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赋能就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逻辑、现实困境与纾解路径
作者: 杨仲迎摘 要:数字化赋能就业高质量发展,不仅是新质生产力发展态势下的必然选择,还是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重要举措,也体现出基于共同发展需要驱动而双向奔赴的内在逻辑关系,已成为新时代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和当务之需。但快速和不均衡数字化赋能授权造成了技术性失业、收入波动、岗位错配等就业风险,同时亦面临着就业观念转变难、经济发展格局调整难、结构性就业矛盾纾解难、供需匹配质效提增难等就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困境。故以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为指导,按照问题导向,主动应变数字化赋能策略和方式,着力从数字化就业新理念贯彻、服务型就业新生态创建、高质量充分就业新结构优化、合理性数字就业新模式构建等几个途径推进就业高质量发展难题的有效纾解。
关键词:数字化转型;赋能;高质量充分就业;新业态
基金项目:江苏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新时代高校思政课改革创新中‘辅导员参与’研究”(21MLD002);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思政重大专项“高校思政协同育人过程中‘辅导员参与’研究”(2021SJZDA072)。
[中图分类号] F249.2 [文章编号] 1673-0186(2025)001-0066-016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码] 10.19631/j.cnki.css.2025.001.005
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了建设数字中国的战略目标,党的二十大进一步强调加快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意见。2024年6月30日,国家数据局发布的《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3年)》显示,2023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10%左右[1]。数字经济已成为促进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引擎和社会全面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支撑。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要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2]。据《2023中国数字经济前沿:平台与高质量充分就业》报告显示,预计2030年数字经济带动就业人数将达到4.49亿[3]。显见,数字经济为就业高质量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2024年9月15日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进一步提出了“系统集成、协调联动、数字赋能、管理科学、法治保障”的高质量充分就业指导意见,以及就业机会充分、就业环境公平、就业结构优化、人岗匹配高效、劳动关系和谐[4]的高质量充分就业目标。至此,数字化赋能就业被提到了国家发展的战略地位。然则,数字化赋能就业作为促进就业高质量发展的新举措和新方式,亦面临诸多新风险和新挑战。即不仅要面临数字化快速授权赋能造成的技术性失业、岗位错配、收入波动等就业风险,还要面临数字化转型冲击带来的就业观念转变难、经济发展格局调整难、结构性就业矛盾纾解难、供需匹配质效提增难等现实挑战。因此,如何善用数字化手段赋能就业高质量发展,已然成为当前新形势下就业发展首当其冲需考虑的问题。
一、学界研究进展
根据现有文献,有关数字化赋能就业的初期主要聚焦于数字技术对就业的影响问题,如黄彬云从技术进步类型的划分、技术进步的衡量方法和技术进步对就业的作用机制三个方面提出了如何增进吸纳就业能力的意见[5],该研究为纾解数字化赋能就业面临的现实困境提供了有效思路。2011年后,相关研究主要聚焦于如何运用数字化赋能第三产业促进就业稳定的问题,如王硕指出,第三产业就业尤其影响就业稳定大局,应着力提升20~30岁“新职业人群”的数字化就业能力,以此扩容第三产业就业队伍,从而达到稳就业目的[6]。近五年来,如何运用数字技术赋能就业高质量发展成为研究的主要议题,而且研究语境逐渐扩展到社会经济发展大场域,相关研究已较为深入和丰富,尤其在内涵、风险、路径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
(一)关于数字化赋能就业高质量发展内涵的研究
