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内蒙古农牧业龙头企业发挥作用分析
作者: 李赛男摘要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利用资本、技术、人才等优势,通过向产业价值链上游种养环节和下游销售环节延伸,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是乡村产业兴旺的生力军,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中坚力量。通过农业龙头企业带动乡村产业振兴,对于实现“三农”发展目标、激发农业农村活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以内蒙古农牧业龙头企业为研究对象,探索了龙头企业对乡村振兴的促进作用,提出了重点扶持规模化的农业龙头企业、提高龙头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构建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以及优化营商政策环境的对策建议,旨在进一步提升内蒙古农牧业龙头企业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促进农业农村的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 产业化;农业龙头企业;乡村振兴
中图分类号 S-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24)22-0208-03
doi:10.3969/j.issn.0517-6611.2024.22.043
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Analysis on the Role of Leading Enterprises in Agriculture and Animal Husbandry in Inner Mongolia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LI Sai-nan
(Institute of Economics, Inner Mongolia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Hohhot,Inner Mongolia 010010)
Abstract Leading enterprises in agricultural industrialization take advantage of capital, technology, talent, and other advantages to promote the integration of the primary, secondary and tertiary industries by extending to the upstream planting and breeding links and downstream sales links of the industrial value chain, and are the new force for the prosperity of rural industries and the backbone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rural revitalization strategy. Promoting the revitalization of rural industries through leading agricultural enterprises is of grea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for realizing the development goals of relating to agriculture, rural areas, and rural people and stimulating the vitalit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reas. This paper takes the leading agricultural and animal husbandry enterprises in Inner Mongolia as the research object, explores the role of leading enterprises in promoting rural revitalization, and puts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on focusing on supporting large-scale leading agricultural enterprises, improving the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ability of leading enterprises, building a stable interest linkage mechanism, and optimizing the business policy environment. It aims to further enhance the ability of leading enterprises in agriculture and animal husbandry in Inner Mongolia to serve rural revitalization and promote the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reas.
Key words Industrialization;Agricultural leading enterprises;Rural revitalization
乡村振兴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基本要求和必然前提,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的重要支撑[1]。乡村振兴战略为农业龙头企业发挥作用提供了新的契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作为构建现代农业体系的新型经营主体,是加快推进农业产业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在推进农业延伸产业链、打造供应链、提升价值链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要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新发展、做大做强。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推动农牧业适度规模经营,想方设法培育龙头企业。国内许多学者均认为农业龙头企业在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7]。另外,部分学者选择了具体的企业案例,提出了农业龙头企业是推动农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等主张[8-10]。王红等分别以湖南省和北京市的龙头企业为例,认为农业龙头企业在增加农户收入、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11-12]。此外,王立业[13]指出农业龙头企业在整体实力、产业类别、科技创新、带动能力等方面具有突出优势,在稳定农民就业、促进农业产业升级等方面具有明显带动作用。杨勇[14]认为农业龙头企业能够在农业产业化背景下引领农业发展方向、引进优质化生产要素以及驱动产业化体系建设。王磊[15]指出农业龙头企业通过集成生产要素带动农户发展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方面发挥突出作用。李炳坤[16]指出各类龙头企业在现代农业发展中拥有着特殊的地位,具备独特的历史性社会责任。为此,笔者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在乡村振兴背景下,选择内蒙古农牧业龙头企业为研究对象,系统梳理其发展现状,厘清其在带动乡村产业振兴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促进其更好发展的对策建议。
