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化发展视角下中国乡村建设的演进脉络及逻辑关联
作者: 梁成艾 代玉芳摘 要:在当前这一全面推进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时刻,探究中国乡村建设的演进脉络及逻辑关联,需以“运动、活动和行动”之“三动”型乡村建设演进活动为研究切入点,明晰中国乡村建设演进的导向性逻辑基点是农民地位的变更迭代,其规范性逻辑节点是制度供给的位序变化,而幸福美好生活实现则是其整合性逻辑旨归。但这一整合性逻辑旨归的有效彰显,需要“凸显政府在乡村建设变革中的主导地位、强化农民在乡村建设变革中的主体作用、聚焦农民在乡村建设变革中的全面发展、浓厚社会在乡村建设变革中的参与效应”等创新举措的助力。
关键词:农民专业化;乡村建设;演进脉络;逻辑关联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民族地区新型职业农民专业化发展与乡村振兴协同推进研究”(20BSH077);贵州省一流学科(群)建设项目“教育发展与山区乡村振兴”(黔教XKTJ〔2020〕18号)。
[中图分类号] D669 [文章编号] 1673-0186(2024)005-0040-021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码] 10.19631/j.cnki.css.2024.005.003
一、问题提出及文献综述
2022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1]30-31。然而,在当前这样一个“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各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随时可能发生”[1]26的风云激荡的新时代,随着“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制造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技术等广泛渗透到农业农村各领域,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和主要矛盾、运行机制和外部环境、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都发生了深刻变化”[2],亟须通过“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1]33等来助推乡村的全面振兴。众所周知,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同时也是一个农民大国。基于这一现实背景,“农业是本体,农民是主体,农村是载体。没有农民主体和农村载体的现代化,本体农业就不可能现代化”[3]。要想通过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等的深入实施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那就既离不开广大农民群众尤其是新型职业农民主体作用的发挥,也少不了农村载体和农业本体之支撑作用的彰显。这也就是说,在当前这一全面推进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时刻,亟须在充分认识“乡村是中国社会的基础,是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最基层”[4]之基础上,以100多年来乡村建设运动、乡村改造活动、乡村建设行动等中国乡村建设实践探索为抓手,以不同历史阶段农民的专业化发展为切入点,探究不同发展阶段中国乡村建设演进的脉络及逻辑关联,进而助推乡村的全面振兴。
在中国知网进行学术史检索之后发现,当前学术界有关乡村建设方面的探索大多是从乡村治理这一维度来展开的,研究成果基本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关于乡村治理内涵价值的研究。如郭正林认为“乡村治理是多元主体对乡村社会公共事务进行协同共治的过程”[5]。张润泽等认为“乡村治理有一定的社会情绪基础和背景”[6]。党国英认为“乡村治理的基本目标是维护乡村社会的基本公正、促进乡村社会的经济增长以及保障乡村社会的可持续发展”[7]。二是关于乡村治理参与主体的研究。如穆松林认为应“充分吸收政府、市场、社会、村民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实现多元主体在乡村治理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8]。尹利民认为“乡村治理主体主要有两个,分别是村党支部和村委会”[9]。孔令刚、孙自铎认为“村民自治作为中国乡村治理模式的发展取向,有赖于乡村精英作用的发挥”[10]。三是关于乡村治理之实践路径的研究。如宁华宗认为乡村治理实践可通过“精县—强镇—建社”[11]之路径来加以发展。毛一敬认为“凝聚多元主体目标共识,资源输入再造集体利益联结,组织化策略吸纳村民参与,是构建乡村治理共同体、推动基层治理有效的可行路径”[12]。黄爱军认为“重点是从大幅削减政府管辖的事务、精简乡镇及其机构、推进公共事务改革、加大推进基层自治的力度等四个方面来践行乡村治理路径”[13]。四是关于乡村治理之历史演进的研究。如李永芳将乡村治理的演进历程分为“局部实践(1921—1949)、初步探索(1949—1978)、全面展开(1978—2002)、整体推进(2002—2012)、深化拓展(2012至今)等五个阶段”[14]。张晓山认为“乡政”不断地向“村治”下压任务,导致“村治行政化”[15]。陈军亚、肖静认为从“乡政村治”向“乡村治理”的话语转变,背后体现的是农村基层政权从组织体系建设向治理功能建设的路径变迁[16]。
