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观
作者: 郭建娜 卜祥记关键词: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改革观;全面深化改革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党的建设理论体系研究"(21&ZD041)。[中图分类号]D261 [文章编号]1673-0186(2025)004-0023-013[文献标识码]A [DOI编码]10.19631/j.cnki.css.2025.004.002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也是中国改革事业成功的核心因素。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始终牢牢把握“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和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16的改革主题,将“以人民为中心"贯穿于改革实践的全过程、全方位和全领域,最终在实践经验总结中形成了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观。2024年7月18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将“以人民为中心"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原则和必然要求,强调要从人民整体利益出发谋划和推进改革。这就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高度再次明晰了“以人民为中心"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系问题。因此,总结分析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改革观的生成逻辑、核心要义、价值意蕴与经验启示,能够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价值指南和方法论原则,从而以高度的自信自觉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沿着正确的道路和方向不断走深走实。
一、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观的生成逻辑
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观具有清晰的形成和发展脉络。是对马克思主义人民作者简介:郭建娜,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卜祥记,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马克思经济哲学思想。
主体思想的诠释与应用,是中国共产党坚持“为人民谋幸福"初心使命的经验总结,是对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的继承与发展,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结果。
(一)马克思主义人民主体思想的诠释与应用
与西方抽象人性论有所不同,马克思主义是将人的解放和全面发展放置于唯物史观的宏大视域中进行分析和阐释的。通过对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的分析和把握,形成了以人民群众为主体,以实现人的解放为目标的理论体系。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推进改革事业正是沿着马克思主义人民主体思想而展开,是对马克思主义人民主体思想的诠释和现实应用。
首先,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在“谁是历史的主体”问题上,唯心主义者几乎抹杀了人民群众的社会历史主体地位,把人民群众宣称为“懒惰”"肤浅”和“自满"的存在物[2]291,如鲍威尔自我意识的英雄史观,施蒂纳的“唯一者"等。马克思恩格斯在《神圣家族》中对这种唯心史观进行了彻底清算,确立了“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2]87的世界观。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又以“现实的个人”及其本质为出发点,再次论证了“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是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生产满足生存需要的物质生产活动本身是人类的第一个历史活动。由此肯定了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主体地位。
其次,人民群众是推动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就肯定了人作为自然存在物所具有的主观能动性,指出:“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2]162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又通过“自主活动"这一概念,来阐释现实的人在世界历史形成过程中能动性、创造性的发挥。但是,由于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属性,这种“自主活动"却发展成为一种否定具体能动性的活动,使人彻底丧失了主体地位。而这种人的主体性丧失在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和所有制中无法自行消除,必须通过革命推翻现存的世界来实现。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无产阶级“构成了全体社会成员中的大多数,从这个阶级中产生出必须实行彻底革命的意识,即共产主义的意识"[2]542。列宁不仅在理论上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人民主体思想,而且在实践中充分发挥了人民主体作用。在他看来,“革命的唯一‘希望'就是‘群众‘”[3]。
最后,人的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归宿。劳动是一种生命活动,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展现,但这一“生命活动"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剥削关系中畸变为反人性的异化劳动。由此,通过革命消除劳资关系的对立,使劳动复归为人的本质性力量,是人的解放的关键环节。但同时,马克思强调共产主义必须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基础上,这就意味着人的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要以生产力解放为前提。通过创造出极大丰富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来克服和化解人对人、人对物的依赖关系,最终实现全人类解放。
(二)中国共产党坚持“为人民谋幸福"初心使命的经验总结
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为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和使命。百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和发展的实践历程一以贯之着“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立场。对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观历史脉络的把握要放置于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整体历程中,而不能将改革开放前后的历史时期割裂开来,否则就会陷入历史虚无主义。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围绕实现“中华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这一主线开展活动,提出了群众路线,确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1945年,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指出:“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又一个显著的标志,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3]由此,“以人民为中心"的革命观孕育形成。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为中心开展活动,生成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建设观。