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创新建设探析
作者: 郭香吟
摘要 在阐述安徽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发展现状的基础上,介绍了当前推广创新模式主要有林业科技推广机构主导,科技服务队伍带动,科技项目引领,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示范,产学研结合推广,信息化科技推广6种创新模式。在此基础上,分析当前存在问题,并提出了完善林业技术推广体系,提升推广人才素质,创新林业科技推广方式的建议。
关键词 林业推广;科技推广;体系建设;模式创新
中图分类号 F32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24)14-0080-03
doi:10.3969/j.issn.0517-6611.2024.14.018
Analysis of Innovative Construction of Forestry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romotion System in Anhui Province
GUO Xiang-yin
(Anhui Provincial Forestry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romotion Station, Hefei, Anhui 230088)
Abstract On the basis of describing the development status of Anhui forestry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romotion system,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current new mode of promotion and innovation, which mainly includes six innovative modes: leading by forestry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romotion institutions, driven by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ervice teams, leading by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rojects, demonstration of new forestry management subjects, combination of industry-university-research promotion and informatization technology promotion. On this basis, the existing problems were analyzed and suggestions were put forward,such as improving the system of forestry technology extension, improving the quality of extension talents and innovating the way of forestry technology extension.
Key words Forestry extension;Science and technology promotion;System construction;Model innovation
作者简介 郭香吟(1995—),女,四川乐山人,助理工程师,从事林业科技及推广研究。
收稿日期 2023-12-04
林业产业的发展对于助力乡村振兴,促进乡村产业兴旺,实现农民生活富裕具有重要意义[1]。在现代林业建设中,林业科技推广是联系科技创新与生产应用之间的一座桥梁,通过向广大林业生产者和经营者等相关人员传授新的林业科学技术(包括新技能、新信息、新的生产、生活方式等),以此来改善林业生产方式[2]。笔者通过对安徽省林业推广体系建设现状进行分析,探讨其在新形势下创新发展模式,对助力安徽省林业高质量发展及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1 安徽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发展现状
1.1 林业科技推广机构主导
目前,安徽省林业科技推广体系主要由省、市、县(市、区)3级林业科技推广机构组成,这一架构旨在更有效地推动林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促进全省范围内的林业产业发展。省林业技术推广总站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安徽省唯一一家省级林业科技推广机构,主要负责林业适用技术的应用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承担国内外林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归口管理与指导市、县(市、区)、乡镇林业科技推广机构的建设与业务工作;负责林业科技信息管理与服务,组织开展全省林业科技信息网络的建设,林业科技信息的搜集、加工、咨询与服务;负责指导和组织林业技术培训,开展林农的林业实用技能培训。市级机构在特定城市范围内推广科技成果,负责协调市内相关产业和科研机构,推动科技创新有效对接当前市场需求,实现林业科技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应用。县级机构在基层开展科技推广,负责将科技成果传递给农民和地方企业,提升农业生产水平和产业竞争力。由于县级机构更接近基层,能够更精准地了解当地农业需求和资源,为科技推广提供更具体、实用的方案。目前安徽省尚未在乡镇设置林业推广机构,相关业务工作由当地乡镇林业站承担。
各级林业科技推广组织的发展壮大,已成为安徽省林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优良乡土树种、林业机械装备等示范推广发展的主要力量,为安徽省林业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持。截至2023年7月,全省建有林业科技推广机构45个,其中省级1个,市级10个,县级34个(占行政县级总数33%);45个推广机构中,独立建站的有20个,混合建站(森防站、种苗站、保护站等)有25个,混合建站占推广机构总数的52%(表1)。总体而言,省、市、县3级林业科技推广机构的体系有利于实现科技成果的全面覆盖和深入推广。通过加强各级机构之间的协同配合,提高科技推广的精准度和效果,能更好地满足不同层次和地区的实际需求,有助于促进科技与林业产业融合。
1.2 科技服务队伍
