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趋势下企业突破式创新研究:过去、现在与未来

作者: 杨林 徐培栋

[摘要]数字经济时代,突破式创新是衡量一个企业、产业乃至一个国家创新能力的重要因素,日益受到国内外学者、企业家的关注。然而突破式创新理论自诞生以来衍生出诸多流派,发展至今仍有许多概念在国内外未形成统一意见,加之在数字经济下企业面临的情境与突破式创新理论诞生发展的年代截然不同,因此有必要对突破式创新的概念框架进行全面深入的梳理,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数字经济下的企业突破式创新该何去何从。通过文献研究法明晰突破式创新概念产生的渊源、影响因素、作用机制,进一步从“环境—资源—能力”角度构建数字经济赋能突破式创新的机制,并对未来数字经济下企业突破式创新研究的方法、应关注的重点领域及其社会价值进行讨论和展望。

[关键词]数字经济;突破式创新;概念框架;作用机制

一、 引言

自二十世纪末一些美国学者将数字经济的概念引入大众视野以来,许多企业都将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逐步拓展到数字化情境的创新实践中。数字经济的迅速发展,也催生了许多基于突破式技术的创新和具有颠覆意义的商业模式的创新,即企业的突破式创新。

数字经济包括数字产业本身及与其他产业融合而形成的新业态。尤其是近几年以人工智能(A)、大数据(B)、云计算(C)等为代表的数字技术产业迅猛发展,数字经济正在成为驱动经济增长的“关键要素”。在这种情境下,企业的创新活动与以往有着巨大的不同。一方面,数字化技术打破了原有的组织边界,使得环境中各主体间原来稳定的、不可渗透的边界变得越来越模糊与不稳定。另一方面,传统环境下,企业与外部环境中的主体间的信息往往是单向的、离散的,环境中各主体间的关系相对割裂;而数字化环境下,企业与外部环境中的顾客、供应商、竞争者等实现了双向的、连续的以及实时的信息互动,企业面临的环境更加开放和动态。因此,学界必须积极开展数字经济趋势下企业突破式创新的研究,及时丰富和拓展相关理论。

国内外学者关于突破式创新的研究滥觞于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其理论发展始于电子计算机技术诞生的第三次工业革命时代,与当今数字经济时代的科技水平、管理模式具有较大差异。虽然学界关于突破式创新的研究在逐步推进,但相关研究的方向较为分散,尤其是关于其起源、影响因素、作用机制等。因此,本文认为有必要对前人的研究进行梳理整合,并探讨数字经济趋势下企业突破式创新研究的未来,以更好地指导未来的研究和企业实践。具体而言,本文拟探讨突破式创新概念的起源是什么?突破式创新的影响因素的研究框架是怎样的,以及最重要的,数字经济对企业突破式创新的作用机制是怎样的?

本文的贡献在于:第一,较为系统地梳理以往关于突破式创新的研究,包括突破式创新内涵产生的渊源、影响因素、作用机制。第二,在过去研究的基础上,从“环境—资源—能力”角度构建数字经济赋能突破式创新的机制。第三,讨论数字经济趋势下应重点关注的领域。最后,本文探讨数字经济时代企业突破式创新的社会意义,指出其在社会效益上潜在的贡献与威胁,为非营利组织和政府的管理和决策提供新的思路。希望本文能在未来的研究中促进形成突破式创新的亚分类研究,更好地契合数字经济的时代特征。

二、 突破式创新的产生脉络、概念界定及辨析

1. 突破式创新的产生脉络

Schumpeter[1]最早提出“创造性毁灭”(Creative Destruction)。他认为国内外、各行业的新市场的发展,都有类似的创造性破坏过程,这构成了资本主义的发展事实,即创造性源于不断地从内部变革经济结构,摧毁旧的、创造新的经济结构。同时,他指出创新的主体是企业家,而企业家也是实现经济发展和生产要素重新组合的带头人,其作用在于创造性地破坏市场均衡,而这种动态失衡是健康经济的“常态”。

