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助推廉政监督:新发展、现实价值及实践路径
作者: 谢俊 黄艳君摘 要:大数据技术飞速发展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崭新渠道。大数据助推廉政监督工作具有全面、全方位、强时效的现实价值,具有预防、威慑、预警的功能作用,是新时代廉政监督手段和技术的现代化追求。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通过建设大数据党内监督平台、大数据监察平台,完善网络信息公开机制,建立网络监督举报平台,整合党内监督、国家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有利于形成监督合力,深入推进廉政监督制度化及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
关键词:大数据;廉政监督;廉政监督制度化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5G时代网络意识形态的传播变革及治理路径研究”(20BKS197);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中特中心重点项目“习近平关于网络空间安全战略重要论述研究”(2019ZDZT05)。
[中图分类号] D630 [文章编号] 1673-0186(2022)001-0017-010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码] 10.19631/j.cnki.css.2022.001.002
中国正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中国共产党将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第二个百年”目标而努力奋斗。围绕开好局、起好步,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不断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要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不断完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各种监督协调贯通,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1]。当下,大数据技术飞速发展并广泛运用,为国家治理和政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崭新渠道和路径,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深入推进廉政监督更加科学、高效,需有效利用大数据技术的优势,“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2]。形成监督制约合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一、大数据时代我国廉政监督的新发展与新问题
廉政监督是指“具有监督权的党、政府、人民群众,通过法定形式,采取法定程序对政府工作人员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遵守廉政行为规范情况进行监督的过程,它是防范和纠正政府工作人员不当行为的强制措施,是克服腐败现象滋生的重要手段”[3]。网络时代信息系统的开放性、信息资源的多样性、信息传播的时效性、社会交往的互动性、内容生产的自主性与传播方式的自由性等,深刻改变了人们传统的思维方式,为党的廉政监督带来新发展和新问题。
(一)顺应廉政监督发展的新趋势
20世纪下半叶以来,互联网的应用为我国经济社会的信息化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基础支撑。作为新兴的传播媒介,互联网成为强大的信息传播场域,具有信息传输的即时性和广延性、传播内容的多样性和开放性、互动方式的立体化等优势,为党的廉政监督提供了崭新的平台。党的廉政监督需充分利用这一新兴载体,发挥其在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丰富党的廉政监督的方法和手段,增强社会公众参与廉洁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一是网络的便捷性、即时性增强了廉政监督的时效。一方面,网络时代,信息源与终端之间的“时空距离”大大缩减,主流媒体的数字平台实现了党政事务、重大决议、理论方针、核心价值观的及时传播,网络监督的时效性增强。另一方面,网络空间是一个信息开放领域,民众政治参与的信息成本、机会成本大为降低,可以自由、便捷、不受限制地参与监督活动。网络时代带给民主政治的最大变革是促进了群众政治文化的兴起,激发了群众参与国家的廉政建设,给国家廉政监督注入新的活力。
二是网络的开放性丰富了传统廉政监督的主要内容。网络信息数据来源多渠道决定了数据的多类型,网络日志、社交平台、手机移动终端等包含的图片、文本、音频或视频信息,这些数据打破结构化范畴,包含着结构化、半结构化以及非结构化的数据。与传统监督相比,大数据时代廉政监督具有数据优势,监督渠道更广,群众的参与意愿更强,监督更能成为畅达民意的有效手段。随着基础数据的共享,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均得到很大程度的实现,形成坚实的群众监督基础。
(二)应对廉政监督面临的新问题
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给人类生产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也给社会发展带来巨大的挑战,如埃瑟·戴森曾说:“数字化世界是一片崭新的疆土,可以释放出难以形容的生产能量,但它也可能成为恐怖主义者和江湖巨骗的工具,或是弥天大谎和恶意中伤的大本营。”[4]受信息多元化、不同社会思潮以及网民媒介素养的影响,互联网给党的廉政监督提出了新的挑战。
一是网民监督无序化造成廉政监督秩序混乱。网络空间信息鱼龙混杂,虚假、恶意攻击等信息肆意传播导致廉政建设面临严重的信息负荷。公民在大数据环境下难以分辨信息真假,在面对突发性社会舆情时,可能不加理性思索就发表极端性煽动言论。这种过度情绪化、极端化、非理性化的现象,不仅严重破坏网络生态环境,同时也挑战国家政治秩序和社会秩序。二是网络监督与传统监督衔接程度低。网络监督的信息主要来自网民发帖披露和政府网站监督平台两个渠道。网民信息披露主要以论坛、微博、微信为主要载体,特点是传播速度快、聚合效应高、冲击力强,能促进政府与社会大众的共同关注与齐心发力。与网络信息披露相比,政府的监督平台访问量低,互动渠道不通畅,实际效果有待提高。“如何从制度设计和实践探索层面正确引导网络监督,使之与体制内监督兼容互动,持续健康发展,破解权力监督难题,可谓任重而道远。”[5]三是网络廉政监督中信息的高效研判、筛查和处理机制缺失。要从海量舆情信息中快速去伪存真,信息的快速处理十分重要,若不能建立网络廉政建设舆情实时监测和快速反应机制,则难以实施舆情预警,将贻误查处腐败案件的时机,打击民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四是网络监督信息的沟通和反馈机制缺失。网络监督中网络社会舆情信息与新闻媒体以及监督机构之间信息不对称,缺乏有效的信息协同和共享机制,不利于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的形成。