目前安徽省林业科技推广在模式上已从单纯的技术服务和行政管理,逐步转向为将科技服务和普及教育相结合[3]。安徽省林业局历来非常重视本省林业科技推广和林业成果转化工作,先后印发了《林业科技专家服务增绿增效行动“112”活动方案》《关于全面建立林长制“一林一技”科技服务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林业科技特派员 服务科技强林行动方案(2022—2025年)》,为林业科技服务做好制度保障。科技特派员和林草乡土专家作为典型的科技服务队伍在指导林业科技推广模式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2022年全省新增林业科技特派员259名,总数达325名。科技特派员制度将先进的林业技术推广开来,让林业科学技术与生产管理需求密切相关,这对林业生产技术的改革和创新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广大林农认为“乡土专家”所推广的技术更实际有效,接触“土专家”较为方便,获取信息的成本较低,因此更信任身边的“乡土专家”。2019年以来,安徽省33名林业乡土人才先后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聘为林草乡土专家,他们常年活跃在林业生产一线,是安徽省基层林业科技推广示范和产业转型升级的优秀代表,打破了林业科技推广“最后一公里”瓶颈。2018年以来,安徽省先后有12名基层林业科技推广工作者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授予“最美林草科技推广员”荣誉称号,以产业发展和林农群众需求为工作导向,积极投身林草科技推广服务事业。
1.3 科技项目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项目的经费将用于培育优良品种,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和标准,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购买、仪器设备,进行技术培训及技术咨询等。十三五期间,全省共组织实施75个省林业科技推广项目,建设面积达到0.17万hm2,依托省级林业转移支付资金,推广各类林业实用新成果、新科技、新品种、新机械,着重抓好对林业生产有重大影响、关键、全局性公益成果的应用,开展多层次技术培训3.2万余人次,在贫困县和大别山区开展技术培训120余期。省林业推广示范项目在全省范围内具有示范带动效应,通过在特定区域内实施并展示科技创新的成果,不断吸引更多林农和林企参与,真正将林业成果转化为先进生产力,进而取得可观的经济效益。
1.4 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示范
在林业改革创新的大背景下,逐步形成了以林业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专业种植大户和家庭林场为主要形式的各种经营主体并存的局面[4]。发挥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示范带动作用,对于林业推广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安徽省建立起了以家庭承包责任制为核心,以专业种植大户、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业龙头企业为支柱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其经营模式、管理理念以及技术应用对于整个行业的发展具有示范效应,有助于推动林业技术的普及与应用。为充分发挥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安徽省出台《安徽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认定标准》《安徽省示范家庭林场认定标准》等,积极开展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家庭林场的认定,认定肥东县南王红叶谷苗木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申报的174家合作社为2022年安徽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涡阳县石弓镇桃花岛生态家庭林场等单位申报的68家家庭林场为2022年安徽省示范家庭林场[5]。
1.5 产学研结合
林业科技推广机构联合涉林院校和科研单位,并依托林业产业化企业实现产学研一体化,融合了教育、科研和产业的多重要素,以更高效、系统的方式推动林业技术和知识的推广、应用与创新。林业机构作为平台,通过与农林院校的紧密合作,能够充分利用其丰富的教学资源和专业知识。这种协同合作有助于将学术研究与实际应用更紧密地结合,提高推广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同时,推广机构借助林业产业化企业的支持,实现了从理论研究到产业应用的衔接。产业化企业作为实践主体,能够提供实际生产场景、技术需求和市场反馈,为推广站提供了更具体和实际的推广对象,更好地理解产业需求,提升推广活动的精准性和实际效果。通过协同合作,为林业领域的科技创新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这对推动林业产业升级及林业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1.6 信息化科技推广
随着信息化建设不断发展,逐渐建立现代林业科技信息化推广模式,通过对信息资源的开发和使用,并借助手机、计算机、电视等现代化的信息媒介,为林业生产经营者提供更高效率的信息服务[6]。网站是林业科技信息推广的重要平台,安徽省林业局官网设有科技动态专栏,通过建立专门的林业科技信息网站,发布林业科技政策、科技成果、科技人才、科技企业等信息。并开通“一日一技”“一周一技”在线服务,直接面向基层和林业经营主体进行技术服务、政策服务和科普宣传。APP是移动终端上推广林业科技信息的重要工具,安徽省林业局开发的林业科技信息APP“一日一技”,提供林业科技新闻、科技动态、科技视频、科技数据等信息服务,同时可以通过APP进行林业科技实时交流和互动。林业科技工作群是实际工作中推广林业科技信息的重要渠道,通过建立林业科技工作群,邀请林业科技专家、林业科技推广工作人员等加入,定期发布林业科技信息、分享成功案例等,促进林业科技的交流和合作。
2 安徽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1 林业技术推广机构不健全
一是林业推广机构总量不足。机构改革后蒙城县、太和县、南谯区、裕安区、金安区、霍邱县、和县、迎江区、屯溪区等县区未设置林业科技推广机构,全省16个市(州)104个县(市、区),独立设置推广机构的(不包括省站)仅为20家,占16.67%;有机构合署办公的25家,占20.83%。有推广机构的市、县共44家,仅占36.67%,50%以上的市、县未设置林业科技推广机构。二是林业推广机构职能不清。部分林业科技推广机构挂的是推广站的牌子,实际干的却是工作站的活;有的站尽管划为公益一类,但在实际运行中履行部分行政管理职能,造成政事不分,管理不规范等现象;有的站“牌满为患”,加重了基层林业科技推广工作者的工作压力。三是推广机构岗位设置不合理。随着人员学历、技能的提高,原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中高中级技术岗位偏少,造成部分取得高级工程师和工程师资格的人员没有岗位聘用,影响了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不利于单位职能的高效履行,基层推广机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与现实的矛盾更为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