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税制改革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研究
作者: 刘建徽 何丹
基金项目: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推进重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机制与路径研究”(2023NDZD05);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追加重大项目“以新质生产力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策略研究”(2024ZDZJ34)。
[中图分类号]F812 [文章编号]1673-0186(2025)004-0090-022
[文献标识码]A [DOI编码]10.19631/j.cnki.css.2025.004.006
2023年7月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四川、黑龙江、浙江、广西等地考察调研时,提出要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引领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在全球创新竞争激烈的背景下,加快新质生产力发展是我国赢得未来发展优势的重要路径,对中国现代化道路的探索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我国凭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超大规模国内市场需求效应、产业体系完备配套的供给保障以及高素质劳动力队伍的人才支撑等综合性优势,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但仍面临保障体制尚未完全形成[1]、动力来源仍旧不足[2]、产业体系不够健全[3]等问题,因而亟须挖掘促进其发展的新动能。
近年来,我国构建以环境保护税为主体的绿色税收体系,在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方面取得一定成效。绿色税制改革可以通过税收杠杆作用引导企业减少污染、节约资源,促进绿色生产与消费,从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此外,从生产力的角度来看,绿色税制改革导致生产关系和上作者简介:刘建徽,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管理学博士,研究方向:财税政策与产业发展;何丹(通信作者),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财税政策与产业发展。
层建筑的调整,进而实现生产力跃升。那么,绿色税制改革能否成为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新动能?实证探究绿色税制改革与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逻辑关系,对促进全国生产力水平跃升,进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文献综述
从绿色税制改革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现状及问题、效应评价、实践进路这三个方面梳理国内外研究现状并做述评。
(一)绿色税制改革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现状及问题梳理
我国已初步建立起涵盖环境保护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等税种的绿色税收体系,并不断动态完善[4]。但绿色税制改革仍存在税收体系不完善、协同治理制度不健全、税收优惠政策欠科学等问题。一是税收体系不完善。部分税种(如环境保护税)在税收收入中占比过小,对污染排放的调节能力不强[5]。此外,绿色税种的征税范围和税率设计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难以全面覆盖所有污染行为和资源消耗活动[6]。二是协同治理制度不健全。绿色税制改革需要与其他环境、产业政策等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然而当前制度协同性不足,不同制度之间存在矛盾或重叠,影响政策效果的发挥[7]。三是税收优惠政策欠科学。环境税优惠政策以污染物排放浓度为依据,未对减排原因予以区分[8]。若企业减排源于减少产量而非提高节能减排技术,那么环境保护税优惠政策既不利于经济增长,也没有起到引导企业绿色创新的作用[9]。
(二)绿色税制改革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效应评价研究
绿色税制改革的目标是通过优化税收政策来平衡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与环境保护,因而具有“绿色红利"和“蓝色红利”[10]。“绿色红利"是指绿色税制有助于减少污染排放、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调整税收政策,政府可以对企业和个人在生产、消费等各个环节中产生的环境污染行为进行税收约束,促使企业减少污染排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同时,绿色税制改革鼓励企业加大环保投入,推动绿色技术的研发和应用,进一步降低环境污染风险[12]。“蓝色红利”是指绿色税制利用其税收收入,减轻对资本与劳动力市场的扭曲效应,促进社会就业与经济增长。一方面,通过绿色税制改革,政府可以优化税收结构,提高税收收人[13],用于培育环保产业,实现经济结构的优化。另一方面,绿色税制改革引导企业和消费者形成绿色生产和消费习惯,倒逼企业绿色技术创新[14],加速重污染企业转型升级[15]。
