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路径
作者: 邓云岚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重要部署。党风决定政风,带动社风,影响民风。腐败是社会毒瘤、政治之“癌”,是党长期执政的最大威胁;反腐败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开展了史无前例的强力反腐,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腐败治理是世界性难题,当前我国党风廉政建设仍存在问题,面临挑战,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始终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党风廉政建设,是广大干部群众始终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1]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在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健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上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一、坚决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根基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新征程反腐败斗争,必须在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上持续发力、纵深推进。[2]腐败环境容易导致“破窗效应”,不良心理对腐败行为的诱导作用十分明显,必须坚决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用新时代先进文化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根基。
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进文化自信自强,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3]《决定》再次强调,“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着丰富的廉洁思想和深远的历史智慧。晏子提出:“廉者,政之本也。”宋朝吕本中在《官箴》中说:“当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这些思想和理念展现出穿越时空的永恒价值,是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思想源泉。在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中,要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赋予廉洁文化新的时代内涵,坚持继承创新、与时俱进。党的革命文化中蕴含着宝贵的廉洁文化资源。周恩来用“十条家规”告诫进京做事的亲属“完全做一个普通人”,焦裕禄不让孩子“看白戏”。老一辈共产党人的廉洁作风、廉洁精神永远不会过时,是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必须坚守的价值追求。当前,要把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有关要求与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大力培养党员干部对廉洁文化的心理认同,自觉用廉洁文化武装头脑,使其成为根植于内心的道德律令。
深入开展公仆意识教育。重点解决党员领导干部权力观、利益观问题。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马克思主义廉洁政治观和党的反腐倡廉理论,深入开展公仆意识教育。马克思指出干部是“公仆”,毛泽东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确定为党的宗旨,邓小平提出“领导就是服务”。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始终坚守人民情怀,淡泊名利,甘于奉献,为民服务,将廉洁理念和实践方式变为“牢固的成见”,真正做到清正廉洁,为民办实事。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理想信念是人的精神世界的核心, 是人的精神之“钙”。《决定》对“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出部署安排。做好新时代理想信念教育,要继承和弘扬中国共产党人在百年奋斗中形成的精神谱系中的伟大精神;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做好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和监督工作,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将理想信念教育融入“三会一课”,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基层党组织活动,把理想信念的具体内容落实到基层实践活动当中。
务实推进廉洁从业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党纪国法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各行业各部门明辨是非、美丑、善恶,形成争先创优、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抓好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管理,引导党员干部保持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和休闲方式,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宣传“公权不可私用”的理念,建立公职人员公权与私利相分离的社交方式,将艰苦奋斗教育与规范公务活动相结合,杜绝违规公务接待。
二、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腐败的本质是权力越轨、出轨,腐败问题屡禁不止与制度不完善密切相关。制度是规范权力运行,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重要保证。列宁认为:“消除腐败必须用法令指明道路。”[4]邓小平强调:“廉政建设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5]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必须一手抓制定完善,一手抓贯彻执行。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决定》紧紧围绕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和反腐败法律体系,提出健全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度机制,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等。要坚持依规依纪依法,深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确保各项法规制度刚性运行,推动党员干部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通过制度制约使权力合法合规运行,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完善权力配置机制,做到权责法定;要完善用权公开机制,做到权责透明;要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做到权责统一。制定制度疏漏笼统、可操作性不强、执行制度不到位等问题,极易导致管理混乱、漏洞百出、问题频发,要打造一个有效的制度笼子。一方面,提高制度设计的针对性和规范性,特别是针对廉政风险等级较高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完善防控措施。另一方面,提高制度自身的可操作性,杜绝只有制度条文、没有实施细则和监督检查制度的状况,尤其要加大制定违反规定的惩戒性制度,使各项制度彼此衔接、相互配套,杜绝制度漏洞,使制度能够发挥出应有的效应。
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6]一是要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用制度的刚性约束党员领导干部。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发挥“头雁效应”,始终对制度怀有敬畏之心,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心态,自觉遵守各项制度,把制度作为想问题、作决策、抓工作的依据和遵循,在制度的轨道上推进各项事业发展。二是要加大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常态化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偏离制度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动辄则咎。认真查处和严肃问责严重破坏制度的问题,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持党员干部对制度的敬畏之心。三是要与时俱进及时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制度不是一成不变、一劳永逸的,在制度执行中要根据国情、民情变化,广泛听取各方声音,汇聚各方才智,把设计时没想到、使用过程中暴露出来的制度漏洞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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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健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提升监督效能形成监督合力