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背景下,数字化赋能就业高质量发展具有新的时代内涵,学界主要从内涵的本质、特征和价值几个方面予以揭示。一是关于内涵本质的研究。相关研究主要从数字化赋能就业高质量发展目的和逻辑视角予以揭示。有学者认为数字化赋能就业高质量发展本质是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具体形式,并提出了“产业转移论”,认为数字化赋能就业的本质是使劳动生产率较低的传统产业向知识和技术密集型的新兴产业转移[7],从而实现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4]。二是关于内涵特征的研究。有学者认为数字化赋能就业具有超规模、富媒体、低密度、流数据、跨界关联等特征[8],也有学者认为具有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9],还有学者认为具有高效性、稳定性、平衡性、发展性和丰富性[10]。三是关于内涵价值的研究。学界主要有劳动需求增大论、生产效率和劳动报酬提升论、产业结构升级和就业结构优化论[11-13]等几种主要观点。总的来说,学界对数字化赋能就业高质量发展内涵的多维度揭示,将有助于全面理性认识赋能行为的辩证性和可行性能动空间,以及有利于构建新的就业发展范式和体系。
(二)关于就业数字化转型发展风险的研究
在全面数字化转型发展背景下,就业发展将面对数字化对传统就业观念、就业模式、就业机会等的全面冲击,传统型就业者面临就业观的重塑和前所未有的失业风险。学界围绕就业数字化转型发展风险问题展开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主要有技术性失业风险论、岗位错配论、收入差距增大论等几种观点。一是技术性失业风险论。技术性失业风险一般是指就业者因技术缺失或不足导致失业发生的可能性及概率情况。有学者认为数字经济作为一种偏向型技术进步,使得就业载体、就业形态、就业技能要求发生了重大变化,会导致结构性和摩擦性失业等情况,增加失业概率[14],还有学者提出劳动力过剩论、就业替代效应、破坏性创新论[15-17]等观点,目前学界已较为清晰地阐明了失业风险产生的根源、逻辑、表现及影响。二是岗位错配论。学界对岗位错配问题基本达成共识,认为主要受到劳动力供需双重因素[18]的影响。有学者从供给侧视角表达了担忧,认为就业市场规模受限和“市场失灵”会导致劳动力错配[12];也有学者从需求侧视角指出风险的根本原因,认为专业技能的不匹配或匹配率低引发岗位错配问题[19]。三是收入差距增大论。数字化转型通过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提高企业创新绩效、提供就业创业机会等途径拉动经济增长,但同时存在拉大数字技术型人员与传统从业者收入差距的风险。譬如,地区间、城乡间、行业间的“数字鸿沟”会拉大收入差距[20],学界将其称为“数字经济的收入效应”[21],认为在数字经济发展前期允许收入差距出现一定程度的扩大。
(三)关于数字化赋能就业高质量发展路径的研究
学界现有研究主要以“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就业高质量发展的中心任务进行数字化赋能路径的研究。一是关于如何实现“质的有效提升”的赋能路径研究。主要围绕赋能途径、赋能方式、赋能测度等几个方面展开。有学者从赋能途径的角度指出,应从完善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制定人才优化指导政策、强化数字技术基础教育三个层面推动数字化赋能就业高质量发展[22];也有学者从赋能方式的角度指出,应通过提高就业工作者的数字能力、打通就业全流程数据、加强政校企多元协同的方式赋能就业帮扶[23];还有学者从赋能测度的视角提出了基于发展环境、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和基础设施的“四维度测度法”[24]。二是关于如何促进“量的合理增长”的赋能路径研究。学界主要从供需两个方面量的增长提出价值性意见和建议。有学者从供给侧方面指出,数字化赋能就业可以让劳动者兼职多份工作并获取多份收入[25],以及数字经济刺激了劳动者的就业和创业意愿[26];也有学者从需求侧方面提出“职位创造效应”[7]的观点,认为智能化技术创造了大量知识密集和技术密集型工作机会[27]。
综合以上文献可见,有关数字化赋能就业高质量发展的内涵、风险和路径的研究比较深入,并取得了显著成果,为本研究提供了有力的理据依照,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包括赋能关系剖析不够清晰和准确、未能从赋能风险生成的动因进行针对性对策研究、赋能制度和机制不够完善和有效、“权力”和“能力”的赋能边界不够明确等。鉴于此,接下来的研究,将重点以数字化赋能就业高质量发展内在逻辑为重要遵循,以供需错配和低匹配问题为根本研究问题导向,充分考虑赋能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因素,建立科学有效的就业风险防治与供需匹配机制,以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中心任务而进行赋能路径的理性创新。
二、数字化赋能就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逻辑
