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农垦社会化服务+地方”行动方案》
作者: 蒋洪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垦示范引领现代农业和增强对周边区域辐射带动能力的决策部署,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于2023年6月13日印发《“农垦社会化服务+地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提出聚焦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带动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深入开展社会化服务,打造一批示范点,建立一批服务标准,培育一批服务品牌,壮大一批集体经济组织,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
《行动方案》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国家战略为核心,以市场为导向,以带动地方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为目标,聚焦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在农垦系统和地方组织实施“农垦社会化服务+地方”行动,推广应用先进农业生产技术和模式,示范带动地方提高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
《行动方案》明确了具体的任务目标:通过实施“农垦社会化服务+地方”行动,力争用3~5年的时间,面向地方开展社会化服务面积达到1 000万hm2,带动地方粮食增产350万t;基本形成服务主体多元、服务领域全面、服务机制高效的农垦社会化服务体系;打造服务能力强、服务行为规范、服务信誉良好的农垦社会化服务品牌;真正成为示范引领农业农村现代化、助力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国家队”。其中提出,2023年,在全国打造100个农垦社会化服务示范点,全程托管地块粮食平均单产提升50 kg。
《行动方案》提出重点推广“六种服务形式”“五种典型模式”。“六种服务形式”分别是:一是土地经营权流转,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通过承租、股份合作等方式,积极承接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示范推广集中连片高标准农田建设、“小田变大田”改造经验,展示先进生产技术和模式;二是全程托管服务,结合地方农业生产和服务需求,以集中连片土地为基础,面向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多环节和全程托管服务,提供全过程解决方案;三是单环节托管服务,聚焦农业生产关键领域、薄弱环节,依据各地劳动力状况和生产需求,为有意愿种地的农户提供“菜单式”服务;四是产前产后综合服务,开展生产资料定制批量采购,积极发展订单农业,推动服务环节从产中向产前、产后各领域拓展;五是信息对接服务,鼓励有实力的农垦社会化服务主体建设区域性服务信息平台,发展信息化、数字化服务,推广供需信息线上对接、服务线下供给模式;六是金融保险担保服务,支持集团化垦区联合当地政府、农业龙头企业成立农业融资担保公司,为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金融贷款服务,解决融资难题。“五种典型模式”分别是:一是农服公司模式,鼓励生产经营能力突出、社会化服务能力较强的垦区,发展专业化农业服务公司,在省内外相关市县设立区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向地方复制平移农垦现代生产要素,开展农产品加工、营销、金融保险等服务;二是村企合作模式,鼓励生产经营能力较强的国有农场、专业公司等,推广村集体负责“组织+协调”、农垦企业负责“资金+技术”、当地种植大户(职业农民)负责“管理+生产”的合作方式,实现三方同经营、同参与、同负责;三是联合体模式,鼓励垦地合一的农场,扶持场内服务能力较强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服务组织,通过资源整合、渠道共享,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服务联合体(服务联盟),壮大组织力量;四是龙头企业带头模式,鼓励经济实力不强、土地经营规模不大的农场,通过土地租赁、股份合作等形式引入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助力垦区发展适度规模生产、开展全产业链经营;五是党建引领模式,鼓励农垦企业、农场主动与地方乡镇党委、村党支部开展党建共建联建,总结推广农场党支部包乡镇、农场党小组包村屯、党员包地块的三级包联模式,以党建开启垦地合作之路。
《行动方案》还从组织领导、政策支持、监测指导、宣传引导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保障措施,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记者:蒋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