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创新驱动发展的根本矛盾

作者: 詹宏伟 张鑫

摘 要:新发展阶段要求深化创新驱动发展及其研究。运用历史唯物主义揭示创新驱动发展的根本矛盾,可促进创新驱动发展问题研究的深化。发展方式与利益格局之间具有本质的内在联系,发展方式转型的实质是利益格局的转换。与要素驱动发展相适应的利益格局必然与创新驱动发展相适应的利益格局发生矛盾,这是创新驱动发展过程中的根本矛盾。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根本措施是,突破与传统发展方式相适应的旧利益格局、推动生成和壮大与创新驱动发展相适应的新利益格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可以超越羁绊创新驱动发展的一切利益障碍,这是中国创新驱动发展的根本优势。

关键词:利益视野;创新驱动发展;根本矛盾;中国优势

基金项目: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当代中国历史方位与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深层逻辑研究”(2023NDYB1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两个结合’的丰富内涵及发展机理研究”(24SKGH153)。

[中图分类号] D089 [文章编号] 1673-0186(2024)008-0097-014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码] 10.19631/j.cnki.css.2024.008.007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1]。2023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时强调指出“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努力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难题上取得更大进展”[2]。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变化,随着我国跟随创新和模仿创新向自主创新和原始创新的升级,创新驱动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不断凸显。揭示并解决创新驱动发展的深层矛盾,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我国创新驱动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更上新台阶的内在要求。

熊彼特最早提出经济发展意义上的“创新”概念和创新发展理论[3],迈克尔·波特在其代表作《国家竞争优势》最早提出“创新驱动发展”概念及相关理论[4]。创新驱动发展是与传统的要素驱动发展不同的发展方式。传统的要素驱动发展指主要由物质资源投入推动经济增长;与其不同的是,创新驱动发展指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推动经济增长,科技创新是其核心,其他创新都围绕科技创新展开[5]。《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具体界定了“创新驱动发展”的内涵,“创新驱动就是创新成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文化创新相结合,推动发展方式向依靠持续的知识积累、技术进步和劳动力素质提升转变,促进经济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精细、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进”[6]。不难理解的是,创新发展或者创新驱动发展意味着生产力的飞跃和发展方式的转型升级。

一、研究现状与问题的提出

国内外学者对创新驱动发展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研究,形成了丰富深刻的研究成果,我国学者尤其深刻认识到中国从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研究提出了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诸多具体措施。其中,从利益角度对创新驱动发展问题的研究极富特色和价值,有助于深化对创新驱动发展的本质及其规律的认识,有助于推进深层问题的解决。本文聚焦利益角度的创新驱动发展问题,从而文献梳理也聚焦利益角度的创新驱动发展研究文献。

(一)国外研究动态

西方学者是创新发展或创新驱动发展研究的先行者,这是由其先发地位和发展阶段、发展水平决定的,其中熊彼特和波特作出了开创性贡献,其他众多学者随后展开了多方面深入研究,其中从利益角度对创新发展或创新驱动发展问题进行了如下重要研究。

第一,现有研究提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动机促进创新发展。熊彼特学派认为创新是经济发展的源泉和内生动力,认为对垄断利润的期望给创新提供激励,经济发展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厂商愿意对新知识、新技术进行投资的结果[7]。

第二,现有研究发现,缺乏利益激励是创新不足的原因。新制度学派代表人物道格拉斯·诺思研究发现:前资本主义社会技术创新不足的原因是缺乏利益激励,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专利制度和产权制度之类的利益激励和利益保护制度对技术创新起了决定性作用[8]。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斯蒂格利茨认为创新的外部性导致个人创新激励不足的问题[9]。