尽管学术界有关乡村建设方面的研究成果较为丰硕,且呈现出逐渐体系化的发展态势;然而,仔细比对分析之后发现,这一研究话题也存在着诸多需进一步补充完善的地方。譬如,现有的研究缺乏从农民专业化和哲学反思之视角探究乡村建设演进内部诸要素之间的逻辑关系及运行规律方面的研究成果,缺乏为其他国家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之多学科研究视野,缺乏从乡村建设历程系统性梳理和整体性挖掘方面的综合性研究成果等。鉴于此,急需从农民专业化发展之视角,紧扣100多年来乡村建设运动、乡村改造活动、乡村建设行动等中国乡村建设实践的历史视野和现实状况,着重回答“中国乡村建设的演进脉络及逻辑关联怎么样”“不同历史发展阶段乡村建设演进的内在逻辑是什么”等问题,进而在乡村建设之演进轨迹及逻辑关联的精准厘清中促进中国式新型职业农民专业化与乡村振兴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及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农民专业化发展视角下中国乡村建设演进历史回眸
往昔的研究已经表明,农民专业化指的是基于某一既定专业或某种专项技能,以“化”字为突破口,以纵向延伸上的“精且深”和横向拓展上的“宽且通”等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诉求的发展过程[17]。基于这一前提考量,要想精准厘清乡村建设演进的逻辑关联,当务之急就是要运用“运动、活动和行动”连续统之研究范式,对中国乡村建设运动、乡村改造活动、乡村建设行动等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实践活动进行精准扫描和系统剖析,全面了解中国乡村建设演进的发展轨迹及本质特征,精准把握其历史渊源、理论根源等出场逻辑和在场逻辑。
(一)乡村建设运动(1902—1948年)
运动指的是一切事物、现象的变化和过程,形式层面的味道较浓。本文中所指的乡村建设运动是指由当时的一些先进知识分子所发起的带有某些资产阶级改良主义色彩的乡村建设实验。这些建设实验从时间维度大体上可分为米氏村治工程、阎氏山西村治和乡村建设运动三大发展阶段。
1.米氏村治工程(1904—1916年)
19世纪中叶以后,日益激化的民族矛盾加速了中国启蒙运动的进程。从洋务运动到维新变法再到清末新政,中国社会开始了由器物而及于制度的大变革。在这一大变革的影响下,“重商主义”思潮逐渐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主流。然而,经长久尝试之后发现,“重商主义”思潮所主张及鼓吹的“富国强兵”目标在政局动荡、社会失序之大背景下注定是遥遥无期的,主张“以农立国”的“重农主义”思潮的又强势兴起。在这一历史背景下,1902 年河北省定县翟城村的米氏父子等乡绅发起了史上知名的“米氏村治”工程。米氏父子主张“以兴办教育事业,发展村庄经济、改善乡村公共卫生、改良乡风民俗以及共同保卫和灾荒救济”[18]来治理乡村。这次的乡村治理活动历时12年之久,在当时的经济体制、社会制度和文化背景下,“米氏村治”经验没能得到大面积推广,但它却突破了以往传统的乡村治理模式,并以乡村自治制度化为主要特征,不仅给村民播下了乡村自治理想的种子,而且还致使少许乡村因此而呈现出相对有序、繁荣稳定的发展状态,成为当时地方乡村改良的模范样本,为20世纪30年代晏阳初在河北定县主持更大规模的乡村建设改革奠定了农民群众基础。
2.阎氏山西村治(1917—1930年)
1916年袁世凯去世后,“中国进入了军阀割据的混战时期,各派军阀为争夺中央政权相互攻伐,且愈演愈烈,整个中国形成‘弱国家、弱社会、弱关联’的关系格局。但无论在中央还是在地方,尽管各种势力始终在对抗,但他们都非常重视自身的建设”[19]。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随着1917年9月阎锡山被北洋军阀政府任命为山西省省长,“山西村治”正式登上了历史舞台。“山西村治”经历了官办村政和村民自办村政两个发展阶段,其主张以“用民政治”“村本政治”为指导,将“村”作为施行政治的最小单位。“山西村治”希望通过在村中设立村民会议、村公所、息讼会、保卫团、村监察委员会等村自治机关,逐步形成比较完备的基层组织体系,让村民自己去维护农村秩序、解决纠纷、追求公平[20]。“山西村治”前后共历时13年之久,不仅规范了山西的基层政权建设,促进了山西农村社会的安定,而且还锻炼和增强了农民参与村级政治的意识,在全国树立了乡村自治制度的范例,顺应了近代地方乡村自治的发展潮流。“山西村治”所规定的一系列制度形式,如直接民权制度、村务监察制度,都是中国乡村制度史上前所未有的[21]。虽然受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诸多因素的制约,这些制度在实践中多流于形式,但制度本身却有值得肯定之处,对当今的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制度建设仍不乏可借鉴之处[22]。
