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贸易便利化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产品出口的影响研究
作者: 刘慧
摘 要: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加速建设的背景下,基于2008—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与东盟贸易的相关数据,构建东盟贸易便利化指数,运用引力模型探究东盟贸易便利化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产品出口的影响。研究表明:东盟各国贸易便利化水平差距明显,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的贸易便利化水平较高。通过回归分析发现,东盟贸易便利化能够促进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产品的出口,该结论经过稳健性和内生性检验后依然成立。进一步分析表明,贸易便利化可以通过提高技术创新水平和制度便利化程度来促进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产品的出口。通过异质性分析得出,鱼等水生动物类农产品出口受到东盟贸易便利化的促进作用更为显著。从东盟贸易便利化的角度研究其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对提升中国农产品出口竞争力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贸易便利化;东盟;引力模型;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产品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7909(2024)15-42-8
DOI:10.19345/j.cnki.1674-7909.2024.15.009
0 引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应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成立,双边贸易往来日益密切,东盟成为我国农产品第一大出口合作伙伴[1]。2022年签署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明确规定了取消缔约方之间在服务贸易方面的限制和歧视性措施,旨在实现贸易便利化,进一步为我国农产品出口东盟提供了便利条件和政策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作为自由贸易试验区,于2020年推出了《促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贸易便利化若干政策措施》。该政策要求借鉴先进自贸试验区的经验,突出面向东盟,创新边境贸易监管服务,推广“两步申报”等模式,降低进出口环节的成本。得益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优势,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产品进出口规模不断扩大。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进口东盟农产品的金额为167.1亿元,同比增长43.1%。同时,广西壮族自治区对东盟出口农产品的金额为107.1亿元,同比增长1.2%。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产品出口既是中国对外开放、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推动农村企业转型和升级的关键[2]。因此,探讨东盟贸易便利化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对促进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1 文献回顾
1.1 贸易便利化相关研究
各国际组织对贸易便利化的概念及其内涵的界定尚未统一。亚太经合组织认为,贸易便利化不是单一领域问题,关系到海关、税务局等机构,其主要目的是实现自由化、高效化、公开化的贸易投资环境。《上海合作组织宪章》指出,贸易便利化的重点是完善基础设施,简化海关手续,从而达到降低贸易成本的目的。
关于贸易便利化的测量指标的研究主要从单一指标和综合指标两个方面进行。首先,在单一指标方面,DJANKOV等[3]和BANK[4]以各国的产品进出口数量和通关效率为贸易便利化的指标进行研究。其次,在综合指标方面,WILSON等[5]从港口运输、海关管理、监管现状和电子商务4个方面构建贸易便利化指标。在此基础上,张如庆等[6]将市场化进程和口岸效率加入评价体系中,用以研究贸易便利化与数字经济的关系。
1.2 贸易便利化对农产品出口的影响研究
探讨贸易便利化对农产品出口的影响,主要集中于其如何影响农产品出口的数量、种类和品质等。例如,李旻晶等[7]利用三元边际分解框架,借助多重中介模型研究贸易便利化对中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发现贸易便利化会显著增加农产品出口的数量,丰富农产品的种类。张莉等[8]从农产品质量的角度出发,利用引力模型证实了进口国的贸易便利化能够提高中国农产品出口的质量。刘旭等[9]基于“一带一路”国家的相关数据,实证分析贸易便利化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驱动因素,认为完善环境规制与基础设施可以显著促进农产品贸易质量的提升。
综上,经过已有研究文献梳理可知,国内外学者大多基于WILSON[5]的评价体系框架计算贸易便利化水平,采用引力模型进行实证分析。已有研究主要是从国家层面进行,有较少的文章聚焦到某个典型地区。研究东盟贸易便利化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产品出口的影响,能够更加深入了解贸易便利化对国际贸易发展的作用,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产品市场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2 理论研究与假设
2.1 贸易便利化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产品出口的影响
从贸易供给的角度来看,一方面,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提升降低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门槛[10],出口的农产品将会面临更大的消费市场,需求增加便会产生正向的出口激励效应;另一方面,进口国逐渐放宽对本国市场的贸易保护政策,减免关税,极大地降低了农产品的进口成本,进而刺激进口效用。根据成本理论分析,首先,贸易便利化通过简化海关手续,可减轻海关负担,大幅度减少跨境交易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同时提高海关的透明度,可减少因监管不严而产生的寻租行为,进而降低相关成本[11]。其次,贸易便利化通过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可提高农产品的运输效率,降低时间成本,减少农产品在运输途中的消耗,进而进一步扩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产品在东盟的消费市场。最后,贸易便利化通过完善监管环境,可促进贸易壁垒弱化,降低贸易壁垒产生的成本,同时意味着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产品进出东盟市场的阻碍减少,生产和贸易更加便利,进而提高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产品出口的数量和品质。因此,根据以上分析,提出以下假说:
