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技孵化器运行机制探索

作者: 黄洁

摘 要:农业科技孵化器是为中小农业企业提供办公场所及创业服务的载体,当前已经成为培育中小农业企业、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农业企业家的重要发展平台,在促进我国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及农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现代经济的不断发展,农业科技不断进步,我国农业科技孵化器也在实践过程中摸索出了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运行模式,但也有不少农业科技孵化器发展滞后,尚处于起步阶段,存在很多实际问题亟须解决。研究对泰安农高区农业科技孵化器的现状及运行机制等进行探索研究,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与挑战,对其今后高质量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以期为各地方农业科技孵化器升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及经营模式创新等提供支撑参考。

关键词:农业科技孵化器;农业经济;运行机制;农业产业

中图分类号:F323.3;F3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7909(2024)23-50-4

DOI:10.19345/j.cnki.1674-7909.2024.23.010

0 引言

我国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孵化器的发展,多次指出必须不断提升创业孵化载体的发展质量和效益,通过服务科技创业企业成长、孵化培育新兴产业、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来实现“众创—孵化—加速”机制衔接,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我国是农业大国,但农业产业发展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不小的差距,农业科技孵化器是培育农业企业的重要载体,我国更加重视农业科技孵化器的发展。2024年9月26日全国农业科技工作会议指出,要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建设一批农业科技孵化器,下大力气实现科学研究、试验开发、推广应用的“三级跳”,打通农业科技成果落实到田间地头的“最后一公里”。随着目前创业条件的逐步成熟,虽然孵化器越来越多,但也随之出现了孵化器定位不清晰、运行不科学、发展水平较低等问题。文章以泰安农高区农业科技孵化器为研究对象,分析孵化器的运行机制,针对当前存在的政府依托性过强、缺少融资服务体系、管理运营团队不专业等问题进行研究,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建立企业化运作模式、健全服务体系等建议,不仅能为农业科技孵化器本身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还能借此加快培育更多优质农业科技企业,进一步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助力乡村振兴,建设现代农业强国。

1 研究背景及目的

孵化器最初是为了服务创业群体、提高创业成功率、增加就业机会、减少社会资源浪费而产生的。1987年,我国创立了第一个企业孵化器,即武汉东湖新科技创业者中心。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孵化器的发展逐步专业化,2001年,我国成立了第一个专门的服务农业类初创企业的孵化器,即武汉南湖农业园创业中心。农业作为国计民生的基础和国家发展的压舱石,对我国经济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农业本身的自然周期属性决定其相对复杂的产业结构,农业企业更是普遍存在获利周期长、经营风险大等特点,需要依托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平台来发展壮大。我国农业科技孵化器自建立以来就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包括优惠的扶持政策、专项的资金支持等,这些的确为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成功、就业机会的增加、区域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1]。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及农业高质量、专业化、绿色化发展的综合需求,农业科技孵化器在运行中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如职能庞杂、政企不分、管理方式传统、效能低下等。如何为入孵的农业科技初创企业快速健康成长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同时为孵化器实现可持续性跨越式发展提供理论支持,从真正意义上助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至关重要[2]。

