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妇女观对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作用探析

作者: 方可 吕林倥

[摘要]习近平妇女观对于新时代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中的作用有着重要指导作用,妇女在家庭生活依托、家教关键作用、家风传承塑造中的价值不可替代。妇女是家庭的生活依托,要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生活保障、情感纽带、榜样示范作用;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教育中的关键作用,对于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建设文明家庭的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推动中华传统美德在家庭赓续相传有着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妇女在家风建设中的推动作用,传承红色家风、中华民族优良家风,涵养新时代家风,从而带动整个社会风气的好转和社会文明的进步,实现家国同构的共治共荣的繁荣景象。

[关键词]习近平妇女观;家庭;家教;家风

[中图分类号]C913.6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4245(2024)02-0024-07

DOI:10.19499/j.cnki.45-1267/c.2024.02.005

[基金项目]全国高校思政课建设项目“全国高校思政课名师工作室(西南石油大学)”(21SZJS51010615),四川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中国共产党传统文化观的百年嬗变研究”(SC21ZDYZ009)。

2023年10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强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组织动员广大妇女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巾帼力量。”[1]这是继2013年、2018年后,习近平总书记第三次同妇联领导班子进行集体谈话。进入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妇女发展事业,将其摆在党和国家战略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出席了一系列重要会议,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妇女地位和作用的高度重视。

习近平妇女观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立足于党的百年妇女事业发展经验,在新时代推动妇女事业发展实践基础上形成,是新时代推进妇女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理论遵循和实践指引。习近平妇女观坚持党对妇女工作的全面领导,以强调发挥妇女在家庭、社会中的独特作用为主要内容,对新时代妇女工作的立场方向、妇女事业的发展定位、妇女事业的发展目标、妇女独特作用的发挥、妇女权益的保障作了详细论述,是新时代更好促进妇女自身发展、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促进妇女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思想指南。家庭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为个体品格养成和社会风气形成提供了最原始的场域,中华民族自古以来都很重视家庭和家庭关系,“治天下之国若治一家”,即治理国家如同治理一个家庭,家庭的兴旺与国家的前途命运息息相关。妇女是维系家庭关系的基本纽带,在促进家庭和睦、家教良好、家风端正中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对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一、家庭和睦:发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依托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2],习近平妇女观强调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是连接个人与国家、个人与社会的天然纽带,妇女在其中扮演着关键角色,是促进家庭和睦、社会进步、国家发展的重要力量,深刻体现了习近平妇女观对妇女的价值定位。妇女作为家庭生活的主心骨,在家庭生活中扮演着生活保障、情感联结和榜样示范重要角色,对于维系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发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物质保障作用

习近平妇女观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强调男女平等,重视发挥妇女在经济社会中的独特作用,提高妇女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妇女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努力促进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妇女与男性平等发展和妇女自身全面发展”[3],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物质保障作用。

第一,物质基础是建立家庭、维系家庭关系的基本要素。婚姻的组成、家庭生活的维系必须建立在一定的物质生活基础之上,在现代社会,男女两性都被赋予了为家庭提供物质生活保障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男子和妇女平等从事社会经济活动,为家庭提供稳定的物质基础是促进家庭和睦的重要途径和内在要求。要提高妇女家庭和社会地位、促进家庭和睦,就必须为女性从事社会经济活动创造平等社会条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将提高妇女经济地位放在妇女发展事业的首要位置,习近平妇女观强调发展离不开妇女,发展要惠及包括广大妇女在内的全体人民,并指出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第二,重视和发挥妇女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半边天”作用。知识和技能的更新在生产力进步中发挥着决定性作用,体力分工在生产力中的比重逐渐被削弱,随之而来的是妇女在生产力发展和社会活动中的崛起。马克思指出了妇女解放与社会发展的辩证关系,认为:“妇女解放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一切妇女重新回到公共事业中去。”[4]马克思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出发,根据限制妇女发展的物质先决条件,指明了妇女解放和发展自身的根本途径。当代社会,女性履行家庭义务的范围进一步扩展,参与社会化劳动成为女性在家庭生活中获取平等地位的重要途径,中国的发展实践证明,推动妇女积极参与社会经济活动不仅可以有效提高妇女的家庭和社会地位,也能极大提高社会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动力。第三,促进妇女高质量就业创业。就业是家庭的支撑,推动妇女高质量就业,为家庭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是促进家庭和睦的重要举措。习近平妇女观强调要激励广大妇女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动乡村振兴等一系列国家发展大局中发挥作用,促进妇女高质量就业。一是要促进妇女平等就业,提高妇女在就业人员中的比重、优化妇女就业结构、促进妇女人才培养,促进妇女就业高质量发展。二是要保障妇女各项劳动权益。在某些劳动生产领域,女性劳动者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保障妇女劳动权益是提高妇女劳动者积极性、创造性,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的保证。保护妇女劳动权益,需要从消除妇女就业歧视心理和现象、保障妇女获得公平的劳动报酬、保障女性劳动者劳动安全和健康等方面发力。三是要关注重点群体参与经济发展,保障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不同群体之间的女性劳动者平等参与经济发展。

