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三重逻辑

作者: 逄红梅 姜雨晴

摘要 新型职业农民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成为目前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工作。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要深刻把握其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的内在统一性。因此,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发展目标、深刻把握社会主义主要矛盾思想,理顺我国农民在不同发展时期的重要作用,立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阶段,阐明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必要性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建设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乡村振兴;新型职业农民;农业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 G72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24)02-0237-04

doi:10.3969/j.issn.0517-6611.2024.02.051

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The Triple Logic of Cultivating New Professional Farmers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PANG Hong-mei,JIANG Yu-qing

(1.School of Marxism,Sheny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Shenyang,Liaoning110870;2.School of Marxism,Liaoning University,Shenyang,Liaoning110036)

Abstract As a new agricultural operation subject, new professional farmers 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comprehensively promoting the process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and cultivating new professional farmers has become an indispensable part of China’s agricultural modernization. The cultivation of new vocational farmers should deeply grasp the internal unity of their theoretical logic, historical logic and practical logic. Therefore, it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for China’s socialist agricultural modernization practice to follow the people centered development concept, adhere to the development goal of common prosperity for all people, deeply grasp the main socialist contradictions, straighten out the important role of Chinese farmers in different development periods, base on comprehensively promoting the new stage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and clarify the necessity of cultivating new professional farmers.

Key words Rural vitalization;A new type of skilled farmer;Agricultural modernization

基金项目 辽宁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L21ASH003)。

作者简介 逄红梅(1978—),女,辽宁岫岩人,教授,博士,从事乡村发展研究。*通信作者,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收稿日期 2023-02-28;修回日期 2023-03-23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守好“三农”基本盘不容有失。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在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化、部署和动员的同时,重申其在全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乡村要振兴,人才须振兴。纵观建党百年发展历程和面向2035远景规划目标,培育具备复合技能的新型职业农民是强化乡村人才振兴,精准赋能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必然之举。

自党中央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以来,相关研究主要见诸特征界定、现存问题及培育措施3类研究范畴,但新型职业农民嬗变形成的理论维度、演化发展的历史维度、着眼成果的实践维度较少文献涉猎,研究系统性不足。因此,有必要从理论、历史和实践三个维度梳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逻辑,更清晰地认识新型职业农民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实现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为农业现代化发展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助力。

1 乡村振兴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理论逻辑

1.1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着眼于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

人民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一切政党的最显著标志,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人民立场作为根本政治立场,人民立场是新时代我们党的正确价值导向和坚定价值追求。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是对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的接续发展,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的首要体现。“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1],人类历史存在的首要前提是人类生存,最主要的首先是满足人类生存需求的生产实践。“农业劳动是其他一切劳动得以独立存在的自然基础和前提”[2],农业生产是其他一切生产实践的基础,农民是这一基础生产的直接劳动者从而占据主体地位。习近平指出“人民是历史进步的真正动力”[3],新时代全面乡村振兴要求农业振兴及农民振兴。中国特色农业集现代化、产业化、生态化于一身的特征需要一批适合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区别于角色单一、技能落后的传统农民,以期发挥人在先进生产力中的作用,进而“把落后的农业生产纳入新的轨道,把它从按照旧的方式盲目经营的农业变成建立在科学和技术成就基础上的农业”[4]。在我国农业高质高效发展阶段,农业现代化技术成为“第一生产力”,将农业科学技术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亟待培育熟练掌握此生产力的新型职业农民作为农业农村新型主体,突破农业发展瓶颈,引领农村发展方向,实现农民利益最大化以调动农村各生产要素积极性,致力于满足现代化农业经营主体多元发展需求,聚焦于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实践中的主体作用,将提升农民主观能动性同提高农民主体素质能力有机结合,最终实现农民群体的主体利益最大化。

1.2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立足于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发展目标

共同富裕始终位于马克思主义价值体系的最高层次,是马克思主义者奋斗目标之一,是以人民为中心价值体现之一,更是我国新时代现代化建设目标之一。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提出要“把生产力发展到能够满足所有人的需要的规模[1]”的发展目标,其中“所有人的需要”必然涵盖着“农民的需要”。中国共产党人在各个时期赓续发展共同富裕原则,尤其重视我国农民富裕问题。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中,毛泽东首次指出“实行合作化,……使全体农村人民共同富裕起来[5]”。毛泽东强调“小农经济是不稳固的,时刻向两极分化[6]”,因此只有重视农民富裕,才能保障我国农村经济稳定向好发展,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将维护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和促进更多农民共同富裕作为“三农”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7]”。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达成,消除绝对贫困,但相对贫困依旧存在,尤其是在农村。推进乡村振兴就是要实现共同富裕,乡村振兴需要全体人民共建,乡村振兴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乡村振兴要求农业现代化,势必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生产方式、产业经营组织方式和农村文化建设等机制体制改革。只有有效激发农业农村发展内生动力才能满足农业现代化发展要求,进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在此期间,要以农村为发展侧重区域,通过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等现代化农业经营主体引领现代化农业农村发展方向,以农带农,增加广大农民经济收入,实现广大农民经济效益最大化、合理化发展以实现包括全体农民在内的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发展目标。