二、大数据助推廉政监督的现实价值
党的十九大以来,党内政治生态展现新气象,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果。着眼于推动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2],这是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之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的迅速普及,以及社交网络的迅速拓展,催生了信息时代数据的膨胀,大数据成为信息技术发展的新事物。大数据具有数据规模巨大、类型多样、产生速度快、价值密度低、存储要求高、管理复杂等特点。重视大数据技术的运用,做好大数据挖掘、分析和研判,建立一种“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的监督治理机制,为廉政监督提供有效分析及处理复杂问题的新方法,有利于深入推进廉政监督科学、高效的现代化进程。
(一)大数据技术破解廉政监督困境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新时代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主体由个体性向集团性、系统性转变;监督领域由党政机关向各部门、各行业全面监督转变;监督重点由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到教育、民生等领域转变;腐败方式由显性的红包礼金向隐蔽的微信红包、电子礼品卡转变;腐败行为从金钱交易到为熟人、朋友谋利,腐败手法更具隐蔽性、复杂性。面对越来越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传统监督时效性不强,常常作为一种“事后”纠错监督,难以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实现实时预警。传统监督信息资源碎片化,监督难以形成协作、协同治理及权威高效、全面覆盖的监督体系。传统监督数据分析能力较弱,数据分析应用深度较浅,难以打破监督平台的“数字鸿沟”。破解廉政监督困境,需要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大数据方法的优势在于信息充分共享条件下的数据分析,发现隐含的规律”[6]。发生在大数据时代的腐败行为必然会留下电子数据的蛛丝马迹[7],如互联网时代微信红包作为收受红包礼金的“送礼神器”,若善于运用大数据能有效发现隐藏在信息链中的腐败问题;对数据的全样本分析,发现官员的配偶和子女在国外定居或移民等,能够准确判断“裸官现象”;对党员干部的监督,除了其工作表现可以用数据“说话”外,其日常德行也可以从大数据中分析出“端倪”。
(二)大数据助推廉政监督更加全面、全方位、强时效
传统监督调取信息基本靠跑、要、问、询等方式,耗费大量人力物力,与之相比,大数据监督大大提升工作效率,足不出户即可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立体式、高效率的监督,不留死角,尤其是对于部分重点领域或项目,甚至能够实现全程实时监控、全面对比、重点扫描,及时发现问题苗头,纠正或防止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发生,规范工作流程,完善风险点制度建设,增强公职人员的守纪规矩和意识。一方面,大数据载体的多元化,为廉政监督提供了存储、搜索、交互等多渠道、多平台、多类型数据支撑,集视频、图片、文字于一体的监督素材,为反腐败工作提供直观、生动、原生态的证据,降低了反腐成本,成为廉政监督的有益补充。另一方面,党内监督数据平台的建设,实现了全样本数据、多类型数据、关联性数据从各个分散单位到实时共享平台的聚合,构建线索互通、执纪衔接、协同作战的大数据监督模式,大数据技术在发现腐败事件或腐败行为的痕迹、准确掌握腐败的事实真相方面具备显著的优势。
(三)大数据助推廉政监督提升预防、威慑、预警的功能作用
大数据助力廉政监督从技术的视角弥补了传统监督的缺陷,具有预防功能、威慑功能和预警功能。一是预防功能。大数据助力廉政监督为公共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开辟了创新举措,各类信息公开平台、网络举报平台的开放,提供了畅通民意的渠道,激发广大民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促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提升了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增强了公职人员公平公正办事的意识。二是威慑功能。大数据廉政监督的运用,促使监督更加全面、便捷、高效,必然对腐败行为产生强大的威慑功能。如“一张不起眼的电费单”,因为数据分析存在异常,从而巡视监督发现数据背后的“猫腻”[8];大数据审计实现财政财务收支合规性以及大额资金往来的监督;大数据税务实现发票在线开具数据实时传送;基于大数据的移动出行对于公车私用实现有效监管;大数据实现对精准扶贫、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城镇保障等惠民资金流向的监控等。在大数据技术支撑下,大数据的精准监督对公职人员滥用权力起到了威慑作用,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迈向新的阶段。三是预警功能。“监督预警通过收集利用廉政风险信息、对信息进行评估预警、处置预警并进行反馈的措施,对廉政建设方面的风险进行预警和干预”[6]。大数据廉政监督根据收集的廉政风险信息,确定风险等级,发出风险预警通知,能及时有效发现腐败风险点,规范和减少违规违法案情的发生,还能实现对社会关注的具有重大隐患的腐败事件、时事热点事件的反应,这有利于监督部门及时了解社会民生、畅达民意,对腐败案件引发的社会公共舆情进行实时跟踪,缓解社会不良情绪,实现社会稳压器的功能。大数据技术在廉政监督中的应用,数据的系统集成与共享、海量数据分析与挖掘、高风险实时监控,实现全方位人员信息互通互联、准确详细地分析和查处违法违纪事实、分析潜在的腐败风险,为查处违法违纪事实提供了详细、准确的分析、预警、拓展能力,实现精准监督的证据固定,使复杂的廉政监督变得更便捷和简单。
三、大数据廉政监督平台构建的实践路径
“制度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功能之一就是抑制投机行为和权力的滥用。”[9]加强权力运行监督与制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健全“不敢腐”的惩戒机制,扎紧“不能腐”制度的笼子,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需“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纪检监察主动发现已有腐败行为和预防未来腐败行为的能力”[10],建设大数据综合廉政监督平台,包括党内监督、国家监察、网络信息公开、网络举报等四个子平台,整合党内监督、国家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形成监督合力。
(一)加强党内监督,完善大数据党内监督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