第三,现有研究揭示了创新的利益障碍。熊彼特意识到:利益受到威胁的一部分人会反对创新[10]。美国研究创新的两位知名学者罗伯特·D.阿特金森(Robert D. Atkinson),史蒂芬·J.伊泽尔(Stephen J. Ezell)研究发现:既得利益阻碍创新,是英美衰落的重要原因[11]。美国学者威廉·拉佐尼克(William Lazonick)发现:“股东价值最大化”原则使企业更注重经济活动的短期财务表现,导致企业资源配置的非创新导向[12]。

第四,现有研究提出了克服利益障碍的方案。西方主流理论秉持理性经济人逻辑提出主张:只有明晰产权(私有化)才能促进创新;诺思主张制度变革,认为当变革收益大于成本时人们就有变革的动力,第一行动集团制订和评估变革方案,并联合第二行动集团发动变革;诺思还分析了意识形态节省制度变革成本的作用;关于政府、市场与创新发展的关系,论争激烈[8]。

(二)国内研究动态

王伟光、谭培文、洪远朋等学者系统深入地研究了利益问题[13-15],为从利益角度切入创新驱动发展问题提供了重要启示。其他学者从利益视角对我国创新驱动发展问题的研究如下:

第一,现有研究揭示了我国创新驱动发展的利益障碍。李后强、陈杰等学者认为,与传统发展方式相适应的既得利益是创新驱动发展的最大阻力[16-17];张来武认为我国科技创新中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创新的激励不够,动力不足;指出行政性垄断对创新发展的危害[18]。柳卸林、高雨辰、丁雪辰认为,我国创新发展存在的问题是,对没有短期效应但可能技术附加值高的产业没有兴趣,基于 GDP 的考核标准使公共部门过分重视部门利益,以此形成的政府管制,地方政府的保护主义也阻碍了创新驱动发展模式的建立[19]。王宁认为创新观念施行的受益者和受损者之间会常常发生冲突[20]。

第二,现有研究提出了克服利益障碍的方案。多数学者主张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积极推动政府职能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强调政府与市场合作互补[21-25];诸多学者主张建立和完善保护、激励创新的体制机制[18-19,21,26-32];一些学者明确主张大力推进改革,破除阻碍创新的利益格局[16,18,33-34]。

第三,现有研究从利益角度揭示了中国优势。侯惠勤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允许特殊利益合法化、不允许既得利益的永固化、不允许为了眼前利益而牺牲长远利益,而私有制本身就意味着特殊利益的合法化、既得利益的永固化[35];张维为认为执政党代表整个国家和民族的利益是中国的制度优势[36]。但这些研究尚未与克服创新发展的利益障碍问题直接联系起来。

(三)对国内外研究的总体评价

国内外学者对创新发展或创新驱动发展的利益障碍问题的研究富有启发性,为进一步的研究准备了丰富的思想材料。但总的来看仍然存在下述问题和不足:

第一,西方主流理论忽视私有产权和市场对创新发展的二重性作用,其所谓的变革仅仅涉及创新驱动发展的浅层利益调整,回避资本主义根本制度问题和创新发展的深层利益障碍问题。我国学界的研究也存在类似问题,从基本生产关系或根本制度的角度的研究阙如。

第二,我国创新驱动发展的绩效和优势在实践中已较充分显现出来,但国内经济学等具体学科多用西方理论逻辑(如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理论,尤其新制度学派)解释中国创新驱动发展,常常捉襟见肘,理论滞后于实践,中国经验和优势尚需进一步理论提炼和新的学理阐释。

第三,虽然国内有一些学者提到了从利益视角研究创新驱动发展问题,但这个思路没有深入下去,大多是点到为止,缺乏深入化和系统化的研究成果,尤其缺乏从根本制度的角度深化对创新驱动发展问题的研究。

总之,从利益角度切入创新驱动发展问题研究,是一种很有价值的研究思路,已有研究成果提出了关于创新驱动发展的诸多具体问题和具体措施,也是极有价值的。但如果拘泥于各种具体矛盾和具体问题或浅层次矛盾和浅层次问题,而不深究和解决根本矛盾,则分析和解决问题往往不得要领或事倍功半。我们认为,历史唯物主义分析框架的引入,有助于克服现有研究的不足。

