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优势及其强化

作者: 徐敏宁 谢欢

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优势及其强化0

摘 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进一步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优势。中国共产党能够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优势,主要在于共产党人坚定的理想信念奠定了思想根基,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筑牢了坚强核心,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坚持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注入了强大动能。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这个党执政的最大威胁仍然存在,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机制还不够完善,廉政教育虽有所加强但不想腐的思想防线仍未筑牢。因此必须持之以恒抓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惩戒机制确保党的依法执政,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防范机制确保党的民主执政,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保障机制确保党的科学执政,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

关键词: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优势;党内法规;群众路线;治国理政

基金项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研究阐释专项课题重大攻关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19SKZDZX03)。

[中图分类号] D262.4 [文章编号] 1673-0186(2022)003-0112-012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码] 10.19631/j.cnki.css.2022.003.008

2014年10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从严治党”[1],12月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2],党的十九大首次将“全面从严治党”写入《中国共产党章程》,将其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面对“四大考验”“四大危险”“四个不纯”等突出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强保障;新时代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依然要靠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根本政治保障。本文试图以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优势为切入点,对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优势的构成要素、内在逻辑、生成机理展开研究,对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挑战作深刻剖析,据此提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化路径,从而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理论循环。

一、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优势

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之所以取得重大成就,是因为其独有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发挥着巨大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3]。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必须全面从严治党,才能确保党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进一步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显著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优势进一步凸显。

(一)制度优势根基:重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

理想信念教育奠定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根基。在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中,党始终将党员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实现自身使命的基石,形成了党员党性教育制度、党员思想汇报制度、党员作风教育制度等一系列理想信念教育制度。党员理想信念教育制度化深刻体现了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恒心,体现了思想建党、理论强党的决心,为全面从严治党奠定了坚实的思想根基。全面从严治党首先是思想建设从严,坚定理想信念是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中国共产党的理想信念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是中国共产党人精神之“钙”,如果“缺钙”,必然导致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4]。因此,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始终坚持党员理想信念教育,通过党员理想信念教育“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4]。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加大了对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力度。在加强党员理想信念教育中,思想政治理论的教育主要解决党员理想信念的认识问题,党性教育制度的执行既解决党员与党组织的制度意识问题,又解决用制度来保障与规范党性修养的问题,而党员理想信念教育制度的实践既解决理想信念与制度规范的落实落地问题,又通过实践来增强党员理想信念与制度意识,解决党员作风问题与党组织的党性问题[5]。加强党员理想信念教育,实现全面从严治党,最重要的方法就是在为人民服务和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体现党性、增强党性,增强为人民服务的能力。

党员理想信念教育制度实践确保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深入贯彻落实党员理想信念教育制度,接续开展党员理想信念主题教育活动,先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推动党员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着力解决党员干部中政治信仰与理想信念不够坚定的问题,确保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巩固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二)制度优势核心: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新时代加强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力地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走远,全面从严治党也有力地维护了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表明,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全党建立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统一严密的组织体系和严格的纪律规矩,才能形成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整合、资源统筹优势,才能形成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的政治权威、组织保障优势,为全面从严治党筑牢坚强的领导核心。

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根本政治保障。在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中,党积累了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丰富经验,并建立了民主集中制、请示报告和述职报告制度、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等一系列相关制度,确保党的意志、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靠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来推动,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靠全面从严治党来维护和保障,两者相辅相成。只有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才能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假若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地方各级领导干部政治意识淡薄、政治规矩缺乏,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必然落实不力、责任空转,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就会被弱化。因此,发挥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优势,大力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建设,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确保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全面领导、坚强领导全覆盖,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上严把选人用人关,从纪律上强化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五个必须”的要求[6],2016年党中央对广大党员干部提出增强“四个意识”的要求[7],2018年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对广大党员干部提出“两个维护”的要求,2018年中共中央印发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加了对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行其是、阳奉阴违、欺上瞒下、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等行为的处分规定。这些要求和规定,有力地保障了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了党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腐败是党长期执政的最大威胁”[4],必须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的统计数据(表1、表2)可以看到近几年的反腐成绩,这要归功于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得到有力加强。腐败分子搞“团团伙伙”高度组织化,反腐难度大,如果国家权力过于分散、组织化程度低,就无法集中力量反腐。正如塞缪尔·P.亨廷顿指出,“腐化乃是缺乏有效的政治制度化的一种表征”[8]45。因此, 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大制度优势。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强调,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特别是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4]。中国共产党集中统一领导,组织体系严密,使政治体系高度组织化、制度化,能迅速有力地调动各种资源、采取各种手段进行反腐败斗争,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根本政治保障。

