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逻辑关系与重点内容

作者: 魏丽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逻辑关系与重点内容0

摘要 脱贫攻坚胜利后,“三农”工作的重点就历史性地转移到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战略的基础性工程,二者在时间、重点或总要求、对象、贫困瞄准,具体政策内容等方面均存在耦合与交叉,需要在接续中发展,在发展中做好接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需要把握“平稳过渡、有序转型”的原则,做好理念、规划、体制机制、政策4个方面的有效衔接,实现3个方面的转变:从政府投入为主转向政府与市场有机结合,从突出到人到户转向推动区域发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全面推动乡村“五大”振兴。

关键词 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逻辑关系;重点内容

中图分类号 S-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23)02-0247-04

doi:10.3969/j.issn.0517-6611.2023.02.060

The Organic Integration of Poverty Alleviation and Rural Revitalization: Logic Relationship and Important Suggestion

WEI Li-li

(Scientific Research Department,Qingdao Municipal Committee Party School of C.P.C.,Qingdao,Shandong 266071 )

Abstract The focus of work related to agriculture, rural areas and farmers has historically shifted to promoting rural revitalization after the victory in poverty alleviation.Consolidating and expanding the achievements in poverty alleviation and rural revitalization is the fundamental strategy to build China into a modern socialist country. The two are coupled and overlapping in terms of timing, priorities or overall requirements, targets, poverty targets, and specific policy content,which is needed to be developed in tandem with each other. To consolidate and expand the links between poverty alleviation and rural revitalization, we need to follow the one principle:smooth and orderly transition;we should effectively connect concepts, planning, institutions, mechanisms and policies;and aehieve three transformations:from government input to the combination of government and market, from individual to household development to promote regional development, from pooling resources to support poverty alleviation to comprehensively promote the “five major” rural revitalization.

Key words Poverty alleviation;Rural revitalization;Organic integration;Logic relationship;Important suggestion

作者简介 魏丽莉(1980—),女,甘肃兰州人,副教授,博士,从事农业农村经济研究。

收稿日期 2022-02-22

2020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要针对主要矛盾的变化,理清工作思路,推动构建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1]。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习近平总书记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先后赴陕西、宁夏、吉林、安徽等地考察调研时进一步指出,要“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并且对这项工作做出专门的指示。2020年12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对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这两大战略的有效衔接做了周密、详细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深刻认识把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必要性、紧迫性,全面把握二者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重点内容,对推动乡村振兴走向深入,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战略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1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战略的基础性工程

1.1 是扩大内需,构建以内循环为主的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客观需要 2008年金融危机以后,世界经济陷入衰退,发达国家年均只有2%左右的增长速度。我国自2012年经济进入新常态后,2012—2019年年均只有6%左右的增长速度,2020年的疫情更使得原本低迷的经济雪上加霜;与此同时,我国自2000年加入世贸组织后,利用国内劳动力资源优势和国际大市场,形成了资源和市场“两头在外”“大进大出”“世界工厂”式的以外循环拉动经济增长的模式变得不可持续[2]。在此背景下,充分利用国内超大规模的市场优势,扩大内需,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就显得尤为必要。扩大内需,一方面要促进国内产业结构持续升级,另一方面要扩大国内投资和消费;而包括贫困地区在内的广大农业农村地区基础设施薄弱,历史欠账较多,公共服务缺乏,农民群众收入水平低,正是扩大内需、扩大国内大循环的主战场。

1.2 是补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战略的最大短板的必然要求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由我国“三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决定的。脱贫攻坚只是补齐了全面小康的短板,但总体上来说,我国脱贫水平是比较低的,即便是已经脱贫的贫困村、贫困户,同一般普通的村庄、全国平均水平农户的收入状况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广大农业农村地区同城市工业相比发展滞后,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依然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战略部最大的短板。突出表现为我国就业结构转型滞后于产业结构转型,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大于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尚比较大,农民收入中工资性收入连续多年高于经营性收入,村庄不断的分化与消失等诸多经济结构、城乡产业、人口、收入等结构性差距[3]。越来越多的人离开农业、离开农村,农业越来越成为一个无利可图的行业。倘若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乡村振兴图景无法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战略将是一句空话。

