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研究
作者: 李滨江[摘 要] 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实现要以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建立为基石。结合我国国情,在小农户占大多数的情况下,要想实现农业产业体系现代化,克服以家庭为单位的单一农业生产方式的弊端,最佳选择是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我国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产业类型和发展模式上较以往已出现巨大的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也已制定并逐步完善,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解决。合作社内部应加强培养农民合作意识,大力引进高素质人才。政府应通过全面深化改革,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建立审计监督机制,完善扶持政策体系等。
[关键词] 乡村振兴;现代农业体系;农业合作组织
[中图分类号] F321.4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674-7909(2022)05--4
0 引言
我国是农业生产大国,同样也是人口大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的小农户仍将大量存在。提高这些农户的生产力,是建立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的核心要义。分散式的家庭单一生产模式,不利于农业经济的发展。如何在小农户的基础上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农民增收致富,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面对的突出问题。通过农民合作组织将分散的单一农户经营整合起来,推动小农户对接现代农业,进入国内和国外的大市场,运用农业生产的先进技术和信息服务,能够改善农村运营环境,转变生产方式,提升农产品的核心竞争力等。在众多的实践路径中,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核心载体无疑将在实现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发挥关键作用[1]。而探究新形势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对应的解决方法,可以有效增强农户在市场中的抗风险能力,提高农产品的生产效率,达到农民致富增收的目的,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1 乡村振兴下农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意义
1.1 有助于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的构建,关键在于提高农业产业在市场中的整体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这是提升农业产业发展水平的必然要求,也是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及城乡一体的城乡关系的有效举措。自2000年,我国农业产业飞速发展,但同时产生了许多问题,如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不高、外国农产品大量涌入等,对我国农业产业的发展造成了巨大冲击。以往单一农户生产的农产品进入市场后,由于其生产规模和产品质量无法得到有效把控,在复杂的市场环境中极易被强势群体打压,导致自身利益受到侵害。而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将个体农户聚合起来,使农民成为复杂多变的大市场的主体,在一定程度上掌握市场变化的主导权,增强应对市场中危机和风险的能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以此推动农业经济发展[2]。通过合作社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还能够保证产品质量,提高产品的核心竞争能力等。再者,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加强不同地区农产品的流通,保证农产品的供给处于稳定状态。通过合作社构建多功能产业体系,将不同功能的产业进行相互联系,形成互通,创造相应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将传统意义上的单一农业产业转变为综合性、复合型的农业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发展,使中国农业产业得到质的飞跃,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发展添砖加瓦。
1.2 有助于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实现农业产业绿色发展是实现乡村振兴的一个重要环节,同时是对新发展理念的贯彻落实。绿色农业是农业未来发展的必然走向,在保障农产品质量达标的同时,要实现绿色健康,以促使农业生产效益最大化。未来,绿色农业经济的发展需要将产业化的经营和先进的技术结合在一起,这样才能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相适应。而把它们有效衔接起来的最佳方式就是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引进运营人才和生产技术,转变运营方式和生产方式,以实现绿色经济发展。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整合农村资源,使资源多重化利用,大力发展附加产业,形成产业链互补的局面,改善分散农户生产经营所造成的资源浪费及环境污染现状。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引导下,能够实现产业模式结构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和报废品二次利用化,促使农业产业形成绿色的生产方式。另外,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成为教育和培养绿色生活方式的活动载体,也可参与农村环境治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3]。
1.3 有助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农村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农村对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促进农村产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只是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一部分,还需要提高农民的个人综合素质。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农民自身所具有的劳动力为基础,注重以人为本的新发展理念,重视人的自我发展,有利于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对于构建和谐农村具有重要意义[4]。农民专业合作社立足农业、扎根农村、服务农民,在推进农业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可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还可以组织发展具有本土特色的乡村民族文化产业,以此推进文化旅游业和农业产业的互补发展,保护、传承和建设优秀的乡村传统文化[5]。农村文化建设在整个乡村振兴战略中占据突出地位。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抓手,着力推进社会主义和谐农村建设,对于改善农村封建、落后的面貌,保持国民经济快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业合作组织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社所面临的问题和困境出现了巨大的改变,加之本身的组织形式和以往也有所差异,致使所面临的问题也有所不同。总体来说,现阶段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面临4大问题。