(二)发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精神引领作用

习近平妇女观强调发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引导家庭成员特别是下一代要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在家庭生活中发挥精神引领作用。家庭生活的和睦不仅在于家庭物质生活的充实,还在于家庭成员之间精神情感的稳定,物质生活是维持家庭存在的基础性因素,而情感的维系则是保持家庭长久发展的关键。家庭物质生活丰裕,可以为家庭情感生活提供物质基础,稳定丰富的家庭情感生活则可为提高家庭物质生活水平提供支持和动力。

第一,妇女是家庭价值观的引领者。家庭价值观是家庭成员对于家庭日常事物和家庭发展前景的态度、观点和信念,决定着家庭成员的价值取向、精神面貌和思想品德素质,是家庭精神生活的基本内核。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华传统美德对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的促进作用。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十分重视妇女在家庭经营中的作用和责任,“岳母刺字”“孟母三迁”“画荻教子”“封坛退鲊”等历史典故反映出中国古代妇女在树立正确家庭价值观中的独特作用。“尊老爱幼”“贤妻良母”“勤俭持家”等传统家庭价值观仍然深深印刻在当代中国家庭教育之中。妇女是人类文明的开创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而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是涵养人类文明最原始的场域,妇女在家庭价值观的培养中承担着重要职责。第二,妇女是家庭道德规范的引导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家庭教育最重要的是品德教育,家庭生活是培养良好品德的有效场域。家庭道德规范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生活和家庭交往中遵守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家庭道德规范是形成良好家教家风的必然前提,也是新时代建设文明家庭,形成家庭文明新风尚的必要条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5]。妇女作为家庭的精神支柱,在引导和帮助家庭成员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妇女在家庭生活中同时扮演的多种角色决定了其在家庭婚姻道德、家庭伦理道德、家庭行为道德的引导中承担着重要职责。第三,妇女是家庭情感的寄托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家庭不只是人们身体的住处,更是人们心灵的归宿”[6]36。家庭是以婚姻和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单位,家庭成员的关系是各种各样的,妇女在家庭中既是妻子、母亲,又是儿媳,同时扮演着多种角色。作为妻子,她既是家庭主妇又是经济支柱;作为母亲,她承担着生育和教育子女的责任。同时,家庭关系作为社会关系中最亲密,最诚挚的关系结构,情感因素在家庭关系的维系中往往扮演着主要角色,稳定且丰富的家庭情感倾向是维持良好家庭关系的催化剂,是促进家庭和睦的重要因素。妇女往往在家庭生活中扮演着维系家庭情感的支柱性角色,是家庭生活中最温馨的情愫,妇女的情绪倾向决定着家庭氛围的主基调。

(三)发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榜样示范作用

习近平妇女观强调家长在家庭生活中的榜样示范作用,妇女在日常生活中的言行举止对孩子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影响巨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要时时处处给孩子做榜样,用正确思想、正确行动、正确方法引导孩子。”[6]17在家庭生活中妇女应当为配偶、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

