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粮农户采纳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现状、特征与问题
作者: 王妍霏 刘昊 孙佳佳 李辰龙
摘 要:基于河南省11市22县822户种粮农户的实地调研数据,总结分析了农户采纳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现状、特征与面临的问题。研究主要结论:相对于粮食产后环节,农户对产中、产前环节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需求意愿较高、采纳行为较多;相对于小规模农户,大规模农户对产中、产前环节社会化服务的需求意愿较高、采纳行为较多。分析发现的主要问题:农户需求意愿与采纳行为有偏差,意愿向行为转化有待加强;农户满意度不高,服务供给质量有待提升;服务推广普及机制有待完善,支持政策落地效果亟须增强。据此,未来应尽力补齐农户禀赋短板,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加大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推广和支持力度。
关键词:种粮农户;农业社会化服务;采纳意愿;采纳行为
中图分类号:F332;F2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7909(2024)18-39-5
DOI:10.19345/j.cnki.1674-7909.2024.18.009
0 引言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农业社会化服务在缓解农户资源约束、改善农户福利等方面的重要功能,将其视为推进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农业强国”建设的重要支撑[1]。截至2023年末,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小农户9 100多万户[2]。然而,土地规模小、服务市场供需失衡等问题弱化了农户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采纳意愿和行为[3]。已有研究显示,目前农户对某些环节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采纳水平较低,农户采纳农业社会化服务以产中环节服务为主,产后环节服务参与率较低[4],大部分农户对购买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满意度评价不高[5]。上述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进一步发展,制约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在此背景下,分析总结种粮农户采纳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现状与问题,探索提升农户农业社会化服务采纳水平的目标路径,已成为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
为此,调研团队于2024年6—8月对中国第一小麦大省河南省种粮农户农业社会化服务采纳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在此基础上探究农户采纳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特征及面临的问题。采取典型抽样和随机抽样相结合的方式,分别选择豫东、豫西、豫南、豫北、豫中等5个地区,每个地区分别选择1~3个市,每个市分别选择1~4个县进行实地调研。调研样本地区的选择注重区域分布的平衡,包括周口市、商丘市、濮阳市、三门峡市、洛阳市、南阳市、驻马店市、安阳市、鹤壁市、焦作市、郑州市等11市的22县。共发放调研问卷1 100份,收回问卷880份,回收率为80%。剔除空缺值较多、前后答案不一致等无效样本,最终获得有效问卷样本822份,问卷有效率为93%。
1 种粮农户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认知现状
1.1 种粮农户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了解程度
种粮农户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了解程度主要集中在“一般了解”,共有401户,占总样本的48.78%;“完全不了解”的农户有34户,占总样本的4.14%;“基本了解”的农户有146户,占总样本的17.76%;“比较了解”的农户有198户,占总样本的24.09%;“非常了解”的农户有43户,占总样本的5.23%(见表1)。
1.2 种粮农户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认同感
种粮农户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认同感主要集中在“一般认同”,共有448户,占总样本的54.50%;“完全不认同”的农户有11户,占总样本的1.34%;“基本不认同”的农户有49户,占总样本的5.96%;“比较认同”的农户有263户,占总样本的32.00%;“非常认同”的农户有51户,占总样本的6.20%(见表1)。
1.3 种粮农户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价值感知
具体而言,认为采纳农业社会化服务有助于提升经营规模的农户有699户,占总样本的85.04%;认为采纳农业社会化服务有助于提升生产率的农户有760户,占总样本的92.46%;认为采纳农业社会化服务有助于提高粮食产品质量的农户有602户,占总样本的73.24%;认为采纳农业社会化服务有助于提高粮食产品售价的农户有420户,占总样本的51.09%;认为采纳农业社会化服务有助于提升粮食种植收入的农户有430户,占总样本的52.31%;认为采纳农业社会化服务有助于获取非农收入的农户有598户,占总样本的72.75%;认为采纳农业社会化服务有助于提升家庭总收入的农户有496户,占总样本的60.34%;认为采纳农业社会化服务可以节省劳动时间的农户有794户,占总样本的96.59%;认为采纳农业社会化服务可以减少辛劳程度的农户有786户,占总样本的95.62%;认为采纳农业社会化服务可以提高生活质量的农户有662户,占总样本的80.54%;认为农业社会化服务有价值的农户有774户,占总样本的94.16%(见表1)。
2 种粮农户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采纳特征
2.1 种粮农户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采纳意愿特征
2.1.1 整体样本农户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特征
根据整体样本调研结果,农户对粮食产中、产前环节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需求强度较高,对产后环节社会化服务的需求强度相对较低。在粮食产前环节,农户的需求主要集中在机耕、良种选择、农资供应等服务;在产中环节,农户的需求主要集中在机械化收割、机械化播种、化肥农药施用、病虫害防治、灌溉等服务;在产后环节,农户的需求主要集中在上门收购、代销售、金融保险等服务(见表2)。
2.1.2 不同规模农户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特征
借鉴曲朦[6]的相关研究成果,根据调研农户实际情况,将土地经营规模低于平均值的农户定义为小规模农户,小规模农户为614个,占整体样本农户的75%;将土地经营规模高于平均值的农户定义为大规模农户,大规模农户为208个,占整体样本农户的25%。