H1:东盟贸易便利化促进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产品出口。
2.2 贸易便利化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产品出口影响的传导机制
2.2.1 技术创新分析
贸易便利化使得国内市场对国外高质量资本品和中间品更加开放,不仅加速技术创新,而且通过技术溢出效应促进了企业模仿升级的过程,进而提升了企业生产的产品的数量与品质,并扩大了东盟地区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产品的需求[12]。同时,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农业企业在出口活动中也将获得“学习效应”,即学习并运用先进的物流技术,从而降低运输成本,进一步激发东盟国家的进口效用[11]。从信息获得角度来看,技术的创新有利于电子商务平台的搭建,节约交易的时间与手续,提升农产品的交易效率。
2.2.2 制度便利分析
企业在贸易制度不够便利时,进出口需完成报批和关卡检验。为了节省通关时间,企业通常会采取“效率寻租”策略,以支付“加速费”的方式来减少延误并实现快速通关[13],而未支付“加速费”的企业需要花费更多精力和时间完成授权和通关。繁杂的通关手续、高昂的交易成本,导致东盟进口国家的进口激励效用减弱,寻租行为带来的成本也会使得出口企业的出口成本增加,最终导致广西壮族自治区出口东盟的农产品的数量大幅降低。
综合以上分析,提出以下假说:
H2:东盟贸易便利化能够通过提高技术创新水平和制度便利化水平来促进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产品出口。
3 东盟贸易便利化程度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与应用
3.1 东盟贸易便利化指标体系
贸易便利化水平不能直接使用海关效率、出口贸易额等单一指标进行衡量,而应综合多种指标进行计算。笔者参考已有研究,基于在《全球竞争力报告》(简称GCR)及世界银行发展指标数据库(简称WDI)中搜集的数据,从基础设施、海关环境、规制环境和电子商务等4个方面构建东盟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由于缅甸数据缺失较多,因此对东盟其他9个国家的贸易便利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构建。
表1 东盟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取值范围 来源 基础设施 航空基础设施 1~7 GCR 海运港口基础设施 1~7 GCR 公路基础设施 1~7 GCR 铁路基础设施 1~7 GCR 海关环境 海关手续负担 1~7 GCR 贸易壁垒 1~7 GCR 规制环境 政策透明度 1~7 GCR 农业政策成本 1~7 GCR 解决纠纷的效率 1~7 GCR 司法独立 1~7 GCR 政府体制负担 1~7 GCR 电子商务 金融服务的成本 1~7 WDI 企业贷款的便利性 1~7 WDI 互联网用户数 每百人 GCR 新技术的可获得性 1~7 GCR ]
以东盟9国贸易便利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为基础,对东盟国家贸易便利化情况进行评分(见表2),可以看出新加坡的贸易便利化水平是远超其他国家的,其次是马来西亚。评分最低的是柬埔寨,这主要是由于国家政策吸引力不足、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等因素的制约。
3.2 数据处理及权重确定
关于贸易便利化的评价指标较多且取值范围不同,无法直接进行比较。笔者借鉴彭虹[14]对贸易便利化评价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的方法,计算方法见式(1)。
Yi=Xi/Xmax (1)
式中:Yi为对二级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后的参数;Xi为第i个未处理的二级指标的初始值;Xmax为第i个二级指标的最大值。
对进行标准化处理之后的二级指标数据进行算术平均以取得贸易便利化的描述和量化指标,其计算方法见式(2)。
Zi=∑Yi/n (2)
式中:n为二级指标的个数;Zi为经过处理后的一级指标值。
由于每个一级指标对贸易便利化的影响程度有所不同,因此要为4个一级指标赋予不同的权重,得到基础设施、海关环境、规制环境和电子商务等4个指标权重的比例为31.69%、22.46%、30.59%、15.25%。各指标加权平均后,得到贸易便利化指数[TRA],其计算方法见式(3)。
TRA=31.69%Z1+22.46%Z2+30.59%Z3+15.25%Z4 (3)
3.3 测算结果
参考孙林等[15]学者的相关研究将计算得出的东盟贸易便利化指数分为4个等级:TRA≥0.8,非常便利;0.7≤TRA<0.8,比较便利;0.6≤TRA<0.7,一般便利;TRA<0.6,不便利。计算得出的贸易便利化水平指数如表3所示。根据结果可知,东盟9国的贸易便利化程度存在明显差异,自2008至2020年,新加坡的贸易便利化程度被评为非常便利,马来西亚评级为比较便利,其他东盟国家评级为不便利。其中,除泰国、老挝和新加坡表现出一定波动外,其余国家的贸易便利化水平呈现上升趋势,由此得出,东盟成员国在贸易便利化方面仍有大量发展空间。
4 研究设计
4.1 变量设计
4.1.1 解释变量
该研究的解释变量为东盟[m]国[t]时期贸易便利化指数(TRAmt)。利用基础设施、海关环境、规制环境和电子商务4个一级指标及14个二级指标进行数据处理处理,赋予权重,计算出贸易便利化指数,以表示东盟9国的贸易便利化水平。
4.1.2 被解释变量
该研究的被解释变量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对东盟[m]国[t]时期农产品出口贸易额(EXPmt),单位为亿美元。由于农产品的种类较多,在构建被解释变量时,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得性,因此选取广西壮族自治区出口东盟最具代表性的水产类、水果类和蔬菜类农产品的出口贸易额的总和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对东盟国家农产品出口贸易额来进行研究。
4.1.3 控制变量
该研究选取以下控制变量:GDPmt为东盟[m]国[t]时期的国内生产总值,单位为亿美元;POPmt为东盟m国t时期的人口总数,反映了进口国市场规模和生产潜力,单位为万人;TARmt表示m国t时期的关税水平,代表国家关税壁垒情况,单位为%;TRFmt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与m国t时期之间的物流便利程度;BORm为东盟国家是否与中国接壤的虚拟变量,接壤取值为1,不接壤取值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