第一,为家庭做好爱国榜样。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有家才有国。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重视家庭的爱国教育,“岳母刺字”“巾帼不让须眉”“杨家女将”“花木兰”等古代妇女的爱国情怀仍深深印刻在当代中国人的脑海中。家庭的存在和发展同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家国情怀是新时代每一个家庭都必须具备的精神品质。妇女作为孩子的母亲,应深刻认识到青少年是家庭的寄托,是家庭的希望,更是国家的未来。妇女承担着引导孩子树立爱国主义思想的职责,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培养孩子的爱国情怀,为家庭做好爱国榜样。第二,为家庭做好道德榜样。家庭道德是调整家庭成员之间关系的道德准则和规范,是社会公德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家庭道德不仅对家庭成员的个体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形成良好家教家风的重要基础,对于推动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妇女首先要为孩子做好道德榜样,孩子道德品质的形成更多来自家长的言传身教,家长要在日常生活、待人接物中树立正确的榜样,为孩子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打下坚实基础。其次要为丈夫做好道德榜样,恪守婚姻道德是夫妻双方最基本的义务,女性优秀的品格、宽宏的格局、良好的修养能够在日常生活和交流中潜移默化地影响对方,使对方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促进和带动整个家庭道德的提升。第三,为家庭做好生活榜样。家庭日常生活是家庭存在和运行的基本场域,家庭日常生活的良好运行是建立良好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睦、形成良好家教家风的重要条件,关系着家庭成员的总体精神风貌,是涵养个体性格、生活习惯和家庭气质的深厚土壤。在个体性格上,家长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的开朗乐观、积极向上、宽容大度的性格倾向可以为孩子积极心理的养成,健康性格的培养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在生活习惯上,父母的良好饮食习惯、工作习惯、作息习惯和卫生习惯等可以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孩子独立生存的技能,促进孩子身心健康发展。

二、家教良好:发挥妇女在家庭教育中的关键作用

妇女在树立良好家教家风中具有独特作用,是家庭教育的开展者、执行者和维护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6]282,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教育中落地生根。

(一)推动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家庭教育中赓续相传

中国人自古以来就赞美妇女“贤妻良母”“勤俭持家”,妇女的家庭美德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时代家庭教育的重要文化来源。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重视妇女在传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重要作用,推动中华传统美德在家庭教育中赓续相传,是习近平妇女观的重要理论指向,对于涵养家庭文明底蕴、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命力和活力具有重要作用。

第一,妇女是家庭传统美德的传承者。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重视文化的传承,家庭是文化传承的第一站,家庭教育作为文化传承的重要方面,是推动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家庭中赓续相传、全社会发扬光大的重要路径。尊老爱幼、妻贤夫安、母慈子孝、兄友弟恭等中华民族的传统家庭美德深深熔铸于中国人民的血脉之中,是家庭教育的宝贵财富,必须继承和发扬。妇女是家庭传统美德的传承者,夫妻关系和亲子关系是现代家庭的主要关系,妇女在其中承担着妻子和母亲的角色,从某种意义上说,家庭美德的传承取决于妇女在家庭教育中主导作用的发挥。第二,妇女是家庭传统美德的践行者。践行家庭传统美德,关键在于用家庭传统美德塑造自身品格,202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强调,要引导广大妇女发挥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营造家庭文明新风尚。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要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将中华传统美德与新时代社会和家庭文明新风尚相结合,在传承和践行中创化和锻造家庭传统美德。将家庭传统美德内化为自身品德修养,外化为自身行为规范和家庭教育方式,培养积极向上、文明高尚的家庭生活作风。第三,妇女是家庭传统美德的弘扬者。弘扬家庭传统美德,关键在于把家庭传统美德融入家庭教育,这不仅是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的必然要求,也是弘扬家庭美德、培养社会文明新风尚的重要途径。一是家庭教育要以“修身治国平天下”为目标,将自身人格完善与推动社会进步的目标紧密结合。二是要重视将传统美德融入家庭教育内容,以仁爱孝悌、谦和有礼、诚信感恩、尊师敬长教育子女,培养子女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三是将传统美德融入家庭教育方式,做到言传身教、严慈相济、因材施教、劝学勉学,以良好家庭教育涵养优良家风,涵养良好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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