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美好生活观:理论之源、历史之脉与价值意蕴
作者: 王鹏 彭宇摘 要:基于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新时代美好生活观成为了一种新的生活样态,它系统回答了“何为美好生活”“何种美好生活”与“美好生活何为”等问题,呈现出坚实的理论地基、清晰的历史脉络与独特的价值意蕴。马克思以现实的人、劳动解放、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与自由人联合体为基础,建构了关于美好生活的社会理论框架,该框架成为构建新时代美好生活观的科学依据。美好生活问题一直是政治哲学的旨趣所在,它是具体的、历史的,从而使人们对它的看法与追求有别。在对历史与现实的反思过程中,美好生活才得以重新回归至正轨,成为百年大党的历史使命,呈现出清晰的历史发展路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探析新时代美好生活观有助于彰显其当代价值,擘画新时代美好生活的宏伟蓝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基本方向与价值遵循。
关键词:新时代;美好生活;中国共产党;人民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建国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研究”(18JF145)。
[中图分类号] D616 [文章编号] 1673-0186(2022)009-0066-014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码] 10.19631/j.cnki.css.2022.009.005
习近平总书记曾庄严宣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1]。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已转变成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进而也凸显出实现人民美好生活的时代性与重要性。“美好生活”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概念之一,既是对马克思美好生活思想的继承与发展,又是从方法论与观点层面上的创新。数千年来,美好生活的愿景一直被人类所向往,美好生活在不同时代也被赋予了不同的时代内涵,那么美好生活究竟是什么?如何实现美好生活?这些看似基础性的问题成为阻碍人类美好生活实现的一大困扰,也是构筑美好生活体系前所必须要思考的理论问题。目前,学界从内涵意蕴、实践向度等现实层面展开了对“新时代美好生活观”的研究,但在理论溯源与历史逻辑方面缺乏相应的专题探讨。本文试图以马克思美好生活思想为研究基点,逐步探析“新时代美好生活观”的理论渊源与历史发展路径,以求彰显新时代美好生活观的当代价值,以期深化人们对“新时代美好生活观”的理论认识与实践自觉。
一、理论之源:马克思美好生活思想的指导框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进入新时代,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人民当家作主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这些成就的取得打破了美好生活虚假构想的牢笼,使幻象之中的美好生活变为真正的现实。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对新时代美好生活观的建构带来一定的消极影响,如利己主义等错误思想,这在一定程度上催生了虚假“美好生活”意识的产生。因此,在构建与实现“中国式美好生活”的过程中,既要发挥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统领作用,也要从理论源头重新梳理与剖析马克思美好生活思想。从马克思主义视域再次审视美好生活的逻辑起点、理论原型、价值取向与建构目标,才能深刻理解、构建与实现美好生活,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一)现实的人:美好生活的逻辑起点
人的生活世界受多维因素影响,呈现出诸多不确定性。恰恰是这些不确定性的存在,促使追求其确定性成为人的目标。人作为一种自觉的、理性的、能动的存在者,现实的人及其现实的活动成为历史的主体。人的历史就是实践[2]。为了生活得更加美好,是人从事实践活动的最终目的所在。马克思在运用世界历史发展规律的基础上,重新审视了人的美好生活。他指出历史发展的最终旨趣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换言之,是将美好生活由构想变为现实。由此可见,“现实的人”成为美好生活的主体,即马克思所说人是前提所在,是“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3]525。从这个意义理解,历史的、具体的“现实的人”成为建构美好生活的逻辑起点[4]。
