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民族地区农村妇女乡村振兴主体性作用发挥的主要制约因素透视

作者: 毛平 张禧

摘要 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乡村振兴必须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凉山彝族地区农村妇女作为凉山彝族地区农村经济社会建设的主力军,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背景下还存在着以下问题:社会流动滞缓,发展意识滞后于乡村振兴的主体性发展要求;社会教育促进弱,产业发展能力与乡村产业发展主体性要求不相适应;社会参与不足,政治参与不能满足乡村治理的主体性要求;社会地位制约,家庭及社会建设主体性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必须高度重视,坚持政府主导和农民主体有机统一;积极应对,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强组织,重视法治及社会支持,保证彝族地区农村妇女乡村振兴主体性作用的充分发挥。

关键词 主体性;妇女;乡村振兴;彝族;凉山

中图分类号 D44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24)08-0226-03

doi:10.3969/j.issn.0517-6611.2024.08.052

Perspective on the Main Constraints of the Role of Rural Women in Rural Revitalization in Western Ethnic Regions—Research on the Subjective Role of Rural Women in Rural Revitalization in the Yi Ethnic Area of Liangshan, Sichuan Province

MAO Ping,ZHANG Xi

(School of Marxism, Sichu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Ya’an, Sichuan 625014)

Abstract Farmers are the main body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and rural revitalization must adhere to their dominant position.As the main force of rural economic and social construction in Liangshan Yi ethnic area, rural women in Liangshan Yi ethnic area still face the following problems in the context of comprehensively promoting rural revitalization:slow social mobility and lagging development awareness behind the subjective development requirements of rural revitalization;the promotion of social education is weak, and the ability of industrial development is not in line with the requirements of rural industrial development subjectivity;insufficient social participation and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cannot meet the subjectivity requirements of rural governance;due to social status constraints, the subjectivity of family and social construction has not been fully utilized.We must attach great importance to it and adhere to the organic unity of government leadership and farmers as the main body;actively respond and improve the level of basic public services in rural areas;strengthen organization, attach importance to the rule of law and social support, and ensure the full play of the main role of rural women in the revitalization of Yi ethnic area.

Key words Subjectivity;Women;Rural revitalization;Yi ethnic group;Liangshan

党的二十大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1]。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乡村振兴要靠广大农民奋斗,要把政府主导和农民主体有机统一起来,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激发农民内在活力,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实现乡村振兴[2]。因此,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凉山彝族地区农村妇女作为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建设的主力军,近年来在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自身的发展也取得了长足进步。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背景下,必须正确面对其经济发展能力缺乏、政治参与动因不足、接受教育程度低、社会发展支持弱[3]等一系列制约因素带来的发展意识滞后于乡村振兴的主体性发展要求、产业发展能力与乡村产业发展主体性要求不相适应、政治参与不能满足乡村治理的主体性要求、家庭及社会建设主体性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等问题,坚持政府主导和农民主体有机统一,充分发挥其主体性作用,对凉山彝族地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1 社会流动滞缓,发展意识滞后于乡村振兴的主体性发展要求

乡村振兴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提出,要“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4]。民族地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尤其是要增强民族地区农村人口的自我发展意识和发展能力。彝族地区农村妇女作为民族地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主体力量,其发展意识将直接影响和决定着乡村振兴的成效。

在现代社会中,个人的发展意识来源于其社会生活和经济社会实践活动,如生活经历、职业变迁、地域流动和社会信息获取等。资料表明,凉山州常年有85%左右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5],由于疫情因素影响,2021年末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仍达136.23万人[6]。但通过职业属性、职业变迁方面的调研表明,彝族地区农村妇女95.6%“种植农作物”,93.7%进行“家禽、家畜养殖”,反映为彝族地区农村妇女主要在本地从事农业生产,农村妇女劳动力的行业转移率只有22.4%。在反映职业活动的地域流动方面,曾经到过乡(镇)、县城、市州、省会及以上城市的比例分别为90.78%、32.52%、17.47%、6.31%,反映出彝族地区大多数农村妇女的生产、生活空间及其职业活动都主要集中在本地乡镇范围内。调研访谈表明,虽然到过省会及以上城市的比例为6.31%,但其中相当一部分原因是陪同家人外出求医或处理相关事件而前往,而并非与职业相关的活动。

