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草局部署退耕还林还草提质增效工作

开展退耕还林还草提质增效是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的迫切需要,对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促进农牧民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大意义。为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于2023年11月15日印发《关于做好退耕还林还草提质增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依托两轮退耕还林还草形成的林草资源,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退耕还林还草提质增效。

《通知》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到2025年,重点完成急需且有条件实施的退耕还林还草提质增效任务,提升林草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增强林草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到2030年,全面完成两轮退耕还林还草提质增效,构建结构完善、功能完备的林草生态系统,为建设生态文明、推进乡村振兴作出更大贡献。

《通知》强调,开展退耕还林还草提质增效工作要坚持分类施策。以问题为导向,坚持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有针对性地采取补植补造补播、森林抚育、灌木平茬、低质低效林改造、品种改良和退化人工草地更新复壮等提质增效措施,结合当地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推动特色产业和特色品牌建设,发展壮大退耕还林还草后续产业,促进成果巩固。对低于保存标准的退耕地块实施补植补造补播,适时开展抚育管护,确保成林成草;对密度过大、影响林木正常生长的林分,根据林分发育、林木竞争等自然规律及森林培育目标,适时适度伐除部分林木,调整树种组成和林分密度,优化林分结构,促进保留木生长;对处于衰败期或林木生长不良甚至成片死亡的灌木林进行平茬抚育、更新复壮,促进新枝萌生、灌丛增大,提高灌木林地的生产力和生态功能,实现可持续经营;对受人为或自然因素影响,导致森林生态服务功能、林产品产量或生物量显著低于同类立地条件林分平均水平,不符合培育目标的低效退耕还林地块,采取改变林分结构、调整或更替树种等修复措施,提高林分质量、稳定性和效益水平;对因树种或种源选择不当,未能做到适地适树,经济价值及生态功能低下,没有培育前途的退耕还经济林,选择林木良种,采取高接换冠、树种品种更替等措施,提高林分质量和效益;对严重退化甚至部分枯死的退耕还草地块,采取断根、疏松透气、重新播种、加强日常养护等措施进行复壮更新,提高草原盖度和生长量。

《通知》要求省级林草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市县在全面调查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情况、提质增效需求、退耕农户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实际情况以及提质增效的重点难点,统筹谋划提质增效工作总体思路、目标任务、技术路径和项目支撑,经与有关部门协商一致后,认真编制省级实施方案。

《通知》明确提出强化政策支持,要求省级林草主管部门指导有关市县把符合条件的退耕地块纳入“三北”或“双重”项目实施范围;对符合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定的退耕地块,可纳入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实施;用好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等中央现行政策;与乡村振兴、大规模国土绿化、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森林可持续经营等实现有效衔接,统筹推进,依托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发展特色林果、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培育森林康养、生态旅游等新型产业;鼓励多种经营主体积极参与提质增效,引导退耕主体通过租赁、入股、托管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盘活退耕还林还草资源,探索建立集体林场和乡村林场,力争形成财政支持、金融扶持和社会资本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有效支撑提质增效工作顺利开展。

据了解,自1999年试点以来,我国先后在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了两轮退耕还林还草,累计实施退耕地还林还草和配套荒山荒地造林种草超333 333 km2,为全球增绿的贡献率超过4%。经过20多年不懈努力,退耕还林还草完成同期全国重点工程造林总面积的40%,成林面积超过同期全国人工林保存面积的三分之一。截至目前,中央累计投入5 815亿元,惠及4 100万农户、1.58亿农民,为维护我国生态安全、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享誉全球的成功典范。

(记者:姜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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