2 农业科技孵化器运行机制简析

当前,我国农业科技孵化器的运行机制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以政府为主导,侧重服务管理、政策引导支持等方面。以杨凌示范区创业服务中心为例,该中心隶属于园区行政管理部门下属单位,其运行具体由一位主任主持协调全面工作,下设5个部门,并设2位副主任和1位总经济师分别负责各类具体业务事项。其中,1位副主任负责综合业务部,主要服务内容是为待入孵企业办理各种申请、批文的报送、督办等;另1位副主任负责企业发展部与招商部;总经济师负责物业部。目前,该中心已形成以创业中心为主体,以创投公司、技术服务平台为两翼,核心孵化器、专业孵化器和毕业企业发展园区“三位一体”的“三级孵化”体系。第二类是以企业为主导,注重企业化运行机制,致力于为入孵企业提供更加专业化及精细化的服务。以湖北武汉国家农业科技园创业中心为例,多年来,该中心以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为主要目标,通过企业模式的专业化运作,不断整合内外优质的企业服务资源,除了基础设施服务之外,还为入孵企业提供专业的增值服务,如科研技术支持和平台。通过优选,与外部企业服务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提供专利技术服务、会计税服务、法律咨询服务及投融资服务等一系列优质服务。通过多年运营发展,该中心已然成为一家集管理咨询、平台服务、创业投资、产业加速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服务平台公司。第三类采取综合性运行机制,融合政府扶持、科研院校平台支撑、企业市场化运作等多方面。以广东金颖农业科技孵化有限公司为例,该孵化器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运作、企业受益”的基本原则,一方面不断规范和完善自身的市场化和企业化管理、技术依托及科技服务、利益分配及投融资、人才引进及社会化服务等机制,另一方面积极引入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咨询公司、知识产权代理公司等中介机构,为科技企业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服务。另外,采取整合政策资源、创新资源及社会资本资源等措施,不但提高了创业企业的成活率及成功率,更为孵化器自身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目前,该公司已建成粤港澳大湾区规模最大的国家级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金颖农科孵化器),并先后获得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星创天地、全国农村创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等多项荣誉资质,打造了从源头创新到产业培育的全要素、全链条农业产业创新集群,形成了现代农业产业集聚效应。

3 当前泰安农高区农业科技孵化器运行面对的挑战

近年来,泰安市农业产业发展迅速,其中苗木花卉、茶叶、有机蔬菜、现代奶业等产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初具规模,并逐渐成为当地的特色产业。仅2024年泰安市农业农村局审核通过了12家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但同时也有12家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退出。由此可看出,当前泰安市现代农业产业在不断发展的同时存在一定的问题。而农业科技企业作为当代农业产业新型经营主体的一部分,在地方农业经济发展中具有产业龙头带动效应,培育了优质农业科技企业,为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新动能。泰安农高区是泰安地区唯一一家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在此地建设农业科技孵化器的初衷是给中小农业企业提供办公场地、仪器设备、信息、管理、融资、销售及技术指导等各种支持,帮助农业科技初创企业顺利创业并持续发展壮大,从而助力地方农业产业结构升级及农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泰安农高区农业科技孵化器于2017年5月开始建设,2019年9月一期建设完成。目前,孵化器大楼功能结构可分为四部分,一楼是科技综合服务区,二楼是泰安科技大市场展厅,三楼是与山东农业大学等科研机构合作建设的农业科技实验室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四楼及以上是企业办公场所、专家公寓及大型培训会议场所等。经过多年运行,泰安农高区农业科技孵化器仍然凸显出不少问题,目前看来仍处在较低层次发展阶段。对标国内发展较好的典型农业孵化器,经过深入分析得出,当前泰安孵化器发展面临的挑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 政府依托性过强

以湖北华商农业科技孵化器为例,该孵化器由湖北华商研究院有限公司投资运营。一方面,孵化器前期从项目主导产业、多元化楼层区域划分、全方位企业服务配套进行前瞻性规划;另一方面,孵化器引进专业的企业化团队运行管理,提供全方位的孵化服务,秉承“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解企业之所忧”的服务理念,已逐步形成“创业教育—创业准备—企业启动—企业成长—企业发展”5个阶段的“全周期培育”企业化服务模式。泰安农高区农业科技孵化器是由泰安农高区管委会投资建立的,起初定义为公益非营利机构,正式运营以来也一直由管委会主导孵化器的各项管理工作,并由政府提供政策、资源和信息等。长此以往,过强的依赖性减弱了孵化器自身的创新能力与进取精神,而人事制度的约束也使得工作人员缺乏热情和积极性,从而导致很多应该为企业提供的增值服务流于形式或无法实现,无法为企业提供全面的管理咨询服务。长此以往,不但增加了入孵企业的成长成本,也影响了孵化器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3.2 缺少融资服务体系

