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乡村生态振兴的现实困境与突破路径
作者: 何浩奇 王庆 张明如
摘要 乡村生态振兴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重要理论支撑及现实基础,也是新时代“三农”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关键点所在。当前,湖北省乡村生态治理已取得成效,依然发现当下农村生态治理过程中存在政府生态法制不健全、乡镇企业生态责任不明确、农民生态环保观念不强等现实困境。进一步扎实推进乡村生态振兴,还需加强政府在生态体系机制上的巩固完善,创新乡镇企业在生态责任制度上的构建实施,提升农民主体在生态环保意识上的积极性。这为湖北省在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格局、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高质量发展、加快乡村生态振兴的践行实现指明了一条可行路径。
关键词 乡村生态振兴;环境治理;生态责任
中图分类号 S-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22)03-0241-04
doi:10.3969/j.issn.0517-6611.2022.03.063
Realistic Dilemma and Breakthrough Path of Rural Ecological Revitalization in Hubei Province
HE Hao-qi1,2,WANG Qing3,ZHANG Ming-ru1
(1.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Yangtze University, Jingzhou, Hubei 434023;2.Business School of Huanggang Normal University, Huanggang, Hubei 438000;3.School of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Huanggang Normal University,Huanggang, Hubei 438000)
Abstract Rural ecological revitalization provides important theoretical support and practical basi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Strategy, and it is also the key point for the breakthrough of “agriculture, rural areas and farmers” in the new era. At present, rural ecological governance in Hubei Province has achieved results. It is still found that there are some practical difficulties in the process of rural ecological governance, such as imperfect government ecological legal system, unclear ecological responsibility of township enterprises, weak farmers’ concept of ecologic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so on. To further solidly promote the revitalization of rural ecology, we also need to strengthen the consolidation and improvement of the government’s ecological system mechanism, innovate the construct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the ecological responsibility system of township enterprises, and enhance the positive enthusiasm of farmers in the awareness of ecological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t points out a feasible path for Hubei Province to build a modernized pattern of harmonious coexistence between man and nature, promote the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 and accelerate the implementation of rural ecological revitalization.
Key words Rural ecological revitalization;Environmental governance;Ecological responsibility
基金项目 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2019ADC072);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项目(20D098)。
作者简介 何浩奇(1997—),男,湖北黄冈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农村发展。通信作者,副教授,博士,从事农业经济、生态经济研究。
收稿日期 2021-09-17;修回日期 2021-10-29
十九大报告把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作为乡村实现全面振兴的内在科学内涵和外在系统概括[1]。然而,乡村生态振兴是切实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保证,习近平总书记2005年8月在浙江湖州安吉考察时首次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两山”科学论断,强调要轨道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构建生态宜居绿色环境为重点,促进经济与生态的绿色协同发展。2018年4月来到湖北考察时强调,要强化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让湖北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力度[2]。诸多政策文件的提出为湖北省确立实施“生态立省”战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多年来,湖北省以新视角、新办法、新形式推动生态环保大变革,取得丰硕成果的同时也清晰地意识到当前农业面源污染形势依然严峻,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污染问题突出,垃圾清运营运管理困难等诸多现实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笔者从实践层面出发深入探究湖北省乡村生态振兴的现实困境,并提出现实可行的路径选择,为湖北乡村全面振兴的深入落实乃至国家战略推广实施提供借鉴。
1 湖北省乡村生态振兴所取得的成效
习近平总书记曾提出,要扎实推动乡村生态振兴,树牢绿色发展理念,促进生产、生活、生态间协调发展,贯彻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3年行动计划,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污染防治,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3]。湖北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贯彻践行“不搞大开发,共抓大保护”的发展理念,积极创新探索更有成效的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模式,有力地助推了全省乡村生态建设的提档升级。