现实的人在马克思主义视域中被作为一种可被经验观察到的具体存在,是有血有肉、有意识的、活生生的存在。在现有社会生活条件下,现实的人是现实生活的主体,并不断进行着实践活动。马克思美好生活思想的首要前提是“培养社会人的一切属性,并且把他作为具有尽可能丰富的属性和联系的人,因而具有尽可能广泛需要的人生产出来”[5]392,即培养现实的人之个性丰富与才能的全面发展,并将它转化为现实。首先,生命的存在是人从事实践活动的前提。假若人不具有生命,则一切问题的存在便毫无意义。一方面,现实的人可通过实践活动认识与运用自然规律。另一方面,人类开展实践活动应以尊重自然规律为前提,否则会遭受自然界最无情的惩罚与报复。其次,现实的人的类本质是自由而有意识的活动。一方面,人可借助实践活动摆脱外在先验尺度或限度而表现出自为性与能动性,实现主体意义上的“自我规定”;另一方面,现实的人可通过实践活动,不断进行自我否定与超越,实现“自我确证”。再次,在现实性上,现实的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一定社会关系条件下,现实的人从事实践活动,因而社会性是现实的人的根本属性。最后,人总是处于一定的发展过程之中,不断寻求发展内容的丰富性与发展程度的全面性,更加强调发展方式的自由性。由此,现实的人并不是抽象意义上的人,而是内含多重规定性且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现实存在,既是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又是可进行实践活动的人,更是作为社会存在物的人,抑或是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人。
(二)劳动解放:美好生活的理论原型
现实的人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决定力量是劳动,劳动创造了人,也创造了世界。黑格尔认为,美好生活是一种精神性活动,而劳动是抽象的、精神的劳动。马克思对此进行了批判,他认为美好生活是一种幸福的生活状态,这种状态可被现实的人所感知,而不只是一种单纯依靠想象的思维性活动。马克思指出,劳动创造了人与世界,“劳动是人的自由的创造性活动,是自由的生命表现”[6]。由此可见,在人类社会生产进程中,劳动具有基础性作用。理解人的本质的关键在“劳动”,劳动既可满足人的生存需要,也可实现与发展人的能力。它是人的本质性规定,劳动活动是个人生命的现实表现,人在劳动的过程中能感受到个人的价值与乐趣。马克思指出,实践是社会生活的本质,而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在实践中由“抽象的人”转变为“现实的人”。人类社会由现实的人构成,劳动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劳动是人特有的感性的对象化活动,是借以创造其生活和本质的重要手段[7]。马克思生产劳动治理的真正形成是在完成了生产劳动思想的三层含义之后,即生产劳动一般、简单商品经济条件下的生产劳动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生产劳动,这三种关系由此构成了社会的基本框架。分工的存在成为这三种关系必然产生矛盾的根源,正是由于这种矛盾的存在与发展,推动了人类社会的演进。
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主导下的生活理念,不断引导人们追求与创造财富,使劳动丧失了其原本存在的意义。马克思通过对人与劳动相异化、人与劳动产品相异化、人与人的类本质相异化及人的原子化进行分析,最终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幅剥削与被剥削、个体异化与非人化的图景。生产力虽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推动下得到极大提升,但劳动异化也随之进入一个新的高度。雇佣工人沦落为自由的奴隶,“工人的毁灭和贫困化是他的劳动的产物和他生产的财富的产物”“贫困从现代劳动本身的本质中产生出来”[3]124。异化劳动在资本主义世界扩张的推动下得到空间上的延展,劳动解放也因此涉及所有存在于现代社会之中的一切国家和民族。在对资本主义生产生活方式与异化劳动关系进行科学剖析的基础上,“劳动解放”的命题由此提出。如何实现普遍的人的解放,唯一路径在于通过劳动解放这种政治形式。“任何解放都是使人的世界即各种关系回归于人自身。”[3]46因此,“劳动解放”是实现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唯一路径,也是推动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社会革命。
(三)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美好生活的价值取向
马克思把劳动从经验现象层面上升至理性认识层面,并认为理解人的本质的关键在于“劳动”。劳动不仅是满足人生存需要的过程,同时也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过程。追求人的自由是人类解放的本质,只有在人的解放之基础上,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才能实现。其中“全面”的内涵应与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的历史进程相一致,因此,“全面”呈现出动态的发展趋势,而这种具有动态特征且不断生成的人的“全面”,正是马克思所说的“全面”,即“不是想象的或设想的全面性,而是他的现实关系和观念关系的全面性”[8]36。马克思指出:“全面发展的个人——他们的社会关系作为他们自己的共同的关系,也是服从于他们自己的共同的控制的——不是自然的产物,而是历史的产物”[5]108。由此来看,“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思想中的“全面”呈现出历史的动态性特征,是一个不断生成的历史过程。“全面”与“自由”相互作用,二者与发展的主体即“人”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