1 内蒙古农牧业龙头企业发展现状及对乡村振兴的带动情况
1.1 内蒙古农牧业龙头企业发展现状
内蒙古全面贯彻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的重大任务,提升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综合生产能力,加快推进农牧业现代化,着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促进农牧业产业化、品牌化,农业龙头企业总体实力不断增强、企业知名度与规模不断扩大。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相关部门出台了多项政策促进农牧业企业发展,2022年制定了《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方案》,支持龙头企业参与乡村产业发展项目;深入实施了《培育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构建盟市旗县乡镇梯次布局、点线面协同推进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修订了《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和《农牧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认定和监测管理办法》,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和联合体管理规范化、人性化。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盟市级以上农牧业龙头企业总数达到了1 947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数量为59家,自治区级龙头企业数量为711家,盟市级龙头企业数量为1 177家。
1.2 内蒙古农牧业龙头企业对乡村振兴的带动情况
内蒙古盟市级以上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通过订单收购、土地租金、股份分红、就业工资福利等形式,构建了农牧企紧密利益联结和风险防范机制。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资料显示,由盟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农牧民合作社或家庭农牧场、农牧户等主体构成的紧密型利益联结模式的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数量已经达到了500家,其中自治区示范联合体的数量为252家,成为带动农牧民就业增收的突出亮点。2022年,内蒙古农牧企利益联结比例稳定在85%,紧密型比例达到61%;龙头企业通过利益联结带动农牧户数量为307万户,带动农牧户的平均收入可以达到1.95万元。
2 农业龙头企业带动乡村产业振兴的特征与优势
2.1 实现了要素资源的市场化配置
农业龙头企业作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主要载体,拥有人才、技术、管理、资金、市场信息和政策支持等资源,对农村产业发展至关重要。龙头企业不仅将各类生产要素进行了有效融合,而且通过参与对土地、劳动等要素市场定价,实现了要素资源的市场化配置。龙头企业在拓展和升级农产品市场的过程中,不断增强农业资源整合能力,提升要素集成能力,从而畅通了要素资源进入农业领域的通道。
2.2 提高了农业产业的组织化水平
农业龙头企业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现代生产组织形式,在组织零散性的农业生产、对接社会化大生产以及建构农户、农产品与市场关联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提高了农业产业的组织化水平,成为推动产业发展的关键性和持续性力量。龙头企业通过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上下游产业链的形成和关联企业发展,引领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带动更多的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民融入一二三产业,成为农业产业化集群的主导力量。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有序引导农民流转土地,引领乡村生产要素变革,提高了农业产业组织化程度,构建了乡村产业发展体系,开创了乡村产业振兴的新局面。
2.3 推动了农业产业创新发展
农业龙头企业作为农业产业创新的核心力量,有力促进了农业产业化发展。龙头企业通过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推进农业产业创新升级。并通过提高自身创新能力,带动了辐射的农户、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共同发展,成为支撑农业创新创业的主要平台,也是支撑农村产业融合创新能力建设的基础力量。
2.4 拓宽了农户的收入增加渠道
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合同保护价收购、协议购销、股份合作等形式,与农户建立了利益联结机制,不断带领农户生产走向专业化、标准化及规模化,实现了农户与市场对接,使农户收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得到显著提高。龙头企业降低了农户面临的市场风险,使农户分享到由产业链延长而带来的收益,拓宽了农户的收入增加渠道,从而在带动农户增收、改善农村就业方面起到了关键性的促进作用。
3 内蒙古农牧业龙头企业带动乡村产业振兴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3.1 面临较大的产业风险
内蒙古农牧业龙头企业在带动产业发展的过程中,面临着较大的产业风险。农牧业龙头企业面临着不稳定的市场风险,由于农作物种植效益不稳定,市场价格具有波动性,农民种植积极性没有得到充分激发,农产品收入弹性小,产品市场发育相对迟缓,市场分割较为严重,产业化经营难度较高。此外,企业面临着生产与加工叠加的风险,农业企业面对的外部环境存在诸多不稳定因素,如融资环境、人才环境,使农业龙头企业面临着较高的生产加工风险。
3.2 龙头企业行业类型较为集中
内蒙古农牧业企业所处的行业类型较为集中,主要分布在种养殖和农畜产品加工2类。2022年,内蒙古盟市级以上农牧业龙头企业数量属于种养殖和农畜产品类型的数量占全区总数的比重达87.8%。所属种业、流通仓储、批发市场、社会化服务、农畜产品电商、休闲农牧业等行业类型的农牧业龙头企业分布数量相对较少。另外,特色产业与文化、旅游、教育、康养等功能融合发展类型的农牧业龙头企业尚未充足发展。由此可见,内蒙古农业龙头企业行业类型比较集中,同质化产品的竞争较为激烈。农业龙头企业间产品同质化、低价化的竞争问题,导致整个行业的盈利能力下降。
3.3 龙头企业加工转化能力偏低
内蒙古大部分农业龙头企业生产的农畜产品仍处于初级阶段加工水平,农业龙头企业带动的主要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较全国平均值低3.0百分点,比山东省低4.4百分点。由此可见,内蒙古农业龙头企业加工转化率仍处于中游水平,产品以初级加工为主,产业链条短,具备精深加工的高附加值产品较少,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相对较弱。
3.4 龙头企业综合实力不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