Bower等[2]在《哈佛商业评论》上发表了“Disruptive Technologies: Catching the Wave”一文,首次提出破坏性技术的概念。随后,克里斯坦森[3]重新提出创造性破坏理论,并拓展出突破式创新的理论体系,认为这是一种将企业挤出市场的创新,突破式创新理论便从《创新者的困窘境》一书中推广开来。他通过分析不同行业的新进入者和在位者的博弈案例,将创新分为两种不同的路径——持续创新和突破式创新,构建了一种基于情境和成本的方法。持续创新,即增量创新,主要涉及主流或高端市场。其主要目的是提高现有产品或服务的质量。这些主流或高端市场的客户仍然愿意为这些改进买单,即使成本很高。与前者不同,突破式创新面向新兴市场或低端市场。它通过不连续的技术进步逐步提高产品性能或服务质量,并逐渐进入主流市场,最终威胁甚至颠覆主流市场。

后来,突破式创新的概念被更广泛地扩展,不仅指技术创新,还包括产品和市场创新。Markides[4]区分了突破式技术和突破式创新,他提出,突破式创新不仅影响应用于新产品的具体技术,还影响市场结构的演变,或导致新商业模式的引入。

2. 突破式创新的概念界定及辨析

国内关于突破式创新的研究由于涉及对Disruptive Innovation,Breakthrough Innovation,Radical Innovation等英文术语的翻译问题,学者在研究中存在将破坏性创新、颠覆性创新以及突破式创新混用的情况[5]。大多数学者认为这三者是统一的[6],但也有少数学者认为突破式创新与前面两者不同,如冯军政[7]认为破坏性创新不一定包含前沿知识与技术,其很难在已有主流市场实施,更倾向于在新市场或新兴市场找到其存在的价值。但也有学者提出突破式创新的内涵已从技术创新拓展到了产品和市场创新[8]。本文通过整理、比对文献,发现这三者的定义较为相似,且都作为对立面与渐进性创新/增量型创新一并提出。本文认为这些概念与克里斯坦森提出的“Disruptive Innovation”并无本质区别,且其混用有现实原因,最直接地反映在识别企业的突破式创新上。现有研究大多用企业创新的变革程度、新颖程度来反映突破式创新,例如相当多的研究用与企业的发明专利数量或质量相关的指标来衡量企业的突破式创新。

三、 突破式创新的内外部影响因素

本文归纳梳理了现有文献,并结合数字经济探讨适合数字经济背景的影响因素模型。基于现有的理论体系,突破式创新主要表现为突破性市场创新和突破性技术创新,而这两者的创新客体包括市场、技术、产品。要探讨何种因素会影响突破式创新,必然绕不开这3个角度。其中市场角度主要是对外的,技术角度主要是对内的,而产品则桥接了内外部关系。因此,本文采用内外部的视角对影响这3个角度的因素进行整理分析,将突破式创新的影响因素分为外部和内部,外部的影响因素主要从市场、产业、政策环境以及创新联盟因素展开分析,内部的影响因素主要从组织能力、企业家、创新团队因素展开分析(图1)。

1. 外部影响因素

(1)市场环境

冯军政[7]认为动荡的市场环境会促使企业克服自身资源不足、外部资源获取困难的状况,激发它们识别和利用新技术、新知识,从而实施突破式创新以满足和超越用户当前对产品技术性能的需求。数字经济的发展必然会引起市场环境的动荡,孟庆时等[9]的观点也与前人一致。他们提出深度数字化发展会导致多部件技术(Multi-component Technologies)组合和高度不确定性(High Uncertainties),而这种市场需求又不断倒逼突破式创新的有效供给,并举例新冠疫情期间高企的核酸检测需求倒逼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在医疗领域的深度应用,从而提高了核酸检测效率和决策效率。

(2)产业环境

与大学或科研机构的联系以及对供应商的依赖有利于企业进行突破式创新[10]。数字金融与企业的技术创新也有显著的正向关系[11]。张吉昌等[12]提出,如果数字金融发展较好,企业的数字技术应用对突破式创新会有更明显的提升。数字金融依托人工智能、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数字技术,进一步拓展了普惠金融的触达能力和服务深度,极大地缓解了传统金融服务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能够为企业提供丰富、便捷的融资方式和渠道,驱动企业去杠杆,稳定财务状况,有助于企业提高创新产出。

(3)政策环境

有学者认为,政策可以及时弥补突破式创新过程中的市场失灵,为企业的科技创新提供智力支持。郑月龙等[13]提出政府支持是缓解市场失灵的关键力量,相对于资金支持,知识技术支持使共性技术研发成功率提升越多,越有利于缓解市场失灵,从而为企业突破式创新提供支持。胥朝阳等[14]研究发现,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对制造业突破式创新有抑制作用,在先进制造业和非国有制造企业中作用尤其显著。

