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小农经济”:基石•演进与现代化突破

作者: 刘尚艺 赵亚翔

摘要 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小农经济”是总体国家安全观意义上极为重要的“蓄水池”和“稳定器”,明确提出“农民的产业振兴当为乡村产业振兴之最基本、最核心组成部分”。在相关研究成果基础上,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小农经济”的历时演进归纳为“包产包干”和“半工半耕”2个传统阶段。进而认为,传统“小农经济”将滑向衰亡,即使“半工半耕”在不久的未来亦难以为继;在中国式现代化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新时代语境下,应跳出“小农消亡论”预设框架,进一步完善、优化“公底私面”范式的实践机制与具体方式,系统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小农经济”的现代化突破。

关键词 总体国家安全观;小农经济;乡村振兴;产业振兴;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 F32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24)14-0223-03

doi:10.3969/j.issn.0517-6611.2024.14.046

The “Small-scale Peasant Economy” of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Cornerstone, Evolution, and Modernization Breakthrough

LIU Shang-yi1,ZHAO Ya-xiang2,3

(1.School of Politics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Sou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Chongqing 401120;2. School of Supervision and Audit,Sou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Chongqing 401120;3.Business School,Sou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Chongqing 401120)

Abstract The “small-scale peasant economy” of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is an extremely important “reservoir” and “stabilizer” in the sense of overall national security concept, based on that, this article clearly puts forward that “the industrial revitalization of farmers should be the most basic and core component of rural industrial revitalization”. On the basis of relevant research results, this article summarizes the historical evolution of the “small-scale peasant economy” of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into two traditional stages: “fix output quotas on a household basis and work contracted to households” and “half work and half cultivation”. Furthermore, this article thought that the traditional “small-scale peasant economy” will slid towards decline and fall, and even “half work and half cultivation” will be difficult to sustain in the near future; under the new era context of Chinese-style modernization and overall national security concept, it should jump out of the preset framework of “small-scale peasant extinction theory”, further improve and optimize the practical mechanism and specific ways of the paradigm of “taking public as the foundation and private as the face”, and systematically promote the modernization breakthrough of the “small-scale peasant economy” of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Key words Overall national security concept;Small-scale peasant economy;Rural revitalization;Industrial revitalization;Modernization

基金项目 西南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项目(2023-XZRCXM024);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212041)。

作者简介 刘尚艺(1994—),女,重庆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共治理、乡村振兴。*通信作者,教授,博士,从事公共治理、管理创新研究。

收稿日期 2023-11-03;修回日期 2023-12-15

无论是改革开放以来,还是在未来较长时期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小农经济”是总体国家安全观意义上极为重要的“蓄水池”和“稳定器”[1-2],农民(亦即小农——非农业雇工)的产业振兴当为乡村产业振兴之最基本、最核心组成部分。基于此价值认知与理论预设,该研究的分析结果将有助于进一步廓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小农经济”存续基石和历时演进的认知,避免陷于西方经济学意识形态下的“小农经济”理论之局限,更好地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与“小农经济”现代化系统突破的方向与紧迫性。

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创建

《共产党宣言》早就旗帜鲜明地提出共产主义运动的基本问题是所有制问题。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眼中,“小块土地”是理解小农的出发点,小农之“小”,不仅在于其耕种的土地面积之“小”,更在于其生活世界、交往空间的窄小,眼光视野、社会关系的狭小,以及社会地位、政治地位的弱小,主张对“小农经济”实行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合作制改造,“如果我们要等到资本主义生产发展的后果到处都完全显现出来以后,等到最后一个小手工业者和最后一个小农都变成资本主义大生产的牺牲品以后,才来实现这个改造,那对我们是没有好处的”[3-4]。换言之,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乃马克思主义的最基本立场之一。