1.3 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本质,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 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邓小平同志就将“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改革开放后的前40年我国在持续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把经济总量提升到世界第二,进入高质量发展的社会主义新时代,如何切分好蛋糕,更好实现公平发展,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人民的收入和财富分配问题成为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当前,我国基尼系数已经超过0.4国际安全警戒线,劳动报酬在收入分配中所占份额呈下降趋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东西差距、行业差距、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差距等收入和财富分配领域的差距和不公平问题日益凸显。2020年召开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共同富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党和国家将浙江省作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实现包括脱贫户在内的广大农民群众的共同富裕,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显著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

2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逻辑关系

脱贫攻坚、精准脱贫与乡村振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存在媾和与交叉[4]。二者都是国家重大战略,都是为了实现共同富裕,最终目标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脱贫攻坚弥补了乡村振兴最突出的短板,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和前提,乡村振兴是全面脱贫的接续,是对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和提升[5]。如果说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场百年接力中,前半场解决了温饱问题,实现了全面小康,全面小康的重要标志就是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后半场则要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乡村全面振兴,这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战略的重要标志。脱贫攻坚具有局部性、短期性、突击性、紧迫性和特殊性,而乡村振兴则是一场全局性、综合性、渐进性、系统性、持久性的战役[5]。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需要多领域、多视角、多层次来看(表1)。从时间上看,脱贫攻坚,精准脱贫从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十八洞村首次提出“精准脱贫”开始到2020年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再加上5年过渡期,乡村振兴则是从2017年党的十九大提出到2050年全面实现强国战略,期间以2035年为一个时间节点分“三步走”实现。当前正处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全面对接、协同共进的时期,也可以叫作过渡期或交汇期。脱贫攻坚的重点或总要求是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最终目标是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乡村振兴的重点或总要求是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5个方面要求,最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脱贫攻坚的对象是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而乡村振兴针对的是整个农业农村区域发展;在贫困瞄准或解决的问题上,脱贫攻坚是解决绝对贫困,乡村振兴是解决相对贫困[6]。就具体政策内容与措施来讲,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也有明显不同(表2)。

3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点内容

3.1 把握一个原则:平稳过渡、有序转型 明确过渡期的重点任务。中央已经明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过渡期为5年,在5年过渡期内,实行“四个不摘”——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7],要保持已有帮扶政策和手段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过渡期内要将防止返贫任务重、持续发展基础弱、区域相对集中、困难交织叠加的150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作为重点,强化政策倾斜,聚焦持续发展。完善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于深度脱贫地区,脱贫时间比较短、脱贫效果不稳定的脱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受疫情影响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定期检查,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持续巩固好“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稳定增收、安置点社区治理、搬迁群众权益保障等后续工作,促进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能致富,融入新社区。同时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的管理和监督[8]。

分阶段分步骤梯次推进。对部分基础条件比较好,已经具备条件的地方要先期向乡村振兴过渡,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在持续做好贫困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工作后,等条件成熟以后逐步向乡村振兴过渡。科学评估、调整优化完善现行脱贫政策。脱贫攻坚的各项政策措施是在消除绝对贫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背景下提出来的,解决的是现阶段发展中的贫困人口、地区脱贫问题。乡村振兴关注的整个“三农”问题,范围和对象明显扩大。因此,需要对原有的脱贫政策进行科学评估、调整优化完善。对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创造的经过实践检验有效的政策,如组织领导、社会动员、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等可以直接为乡村振兴提供借鉴;对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整治、扶贫公益岗位、控辍保学等政策措施,可直接纳入乡村振兴的常规性政策中;对于易地搬迁扶贫等政策,需要做好后续扶持工作,资金和政策支持需延长一段时间;对于产业扶贫、科技扶贫、就业车间等措施,调整升级后纳入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规划、一些常规性政策中,对于社会保障兜底、健康扶贫等措施,改造完善后纳入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对于一些已经完成历史使命的,如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等可以适时取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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