查区域部分农户的宅基地基本情况及退出意愿等进行当面访谈和问卷调查,了解当地的宅基地闲置现状和农户对退出宅基地的意愿、补偿要求及对相关政策的熟知程度等基本情况,为研究农村闲置宅基地的空间分异特征提供基础资料。

1.2.2 回归分析法

运用相关的统计知识并结合相关文献,拟定宅基地闲置现象空间分异特征的指标体系,将实地调研数据及官方数据定量化处理,利用SPSS软件,建构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基于不同地貌类型分析农村宅基地闲置的影响因素。

2 结果分析

2.1 农村闲置宅基地空间分异特征的统计分析

2.1.1 各调查地区农村闲置宅基地数量差异的比较分析

此次调查结果统计显示,3个调查区域均存在闲置宅基地,共计91宗,平均闲置率为22.75%;3个调查区域的宅基地闲置率又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数据如图1所示。在3个调查区域中,宅基地闲置率最高的是双龙镇。在双龙镇的120份有效调查问卷中,有31份的宅基地使用状况显示为闲置,占比25.83%。宅基地闲置率排第2位的是湾头桥镇,闲置宅基地占比为23.13%。宅基地闲置率最低的为长春镇,闲置宅基地占比为19.55%。按地貌类型,农村宅基地闲置率为山地区>丘陵区>平原区。

2.1.2 各调查地区农村闲置宅基地闲置类型差异的比较分析

2.1.2.1 逾规超矩类闲置

从统计数据可以看出,湾头桥镇一户多宅现象最为严重,湾头桥镇有38.78%的家庭拥有的宅基地超过1宗;长春镇存在宅基地数量超标的家庭占比仅次之,为36.09%;双龙镇的宅基地数量超标家庭数量最少,在120份有效调查问卷中有36份的宅基地宗数大于1宗,这可能会造成宅基地的不充分利用,致使宅基地被闲置与浪费。与此同时,3个调查区域的宅基地面积超标现象严重,具体比例从大到小依次为湾头桥镇>长春镇>双龙镇,分别为46.26%、45.11%、42.50%。总而言之,在超规逾矩类闲置中,无论是在数量方面还是在面积方面,其超限严重程度均是丘陵区>平原区>山地区。

2.1.2.2 常年空巢式闲置

调查结果显示,调查样本中有些宅基地和房屋常年闲置,长春镇133户中有11户存在宅基地常年闲置的情况,占比8.27%;湾头桥镇共8宗,其比例为5.44%;双龙镇共9宗,占比达7.50%。究其原因,具体包括人口迁出、新宅基地审批未建、住新宅弃旧宅、流转受限、继承或赠予等5个方面。从调查中分析,3个调查区域宅基地常年闲置的主要原因均是住新宅弃旧宅。平原地区农村宅基地闲置主要是因为随着经济的发展,部分农户选择迁入城镇或在交通相对便利的地方另建新房以追求更好的生活质量。丘陵地区农村宅基地闲置则主要是因为部分农户在经济条件允许下选择在地形相对平坦的地方新建住宅而旧宅不拆。山地地区农村宅基地闲置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大部分搬迁农户的原有宅基地处在自然灾害多发区或其住房环境太差;另一方面,城市对山区的辐射影响小,有许多农户家庭世代留在大山自给自足,有着浓厚的祖宅情结,所以其因继承或赠予而闲置的比例相对较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地形和闲置率之间的关系。

2.1.2.3 间歇候鸟式闲置

部分农户因在外务工或子女上学而不能常回家,集中在节假日或农作物丰收时回老家,造成农村宅基地季节性闲置,也称间歇候鸟式闲置。3个调查区域内农村宅基地季节性闲置率最高的是丘陵样区湾头桥镇,34宗闲置宅基地中有26宗是间歇候鸟式闲置,占比高达76.47%;其次是山地样区双龙镇,31宗闲置宅基地中有22宗呈季节性闲置状态,占比70.97%;平原样区长春镇以57.69%的占比排名最后,在26宗闲置宅基地中含15宗季节性闲置宅基地。

2.1.3 各调查地区农村宅基地闲置根本原因的比较分析

2.1.3.1 农户个人思想

在农户退出宅基地意愿方面,3个调查区域均有超过一半的农户并不愿意退出宅基地,绝大部分是因为祖宅情结,尤其是在经济发展较为缓慢且少数民族居多的双龙镇,比例高达86.00%。但在经济相对较为发达的长春镇和湾头桥镇,除祖宅情结因素外,越来越多的农户是因为迫于生活压力,认为在城市消费太高或补偿太低,基本生活需求没有保障,从而不愿意也不能够放弃农村宅基地。此外,3个调查区域仍存在极少数农户由于不知道如何退出宅基地和流转受限而没有退出宅基地,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户对宅基地相关政策的认知不足。

2.1.3.2 政策了解程度

在农户对相关政策的认知方面,3个调查区域的受访者对宅基地的人均面积标准、流转政策和退出机制的认知情况差别不大,具体统计数据如图2所示。在3个调查区域中,对宅基地相关政策熟悉了解的农户均只占少部分,尤其是双龙镇,其占比最低;对宅基地退出机制完全不了解的农户均占一半以上的比例,这或许是许多农户不愿意选择退出宅基地的影响因素之一。虽然3个调查区域均有7成左右的样本结果显示农户知道“一户一宅”政策,但是结合一户多宅现象的显著性,这进一步印证了农户对于宅基地的闲置没有足够的认知,且政府在这方面的政策宣传和管理欠缺。

2.1.3.3 农户家庭特征

于受访者年龄而言,无论是样本总体还是各调查区域,受访者年龄在55岁以上的农户的比例均为最高,这与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密切相关。于受访者学历而言,由于学历往往会影响其劳动技能水平的高低及对政策的认知与接受程度,从而可能会对宅基地的利用状况产生影响。在同向比较初中及以下学历所占比重时,双龙镇比值明显偏高,为37.50%,表明该地区教育水平还比较落后,农民受教育程度偏低,这与当地的地理位置和经济发展水平有关,并会对农户宅基地利用产生影响。于受访者家庭收入而言,一个家庭的年均收入决定其生活水平,3个区域的调查样本均有将近一半的农户家庭年收入为30 000~80 000元,长春镇的高收入家庭(年收入<80 000元)比例在3个调查区域中最高,为31.58%,湾头桥镇居中,如表2所示。其主要原因是长春镇距中心城区相对较近且交通较为便利,自然经济水平较为发达,而双龙镇中部分农户才刚刚实现脱贫,这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区位、地形等自然地理因素对农户生活有着重要的影响,从而进一步影响农户对宅基地的使用。

2.2 农村闲置宅基地空间分异特征的影响因素分析

2.2.1 指标体系的构建

2.2.1.1 因变量选取

为探究宅基地闲置的影响因素,选取调查农户家中宅基地是否存在闲置为因变量Y,并且定义不闲置=0,闲置=1。调查结果显示,平原样区长春镇133份有效问卷中有26份宅基地呈闲置状态,丘陵样区湾头桥镇147份有效问卷中闲置宅基地有34份,山地样区双龙镇120份有效问卷中31份宅基地显现闲置状态。

2.2.1.2 自变量选取

对于自变量指标的选取与界定,笔者在参考已发表的关于宅基地闲置的现状、类型、成因和盘活利用等相关文献基础上,根据数据可获取性和可比性等科学原则,从农户个人及其家庭基本特征、宅基地使用和管理情况、区域地理环境因素3个方面共选取14个指标为解释变量,各个变量指标的界定与赋值详见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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