2.1 农民整体素质不高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得到了迅猛发展,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我国城乡发展差距越来越大,这成为阻碍农村发展的首要问题。这种差距不仅体现在物质生活方面,在思想意识上也尤为突出,一个典型的表现就是农村个体的合作意识淡薄。特别是在发展农业产业方面,只有少数沿海地区依托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便利的交通资源,发展状况较好,但离现代农业体系的形成仍有差距。农民的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对农业合作经济的认识不高,合作的意愿也不够强烈,这导致农民在潜意识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许多误解或敌视,不愿意加入其中。而已经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民,由于他们固有的小农思想,导致其只注重自我利益和眼前利益,忽视了对产业发展的长远计划,不能准确、客观地把握市场所带来的机遇与风险,从而造成了巨大的利益损失。农民自身素质水平已成为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最大因素,如何解决好农民的思想意识问题,提升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素质、劳动技能素质,加快培养与农业产业相适应、与乡村社会发展相融合的高素质农民队伍,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道路,大力推动农村农业现代化,顺应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的重点任务,同样对接下来的合作社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6]。
2.2 缺乏农业领域的相关人才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也有赖于专业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但部分农业合作社忽视了对农业人才的引进,导致专业的农业人才缺乏。在本身组织成员素质不高的情况下,没有有效的管理,加之没有专业的技术人员辅导,组织很容易快速分裂瓦解,最终导致农民排斥合作组织。没有优秀的人才带领农民提高对农业合作组织的认识,就无法使合作社在农村“生根发芽”。另外,农村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基础设施严重缺乏,生产力水平较低,许多优秀人才不肯待在农村继续发展,进而使得农村缺乏懂管理、懂技术的带头人,这些问题均严重阻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7]。农业农村部2018年的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全国的农村技术应用人才数量接近2 000万,但在这2 000万人才中,只有不到5%的人才在农村就业。这表明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所需的农业人才严重缺乏。在人才如此匮乏的农村,农民专业合作社无法进行科学的管理和生产,从而影响了合作经济社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2.3 资金短缺,政府扶持力度不够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化发展离不开大量的资金投入和政府的辅助支持。但当前,农业合作组织大部分的资金来源于组织社员的资金投入和生产获得的利润累积,无法满足合作组织的可持续发展。尽管政府出台了相关的金融政策支持农村产业发展,但具体投入产业发展中的资金仍远远不够。同时,财政资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保障不足,且在资金的使用方向、范围和内容等诸多方面管理细则不明确,使得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难以发挥其真正作用,从而导致合作组织资金链断开,产业发展逐步缓慢。另外,合作组织融资困难。因其组织的特殊性,如内部机构不稳定、获得收益的时间慢、信用评级困难及缺乏抵押的能力等,导致金融机构不愿为其发放贷款。资金短缺及融资难等问题极易形成恶性循环,导致合作社的发展因此陷入困境[8]。
2.4 相关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首先,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机构设置、人员分配、制度管理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合作组织成立的目的是让农民成为农业生产的主体,但由于在财务管理、生产经营上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导致管理权没有落到农民手中,偏离了成立农业合作组织的初衷。其次,监督体系没有发挥作用。突出表现在合作组织内部的监督体系无法发挥出应有的监督作用,组织运作效率和作用都得不到体现,出现严重的贪污腐败现象而得不到及时纠正,以权谋私现象时有发生,农民的切身利益受到侵犯,最终导致农业合作组织分崩离析。最后,产权、利益的分配方式不合理,导致农业合作组织与农民个人利益出现冲突。例如,个人土地被不合理占用和使用、侵犯个人资源等。在收入分配上,没有严格按照制度分红,产业利润大部分被管理者占有,使成员利益受损。这些均是制约农业合作组织发展的重要问题。
3 乡村振兴背景下进一步发展农业合作组织的策略
小农户是我国农业发展的主体,同样是乡村振兴的主体,组织小农户发展集体经济,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途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应侧重以下4个方面。
3.1 加强农民的合作意识培养
农民是农业发展的“执行者”,在生产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因此,在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过程中,培养农民的合作意识尤为重要,使其更好地认识到在农业发展中加强合作的重要性。同时,要积极组织农民进行专业化技术的培养,将新型、高效的技术传授给农民,促进农业产业智能化、技术化发展。另外,有关部门可以采取“先富带动后富”的做法,选择那些思维活跃、创新能力强的致富能手带头发展,引领那些素质较低、对农业合作组织持怀疑和观望态度的农民积极加入合作组织,增强其合作意识。针对参与生产的农民,要注重其对生产技术、机械使用等专业知识的培训;对于参与销售的农民,要注重对其市场分析能力、谈判能力及管理能力的培训。总之,要培养农业骨干人才,将农民集体的优势发挥到最大,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良好的基础。
3.2 大力引进农业高素质人才
产业发展中最为重要的即体制、政策、科技与投入4部分,而这4部分的关键都在人才,农业产业发展中人才尤为重要。由于农民自身的文化素质不足以支撑整个体系的运行,必须要吸收高技术人才,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人力保障。首先,应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增强农村公共服务能力,以城带乡,开展城乡联动发展,促进城乡人口的双向流动,让良好的发展环境成为广大青年人才返乡的动力。其次,实施合理、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通过各种激励机制吸引各类专业人才回流农村,积极投身农村经济建设。最后,对人才落地给予相应的福利政策,如提升工资待遇、给予家庭保障等。有目的、有计划地吸纳优秀人才回流农村,促进合作经济的均衡发展,提高农村产业发展的综合水平。积极同高校建立人才联系工作,邀请相关农业人才前往农村工作实习,让农业人才在校期间能够接触一定的农村环境,以便于他们适应农村工作环境,了解农村的人文知识,建立乡村情感,在思想上认可农村,为后续参与乡村建设工作做好铺垫。
人才作为发展和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产业中起着“穿针引线”的作用。大力引进农业高素质人才,不仅可以优化合作组织内部人才结构,而且能提升农业产业的整体形象,对乡村振兴发挥着决定性作用。
3.3 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政府需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更多的关注,通过资金扶持、技术下乡等措施帮助农民合作组织发展,或给予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定的税收优惠,提供少息的信贷服务等。首先,完善农业相关的补偿机制。农业本身拥有多种属性,同时承载着多种功能,不能只看见其在市场中的经济效益,而忽视了其在其他方面的重要功能和作用。要健全补偿机制,当农民的实际利益受到损害时,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农民不蒙受损失,从而保证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其次,政府要贯彻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保证农业合作组织稳定运行。最后,公开政府资金扶持情况,保证资金投入的正常使用。政府扶持力度的加大,不仅可以提高政府在农村治理方面的公信力,而且能为农村产业发展注入“血液”,为乡村振兴建设提供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