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视域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若干关系和基本原则

作者: 王星

摘 要:迈入新征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时代课题。实现共同富裕,乡村振兴是必经之路。二者虽然在内涵上有所区别,但在价值取向等方面同向而行。其中,乡村振兴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抓手,共同富裕是乡村振兴的目标导向,二者拥有共同的价值取向,并统一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践中。在共同富裕视域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不仅要明晰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也要注重城乡发展模式的差异性以及所承接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任务。同时,要在遵循人民至上原则、高质量发展原则、系统性发展原则的基础上统筹推进乡村振兴。

关键词:共同富裕;乡村振兴;相对贫困

[中图分类号] D61       [文章编号] 1673-0186(2023)003-0075-012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码] 10.19631/j.cnki.css.2023.003.006

随着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并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是新发展阶段更为紧迫的历史任务。自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党中央出台系列重要文件对推进乡村振兴作了具体部署。党的二十大在对共同富裕作出战略谋划的同时也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基本遵循。2023年2月,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了整体安排。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让农民在实现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1]。诚然,乡村是实现共同富裕最艰巨的场域。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不仅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也肩负着增进农民福祉、实现农民全面发展的使命。因此,基于共同富裕视域下探讨乡村振兴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时代课题。

一、问题提出及学界研究进展

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百余年始终如一的价值追求。在党的坚强领导下,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接续奋斗,带领广大人民朝着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不断迈进。特别是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民族复兴的战略高度,准确把握我国发展的历史新方位,把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为重要的位置,明确了共同富裕的科学内涵。并指出“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2],为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供了科学指引。当前,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突破百万亿元大关,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一万美元,国家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跃上新台阶”[3]。经过8年的持续奋斗,我们党团结带领广大人民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完成新时代脱贫攻坚的目标,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提前10年实现了《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减贫目标,不仅补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大短板,而且为全世界人类减贫事业作出巨大贡献。经济实力的增强、脱贫攻坚的伟大胜利、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尽管我国已经在发达地区开展共同富裕的先行探索,但是我国仍然并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并未发生变化,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1]。只有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从根本上解决乡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持续推进农民增收,才能真正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当前,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深刻把握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内在逻辑,对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显得尤为必要。就学界而言,学者关于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相结合的研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探讨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关系,认为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在质的规定性和量的规定性上都存在密切联系[4],其政策内涵统一[5],二者相互交融,乡村振兴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基本路径[6],共同富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行动指引[7]。二是将乡村振兴置于共同富裕视角下,探讨乡村振兴推进共同富裕的难点及实践路径。比如有学者着眼于共同富裕和人的全面发展视角,围绕解决人的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对乡村振兴进行再思考[8]。有学者认为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面临城乡要素流通不畅、乡村产业体系构建不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存在短板、城乡收入差距较大等问题,影响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进程[9]。有学者强调在共同富裕目标下,乡村振兴的实施效果要落到共享,不能只看乡村产业规模、人居环境改善等成果[4]。就现有文献而言,学界对于乡村振兴战略及共同富裕相结合的研究成果还相对较少,将乡村振兴置于共同富裕视域下的研究还亟待进一步深化。因此,本文着重在共同富裕视角下,探讨乡村振兴战略与共同富裕的内在逻辑,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原则。

二、共同富裕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内在联系

实现共同富裕,“共同”是关键。其中,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对实现共同富裕起着关键作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于不断缩小城乡差距,不断满足村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实现村民物质富裕和精神富裕的统一。二者虽然在内涵上有所区别,但在价值取向、实践向度等方面存在多重契合。

(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抓手

我国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党的十九大以来,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不仅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历史任务,也是推进共同富裕的抓手。

首先,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乡村高质量发展,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前提基础。在新征程中,共同富裕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目标,而推进共同富裕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大的潜力和后劲也在农村。当前,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在新起点,只有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才能向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其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注重农民的精神需求,这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内容。共同富裕是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既要满足人民物质层面的需要,也要满足人民群众多样性、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不仅要解决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现实问题,也注重乡村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问题,注重增强农民自身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良好的乡风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思想问题,帮助农民树立发展信心,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大精神动力,丰富他们的精神世界。最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着力缩小城乡差距,是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经之路。目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主要体现在城乡之间、不同地区农村之间、农村不同群体之间,差距较为明显,这也成为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最大短板。据国家统计局数据统计,2022年,我国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为2.45①,虽然相较2021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缩小0.05,但是城乡收入差距依旧偏大。如若乡村人口与城市居民收入差距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就难以实现。乡村振兴战略任务之一就在于缩小城乡差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激发脱贫地区内生动力等为农民创造更多就业渠道,让更多的社会财富惠及农村人口。要通过提高乡村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扩大乡村中等收入群体比例,逐步缩小城乡之间的经济发展差距、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二)共同富裕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目标导向

