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再生产视域下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路径探析

作者: 周关键 刘会柏

0引言

2018一2024年,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均提及农村人居环境。其中,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稳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1;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2]。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通过一系列措施对农村人居环境进行全面治理,旨在引领农民不断追求更美好的生活,提升农民生活幸福指数[3]。农村人居环境的治理周期长、涉及领域广,是一个动态性工程而非静态性事件,需要多元治理而非单一治理,它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是对再生产全过程的优化治理。因此,在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必须特别注重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确保每项措施都符合实际、惠及人民、具有价值。政府要制订科学合理的政策对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进行指导,“村两委”要从整体角度出发对人居环境整治进行规划,各类社会组织及农村居民则需齐心协力、出资出力,真正激发各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实现对社会再生产的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4个环节的持续优化,进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乡村真正建设成为宜居宜业、和谐美丽的家园。

1重构生产模式,以高质量发展精准助力人居环境提升

在人居环境的治理中,社会再生产的生产环节发挥着开源作用,为农村发展提供物质基础和资金支持,成为人居环境提升的着力点和动力源。但是,过去农业生产多采用粗放型模式,技术投入不足,人才资源匮乏,对自然环境过度攫取,对人居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长此以往,形成恶性循环,不但产出的产品不符合人民的要求,还使人居环境在短时间内难以恢复。因此,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必须坚持绿色低碳原则,注重现代化新型环保机械的应用,推行集约化的发展方式,不断进行转型升级,提高生产效率;运用精细化的管理手段,减少对土地、能源等资源的依赖;加强符合农村人居环境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生产环境友好型、人民满意型高质量农产品;将农业现代化要求逐步融入农业发展进程,支持新型农业技术的研发和推广,通过常态化、智能化的现代技术加强生产过程中的环境质量监测,用制度和标准来强化排放管理,针对不同的排放情况,采用阶梯式和差异化的奖惩策略,以促使生产者担负起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责任。

1.1耕地保护常态化,绿色农业品牌化

我国通过实施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牢牢守住了18亿亩耕地红线,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提高了农田抗灾减灾能力,支撑了城市化建设,维护了乡村稳定发展4。但是,部分农村地区存在过度使用化肥农药的现象。化肥农药的乱用和滥用,不仅造成资源浪费,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还导致土地再生能力和土壤质量下降。基于此,农业高质量发展迫在眉睫。在土壤保护方面,应充分利用好新的良种技术,通过改善良种的方式来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量,并采用休耕、轮作、秸秆和农家肥还田等方式改善农村土壤环境,增加土壤肥力,恢复地力。同时,在生产过程中,还需注重精准喷灌和滴灌技术的利用,以节约水资源,并减少水资源交叉污染,避免生活生产用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或用于农业生产。耕地保护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国家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但涉农事务首要在于观念更新,要加强事先预防,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于违法行为,应该依法惩处。同时,要遵循作物生长发育的自然规律,合理设置整改期,严禁出现毁坏已长成的苗木、庄稼等毁农害农的不合理、不合法行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人民的劳动,保护人民来之不易的劳动果实。

我国农业发展的局限性制约着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进程。鉴于我国过去长期实行的城乡二元制结构发展模式,农业长期反哺工业,其发展受到政策、科技、人才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导致农业发展速度和质量与城市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如何有效缩小城乡差距,提升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并确保粮食安全的稳定性与健康性,成为当前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重要议题。在广大农村地区,居民主要依赖自给自足的种植方式,同时,城市所需的农产品也主要源自农村。因此,生产绿色无污染农业产品,不仅关乎农民自身的健康,也是对广大城市消费者负责。基于此,农村地区亟须摆脱传统的农业发展模式,强化标准意识,以高标准来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从而生产出更高质量的农产品。针对特定地区,应依据其独特的生态环境条件,发展适合当地气候且具有高产潜力的特色产业,通过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自主品牌,形成品牌效应,进一步延长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为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提供有力的农业产业支撑,确保优质农产品的稳定供给。

1.2林下经济精细化,畜牧发展集约化

林下经济是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板块,是一种符合新发展理念、集约高效的新型产业模式。林下经济的发展有助于降低对耕地的依赖,缓解我国耕地资源压力,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理念的具体实践。林下经济主要涉及种植、养殖及旅游开发等多个领域,例如,种植药材、竹笋、蘑菇等特色农作物;发展康养、旅游等产业。目前,我国林下经济正处于发展初期,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如何在发展林下经济的同时避免水土流失等生态破坏,以及改善林下经济在种植、灌溉、采挖、运输和销售等方面的不利处境。在林业发展与人居环境协调方面,林下经济活动不能因追求经济发展而超出环境的承受能力,严禁为追求短期经济利益而滥伐林木、过度开发,以免导致林木毁坏、土壤污染、水土流失等生态风险。同时,发展林下经济应充分关注生物多样性,并妥善解决好生物之间的共生问题,以科学化、精细化的理念推动林下经济发展,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以免对人居环境造成不可逆的损害。

畜牧业在农村发展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传统畜牧业多以农户为单位进行小规模养殖,家禽数量有限且分散于庭院各处,甚至存在与人混居的现象,这严重影响了人居环境质量。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地区涌现出一批规模化养殖场,相较于传统畜牧业,现代畜牧业呈现出更为显著的规模化特征。然而,养殖规模的扩大也带来了新的问题,例如,牲畜粪便、污水及废料等的产生;部分养殖户会将未经处理的病死牲畜直接暴露于野外,对村民的人居环境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现代畜牧业应更加注重系统化养殖,推进智能化监测与集约化发展,转变粗放型养殖模式。在追求节本增效的同时,必须增设化粪池和污水处理设施,确保牲畜粪便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通过不断改善生产环境,进而优化人居环境,实现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与农村生态环境的和谐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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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服务行业现代化,行业融合特色化