(4)创新联盟

数字技术的出现为跨国公司与全球市场、资源和合作伙伴建立联系以及在国外市场进行创新开辟了强有力的新途径,许多学者研究了战略联盟对突破式创新的复杂影响。朱云鹃等[15]发现探索性联盟网络对突破式创新具有倒“U”型效应,而开发性联盟网络对突破式创新是正向促进的线性关系。毕静煜等[16]发现研发合作伙伴技术多样性对企业突破式创新的作用为倒“U”型,即在创新的早期,研发合作伙伴技术越多样,越能促进企业进行突破式创新;而到了中后期,由于企业吸收合作伙伴多样化技术的成本高于产出创新的价值,此时研发合作伙伴技术越多样,反而阻碍了企业进行突破式创新。

2. 内部影响因素

(1)组织能力

张吉昌等[12]研究发现,企业的数字技术应用能力通过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吸收能力、适应能力,从而有利于企业实现突破式创新。杨祎等[17]提出AI应用能力和AI管理能力的结合有利于提高企业效率、降低AI应用的风险和成本,从而促进组织学习、对内外部数字技术资源的获取和管理以及互补资产的形成,进而促进企业创新绩效提升。李树文等[18]研究发现大数据分析能力显著提升企业基于知识的动态学习能力,从而显著提升产品突破式创新。

(2)创新团队

王娟茹等[19]研究指出,团队的跨界搜索、知识整合会正向影响企业突破式创新。王海花等[20]研究发现,数字技术正向影响企业创新绩效,员工参与在其中起中介作用;若企业网络中心度较高,数字技术将增强员工参与,且数字技术通过员工参与影响企业创新绩效的间接作用也将增强。陈庆江等[21]研究发现,数字技术应用促进了企业创新,且该创新赋能效应在高管团队社会资本水平较低时更突出,有助于资源基础相对较弱的企业实现包容性成长。具体而言,高管团队制度和商业社会资本蕴含的资源支持与信息优势弱化了数字技术应用对创新的促进作用,其“资源诅咒”和“网络锁定”等负面影响甚至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数字技术与企业创新活动的有效融合,但高管团队技术社会资本蕴含的专业知识与职业能力可以支持数字技术应用的促进创新作用。

(3)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

学界认为,企业家是通过对不确定性情况做出及时科学的判断、对异质性稀缺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不同劳动力分工之间的互利交流与合作、优化组织突破式创新管理过程等来推动突破式创新的开展。Lassen等[22]通过对5家企业的案例研究发现,企业家的积极性、风险承担、自主性与突破式创新具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而竞争侵略性与突破式创新的关系却不紧密。白彦壮等[23]通过对小米科技的案例研究提出,企业家精神驱动自主知识产权品牌成长机制在突破式商业模式创新和组织变革上具有重要影响[24]。

四、 数字经济对企业突破式创新的作用机制

1. 数字经济从供需两侧赋能企业突破式创新的机制

胡山等[24]从供需两侧分析了数字经济对企业突破式创新的影响机制,即数字经济主要通过缓解企业融资约束、促进产学研合作和提高专利回报率来实现突破式创新。从供给侧来讲,数字经济通过缓解企业研发资金短缺和知识储备匮乏问题促进突破式创新。具体而言,对于融资约束,数字经济能够通过提高金融市场的效率以改善金融机构信贷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地区金融发展、疏通企业外部融资渠道。同时,数字经济提高了企业生产资料利用效率,降低了企业内部运营成本,缓解了企业资金短缺问题。对于产学研合作,数字经济降低了产学研合作中的交易成本,提高了合作水平,为企业突破式创新提供充足的智力支撑。此外,数字技术还降低了企业信息搜寻成本和沟通成本,减少了合作中的机会主义倾向,促使产学研的联系更加紧密。从需求侧来讲,数字经济有助于拓宽新产品应用市场,加强顾客参与,提高了专利回报率,从而激励企业突破式创新。具体而言,数字经济有助于缓解自然性和制度性市场分割问题,打破线下市场的限制,拓宽市场边界,还能降低消费者的搜索时间成本,增加供需双方的互动机会,提升信息流动速度,加强了顾客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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