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懈追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我们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向着这个目标更加积极有为地进行努力。”[10]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目标导向。

首先,实现共同富裕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都具有长期性。我国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更加体现分配公平。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长期性渐进目标,从“十四五”末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的近景目标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的中期目标,再到21世纪中叶共同富裕目标的基本实现,需要全体人民的共同努力。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从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在时间节点上均与共同富裕的远景目标相契合。从2035年的时间节点来看,就是要实现农业结构的根本性改善、农民就业质量的提高。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基本实现正是对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的有力回应。到2050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农民不仅会实现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而且也会实现个体的自由全面发展。因此,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的远景目标为乡村全面振兴的目标任务提供了引导。其次,共同富裕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行动指引。一方面,共同富裕是包含物质富裕和精神富裕的全面富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关系到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农民生活富裕、农村生活条件全面改善等,旨在促进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的全面提升。因此,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11]为总要求的乡村振兴内含于物质富裕和精神富裕中,共同富裕也必然成为全体推进乡村振兴的行动指引。另一方面,共同富裕不是平均主义,而是共生、共建、共享的“共同”,要求更加注重公平正义和包容的原则,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行动指引。乡村振兴肩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缩小城乡、区域和群体发展差异的使命,既包括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维度的乡村振兴,也包括不同地区农村之间、农村不同群体间的协调发展。针对不同地区农村发展差异,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更加注意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在公共资源配置中着重向欠发达地区倾斜。最后,共同富裕是乡村振兴战略的衡量标准。在新征程中,乡村振兴战略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历史性任务,共同富裕是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标志。对乡村振兴成效的检验和评估更要放在实现共同富裕的背景下,最终落脚于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三)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与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具有共同价值取向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我们党的各项工作均体现出人民至上的理念。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与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都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的。马克思指出:“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12]411社会主义从空想走向科学并区别于以往一切社会制度的根本在于社会主义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并以实现共同富裕为本质特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阐释了发展为了谁、发展依靠谁、发展成果由谁共享的问题,这也是共产党区别于其他西方政党的显著标志。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人民群众不仅是一切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社会发展成果的共享者。“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2]422在马克思所设想的未来社会中,人的全面发展不仅是人的需要、自由个性的发展,更是每个人的发展与全体人发展的统一。每个人在自由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显然,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价值追求,也是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坚守的根本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总书记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继承和创新,进一步凸显马克思主义人民性的鲜明品格。“共同富裕本身就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目标,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1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能有效解决广大人民高度关注的就业、医疗、教育等问题,进而解决城乡、不同地区、群体之间的发展差距问题。共同富裕坚持人民立场,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维护农民根本利益、增进农民群众福祉放在首位,努力为亿万农民打造美好幸福家园,是新时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深刻体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需要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其中最重要的是切实发挥农民的主体地位,培养农民作为乡村振兴主体的责任意识,注重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只有当广大农民积极主动参与到乡村振兴实践中,激活内生动力,做到共建和共享协调统一,乡村振兴战略才能为广大农民群众带来可持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共同富裕和乡村振兴共同统一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践

共同富裕与乡村振兴统一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践,着力于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一方面,共同富裕和乡村振兴是中国共产党践行初心使命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人民谋幸福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向往,为民族谋复兴是全体人民通过劳动和智慧创造美好生活,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位于世界前列。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初心使命,团结带领广大人民推翻私有制、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消除贫困、逐步走向共同富裕,实现了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为实现民族复兴打下坚实的基础。党的一大就确立了“消除资本家私有制”的纲领。经过艰苦卓绝的奋战,党领导人民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帮助穷苦民众翻身做主人,为让人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奠定了政治前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通过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我国基本实现生产资料私有制向社会主义公有制转变,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制度基础。改革开放时期,我们党进一步打破传统体制束缚,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实现了人民由温饱不足向总体小康的跨越。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解决了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为新发展阶段继续推进民族复兴提供了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和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看,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14]做好“三农”工作,依靠农民、为亿万农民谋幸福是中国共产党践行初心使命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要实现中国强、富、美,而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就是要实现农业发达、农村兴旺、农民富裕。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内在地包含了乡村振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正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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