过去,农村发展主要呈现出一种被动的、自我向内挖掘发展的模式。如今,随着现代新型农村服务业,如农家乐、休闲农业观光、民宿及直播带货等的兴起,农村地区的受关注度越来越高,其发展模式也逐渐从被动地、自我向内挖掘式发展转向主动地向外吸收式发展。在政府资金和政策的支持下,许多农村家庭积极参与农旅融合开发,增强了农村经济发展动能,形成了显著的集聚效应,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多元化增长。农旅融合不仅是对农村经济发展方式和地理空间利用的重构,更为改善人居环境提供了重要契机。

首先,农旅融合需从源头做好规划,评估旅游项目对人居环境的潜在影响,确保规划能够体现人本理念,并充分满足游客的多样化需求。为满足游客的独特体验需求,应因地制宜,无论是非遗文化、传统民俗的呈现,还是观光旅游、采摘体验等项目,都应力求特色鲜明,为游客带来与众不同的人文旅居体验。其次,在农旅融合的实施过程中,环境卫生问题不容忽视,应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的收集与排放,确保农村环境的整洁与美观。最后,农旅融合发展的成果应被进一步用于人居环境改善和美丽乡村建设。这一系列措施,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可以有效改善民生,实现人居环境的持续优化与农旅经济的良性互动。

2优化分配格局,以共建共享理念推动人居环境公平发展

在分配领域,应坚持共建共享的原则,加大对农村地区及欠发达地区在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保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投人力度,以促进并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确保资源在城乡之间的公平分配,进而缩小农村居民在人居环境提升方面获得感的差距。同时,要特别关注并切实保障农村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确保全体农村居民都能够共享人居环境改善所带来的美好生活体验。

2.1城乡分配统筹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在我国社会发展进程中,农村发展的支撑要素相对薄弱,城乡人居环境差异较为明显。现阶段,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依然突出,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成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在我国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布局中,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亟须改善和提升。加强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仅能显著提升村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更能有力地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多,涵盖领域广,这为调动农村劳动力就业择业提供了广阔空间,有助于改善农村的经济环境和就业状况。不断完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将有效促进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然而,当前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多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由企业负责实施,过程中层层转包现象较为普遍,容易导致项目实施偏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初衷。因此,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应坚持务实的原则,积极吸纳合理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避免形式主义,确保治理措施切实有效。

2.2补偿机制公平化,弱势群体保障制度化

在农村人居环境的整治过程中,集体环境整治活动可能对个别村民权益造成影响,这就需要建立一套合理的补偿机制,对利益受损方进行妥善补偿。在补偿协调工作中,应制定科学、合理的补偿标准,既要确保程序上的公正性,也要保证结果上的公平性,力求实现补偿的真正合理,使村民满意并接受。同时,还需要动态调整补偿机制,以确保其适应性和有效性。这些举措旨在更有效地激发人们改善人居环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坚持保障公平性的基础上,应重点关注弱势群体权益保障,在人居环境整治中可给予适当照顾,帮助其共享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并形成一种约定俗成的乡规民约,加以传承和发扬,不断锻造民风淳朴、互敬互爱、互帮互助、和睦共处的乡村人文环境。

3打通流通障碍,以流通环节的疏通促进人居环境的顺畅

流通环节作为生产与消费的中间环节,其效率直接影响社会再生产的顺畅程度。流通效率低下会阻碍生产力的提升,造成资源的浪费。受流通环节影响而无法进行交易的产品会成为农村人居环境的一大重负。因此,针对流通环节中的“痛点”,亟须采取有效措施优化流通环境,提升流通效率。

3.1交易流通通畅化,物流程序规范化

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规模化种植业和养殖业已经成为发展趋势,农业产业链式发展在各地初见成效。在此背景下,农村物流尤其是农产品的运输,对时间和运输方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良好的保鲜环境和包装方式,以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完整性和安全性,这凸显了农村对便捷高效物流体系的迫切需求。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深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强充电桩、冷链物流、寄递配送设施建设[5]。完善物流体系不仅可以增强人们的居住意愿,还能提升其居住的幸福感。因此,政府应加大资金的扶持力度,同时地方应积极自筹资金,共同建立健全基础的道路交通网络。通过充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简化流通环节,优化供应链管理,从而实现对农副产品交易等行为的实时调度,有效节约时间成本和运输成本。此外,应推广新型绿色物流模式,在流通环节中推广绿色包装,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收集和处理,规范物流程序,尽可能减少资源的浪费和损失,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流通环节对人居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

3.2碳汇交易普及化,循环利用共识化

农村地区的碳汇资源储量非常丰富,但是目前对碳汇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还处于探索阶段,该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由此导致了显著的资源浪费问题。鉴于此,政府应当加大在碳汇领域的金融投资、技术支持及宣传推广力度,以促进农村碳汇项目的深入开发。同时,应鼓励农村居民通过人股等多种参与方式,共同构建一个公正透明、安全可靠且高效运作的碳交易平台,并在广大农村地区推广或试运行碳交易机制,从而使农村居民成为推动“双碳”目标实现的积极力量,并切实从中受益。此外,还应大力倡导在农村地区发展循环经济模式,鼓励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减少废弃物与污染物的排放,降低对原生资源的依赖程度。通过多方努力,推动循环利用理念在农村地区形成广泛共识,真正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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