3.乡村建设运动(1927—1948年)
20世纪二三十年代,帝国主义的入侵以及封建势力和腐败政权的残酷统治,加速了中国乡村社会的衰落,农民变得日益贫困,土地高度集中,耕地大片荒芜,农民大批流离失所,农村经济处于崩溃的边缘。在这样的背景下,以晏阳初、梁漱溟、卢作孚、陶行知等知识分子精英为主体的专家学者纷纷为拯救破败的农村积极奔走,进而掀起了一场中国近代史上轰轰烈烈的“乡村建设运动”。根据这项运动的发展时间轴,整体上可将其分为以下三个历史发展阶段。
一是“乡村改造运动”(1927—1937年)。针对乡村社会严重衰落的发展现状,在晏阳初、梁漱溟、卢作孚、陶行知等知识分子精英的主导下,在河北定县、山东邹平、重庆北碚、南京晓庄等地开展了一系列声势浩大的救济乡村的社会改良运动,形成了乡村研究与建设的高潮。“乡村改造运动”主张“用乡村建设改变中国社会结构、以中国传统文化为基本价值取向融通东西文化、走农业引发工业的道路”,认为“解决中国乡村问题唯一正确的道路是发挥自身优势,谋取乡村发展,完成乡村文明”[23]。“乡村改造运动”是一场在现行政治制度和社会秩序条件下的自觉开展的乡村改良探索,虽取得了一系列积极的乡村改良成果,但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土地分配不均、农民负担过重等经济社会问题,故其在本质上依然是传统“乡绅”精神的延续或传承,最后被迫终止。不过“乡村改造运动”却为中国农村建设思想的进一步发展,乃至新中国成立后的合作化运动和今天的新农村建设,都提供了重要的可资借鉴的经验和教训[24],不仅标志着中国农村建设思想的初步形成,而且还为新时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可供研习的参考案例。
二是“乡村建设实验”(1927—1945年)。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但国民政府统辖下的乡村地区却仍然没有摆脱传统地主阶层的控制,乡村社会持续衰落的局面并没有多大改变。为加强对广大乡村地区的统治,在南京中央政府的强势推动下,“乡村建设实验”掀开了历史序幕。为达成既定的改革目标,“乡村建设实验”意图通过“重构乡村社会,达到政权控制;进行土地整理,尝试进行土地革命,颁布减租法令和相关政策,成立‘农村复兴委员会’,倡导‘乡村建设运动’”[25]等措施来对乡村进行进一步剥夺,以完成统治阶层资本发展所需资源的积累工作。尽管“乡村建设实验”进行了大约20年,也出现了诸如广西新桂系军阀的民团建设、东北张作霖父子的乡村改革实践等典型乡村建设案例,突破了往昔“皇权不下县”的尴尬乡村治理格局。但由于南京国民政府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乡村的土地问题,再加上一些改进举措深深触及地方政权的利益而无法真正落地,导致“乡村建设实验”最终只能以失败而落幕。
三是革命根据地建设(1927—1949年)。与“乡村改造运动”和“乡村建设实验”不同,革命根据地建设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土地改革为核心的乡村建设实验。中国共产党面对日益衰落的农村经济、高度集中的地权状况、逐渐失范的乡村秩序、越发严重的阶级剥削,决意通过一场带有革命性质的土地制度变革来组织农民、发动农民、武装农民,进而建立及巩固红色革命政权。为实现这一奋斗目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建设主张通过“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26]的土地革命路线来发动土地革命,借以建立革命委员会、苏维埃政府等革命政权,加强领导机构、基层组织、发展党员等革命根据地的党的建设工作,发展农业生产、对外贸易、劳动互助等革命根据地的经济工作,强化干部教育、文化水平、新闻出版等革命根据地的文化教育事业。毋庸置疑,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根据地进行的“土地制度变革打击了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确立了农民土地私有制,使得根据地显示出十分强大的革命动力”[27],创造了一定的物质财富,为克服困难、支持革命战争取得胜利奠定了基础,最终实现了“农村包围城市”的伟大胜利。革命根据地建设实践不仅成功验证了土地制度变革是中国乡村建设与发展的关键性要素,而且还丰富了党的农村经济工作经验,为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科学发展提供了“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