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制度治党的初步建构及当代启示
作者: 易鹏 刘凯南作者简介:易鹏,西安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副教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刘凯南,西安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党的建设。
摘 要:回望中国共产党百余年自身建设史,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建设全过程。延安时期是中国共产党初步建构制度治党体系,形成“坚持真理、修正错误”自我革命传统的关键时期。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根据当时复杂的政治军事环境及其变化,不断完善党的组织、廉政、监督制度,积累了制度治党的成功经验,初步形成的制度治党体系保障了中国革命斗争不断取得胜利,为中国共产党从局部执政向全国执政的历史性跨越奠定了坚实制度基础。汲取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制度治党的历史经验,新时代推进制度治党要着眼于党的历史使命和战略全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发挥制度治党的保障作用,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具体实际解决突出矛盾,从而推进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延安时期;制度治党;历史经验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高校思政课研究专项“制度自信教育融入高校思政课教学体系研究”(21VSZ065)。
[中图分类号] A84 [文章编号] 1673-0186(2023)012-0018-015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码] 10.19631/j.cnki.css.2023.012.002
制度治党是中国共产党为了实现长期执政的目标,运用制度化的方式对党内关系和党的行为进行调节、规范的现代化政党治理体系与实践形态。回顾党的建设百年历程,制度治党是我们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经验和规律的总结。延安时期是党领导中国革命走向胜利辉煌的关键时期,也是党从幼稚走向成熟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党不仅对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党的制度建设思想有了初步认识,而且在局部执政中将其与实践相结合,事实上确立了“制度治党”传统。党的二十大报告在论及“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时突出地强调了完善形成“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1]65的时代任务,延安时期正是中国共产党建构这一机制的关键探索期。因此,回顾总结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制度治党的历史实践和基本经验,能为新时代以制度化方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与党的自我革命向纵深发展提供重要启示。
一、问题提出与研究现状
制度治党作为现代社会管党治党的重要方式,是衡量一个政党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的重要标准。早在1921年,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对党的性质、任务、纲领、组织和纪律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善于建章立制和具有运用制度治党的优良传统。在党的文献中“党内法规”“党的纪律”“党的制度建设”出现较早,学界围绕党的十三大报告对制度建设治党的新要求展开了研究。“制度治党”在中国共产党话语体系的首次提出见于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的《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因此对“制度治党”的研究在此之后呈现出不断深化的状态。
(一)关于制度治党相关论述的研究
当前学界对制度治党的理论依据、科学内涵、时代价值等方面进行了研究阐释。在新时代制度治党理论生成方面,中国共产党制度治党思想源于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思想,并通过与中国共产党制度建设的历史实践交互融合而形成新时代制度治党思想[2]。在制度治党科学内涵上,“制度治党”与“党的制度建设”是两个不同的学术概念,它们既有联系又有区别[3]。在理论特点方面,主要体现在“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衔接协调、制度制定与制度执行相统一、制度建设贯穿党的建设各领域、以党内政治文化支撑制度治党”[4]四个方面。在基本要求上,深化制度治党基础是“制”、关键是“治”,改革是深化制度治党的根本动力[5]。制度治党有重要时代价值,不仅可以推进政党治理现代化、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6]。同时对于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进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要意义[7]。
(二)关于中国共产党百年制度治党的历史进程与基本经验研究