数字化赋能就业是社会全面数字化转型时期促进就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是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民生大计。故将之置于数字经济发展语境下予以研究,旨在通过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中追溯其理论基础,运用数字化赋能理论这一新方法论对其运行理路进行深刻阐解,以及在数字化转型大背景下阐论其功能和作用,从而归结出其必然性发生、创新性发展和创造性转化的内在逻辑,依此指导创新高质量就业发展路径。
(一)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奠定了数字化赋能就业高质量发展的理论基础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草稿)》中提出,社会劳动生产力,首先是科学的力量[28],阐明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点,强调了科学技术在推动社会劳动生产力发展中的核心作用。恩格斯亦指出,资本以生产力的一定现有的历史发展为前提,这些生产力中也包括科学[29],进一步阐明了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起着决定性的作用。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传入中国后,实现了中国化时代化的创新性发展和创造性转化。1978年3月召开的全国科学大会开幕式上,邓小平指出,科学技术是生产力,这是马克思主义历来的观点。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使科学与生产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了[30]。随后又进一步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31]的重要论断。在此基础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科技创新的地位和作用非常显要,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32]。该观点蕴含了对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的深刻理解和中国化发展的新高度,成为我国新时代数字化赋能就业高质量发展的理论基础和根本遵循。
(二)数字化赋能理论提供了就业高质量发展的新方法论指导
赋能思想可追溯至20世纪20年代兴起的“赋能授权”运动,该运动旨在要求企业决策时充分考虑企业员工的知识和经验,激发员工的主体意识,鼓励员工更多地参与决策过程[32]。该思想的核心内容包括授权和赋能两个方面,强调通过权力的释放实现能力的提升。美国学者巴巴拉·所罗门(Barbara Solomon)在《黑人之增权:社会工作与被压迫的社区》一书中首次提出了赋权理论(Empowerment Theory),又称增权理论,是指处理特殊障碍,改变受到外在社会污名化的团体界定,使团体内的成员,重新界定及认识该团体,重拾自信与自尊,且强调这是一个“减少无权感”的过程[34]。为此,有学者认为权力实则也是一种能力,即能够“影响、感化和改变他人的能力”,以及能够“为了自己的利益对影响自己生活空间的力量施加影响的能力”[35]。显见,赋能本质是一种权能向另一种权能的转变[36]。随着社会全面数字化转型的到来,数字化赋能各领域高质量发展成为新态势,并形成了数字化赋能理论,旨在通过数字化赋能参与主体的“权力”和“能力”,从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目的。依此推见,数字化赋能就业根本逻辑是使就业主体获得运用数字技术技能实现就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三)数字化转型创设了数字化赋能就业高质量发展的实践场景和条件
随着新一代科学技术不断取得突破并加速应用于生产和服务中,产生了以平台化、智能化和大数据化为特征的社会数字化转型,即通过数字化技术的创新使用以及关键资源和能力的战略杠杆作用,从根本上改善实体,并为其利益相关者重新定义其价值主张的一个根本性变革过程[37]。具体来说,数字化转型经过了数字化转换、数字化升级与数字化转型的转变过程[38]。其中,数字化转换是技术层面的,数字化升级是应用层面的价值转化,数字化转型是整体发展模态的重塑,是对数字化赋能的扩容和提质,其本质是通过数字技术对各个领域的赋能,使其具有数字化功能和数字化运用能力。显见,这一过程实现了高质量就业的数字化实践场景和条件的创设。具体而言,利用就业政策、就业平台、就业载体、就业渠道、就业模式等的全面数字化转型所创设出的更加高效的就业实践场景和条件,不仅实现了就业供需匹配率和匹配度的显著提升,还大大增强了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从而有效促进了就业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