这一时期,面对社会经济发展建设各方面的严峻挑战,中国共产党落实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建立了包括人民民主专政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内的一整套民主政治制度,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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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以“解决人民温饱"和实现“人民富裕”为奋斗主题,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观也由此孕育而生,蓬勃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序幕,自此之后,我国的工作重点从阶级斗争转向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核心目的就在于通过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到了20世纪90年代,历经东欧剧变之后,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力图“为实现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不懈奋斗”[5]。进入新世纪,我国步人了发展关键期和改革攻坚期。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创造性地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了我国改革发展的人本路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守正创新,继续发展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观,并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主题开展活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创造性地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这一重大命题,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改革,促进人的全面发展”6]。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原则之一,围绕“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116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系统性的战略部署和规划。
总之,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观既是对党的初心使命的生动诠释,也是对党的群众路线的贯彻和根本宗旨的践行,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的“人民性"这一本质属性贯穿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始终的立场方法。正是因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谋幸福,我们党带领人民才取得了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胜利。
(三)传统民本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中国的传统民本思想是围绕“君""臣”"民"的互动结构关系展开,是中国古代国家治理思想的核心要义。其萌芽孕育于夏商周时期,形成于秦汉至元末时期,在明清时期达到了顶峰。《尚书·夏书·五子之歌》中最早记载了“民为邦本,本固邦宁”[7]的民本思想。春秋战国时期,先秦诸子对国家治理和民生问题二者间关系的思考更加深人,认识到了民众的重要性。提出了“富国裕民"“爱民利民”“养民惠民"等民本主张。如《管子·治国》中主张“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8],《孟子·尽心下》中提倡“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9],《荀子·富国》中强调“节用以礼,裕民以政”10]。秦汉至元末时期,民本思想逐渐官方化和规范化,成为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贾谊在《新书》中提出“闻之于政也,民无不为本也”1]的思想观念,强调民众才是为政的根本。西汉初年,“天之立君以为民"的观念已逐渐被统治者们所接受。至隋唐时期,民本思想在理论和现实层面都得到了有效发展。如《贞观政要·论君道》中提出了“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2的“君道”主张。明清时期,民本思想在批判反思君主集权的思潮下达到了一个新高度。如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原君》中提出“天下为主,君为客”[13]的主张;王夫之在《读通鉴论》中强调“舍君天下之道,而论一姓之兴亡”[4],以反对当时的“君臣纲常”。
虽然传统民本思想是服务于封建统治阶级的,具有历史局限性。但其重民、爱民、惠民的君主“善治"理念,蕴含着丰富的政治智慧与治理之道。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观,主张“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116,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真正落实了人民当家作主,从根本上超越了传统民本思想中“为民作主”的官本位思维模式。
(四)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
人民生活水平状况是衡量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推进改革事业就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抓改革、促发展,归根到底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更好的日子。”[15]
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抓住了社会主要矛盾,提出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经过改革开放40余年的发展和积淀,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显著提高,人民对物质文化的需求也不断得到满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转变,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已不再是“有没有"的数量问题,而是转向了“好不好”的品质问题,“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16]。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立体性的需求,中国共产党开启了全面深化改革,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全方位整体协调推进,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以期实现人民高品质的生活需求。但同时我们要明晰,实现全面发展、高效发展、以及创新发展并非易事,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会一劳永逸[17]。因此,中国共产党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仍要牢牢把握住社会主要矛盾,以高质量发展解决当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难题,进而为实现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懈奋斗。
二、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观的核心要义
“以人民为中心”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根本立场和科学方法,改革则是促进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手段。因此,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成了中国共产党推进改革事业必须解答的重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了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意义;依靠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动力。”[18]这既科学回答了人民群众与改革之间的关系,又深刻总结了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观的核心要义。
(一)人民是改革的实践主体和根本动力
改革实质上是一种推动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适应的实践活动,因而必然面临着谁来改革的实践主体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在《神圣家族》中就“历史活动”和“群众”之间的内在关联作出了这样一种论述,即“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随着历史活动的深人,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2]287。这为认识和落实改革的实践主体提供了根本遵循。在对马克思主义的诠释与应用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和改革开放事业的实践主体。”[19]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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