学术界对制度治党百年历程的研究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关于百年来制度治党主要制度内容的研究。陈金龙等从历史进程和基本经验等维度研究了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请示报告制度[8]。项久雨对新时代党内集中教育制度进行了研究[9]。学者还对中国共产党民主集中制、反腐败制度等百年历程进行了研究。二是关于制度治党与其他管党治党方式的融合互动研究。主要集中在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方面,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从根本上说是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相结合[10]。将制度治党与思想建党、组织建党有机结合,体现了党对新时代党建规律的科学认识[11]。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作用机理各有侧重、辩证统一,两者是相互嵌入、相互塑型、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12]。三是关于中国共产党百年制度治党历程与基本经验的研究。从以章治党、政策治党到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历史演进,在相辅相成与彼此交融中促进了党的建设蓬勃发展[13]。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统一、制度体系建设以及严格制度执行是制度治党百年历程的重要历史经验[14]。
(三)关于延安时期制度治党历史实践的研究
延安时期对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的理论和实践有许多创新性探索,已为众多研究者所关注。其间,中国共产党从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结合的视角对党的制度建设进行了具有重大意义的探索,特别是围绕着党内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这两个关键领域,极大地推动了中国共产党作为现代政党的制度化发展水平[15]。考察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历史实践,党的自我革命不仅要有解决党内突出问题的魄力和行动,更要有刚性约束,通过完善党的规章制度,为推进自我革命提供制度保障[16]。延安十三年是党进行自我革命的重要阶段,延安时期党内法规为党的自我革命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17]。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继承和发扬苏区经验,更加重视规章制度在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18]。在调查研究制度方面,在1941年延安整风运动准备阶段,党中央立即从确立制度着手,将成熟的调查研究理论和实践在全党推开[18]。学界还对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政治纪律建设的主要情况和历史启示等进行了初步探索。
总体来说,近年来相关研究成果不断涌现,学界对制度治党的研究聚焦于制度治党百年历程及基本经验、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等主题,关于延安时期制度治党研究则主要探讨了延安时期党的政治生活与组织纪律建设、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形态与历史经验等,新资料新方法的运用丰富了制度治党的相关理论视野。但对早期中国共产党制度治党实践问题特别是集中研究延安时期制度治党的历史动因、制度治党体系的内在构成、实践成就等方面的成果仍有较大的探讨空间,因此有必要梳理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颁布的政策、法规、条例等,在深入了解中国共产党制度治党的探索历程基础上汲取延安时期制度治党的实践经验。
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的灵魂与旗帜,中国共产党始终遵循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基本原则,并在其指导下不断发展壮大。马克思最早阐明了工人阶级建立独立政党的必要性,他指出:“无产阶级在反对有产阶级联合力量的斗争中,只有把自身组织成为与有产阶级建立的一切旧政党不同的、相对立的政党,才能作为一个阶级来行动。”[20]马克思和恩格斯虽然没有明确提出“制度治党”的概念,但是在创建具有无产阶级性质的政党组织过程中,创造形成了马克思主义政党制度建设基础理论。这一理论在强调维护党的纲领和章程的制度根本性的基础上,强调了党的纲领和章程的至高无上地位,并对共产党有效选拔任用党的干部、有效管理党员和开展党内生活提出了明确的制度建设主张和要求,这就集中表现在党的组织制度、廉政制度、监督制度方面。这一理论为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开展制度治党实践提供了理论参照。
延安时期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结合的重要时期,在党的建设方面就是突出地将马克思主义政党制度建设理论与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将组织制度、廉政制度和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化,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政党制度建设思想。可以说,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对制度治党的探索是在马克思政党制度建设思想的阐释框架内,在不断与中国具体实践辩证运动的态势中形成与深化的。
二、以党的组织制度作为制度治党的关键所在,营造规范有序的党内政治生活
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面临着复杂多变的政治形势,其管党治党是在特定的时代背景和时空条件下,经过反复总结经验得失的基础上进行的。1929年,毛泽东同志在《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一文中针对红军中还有盲动主义思想的残余提出了纠正的方法:“(一)从思想上肃清盲动主义。(二)从制度上和政策上纠正盲动的行为。”[21]95中国共产党领导工农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在注重以德治党和灵活运用政策策略外,更加认识到制度治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并开始了更为科学化的制度治党的艰辛探索。1938年,毛泽东同志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指出,为使党内关系走上正轨,除了纪律外,“还须制定一种较详细的党内法规,以统一各级领导机关的行动”[22]528。随后出台了《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关于各级党部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等具体制度,推动了制度治党的具体实践进程。随着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迅速发展壮大,加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就成为制度治党的关键所在。