(三)制度优势保障:加强党内法规建设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党内法规是党的各级各类组织机构、岗位及其党员领导干部的权力义务规范、权责关系、行为准则。健全的党内法规体系为各级领导干部权力行使、责任承担提供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权责明确的行为规范、评判依据和执行标准,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根本制度标尺。构建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成为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优势的重要保障。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的统计数据(表3、表4)看出,党中央更加重视将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在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监督执纪对象从“关键少数”扩展到大多数,监督执纪范围从违法犯罪行为扩展到一般违纪行为。对于一般违纪行为,分严重程度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来加以约束惩戒;对于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行为,立案审查;涉嫌犯罪的行为,移交司法机关接受国家法律制裁。通过把党纪挺在前面,强化抓早抓小,防止小毛病演变为腐败的大问题。

党内法规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化规范化。在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中党规党纪应需而生,为不同时期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截至2021年7月1日,以党章为根本,全党制定、备案审查、执行监督的不同类别、不同效力位阶、不同领域、不同层级的现行党内法规共3 615部,形成了系统的党内法规体系,一张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网络越织越密[9]。“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以法治思维和方式管党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路径。加强全面从严治党,需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10]27。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规相衔接,并强调党纪严于国法,把纪律挺在前面。党纪是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准则,国法是所有公民的行为底线,党纪保障国法实施,国法强化党纪效能,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共同构成全面从严治党的法治防线。为保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中央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牢记“党纪严于国法”,以更高法纪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依规治党深入党心,全面从严治党才能深入人心。因此,加强党内法规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保障。健全严密的党内法规体系,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更为健全的制度保障和制度依据,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的行为明确规则、划出底线、设置好“红绿灯”。细分各级领导干部权力责任范围和边界,形成党委抓、书记抓、各有关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从而扎牢了制度的笼子,提升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四)制度优势动能:坚持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

中国共产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人民群众是党领导革命与建设、党组织发展壮大和执政兴国的最大底气。群众路线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战胜一切困难、取得伟大胜利的重要法宝,是党的生命线、根本工作路线和政治路线。因此,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坚持贯彻落实群众路线为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优势注入源源不断的动能。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的统计数据(表5)可以看出,全面从严治党的巨大成就依靠广大人民群众信访举报提供的重要线索。

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在不同历史时期克服艰难险阻的力量之源,是中国共产党的独创性成果,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具体体现。党的七大将密切联系群众确立为党的三大优良作风之一,作为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显著标志之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群众路线的正式形成。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将群众路线确定为“毛泽东思想的活的灵魂”,将其内涵科学概括为“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领导作风和工作方法,是党的群众观点的具体化。在长期发展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形成了独有的群众路线制度体系。

坚持群众路线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命线。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人民群众力量庞大、智慧无穷,坚定不移走群众路线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强效手段之一,也是最管用的防腐方式之一。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坚持走群众路线,能保证党与群众紧密相连,能及时发现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能始终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人民群众监督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不可缺少的部分,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是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法宝。“滥用权力现象很容易被一种勇敢、机警、喜欢打听而又善于侦察的公共舆论和一种坚定的大众化的自主性给予揭露和加以制止”[11]23。但如果缺乏一个有权威、有效率的执政党集中统一领导,人民群众直接参与政治过程,就“会像是一个笨拙讨厌的家伙,像是一个乡下人在操纵一部难以驾驶的机器”[11]19,人民群众参与的有序性、有效性和针对性就会受到极大制约,从而对参与公共事务活动失去兴趣,群众监督作用也就不能得到有效发挥。坚持群众路线的同时还要善于领导群众、引导群众,促进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政治,在法治的框架内监督党员干部和政府。这就是民主集中制在群众路线中的体现,实现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和组织建设中的运用。因此,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坚定不移走群众路线,激发群众主人翁意识、提升群众政治素养、增强群众社会责任感,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积极性,将为全面从严治党注入强大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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