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乡村环境治理“最后一公里”的经验与对策

作者: 张景 王冬

[摘 要] 在乡村振兴的宏观环境下,社会大众提高了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和对乡村环境治理的标准。为进一步满足乡村发展的需要,需要逐步构建乡村环境治理系统。基于此,以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为例,分析姜堰区在推进乡村环境治理中所采取的“两个委员”试点工作,总结当地“两个委员”工作实践中采取的重点措施及产生的实效,并从政府、企业、乡村居民等方面提出进一步推进乡村环境治理的建议。

[关键词] 乡村;环境治理;组织保障;治理体系

[中图分类号] X321;D422.6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674-7909(2022)04--3

0 引言

为将乡村环境治理措施落实到位,保障乡村居民的切身利益,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率先在该区的5个村进行“两个委员”(生态文明委员和环境保护委员)试点工作,通过设立“两个委员”对乡村生态环境进行治理和保护。随着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姜堰区生态文明建设得到进一步深化。为落实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2017年初,姜堰区全面配备“两个委员”,并在之后持续深化设立村级“两个委员”创新做法。

1 时代背景

1.1 对标“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生态文明建设步伐仍需加快

生态文明建设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关键要素,生态文明建设不仅仅关乎个人的利益,还与国家的前途和命运紧密联系[1]。但是,我国农村普遍存在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程度不深、推广范围较小及建设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秉承对乡村居民负责的态度,各地必须要坚决落实改善乡村环境的措施,建立保护生态环境的长效机制,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发挥实效。

2020年,我国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布局中。在乡村环境治理中贯彻生态建设新发展理念,与我国提出的可持续发展目标高度契合[2]。

另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新格局也要求全社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满足人们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通过优化自然环境,提升人们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1.2 对标乡村振兴总要求,生态宜居推进步伐仍需加快

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的关键,也是提高乡村发展质量的保证。为实现乡村振兴,需要改善乡村整体环境,优化乡村资源配置,统筹兼顾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

“生态宜居”的目标是让人们住得安心、舒心及放心。通过完善乡村配套设施,切实贯彻绿色资源的结构化、效益化,激活自然环境资源,使其成为乡村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驱动力,永葆乡村宜居的生命色[3]。

宜居的生态环境不仅是针对乡村居民的宜居,同样是对城市居民开放、城乡互通的“生态宜居”。治理乡村环境,可以进一步实现城乡有效互动和融合发展、优化城乡人口结构,并能通过现代元素与原生态自然环境的有机结合,使乡村成为城市发展的推动力量。

1.3 对标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公众参与落实步伐仍需加快

2020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推进措施。《意见》明确指出,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需要从主体、手段及能力3方面入手。政府方面要发挥出主导作用,明确各级政府职责。同时,要激发出企业的主动性,推进其生产服务绿色化。此外,要鼓励社会组织及公众参与,引导公众提高环保素养[4]。而目前,部分企业还没有形成环境责任意识,社会公众的参与度较低。因此,需要提升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环境治理参与度,最终形成治理环境污染的社会合力。

1.4 对标人们对美好环境的期待,乡村环境改善步伐仍需加快

经济的发展使人们对精神生活有了更高的追求,从原来的“求生存”向“求生态”转变。而乡村居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包含了对美好环境的需求。虽然目前乡村的人居环境得到了大幅度改善,但仍然存在水源污染、自然景观遭到破坏及人居环境的配套设施薄弱等问题,畜禽养殖等污染问题依然突出[5]。

2 泰州市姜堰区以村级“两个委员”工作推进乡村环境治理

为加快改善乡村环境,泰州市姜堰区在乡村基层设立“两个委员”,充分发挥其人脉广、信息灵等优势,帮助乡村居民解决程度较轻的环境纠纷。对于难以解决的环境问题,“两个委员”牵头组织协调会议,与乡村居民共同协商,制订出大家广泛认同的解决措施,让大家的环境诉求在第一时间得到回应解决,及时、有效地规避严重危害环境的事故发生,进一步满足乡村居民对美好环境的期待。

3 泰州市姜堰区推进村级“两个委员”工作的重点举措

3.1 完善基层组织架构

为持续推进“两个委员”工作,姜堰区通过完善基层组织结构来提升乡村环境治理能效。

3.1.1 明确人员。姜堰区在辖区的285个村庄全面配备了“两个委员”,并组织他们学习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使“两个委员”掌握生态环保基础知识。同时,对考核合格的委员进行工作补贴,以提升“两个委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3.1.2 明确职责。姜堰区通过发放专门文件,明确“两个委员”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科学制定规划,积极宣传工作要求,对辖区各村进行不定期巡视和检查,调解和处理环保纠纷,与环保执法人员沟通联动等。

3.1.3 明确机制。姜堰区明确各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细化人员分工,构建了以分管区长牵头、环保部门主抓、相关部门密切支持配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两个委员”的工作实效。

3.2 明确具体工作方法

在设立村级“两个委员”的基础上,姜堰区为进一步巩固乡村环境治理成效,依据乡村的实际需求,建立了日查、月报、季结、年考的“八字工作法”,明确了“两个委员”的具体工作方法。“日查”是“两个委员”每日对辖区内的主要环境污染源进行巡查。“月报”则是每月对当月协助查处的环境违法行为、化解的环境矛盾纠纷等履职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季结”是各镇(街)每季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总结部署“两个委员”工作。“年考”则是每年年终对“两个委员”实施工作进行考核。