(一)治理党组织内部问题的客观需要
随着国内矛盾与民族危机加深加重,中国共产党逐渐意识到在“一盘散沙”的民众无组织状态下发挥自身所独有的组织优势对国内革命战争胜利的重要性。“一大党纲”就指出:“本党承认苏维埃管理制度,把工农劳动者和士兵组织起来,并承认党的根本政治目的是实行社会革命。”[23]在中国共产党的组织与领导下,我们取得了北伐战争和土地革命战争的胜利,组织制度雏形基本建立,为两次革命的胜利提供了制度保障。但随着国内国际形势的严峻和恶化,在“左”倾思想的错误领导下,中国共产党被迫开始长征,由于“缺乏革命中心力量”,分党、叛党的情形逐渐显现,暴露出党在组织制度规范与约束方面上的缺陷。抗战后,为了领导团结各抗日根据地和社会各阶层联合抗日,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发扬历史主动精神,科学判断革命形势和党所处的历史方位,提出了“建设全国性的大党”任务。在建立强大的党组织和党员大发展的同时,党组织建设、组织运行、组织管理等方面也出现了不少新问题,“然而由于主观主义、宗派主义的遗毒,由于对某些政治观点与组织关系还缺乏明确的了解与恰当的解决,党政军民关系中(实际上是党政军民系统中党员干部的关系),在某些地区,还存在着一些不协调的现象”[24]。延安时期党的组织体系还不够成熟与完善,影响了中国共产党局部执政政权的稳固,要把党建设成为一个富有组织性且具有战斗力的革命队伍,迫切需要发挥组织制度的协调性与衔接性。
(二)构建党章、民主集中制、思想教育的制度合力机制
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强化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断丰富党内组织建设的具体内容。一是充分发挥党章作为党内组织生活、政治生活的根本遵循的作用和功能。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依规治党的总规矩,以根本大法的形式塑造党的整体意志。1945年,党的七大顺利召开并修改通过了新的党章,七大党章在继承与吸收之前党章关于党的组织的重要理论基础上,进一步强调了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支部,并设立党的总支部和党的基层委员会,系统地形成了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在内的党的组织建设体系,进一步夯实了党的组织基础。七大党章颁布之后,全党迅速形成了学习党章、遵从党章的浪潮,将党章的学习纳入自身生活之中,成为指导党员的普遍行为规范,更好地发挥了党章约束党员行为、促进党组织的发展、推动组织制度建设规范化的重要作用。二是以民主集中制为重要抓手,将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性、规范化与发扬党内民主作为组织制度建设重点,不断发展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组织制度的根本原则与根本遵循,是党内民主政治的重要保证。1937年5月,毛泽东同志明确提出了民主制和集中制之间的功能关系:“要党有力量,依靠实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去发动全党的积极性。在新时期,集中制应该密切联系于民主制。用民主制的实行,发挥全党的积极性。”[21]278体现出制度建设在革命斗争中的重要性,同时要发挥民主集中制在党的组织制度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在1938年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刘少奇在《党规党法的报告》中明确指出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与运行机制,即“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一切领导集中于中央,此为党的民主集中制”[25]。随后中共中央出台了《关于巩固党的决定》(1939年8月25日)、《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1941年7月1日)、《中共中央关于统一抗日根据地党的领导及调整各组织间关系的决定》(1942年9月1日)等,以颁布各种文件和决议的方式,提出了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巩固党的重大任务,明确民主集中制在各级党组织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并严格要求各级党委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始终以民主集中制作为问题处理原则,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之间的关系。在1945年党的七大上详细规定了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体系架构并提出四项基本条件,丰富了民主集中制的理论内涵,明确规定了党员的权利与义务,依照党员的规定发展党员。三是遵循思想统一是组织统一的先决条件,强化思想理论教育以增强党性。延安时期毛泽东同志等党中央领导人经常到抗大、中央党校、陕北公学等边区各院校兼课或演讲,提升党员领导干部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清醒的革命理智与严密的组织思维。通过在党的机关刊物上刊发《为什么要开除刘力功的党籍》《关于开除刘振球党籍的决定》等文章,对新党员进行民主集中的制度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和新党员的纪律性,对维护党内组织的和谐与有序运作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