(三)绿色税制改革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实践进路研究
绿色税制改革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实践进路主要涵盖优化税制设计、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强化税收征管和完善税收监管模式。一是优化税制设计。扩大征税范围,推动绿色税收制度进一步“绿化”[16]。在区域环境治理中合理统筹环境税运用,防止因污染转移造成资源配置不合理[17]。二是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提高税收优惠力度和扩大优惠政策覆盖范围[18],适当提高污染排放的税收减免与优惠比例,完善环境保护税的激励惩戒机制[19],强化税收优惠政策的激励杠杆作用[20]。三是强化税收征管。加大环境税征管执行力度[21],加强环境税征管协作,从而提高税收征管效率[22]。调整环保部门的功能定位,进而优化环保部门的征管职责[23]。四是完善税收监管模式。一方面,坚持税收法定原则,确保环境税制度的法律刚性,提升税收遵从度,进而提高征管质效[24]。另一方面,完善绿色税收监管和约束机制,加大对污染物、碳排放的税收规制,倒逼企业节能减排,推动经济绿色转型[25]。
(四)文献述评
现有研究在绿色税制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政策逻辑与效应评估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仍存在不足。首先,绿色税制改革研究亟待补充。现有绿色税制改革研究多聚焦于环境保护税、资源税等主体内容,较少从宏观层面实证研究政策效应。其次,新质生产力仍处于发展初期,如何推动其发展有待进一步研究。最后,现有文献未从绿色税制改革视角思考新质生产力的发展问题。鉴于此,本文的研究贡献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点:第一,选取绿色税制改革为切入点,探讨其对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影响,拓展绿色税制改革的经济后果研究。第二,将绿色税制改革与新质生产力的发展置于同一分析框架,弥补现有研究视角局限,通过定量分析,探索两者间的内在联系,为加速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实证依据与经验借鉴。第三,探讨绿色税制改革与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传导机制,为制度创新和政策优化提供指引,加快新质生产力发展。第四,在新质生产力测度结果分析上,从总体特征、区域差异、动态演进趋势三个维度深入剖析,全面展现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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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虽然已有研究涉及绿色税制改革和新质生产力相关领域,但对于绿色税制改革如何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尚未形成统一且深人的理论框架。本文深人剖析绿色税制改革影响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内在机理,从理论层面揭示二者间的关系,并据此提出研究假说,为后续实证分析提供理论基础。
基于马克思主义“生产力一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理论[26],绿色税制改革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理论逻辑在于其与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双重驱动效应。
一是绿色税制改革调整生产关系,具体包括以下三方面。其一,环境要素产权界定引起生产资料所有制调整。根据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作为生产资料的构成部分,环境要素存在产权不明确的问题,容易产生负外部性。在缺乏有效约束的市场交易环境下,企业往往仅考虑自身内部的经营成本,而忽略其排放行为对外部环境造成的额外成本,加剧社会总体排放负担,进而降低社会福利水平。通过明确碳排放权、能源使用权、水资源利用权和污染物排放权等资源环境元素的产权,绿色税制改革构建一个能够反映资源环境成本的价格体系,从而提升人们对绿色发展的认识。其二,征收环境保护补偿引起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调整。绿色税制改革借助激励与约束的“双重杠杆”,能够有效发挥政策的导向与调节作用。一方面,绿色税制通过提高环境破坏的成本,提高对环境污染和破坏行为的税负,从而实现外部成本的内部化[27],通过调整经济利益,纠正纳税人破坏环境的行为,约束企业的非绿色发展活动。另一方面,绿色税制通过实施优惠税率、税收减免等措施,鼓励促进环境保护、强化污染治理的生产经营活动及产品创新。这一系列措施既能弥补因采用绿色生产方式所带来的额外费用支出,也能实现外部环境效益的内部化,以此来调整企业的经营策略,激发市场主体参与绿色经济活动的积极性,促使企业加大技术革新力度,提升产能效率,从而开辟绿色发展新路径。其三,税收分配调整产品分配关系。绿色税制改革将通过财政专项支出用于环境治理,补偿社会环境成本,调节经济主体间的既得利益,同时还能够以政府干预的形式重新调整社会产品分配关系,优化资源配置,并在产品再分配过程中推动产业深度转型升级[28]。此外,绿色税制通过转移支付机制,将从经济发达但环境负荷较重的区域征收的税款,合理地转移至生态环境良好但经济相对欠发达的区域[29],以此促进区域间资源优化配置与环境均衡发展。