“八字工作法”能有效助推“两个委员”履行职责,帮助“两个委员”树立对工作的责任意识,使其在工作期间能自省、自检,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提高环境问题被发现的可能性,进一步推动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3.3 细化相关工作职责

姜堰区将“两个委员”的工作进行细化,让生态文明委员、环境保护委员对自己的工作内容有清晰的了解,防止职能交叉。其中,生态文明委员主要担任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员、设计员、宣传员角色,指导制定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村规民约,组织制订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争规划或方案,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活动等。环境保护委员则主要担任监督员、调解员、信息员角色,负责了解环境污染状况,监察环境违法行为,并对企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检;对辖区环境基本情况、固定污染源数量及分布情况进行记录,完善环境监管执法基本信息;有效解决环境矛盾纠纷,建立“环境保护委员—乡镇环保助理—环保执法人员”的联动机制[6]。

3.4 强化工作协调联动

乡村环境整治不能只依靠“两个委员”发挥效用,需要强化“两个委员”与其他环保相关部门的联动,使其形成完善的联动机制,在减轻“两个委员”工作压力的同时,使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姜堰区通过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清查辖区内环境信访情况,让“两个委员”明确日常巡查及信访调处重点,帮助他们有针对性地开展巡查工作,提高巡查的质量与水平。同时,针对辖区内较为复杂的环境信访纠纷,村级“两个委员”通过联动生态环境部门、乡镇环保办等相关部门,发挥群策合力,进行联合调解,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

3.5 健全相关组织保障

为进一步提升“两个委员”的工作实效,根据其实际发展情况,从培训、资金等方面给予保障,提高“两个委员”队伍的质量。

一方面,通过完善培训机制,帮助“两个委员”提高对生态环保知识的了解,解决“两个委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综合素养有待提高等问题,帮助“两个委员”更好地胜任岗位工作。姜堰区通过举办“两个委员”岗前培训班、在岗培训班给“两个委员”普及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国家出台的生态文明建设相关规定,让“两个委员”明确自身职责,为乡村环境治理提供基层力量。另一方面,从资金方面给“两个委员”提供支持。姜堰区每年都要向辖区内的每一位委员发放工作经费,以此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在年底的工作考核中,根据考核成绩对优秀、良好的委员发放比例不同的专项补助金,利用资金加强对“两个委员”的履职激励。

4 泰州市姜堰区设立村级“两个委员”的工作成效

4.1 填补了环保组织架构的空白

2016年10月,姜堰区在辖区内的5个村开展了“两个委员”试点工作。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姜堰区各类环境信访矛盾纠纷同比下降60%。

过去,当地区级、镇级生态建设工作开展良好,但村级环境治理因缺乏工作落实责任人,长期处于割裂状态。“两个委员”的设立不但明确了乡村环境治理的责任人,而且细分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容,帮助乡村居民树立了环保意识,同时对企业进行了严格化、规范化及常态化的监督管理,进而改变了村级环境治理分离、割裂的状态,填补了乡村生态环保组织架构的“空白”,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各项要求落地。

4.2 解决了大家身边的环保问题

通过设立村级“两个委员”,可及时发现环境污染问题,解决各类环保纠纷。截至目前,姜堰区村级“两个委员”已在源头化解轻微环保纠纷260余起,联合环保执法人员查处环境违法行为60余例,协助整治小化铝、小铸造、小炉渣等“小散乱污”企业121个。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后,姜堰区通过动员全区的生态环境委员,配合医护人员开展医疗废物监管工作,及时有效处理环境信访问题,帮助大家解决身边的环保问题,提高了人们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同感。

4.3 推进了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全面配备村级“两个委员”以来,姜堰区已有6个村建成国家级生态村,31个村建成省级生态村,8个村建成省级美丽乡村,1个村建成省级特色田园乡村。姜堰区建成的泰州市级生态村数量最多,超260个。2017年9月,姜堰区荣获全国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

4.4 增添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力量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暴发后,姜堰区充分发挥“两个委员”在基层熟悉地情的优势,使其主动参加当地的疫情防控工作。同时,通过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防控指导,进一步防止了人员聚集、交叉感染状况的发生。

同时,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两个委员”将医疗废弃物的监管作为重点巡查对象,对医疗废物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定期到村卫生室进行巡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二次感染风险,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基层力量。

5 泰州市姜堰区推进“两个委员”工作的建议

5.1 持续配强组织力量

为了更好地发挥“两个委员”的工作实效,需要完善姜堰区“两个委员”队伍建设,提高“两个委员”队伍的环保专业素养,使其完全能适应乡村环境治理要求。

首先,通过提高“两个委员”的准入门槛,从对环保知识的了解程度、国家出台的相关环保政策及对当地乡村环境问题的掌握情况等方面对村民进行考核,从中选拔出较为适合的环境保护委员和生态文明委员。

其次,人员选拔后,要组织“两个委员”参加环保业务培训,根据各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统筹规划,设立环境保护的工作目标,细化分解“两个委员”工作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确定完成时间,强化过程督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5.2 持续压实各方责任

要想深化乡村环境整治工作,必须要强化各方参与主体的责任,构建环境保护社会共治大格局。

首先,政府要创新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针对严重破坏环境的行为采取强硬执法的措施,同时结合柔性执法,综合运用引导、教育等行政指导手段,使企业明确环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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