二、创新驱动发展的根本矛盾的理论分析

创新驱动发展必然遭遇各种矛盾和问题,只有揭示并解决根本矛盾和问题,才有利于认识和解决各种具体矛盾和问题。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两对基本矛盾(生产力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是贯穿人类社会发展过程的根本矛盾或基本矛盾,其他矛盾都是非根本矛盾、派生性的矛盾,即其他矛盾都由这两对根本矛盾派生,或受制于这两对根本矛盾。而社会根本矛盾的本质是利益矛盾,具体而言是不同利益关系之间的矛盾,是不同利益格局之间的矛盾,“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本质上是社会总利益与各个群体的利益目的之间的矛盾”[37]。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有助于从利益视角揭示创新驱动发展的根本矛盾及其实质。

(一)社会基本矛盾的本质是利益矛盾

利益视角有助于克服对历史唯物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抽象化理解,促进对社会基本矛盾理论深入具体的理解,开掘这一理论更深刻更丰富的理论内涵。

首先,生产力与利益格局(社会利益格局指社会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结构[38-39])之间具有对应关系,不同的生产力对应不同的利益主体结构和不同的利益格局,生产力与利益格局之间具有内在的联系。生产力作为人们用资源生产社会利益的力量,只能生产出作为分配对象的“蛋糕”[37]。一定的生产力对应依靠这种生产力谋生的人们,形成相应的利益主体结构,生成相应的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生产力发展了,就会产生依靠新生产力谋生的新的人群结构或利益主体结构,并相应地生成新的利益关系、新的利益格局。例如,铁器手工农业形成以其为生的人们,形成相应的利益主体结构——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生成了相应的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机器大生产形成以其为生的人们,形成相应的利益主体结构——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生成了相应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等等。

其次,生产关系与利益格局之间具有对应关系,不同的生产关系对应不同的利益关系和不同的利益格局,生产关系与利益格局之间具有内在的联系。“生产关系本质上就是人们基于自身需要以及满足需要的生产劳动而在他们之间发生的经济利益关系。”[40]或者说,“生产关系实质上是指人们在自己的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经济利益关系。‘经济利益’是生产关系的灵魂”[37]。一定的生产关系对应于一定的利益关系,一定的生产关系规定了一定的利益格局。例如,奴隶制生产关系、封建制生产关系、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分别对应不同的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在前三种生产关系下,劳动人民在物质生产实践中创造的物质利益被垄断生产资料的剥削阶级占有和支配,劳动者只获得维持最低生存的物质利益。在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下,劳动人民支配和享有自己劳动创造的物质利益,改变了被剥削被压迫的命运。在我国,计划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分别形成不同的利益格局,从前者转向后者,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发生了深刻的改变。

再次,生产力同生产关系的矛盾实质上就是不同利益格局之间的矛盾。“唯物史观要求我们必须把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还原为人与人的矛盾。”[37]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集中表现为人与人的矛盾: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的社会力量与维护旧生产力的社会力量之间的利益冲突,这种利益冲突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的现实表现形式”[37]。新的生产力出现后,新生产力压缩甚至取代原有生产力,则靠原有生产力谋生的人群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例如,机器生产出现后,那些靠手工生产谋生的人们的生计就会受到损害。于是新生产力主体与原有生产力主体之间必然发生冲突、新生产力下形成的利益格局与原有生产力下形成的利益格局之间就会发生冲突。而生产关系的本质是利益关系,一定的生产关系对应一定的利益格局。那么可以说,所谓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就是新旧利益格局之间的矛盾,即:一方是与原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适应的利益格局,另一方是与新生产力和新生产关系相适应的利益格局,这两种利益格局之间必然发生矛盾和冲突。

经典小说推荐

杂志订阅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