二是绿色税制改革完善上层建筑,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其一,绿色税制改革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引起观念的调整。就生态文明建设而言,绿色税制改革主要有两个作用。一方面,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确定征收的范畴及目标,设定合适的税率,结合税收减免措施[30],从而能够有力地约束生态破坏行为。另一方面,利用税收的财政性质将税收收益用于减轻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的经济压力,从而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多生态公益性产品和服务。其二,绿色税制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引起观念的调整。绿色税制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通过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来促进民生福祉、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其三,绿色税制改革环境立法引起法律制度的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税法》)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的单行税法,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除《环境保护税法》外,还包含实施细则、规范性制度等实体法以及具体部门的程序性规范,以立法形式加强绿色转型价值引领,深化生态理念,加快转变观念。在“生产力一生产关系一上层建筑"互动演变过程中,先进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能够极大地促进生产力发展,落后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则会阻碍生产力进步,绿色税制改革能够通过优化社会生产关系,响应上层建筑诉求,实现生产力跃升,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综上提出假说1。
假说1:绿色税制改革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
绿色税制改革通过对资源利用、污染排放等环节的税收调节,影响企业的生产决策与运营成本,促使企业积极探索绿色生产技术与模式[31],为新质生产力发展营造适宜的政策环境。产业链现代化涵盖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包括原材料供应、生产制造、产品销售及服务等。绿色税制改革促使企业在产业链上游更注重资源的可持续获取与高效利用,会对高耗能、高污染的原材料采购设置更高成本,推动企业寻求绿色替代资源,从而带动上游产业绿色转型。在中游生产制造环节,企业为应对绿色税收压力,会加大绿色技术研发投人[32],提高生产效率,实现节能减排,这不仅可提升企业自身的绿色竞争力,而且促使产业链中游向高端化、绿色化发展。产业链下游的销售与服务环节,企业需向消费者传递产品的绿色价值,引导绿色消费,这又进一步巩固产业链绿色发展的成果。通过产业链各环节的绿色升级与现代化改造,产业链整体的稳定性、竞争力与可持续性得到增强,新质生产力所需的产业生态得以优化。新质生产力强调创新驱动、绿色高效[33],产业链现代化所构建的绿色产业生态,为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提供坚实基础,吸引更多创新要素集聚,推动生产要素的高效配置与协同创新,从而能够有力地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据此提出假说2。
假说2:产业链现代化在绿色税制改革对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影响中发挥中介效应。
绿色税制改革鼓励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采用更加环保、节能的技术和设备,以减少污染物排放和资源消耗。在实现生产流程优化与生产效率提升的过程中,企业积极运用数字技术作为关键支撑[34]。因此,绿色税制改革间接促进企业在数字技术领域的研发投人和创新实践。借助技术创新实现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绿色税制改革还通过税收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的流动方向。通过提高传统高污染、高能耗产业的税收负担,以及对环保、节能和数字经济领域提供税收优惠,形成鲜明的政策导向,促使更多社会资本流向数字经济等绿色产业,为数字经济的发展提供支持。数字经济作为一种绿色、创新且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模式,正成为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新引擎,其内在潜力不断激发产业结构向更高层次迈进[35]。数字经济凭借其前沿的技术优势与不竭的创新能力,为战略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注入新活力,不断开辟市场空间。它不仅是引领未来的关键力量,而且是赋能战略性新兴产业跨越式发展的强大推手。通过数字经济的深度应用,战略性新兴产业获得持续不断的成长动力[36],为产业的培育与壮大提供了坚实支撑。这一进程不仅促进产业升级,而且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为牵引,推动生产力向更高水平发展。据此提出假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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