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在改变着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方式的同时,也改变着人们的思维方式和思想意识。统计资料表明,凉山州2022年末常住人口489.1万,国际互联网上网用户数为128.02万户,移动电话用户为437.47万户[7]。对彝族地区农村妇女在社会信息获取、交流方面的调研数据表明,传统的“串门聊天”依然是她们获取、交流信息的主要方式,占比为92.2%;但“看电视”“用手机”等也是她们利用现代传媒获取、交流信息的一个重要途径,占比分别为67.0%、47.1%;“看书报”获取信息占比最低,仅有2.9%。在针对目前生活的满意度上,“满意”“比较满意”占94.66%,“不满意”只占5.34%;在是否需要改变目前生活状况的态度取向方面,“需要改变”“部分改变”“不改变”的比例分别为35.90%、52.40%、11.65%。89.30%的调研对象在访谈时表示,没有能力和机会改变目前的生活现状。这表明,彝族地区农村妇女比较满意和安于目前的生活状况虽然有94.66%的占比,但同时累计88.30%的改变需要占比也反映出她们希望改变目前的生活状况。尤其是青年妇女在访谈中对改变目前的生活状况表现出比较强烈的欲望,但其中一部分缺乏对自身社会作用的正确认知和客观评价,一部分过分强调客观环境和外界因素,缺乏自身行动参与改变的主体自觉和主动性。

2 社会教育促进弱,产业发展能力与乡村产业发展主体要求不相适应

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是基础。资料表明,2022年凉山州乡村产业日益兴旺,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全州农业总产值812.3亿元,增速4.4%,农业总产值总量居全省第三位[8]。农民是乡村产业发展的主体,其产业发展能力直接关系着乡村产业的振兴。在现代社会中,个体的产业发展能力具体表现在学习能力、技术能力和信息获取处理能力、社会资源处置能力等方面。基础教育是个体学习能力获得的重要途径。统计数据显示,凉山州人口受教育程度总体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41 年,文盲率为10.80%[9],彝族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41年[9]。但实地调研表明,部分农村地区调研对象中76.21%的没有上过学,受过初中及以上教育的仅占7.26%,接受教育程度“初中”以下累计90.08%的占比,严重影响和制约着彝族地区农村妇女在现代社会生活中进一步学习知识和技能,提升产业发展能力,促进自身经济发展及社会价值增长的空间。

技术能力获得的主要途径是技能性教育和训练。近年来,凉山州政府及相关组织为进一步提升彝族地区农村妇女的自我发展及产业发展能力,开展了各类培训,为彝族地区农村妇女们提供了学习技术、增强本领、增加家庭经济收入的途径。但调研表明,只有2.4%的调研对象参加过相关的培训活动,这表明开展的培训活动覆盖面还不能满足彝族地区农村妇女从事产业发展的需要。同时,能够“运用科技发展生产”以及从事第二、三产业需要的“职业技能”选项几乎为0的统计结果,表明她们尚不具备参与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职业竞争的能力。但调研对象中46.6%认为教育、技能培训“非常有用”,希望举办的培训项目是“农、牧业技术”85.0%、“妇女保健知识”19.9%、“进城务工技能”15.5%等,又充分表明了彝族地区农村妇女们对各种产业发展技能的渴求和需要。

社会个体产业发展能力的提升一方面需要政府、社会提供更多学习资源和机会,加强社会成员的教育、培训和实践;另一方面更需要社会成员在积极参与社会生产、经济活动的过程中,针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来进行知识、技能的更新性学习和实践。调研表明,93.7%的调研对象不满意目前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反映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供给不足;加强文化活动中心、信息网络中心和图书阅览室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期望占比都在80%以上的数据则表明她们对于提升自身产业发展能力的渴望。但在闲暇时间“串门聊天”92.2%、“玩手机和看电视”67.0%,通过“看书报”“补习知识”提升产业发展能力的占比仅为2.9%、0.9%,则表明彝族地区农村妇女的文化生活较为匮乏,更谈不上利用闲暇时间提升产业发展能力的自主性和自觉性。

3 社会参与不足,政治参与不能满足乡村治理的主体性要求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创新乡村治理体系,创新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丰富基层民主协商的实现形式,发挥村民监督的作用,让农民自己‘说事、议事、主事’,做到村里的事村民商量着办”[10]。调研表明,目前凉山彝族农村妇女在政治参与意识和参与程度上均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调研数据显示,56.0%愿意参选村委会成员,10.2%表示经常关注了解时事、政治方面,但75.0%表示并不谈论国家大事或者其他政治话题。在对《村民委员会选举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村委会组织法》的认知方面,50.0%表示不了解。调研对象中62.0%表示没有参加过最近一次的村委换届选举和人大代表选举,25.0%表示只参加过村委会换届选举并没有参加过人大代表选举。在投票方式上,51.4%表示是家人代投;在投票表达意愿上,49.0%为家人意愿,仅有35.6%代表自身意愿[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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