被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中国共产党在成立后不久,就领导中国工农红军和中国人民为废除封建土地制度进行了艰苦卓绝的土地革命战争,开启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地解决中国“三农”问题的先河[5]。从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这个历史时期,国家通过农业生产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和人民公社等阶段的不断借鉴、探索、试错和发展,最终彻底地终结了在中国存在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并创新地建立、夯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6-7]。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核心要义在于以村社集体为主体公(享)有土地所有权,这既确保了“耕者有其田”,又禁止了农民对土地这一最基本、最重要生产资料“私相授受”与买卖,从而在从根本上遏制了土地兼并的同时,为改革开放后所培植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小农经济”打下了土地公有制的牢固基石。此乃马克思主义公有制理论在中国广大农村地区的创新性实践,有着极为重大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遗产价值,不宜单纯基于西方经济学效率范式与意识形态来对那段艰苦卓绝之探索历程及其长治久安之成效进行评判。

2 从“包产包干”到“半工半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小农经济”的历时演进

尽管新中国建立初期至改革开放前这段时间对农村土地所有制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造和建立的农村土地集体公有制留下了巨大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遗产价值,但长时期“一大二公”、脱离“三农”实际的生产组织机制的桎梏效应与巨大缺陷亦不容回避。1982年1月1日,在经历了观念、政策的跌宕起伏与碰撞之后,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发布[8],该一号文件的发布意味着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基石上,以“包产包干”为基本特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小农经济”正式诞生。由于“包产包干”在当时极大地解决了农民的剩余权索取之内在动力问题(用农民自己的通俗话来说,就是“大包干、大包干,直来直去不拐弯,完成国家的,交足集体的,剩多剩少全都是自己的”)和集体经济对其管理者激励不足导致的管理低效问题,从而使“三农”迸发出勃勃生机。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家开始允许、甚至鼓励农民离开故土从事非农活动和在城市定居,加之2006年1月1日国家全面取消了农业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小农经济”演进至“半工半耕”为主的态势并持续至今[9]。

综上所述,改革开放40余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前现代化“小农经济”(简称为传统“小农经济”)历经了2个阶段(即以“包产包干”为主要特征的阶段和以“半工半耕”为主要特征的阶段),并在总体上具有以下4点特征:首先,在土地这一最根本、最重要的生产资料上,具有“公底私面”范式特征(其“底”是田底权的底,即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归集体公有,农户或农民个体无权处置;其“面”是田面权的面,即土地的实际承包农户或农民个体有自主使用乃至流转的权利)[10-11]。其次,“小农”拥有田面权、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面积往往较小,一般源于集体承包所得。再次,主要以家庭劳动力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但家庭劳动力的受教育程度往往较低,鲜有系统受过中高等专业教育。另外,因经营能力和所处时代营商环境所限,其生产的高生态品质农产品不能、未能充分地获得质量溢价与生产剩余。

3 传统“小农经济”滑向衰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小农经济”亟待现代化系统突破

较长一段时间以来尤其是新世纪以降,传统“小农经济”愈发被视为落后的、贫穷的、不经济的(缺乏“规模经济效益”的)、必将被淘汰的生产关系与生产方式,美国的大农场农业范式在主流的学术和政策话语中成为中国农业现代化或现代农业的样板和标杆[12]。与此同时,在国家政策大力扶持的“龙头企业”、披着“农业合作社”马甲等各种形式的资本农业的挤压和商业资本的盘剥下,再加之传统“小农经济”所内生的历史局限性与逐渐缺乏经济收入的比较优势,传统“小农经济”对改革开放的红利释放已成强弩之末。进言之,农村人口老年化问题较之城市更为严重,而“打工二代”“打工三代”……从小到大几乎没有从事过农业生产劳动从而渐趋、愈发不具备农业生产技能与“乡愁”、宁可在城市成为“蚁族”“蹲族”也不愿意当农民。为是,传统“小农经济”将愈发失去存在的主体基础,可以预见在20~30年后乃至更短些时间内,传统“小农经济”将在历史的悲歌中在整体意义上滑向衰亡(即使“半工半耕”在不久的未来亦难以为继),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过程中所发挥的、对国家安全稳定与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的“蓄水池”效应将干枯、“稳定器”效应将失灵[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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