1.3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聚焦于社会主义主要矛盾思想

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主要矛盾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完成社会主义根本任务的首要前提在于正确处理社会主要矛盾,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在不断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进程中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稳步发展。中共八大明确指出,“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8]”,其实质就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十一届六中全会提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9]”成为我国主要社会矛盾,其核心在于供给短缺和需求增长之间的矛盾,即生产力总量无法满足广大人民的生活需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我国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现阶段我国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成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其中发展最“不平衡”呈现在城乡,发展最“不充分”表现在乡村。我国农业主要矛盾由农产品规模性不足转化为供给侧结构性矛盾,总体表现为农产品阶段性供给大于需求同高质量产品供给不足共生。农村经济增长乏力,难以实现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要求农村生产方式、经营方式创新性发展,实现乡村发展在动力、质量和效率变革。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现代农业发展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有效解决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最终实现包括全体农民在内的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目标。然而,我国农业从业人员空心化状况显然不适应未来农业现代化发展对高素质农业人才的需求,我国农业发展要求补齐农村人才缺口赋能农村农业新发展。因此,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接续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关键举措,对于缓解、消除城乡两极分化,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乡村振兴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历史逻辑

2.1 农民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主力军

农民始终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主力军。新民主主义革命伊始,中国共产党人便提出中国农民阶级蕴含巨大革命潜力的正确论断,继而指出农民问题是我国国民革命的中心问题。中国民主革命本质上是现代农民革命,理应调动最广大农民积极性,维护其根本利益。这一论调深刻反映我国农民在民主革命的关键作用,彰显革命统一战线内部农民阶级举足轻重之地位。究其根本,是因为我国农业经济在社会中占绝对优势,中国工人阶级大多出身于破产农民,两者间的天然联系和共同目标决定了民主革命中休戚与共、紧密相连的前进方向。在我国民主革命取得巨大胜利后建立起工农民主政权,中国农民翻身成为土地和国家主人迈向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而此时农民问题依旧是社会主义建设必然面对的基本问题,毛泽东多次强调农业在发展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地位。在《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发布之后,我国投入大量资金鼓励农村兴修水利,约上亿劳动力投身水利建设,共修建900多座大中型水库,农田灌溉面积达3333.33万hm[10]。同一时期,我国农业机械化水平大幅提高,对比1957年,1965年我国农业机械总动力由121万kW增至1099万kW[11]。农业农村也为社会主义工业发展提供了资金、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支持,农村剩余劳动力成为工业化重要劳动力来源,在广大农民积极参与中我国逐步建立起独立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1978年,我国GDP由1952年的679.1亿元增长到3678.7亿元,年均增长超过6%[12],钢铁产量跃居世界第四。毛泽东极大地赞扬了农民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突出作用,他指出:“中国的主要人口是农民,革命靠农民的援助才能取得胜利,国家工业化又要靠农民的援助才能成功[15]。”广大农民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作出了巨大贡献,为社会主义工业化奠定了基础。

2.2 新型农民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军

新型农民发扬积极首创精神襄助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军。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当代农民率先揭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伟大序幕,开启了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历程。80年代中期,我国农村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展现出巨大发展潜力。到1991年,我国乡镇企业总产值已经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60%,乡镇企业工业产值占全国30.8%,仅1991年就缴纳税金454亿元,在全国税金中占比高达15%,成为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支柱[13]。改革开放以来,2.5亿农民进城务工成为各行各业的主要劳动力参与我国改革开放建设。我国农业商品经济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而不断发展,工农产业相互交融,乡村农民传统意义上单一原料供应者角色发生转变,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参与者,而组织起来的农民已然成为新兴的市场主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急需农业现代化和农民现代化。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历史任务,在新的历史任务中,发展新农民与发展新农村、新农业一同成为主要议题,展示出我国农民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突出地位。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要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14],新型农民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关键一环以适应新农村建设需要。广大新型农民在生产过程中,切实贯彻科学发展观,为新农村建设创造丰富物质基础,农民收入稳定增加,生活宽裕目标得以实现。新型农民以先进思想辐射带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取,成果颇丰,乡村风尚日臻良好,乡风愈加文明,新农村社会环境及精神风貌深度优化。新农民参与房屋规划、道路建设,新农村更加合理便民,村容更加干净整洁。新型农民政治意识、权利意识不断强化,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基层民主管理主动性。在新型农民带领下,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高度发展,农民生活更加宽裕,乡风愈加文明,村容村貌更加整洁,乡村管理更加民主,新农村面貌焕然一新,新农业稳定向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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