“自由见之于活动恰恰就是劳动。”[8]112马克思指出,人只有通过劳动实践才能实现人的“自由”。自由源于劳动,它是以“现实的人”的劳动基础为基点,自由一旦离开了人类劳动,便无从谈起。只有扬弃了“异化劳动”,才能实现人的“真正劳动”,而人的自由一旦离开“劳动”这一基础,便只能是一种“空想”。那么自由到底如何实现?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人们是在现有的生产力所决定和所容许的范围之内取得自由的。”[9]507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实现“自由”的最终决定性力量,并为“自由”的实现提供一定的物质基础,人的自由只能在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实现。打破“私有制”,扬弃“异化劳动”,从物质基础与自由实践为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提供保障。在社会生产力的推动下,“自由”才能实现,而“自由”在何种场域中实现?马克思指出,只有在集体中,个人的自由将会实现。自由不能在虚假的集体中实现,只能在“真正的集体”中实现。只有打碎这些虚假的集体,消除旧式分工与私有制,才能实现“在真正的集体的条件下,各个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由”[9]83-84,而“自由人的联合体”便是这种“真实的集体”。
(四)自由人联合体:美好生活的建构目标
美好生活个体化是将美好生活单纯作为个体的事业,具有内在缺陷性,马克思对此进行了批判。“历史把那些为共同目标工作因而自己变得高尚的人称为最伟大的人物;经验赞美那些为大多数人带来幸福的人是最幸福的人。”[10]459个体有限的生命只有投入至无限的为人类服务的伟大事业中,才能真正实现美好生活。美好生活的实现并不能只依托有限的个体,而是需要个体与国家、民族、社会等共同体的有机融合与共同发展。“共同体”在马克思政治哲学中是至关重要的基础性概念。马克思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对共同体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历史演变进行了探讨,从最初呈现的“自然共同体”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的“货币共同体”与“资本共同体”,最终指出只有建立在实现全人类解放与自由基础之上的“自由人联合体”才是真正的共同体。“它是各个人的这样一种联合,这种联合把个人的自由发展和运动的条件置于他们的控制之下。”[3]573真正的共同体与前两个共同体实际存在明显不同,后者将个体的发展与幸福禁锢在封闭的空间中,形成个人主义至上的价值观,而真正的共同体是以实现全人类的整体利益与解放作为目标,该目标实现的前提是把自由发展的机会均等提供给每一个个体,个体在共同体之内能够相互养成与彼此成就,个人的权利、尊严与个性得到充分彰显。
马克思指出,真正的共同体在经济生活的交往中才得以形成,对雇佣劳动制度的扬弃成为其形成的前提。在实现联合劳动的基础上,社会所有成员实现了对生产与资料的共同占有,从而使劳动成为获得自由的真正手段,最终实现个体与共同体融合共生,呈现一种理想的社会图景。正如马克思所描述的:“代替那存在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1]53马克思将古希腊自由公民的思想扩展到每一个人,存在于自由人联合体中的每一位成员,个体的自由是通过提高他人的自由来实现的。在共产主义社会或真正的社会主义社会中,自由人联合体以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存在宗旨,这既是贯穿于马克思主义美好生活思想的价值主线,也是其美好生活理想的内在规定与价值引领[12]。个体发展与真正共同体的建设呈现互嵌共变的内在关联,只有实现二者有机统一的融合,才能满足个体的生存与发展需求,才能显现个体对共同体的重视与责任。只有当每个个体能为构建“真正共同体”作出自身的努力,人们才能真正实现美好的生活。
二、历史之脉:新时代中国政治哲学的核心论题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3]502,“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3]11。根据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结合社会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的必然性,马克思恩格斯突破历史条件的束缚,进一步描绘了人类美好生活的未来图景,建构起一种美好的社会理想。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之下,中国共产党走出了一条适应中国国情的发展之路。百年来的革命史既是推动中国不断向前迈进的发展史,同时也是不断构筑中国式美好生活观的铸造史。正是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之下,中国人民才得以最终站起来与富起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时代美好生活观蕴含着中国共产党对人民的真情关怀,既是对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美好生活理念的集中阐释,也是中国共产党人所坚守的初心使命在新时代的最新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