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基础、历史进程与经验启示
作者: 杭姗姗摘 要:中国共产党在辉煌历史进程中实践和发展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以马克思主义民主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西方民主理念中的合理因素作为深厚的理论基础;其主要经历了四个历史阶段: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孕育与发展、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曲折探索、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有序前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开拓创新,并在这一过程中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健全的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大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构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话语认同体系。
关键词: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基础;制度保障;话语认同
[中图分类号] D621 [文章编号] 1673-0186(2023)003-0017-010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码] 10.19631/j.cnki.css.2023.003.002
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中国民主政治理论,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习近平总书记高瞻远瞩地指出:我们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党的二十大也提出要全面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重要理念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人类民主事业发展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也是对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方位下践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做出的新概括、新论断、新要求。回望党的奋斗历程,党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为己任,追求民主、建设民主、完善民主,并将其作为自己的政治使命,团结带领全国人民成功探索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民主发展道路,总结出了一整套人民民主理论体系,并为其制定了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中国民主正在有条不紊地前进。
一、中国共产党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基础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集聚社会历史上所有先进思想文化的完美结晶,是“新时代人民民主的新形态”[1],它的产生和发展必然有其自己的思想理论基础。中国共产党将继承马克思主义民主观、创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选择性吸收西方民主理念中的合理因素三个方面相结合,并实践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伟大进程中。
(一)继承马克思主义民主观
中国共产党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基础发端于马克思主义民主观。马克思早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一文中已经体现出其民主思想,并进行了明确阐述,马克思认为,国家和政治的基础是人民,“不是国家制度创造人,而是人民创造国家制度”[2]。按照马克思的解释,民主的一般意义是人民群众掌握国家权力,对国家制度的确定具有决定权,对国家全部政治生活的选择起着关键作用。马克思、恩格斯就如何建立人类民主社会这一理论构想在《共产党宣言》中作出详细描述,“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3],共产主义理想社会中的每个人要全面自由的发展,享受真正的民主。依据马克思、恩格斯的上述理解,只有处于能够满足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条件下,人类自由发展的价值才能得以实现。通过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民主理论的诸多文本研究发现,其观点主要集中在揭露和批判资本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中的真专制和假民主,他们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公民的自由、平等、公正的民主权利永远停留在形式上。马克思有关怎样实现无产阶级民主政治的思考体现在其对巴黎公社的评论中,即工人阶级要打碎、摧毁旧的国家机器,必须先建立新的真正民主的国家政权,以达到全面民主的目的,然后逐步实现阶级消亡,最终走向共产主义。在马克思、恩格斯民主思想的影响下,列宁总结学习、借鉴和运用巴黎公社的光辉经验,把苏维埃政权的民主革命定义为巴黎公社道路的继承和延续。列宁依据苏维埃民主的实践,对社会主义民主理论特别是关于民主与集中相统一的思想做出较为全面且系统的表达,他在《德国社会民主工党耶拿代表大会》中指出,党“要实行彻底的集中制和坚决扩大党组织内的民主制”[4]。民主集中制原则确立后,列宁基于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在领导苏维埃政权建设的实践中逐渐探索出多种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实现形式,丰富和发展了民主集中制的理论内容,这为中国共产党在成立之初探寻和应用民主集中制提供了参考和可能。可见,马克思主义民主观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党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而不懈探索和奋斗的理论借鉴便在于此。
(二)创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毛泽东同志曾强调要积极对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祖先留下的这一份珍贵的历史遗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有关民本思想的议题一直以来备受历代执政者关注并在治国理政的实践中加以借鉴与运用。“民本思想中内蕴着丰富的民主因素,这份传统的政治智慧为党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文化滋养和智力支撑,使党站在马克思主义立场上实现了对传统民本思想的超越和创新。”[5]《尚书·大禹谟》“德惟善政、政在养民”是盛名的民本政治思想,认为德政就是最好的政治,养民之本在于让老百姓生活富足,这是统治者在国家治理层面对民本思想的实践操作。中国共产党沿袭并创新了“德惟善政、政在养民”的思想主张,汲取“德政”理念中的养分,并结合中国的实际推进实施“德治”与“法治”并举的治国方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儒家民本思想中的“仁者爱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得民心者得天下”“足食足兵,民信之矣”等爱民、重民、富民理念哲理深邃,是世之经典。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民主政治观是对儒家“惠民利民”思想的全方位革故鼎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党践行该思想的当代阐释。传统民本思想中的“天下为公”“立法为民”“听政于民”“监于民意”等观念也非常宝贵。中国共产党深刻认识到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重要性,传承了“听政于民”等古代优秀民本思想中的精髓并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进而提出了党的群众路线,表现出党全心全意为人民的价值追求和使命担当。可见,传统民本思想作为优秀的思想资源,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中国共产党民主观念的形成,为实现人民群众享有民主权利的美好愿景提供了基础和积淀。
(三)选择性吸收西方民主理念中的合理因素