1.1 农药、化肥、塑料薄膜减量成效显著,助力乡村生态振兴
2021年4月,湖北省出台了省委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产业强省建设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4],有效促进乡村振兴与农业生产进行深度融合衔接,这对农业生产的绿色发展赋予乡村生态特别意义,其间接使农业产业结构实现转型升级,为农业生态绿色产品品牌构建奠定坚实基础,极大地迸发出农业生产强大生态内生力。一直以来,在湖北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农业生产始终坚持农业原生态,以农业生态化、生态农业化等绿色生态农业模式为发展方向,因地制宜打造“一乡一业”“一业一品”绿色生态农产品,对农业生产地环境和农产品的品质进行有针对性的治理和把控,培育了一批带有绿色、有机、地理标志性特质生态特色农产品。农业生态变革的同时也在大力发展种养一体、农耕相结合的生态循环农业模式,积极推广农作物在绿色生态预防新型技术等方面上的创新运用,进一步侧重加强对规模畜禽粪污废弃物资源高效化利用,持续推进减少塑料薄膜、化肥、农药等对农业生产环境造成毁灭性影响的农业化学品使用剂量。据《中国环境统计年鉴》公布的信息,2015—2019年湖北省农业主要农用化学品的使用量均呈稳步下降趋势(表1),可以看出农业生产防治效果加强,农药利用率显著提高,坚持减量增效实质性目标逐步达成。多种农业生产清洁方式的实施推行,为湖北省乡村生态振兴的实现打下坚实基础。
1.2 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力度加大,促进乡村生态环境升级
农村是乡村振兴的实施主体,也是促进乡村生态振兴的关键所在[5]。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和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的示范县建设是衡量农村生态环境改头换面的重要评价指标,根据湖北省农村统计年鉴梳理的信息,截至2019年湖北省共新增省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339个,全省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统一集中处理的村分别是1.73万个和4 479个,相较于上年同比增长14.4%和32%,已建成生态宜居乡村近1 000个,最美宜居乡村21个。近年来,湖北省相继出台了《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湖北省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建设管理规程》《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关于统筹整合乡村建设项目资金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湖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计划(2020—2022年)》《湖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考核办法》《湖北省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工作方案》《湖北省农村生活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湖北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湖北省省委省政府始终把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实施城乡厕所“四个一批”工程,开展“五大攻坚行动”“乡村振兴荆楚行”等举措作为全省农村环境治理的工作重点,全力促进全省农村人居环境从“干净、整洁、有序”向“整洁、优美、宜居”的跨越提升。同时还在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乡村规划和环境整治力度,不断优化农村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持续推进绿色乡村建设活动,实现乡村增绿变美。由表2可知,2014—2018年湖北省农村处理农业废弃物沼气工程量在持续增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在不断提升,农村环境正在逐步得到治理改善。湖北省统筹谋划的“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的荆楚美丽新乡村宏伟蓝图正在一步步转变为现实。
2 湖北省乡村生态振兴面临的现实困境
湖北省的乡村生态治理已卓有成效,但当前还存在一些的不足,对湖北省的乡村生态治理中所呈现的问题分别从宏观政府层面、中观社会层面及微观农民个体层面3个方面展开分析探讨。
2.1 政府乡村生态机制不全面
2.1.1 乡村生态治理机制不够实际化。现有的政策机制多是站在宏观省域层面上对全省的生态机制进行宏观布局规划,并没有切实结合农村实际情况,真正站在农村的现实立场和视角上提供真正促进农村环境改善的长效保护治理机制,往往造成“政策难下地”的现实处境。当前的乡村生态治理机制也因为可操作性、借鉴性不强,部分基层组织干部也不能通过现行的法律法规对当地农村的实际情形做出灵活应对处理,对改善农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所提出的方式方法成效不大。
2.1.2 缺乏干部绩效评估监管机制。随着《湖北省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的推行,政府开始正式将领导干部的实绩纳入考核,乡村振兴转变为干部的政治任务和业绩要求,因为缺乏实绩考核办法后续的监管机制,不少干部存在“为了考核而考核”的情况,通过创造乡村生态问题来处理与解决,突显地方个人政绩的做法屡见不鲜,乡村生态问题也无法从本质上解决。
2.1.3 政府农村生态金融扶持体系不完善。我国农村金融措施在发展中还普遍存在问题[6],导致当前农村环境保护投入资金“不充足、不到位、无保障”等问题矛盾突显,农村生态资金链缺乏和现有有限资金不能有效地进行配置成为农村生态金融大阻碍,加之政府未设立农村生态保护的专项基金,未成立农村环境保护的政府执行机构,各政府其他职能部门间的分工不明确。在农村缺人又缺钱的双重困境下导致农村生态问题迟迟不能得到有效解决。
2.2 企业乡村生态责任意识差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进程步伐进一步加快,农村结构性供给侧改革、城乡一体化等一系列政策的实施,乡镇企业的规模体量迅速扩大。乡镇企业作为当地的经济支柱,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不可或缺作用[7]。为了对此类乡镇企业进行监管,政府相继出台《湖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等相关企业环境约束性政策文件,但是农村企业环境污染治理的效果并不理想。据《湖北统计年鉴》,2014—2018年湖北省工业“三废”排放量不降反增,呈现负增长趋势,用于工业污染的环境治理投入资金也在逐年减少(表3)。出现这种结果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近年来,不少乡镇政府在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倾斜幅度加大,一大批污染型中小企业看准时机纷纷将厂房设备迁往乡镇,一方面依托地方政府给予的福利政策可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另一方面还能享受农村当地农民劳动力人口福利解决用工荒的困境。不少乡镇企业普遍存在经营规模不大,生产设备不先进,运转资金链不足等现实瓶颈,为了节约成本,将工业废水废料不经处理便随意排放,对乡村生态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和破坏。二是相较于城镇,农村突显出政府部门职能机构分工不明确,环境监管体系不健全、审查执法力度不严格等一系列问题。地方政府为了短期快速增长地方经济,对企业入驻的门槛要求一再降低,导致“政府不主导,企业不作为”的现实局面,间接造成乡镇企业的责任意识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