以武汉东湖新技术创业者中心为例,作为全国第一家科技企业孵化器,该中心最大的特色就是能引入风险投资体系,该体系将风险投资和推动企业上市的各项工作有机结合。通过引入风险投资机构,该中心为科技创业者提供了更加充足的资金支持;同时,通过与券商、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合作,该中心还为科技创业者提供了上市辅导、法律咨询等服务,帮助科技创业者实现快速成长。相比之下,泰安农高区农业科技孵化器现在仍无对口金融服务体系,而入孵企业规模小、实力弱,获得贷款的难度非常大,资金问题成了盘亘在入孵企业面前的难题。

3.3 管理服务团队不专业

农业专业孵化器对管理服务团队会有更新更高的要求,尤其在面对农业多元化、专业化、国际化的发展趋势时。以南京国家农创中心为例,自成立以来,该中心一直围绕高效协同的专业管理服务团队的核心理念,不论其内涵还是外延,管理服务内容丰富,并随着我国现代农业的不断推进,对团队始终保持高标准专业化的要求。泰安农高区农业科技孵化器自创立以来一直由园区管委会主导运营管理,管理运行机制一直偏重政府化,具体管理人员也缺乏系统的管理培训、专业的融资法律咨询服务及市场营销推广等方面的经验,农业科技相关专业技术人才紧缺,因此,无法给入孵企业提供专业的服务和对口技术指导。

3.4 与科研院所等单位合作不紧密

以山东诸城农林科技孵化器为例,该孵化器创立之初就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山东省果树研究所等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同时高标准建成了科研设施区和苗木栽培展示区。依托科研院所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优势,该孵化器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为农业企业提供智力支持,为农民持续增收做出了重大贡献。虽然泰安农高区农业科技孵化器已经和山东农业大学合作建设了基地实验室,但是由于实验室设备陈旧,条件远远比不上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自身的试验设备和设施,久而久之,孵化器与这些单位的合作越来越少,严重制约了入孵企业的发展。

4 泰安农高区农业科技孵化器运行机制改进建议

4.1 建立企业化运作模式

当前,政府职能逐步转变,很多权限下放,重心回归服务,同时国内市场经济制度不断深化完善,孵化器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就是建立完善孵化器的企业化运作机制,以此适应当前的经济形势。一是建立精简高效的组织结构。通过全面梳理组织架构、合理规划管理层级、明确部门岗位职责、强化绩效考核等方式加强孵化器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提高工作效率[3]。二是建立协调规范的运营管理制度。具体通过制定各项完善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员工、财务及各项运营的有效管理,确保运营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提高孵化器运转的可靠性及稳定性。三是建立特色鲜明的企业文化和产业模式。通过明确企业理念、价值观及不断加强员工的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不断提升员工向心力,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坚持产业错位发展、协同发展、互融互补,避免孵化器初创企业同业竞争,持续提升创新能级和产业竞争力,加快形成创新发展格局,从而降低孵化器运营风险,促进其可持续发展。

4.2 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服务体系

孵化器要根据创业企业需求,整合多方面融资渠道,积极营造资企结合的环境,完善多元化的投融资服务体系。一是积极争取政府扶持,包括政府专项拨款、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及返还等。农业发展类企业可向泰安地方财政部门争取政府专项资金支持,为企业发展进行资金托底,实现长远发展。二是主动联络和吸引多元主体(银行、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参与。例如,泰安当地农商银行及农村信用社等部门可以利用资金,逐步构建多层次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三是全面梳理孵化器入驻企业。遴选出科技含量高、产品新、成长快,但具有较高风险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探索合作与融合的风险投资机制。创新金融服务,强化农业科技型企业信贷支持,创设品牌服务体系,推动农业科技信贷产品优化升级[4]。加强农业科技金融机构引入和建设,支持银行、保险机构等规模金融机构入园,充分发挥基金引领作用,设立新型农业产业化科创基金,引导更多金融资源和社会资本为园区初创农业科技企业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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