总体而言,大规模农户对粮食产前、产中环节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需求强度高于小规模农户,但是对产后环节社会化服务的需求强度低于小规模农户。在粮食产前环节,大规模农户对机耕、良种选择、农资供应、土壤改良技术、测土配方等服务的需求强度高于小规模农户;在产中环节,大规模农户对机械化收割、病虫害防治、灌溉、农业生产技术指导等服务的需求强度高于小规模农户;在产后环节,小规模农户对代销售、金融保险、信息、代加工、代清理等服务的需求强度高于大规模农户(见表2)。
2.2 种粮农户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采纳行为特征
2.2.1 整体样本农户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购买特征
根据整体样本调研结果,在粮食产前环节,农户购买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要集中在机耕、良种选择、农资供应等方面;在产中环节,农户购买的社会化服务主要集中在机械化收割、机械化播种、化肥农药施用、病虫害防治、灌溉等方面;在产后环节,农户购买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要集中在金融保险、上门收购、代清理、代销售等方面(见图1)。
2.2.2 不同规模农户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购买特征
在粮食产前环节,大规模农户对良种选择、农资供应、土壤改良技术等服务的购买比例高于小规模农户;在产中环节,大规模农户对机械化收割、灌溉等服务的购买比例高于小规模农户;在产后环节,大规模农户对上门收购等服务的购买比例高于小规模农户(见图2、图3)。
3 种粮农户采纳农业社会化服务面临的问题
3.1 农户采纳意愿与行为有偏差,意愿向行为转化有待加强
受农户自身禀赋、社会化服务供给条件等因素的影响,许多农户虽有采纳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意愿,但并没有实际的购买行为。例如,在有机耕服务需求的农户中,72%的农户购买了该服务,28%的农户没有实际购买行为;在有化肥农药施用服务需求的农户中,53%的农户购买了该服务,47%的农户没有实际购买行为;在有上门收购服务需求的农户中,15%的农户购买了该服务,85%的农户没有实际购买行为。可见,农户农业社会化服务采纳意愿与采纳行为有一定偏差,应引导鼓励农户将行为意愿有效转化为实际行为。
3.2 农户满意度不高,服务供给质量有待提升
在调研区域内,农业社会化服务效果未能达到农户预期的问题较为普遍。例如,32%的农户认为,其村庄附近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不高;43%的农户认为,其村庄附近的社会化服务机构的收费价格不合理;22%的农户认为,其村庄附近的社会化服务不够快捷;28%的农户认为,其获得的社会化服务不够方便;73%的农户认为,社会化服务市场不够规范。可见,农户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满意度评价不高,社会化服务机构应进一步提升其服务质量。
3.3 服务推广普及机制有待完善,支持政策落地效果亟须增强
在调研区域内,许多农户认为,政府对于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推广支持力度不足。73%的农户认,为政府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宣传力度较小;65%的农户不能够享受到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政府补贴;88%的农户认为,政府对社会化服务的补贴力度较小;63%的农户不能够享受到购买社会化服务的融资借贷服务。因此,有关机构应进一步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推广普及机制,不断增强社会化服务支持政策的落实效果。
4 促进种粮农户采纳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对策建议
4.1 尽力补齐农户禀赋短板
进一步提升农户禀赋水平,促进农户农业社会化服务主观需求向实际行为转化。一是推动土地向规模经营主体流动,推进粮食生产的规模化和专业化,激发土地规模化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之间的良性互动。二是加强对农户的技能培训,引导其强化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进而提升人力资本水平。通过补齐农户禀赋短板,有效解决农户农业社会化服务采纳意愿与行为偏差的问题。
4.2 全面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水平和服务质量
有关部门应通过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规范操作体系、强化合同监管及建立行业自律组织等方式,规范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发展,降低小农户采纳社会化服务的交易成本。积极引导各类服务主体创新服务模式,在重点做好产前、产中关键环节服务的基础上,推动服务环节向产后延伸,采用综合性服务模式,全面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供给水平和服务质量。
4.3 不断加大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推广和支持力度
一方面,建立有效权威的政策信息发布平台,融合运用宣传栏、标语、广播等传统宣传手段,以及微信朋友圈、微博、短视频等现代传播手段,定期、准确地发布农业社会化服务信息,向农户普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专业化优势,提高各类农户对产前、产中、产后等环节服务有效性和易用性的认可程度。另一方面,有关机构应出台针对性的激励政策,试点对粮食产后“五代”服务(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等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强有力的补贴,有效促进农户积极购买高质量农业社会化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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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韩春虹.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模式与小农户满意度的比较研究:一个新制度经济学分析视角[J].现代经济探讨,2022(8):124-132.
[6]曲朦.粮食主产区农户农业社会化服务购买及效应评价:以河南省为例[D].咸阳: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22.
作者简介:王妍霏(1999—),女,博士生,研究方向:数字经济与农户行为;刘昊(1988—),男,博士,讲师,研究方向: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孙佳佳(2000—),女,硕士生,研究方向:数字经济与农户行为;李辰龙(2000—),男,硕士生,研究方向:数字经济与农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