纵观人类政治发展的历史长河,民主缘起于西方。早在古希腊时期,民主被思想家们定义为一种制度安排,被称之为民主制度的起因是政权掌握在全体公民手中,而不是在少数人手中,即公民具有管理国家的权利,可以直接参与国家所有的政治活动。雅典美名为古代民主的灯塔,在雅典民主制度的规定中,参与政治活动是所有公民的重要职责,公民可以选择以抽签和轮流执政的方式实践民主。雅典民主制的特点是“‘全体公民都可以成为统治者’‘国家的最高权力属于所有公民’‘法律至上’”[6]363。雅典的这种民主是直接民主,也是真实的民主,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公民全过程参与民主议事的权利,给予中国共产党践行人民民主一定的启发和借鉴。罗马共和国时期,民主制度在形式上表现为每个公民均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实际上政权被牢牢地掌控在少数王公贵戚和达官显宦的手中,故而形成了只在专制贵族内部讲“民主”的局面[6]366-367。罗马的这种贵族共和制其实是一种精英民主或者少数民主,容易使平民与贵族之间产生直接的矛盾和斗争,这在某种程度上激发了公民自由意识的觉醒和真正民主思想的解放,有利于推进民主政治的发展与进步。在近代以来的西方社会中,资产阶级民主依托于资产阶级的诞生而出现,从文艺复兴到资产阶级革命逐渐走向成熟。资产阶级的民主理念表现为主权在民、自由平等、反对君权神授等级特权、以选举制否定世袭制,这种民主形式带有鲜明的反对封建专制的特性,打破了封建制度下压制人们民主自由思想的局面,站在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角度看,毫无疑问这是一大进步。中国共产党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中,有选择地吸纳西方民主理念中的合理因素,并结合中国国情和实际,最终探索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先进的民主制度。
二、中国共产党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历史进程
中国共产党的奋斗史,是一部全过程人民民主生根发芽、成长壮大的历史。党在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实践中,充分认识到发扬人民民主的重要性,将人民民主的理论与实践贯穿于全过程,开拓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发展道路,形成了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的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人民民主的孕育和发展
鸦片战争失败后,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遭受了空前未有的劫难,有志之士选择照搬西方民主制度用于救国救民,却以失败而告终。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在中国掀起了传播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高潮,一种全新的民主思想开始在中国大地生根发芽。人民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斗争中产生的,深深地植根于中国革命的肥沃土壤。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革命战争时期对民主的阶级性始终保持着清醒的认识,创造出契合革命发展需要和不断满足人民合理利益诉求的社会主义民主形态,实现了从工农民主政权到人民民主政权的转变。1921年,党的一大通过了“消灭资本家私有制、承认无产阶级专政”[7]83的纲领,旨在采用阶级斗争的方式来颠覆资产阶级政权,从而达到实现无产阶级专政的目的。翌年,党的二大把“民主”纳入纲领中,实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统一中国为真正民主共和国”[7]95。这是在建党初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争得民主过程中的重要阶段。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共产党高举工农武装割据的旗帜,团结带领人民开辟了一个又一个革命根据地,并在局部地区成功建立工农苏维埃政权。中国共产党对人民民主理论和实践的探索在土地革命阶段初见星光。抗日战争爆发后,面对民族危难,为了团结一切可以抗日的力量,增加各阶级参加抗日斗争的可能性,1935年,毛泽东同志提出“人民共和国”的口号,后转为“民主共和国”。这是从广大人民的民主要求产生出来的统一战线的口号,也是面向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1939年,毛泽东同志提出“人民民主主义”和“新民主主义”的概念,并于1940年在《新民主主义论》中首次阐述了“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构想。中国共产党倡导的人民民主理论在全面抗战这一阶段得到充分实践。1945年,毛泽东同志在党的七大会议上作了《论联合政府》的政治报告,他强调:“将中国建设成为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新国家。”[8]1053并再次说明:“只有经过民主主义,才能到达社会主义。”[8]10601949年,毛泽东同志发表《论人民民主专政》,全面阐述了民主与专政之间的相互关系、各阶级在新中国的地位等重要问题,并且对人民民主的价值追求和制度设计做了完整的论述。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对人民民主理论展开了积极探索和充分实践,为党领导人民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奠定了政策基础、指明了道路方向,从此人民民主发展进入新纪元。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人民民主的曲折探索
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和党的中心任务的转变,历史进程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过渡到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人民民主运行的手段和方式需要从大规模的群众革命运动转换为建立健全人民民主制度。1949年,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中制定的《共同纲领》明确规定了新中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是《共同纲领》从政治制度层面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经过艰苦卓绝的努力奋斗,使国家的政治、经济等各项工作趋于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的条件日渐成熟。为充分发扬民主精神,首先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普选,各县、市、省等积极召开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旨在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奠定坚实的基础。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问世,它对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民主共和的政体进行了法律规定,多年的民主诉求终于通过民主制度体系得以准确表达,人民各项民主权利得到具体落实。人民民主制度建立以后,中国共产党率先把发展生产力与实现工业化相联系,将其作为主要任务规划和战略发展目标。中共中央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正式提出、“一五”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为接下来开展国民经济工作和其他各项具体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方向指引。最终“三大改造”和“一五”计划的大功毕成为中国工业化的进步奠定了坚实可靠的基础,也为人民民主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1956年,党的八大召开,宣布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正式建立起来,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其有关民主建设的论述所涉内容甚广,包含坚持民主集中制、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完善人民民主法制、加强民主监督等多个方面,为指导我国民主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遗憾的是,迫于错综复杂的历史原因与现实条件的阻碍,党的八大以后我国社会主义人民民主的探索之路呈现曲折的态势。总而言之,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对人民民主理论的探索和实践为党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奠定了制度基础,提供了方法遵循,从此人民民主大厦巍然耸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