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证,高质量监督的前提是完备健全的监督体系。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3]《决定》对“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作出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以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相结合为强大动力”的实践要求。[7]这些战略部署和实践要求,为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作用。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纪检监察监督处于主干位置,是监督工作的“专业队”和“主力军”。一是要精准聚焦监督重点。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严肃查处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持续释放越往后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二是要做深做细日常监督。综合运用基层调研、个别谈话、检查抽查、参加联席会议等形式强化监督。开展酒驾醉驾、违规挂证取酬、违规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专项整治。强化巡视巡察整改监督,以“钉钉子”精神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对应专项工作、专项治理,精准有效地开展“点题式”专项监督。三是切实履行协助职责。协助党委建立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以严格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协助党委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重点聚焦一级风险点,特别是围绕重大资金项目、选人用人、重要权力事项开展监督。四是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落实“第一种形态”作为工作重点,经常性开展下沉调研,深入基层一线发现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推动党内监督和其他职能部门监督协同协作。组织、宣传、统战、政法、信访、保密、审计、财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等职能部门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际工作中,要在充分发挥上述职能部门专项监督作用的基础上,健全完善协同协作机制,避免多头监督、重复监督。同时,要注重将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民族宗教政策、扫黑除恶、信访积案和信访突出问题化解,以及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政府采购和项目招投标等情况纳入监督内容,做深做实部门职能监督。近年来,江苏省纪委监委立足本地实际,积极探索作为,协助省委建立完善以“两横、两纵、一支点、两平台”为主要框架、基于江苏实践的监督体系,书写了健全完善监督体系的江苏答卷,让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以高质量监督护航高质量发展。
织密人民群众监督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群众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形式,加强人民群众监督是完善基层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完善各类办事公开制度。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二是营造有利于人民群众监督的生态环境。大力开展公民责任感、主人翁意识、法治意识教育,激发人民群众民主参与热情,为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营造适宜的政治生态环境。三是进一步拓展和畅通人民群众监督渠道。除信访、举报、民主评议、协商对话等渠道外,还要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积极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四是进一步完善群众监督的落实机制。以适当方式向群众反馈办理情况,对群众监督查实的典型问题和适合公开的案例,应利用多种媒介通报或曝光,让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监督的效果。
四、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的,要坚决严肃查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防止“破窗效应”。[8]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要在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上持续发力。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大量案例证明,“破法”行为无不始于“破纪”。一个人的腐化变质、违法,都是从不起眼、不当回事的“小事情”开始的。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治,要害在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规治党,首先是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起来。”只有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才能克服“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现象,才能防止党员干部由“小错”酿成“大祸”,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不断保持党的队伍纯洁性,保证党的肌体健康。
必须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一是紧盯重点对象。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紧盯重点对象,把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9]尤其要紧盯“一把手”等“关键少数”,严肃查处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二是聚焦重点领域。油水越多的地方越容易滑倒,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既要在“惩”字上下功夫,也要在“治”字上做文章,做到惩治结合、系统施治,从源头上解决问题、防范风险。三是突出整治新型、隐性腐败。当前,在党中央以雷霆之势正风肃纪反腐的震慑下,一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收受好处手段变异升级,更加隐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新情况、新问题,打破思维惯性和传统认知,透过现象看本质,从创新监督方式、完善联动机制、运用大数据分析等多维度发力,加大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甄别和查处力度。
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纪检部门要认真落实信访举报等工作制度,及时协调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依纪依规做好信访调查核实工作。坚决做到“两个必查”即实名举报必查、线索具体必查,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调查取证,坚持实事求是,不主观臆断,不隐瞒掩盖,做到违纪必究。对违反纪律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做到执纪必严。认真分析各种违纪原因,倒查制度缺陷,及时修订,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铲除问题滋生的土壤。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做实干部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释德、以案释纪,持续强化“不敢腐”的威力震慑。
参考文献:
[1]中央文献研究室 . 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 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 :81.
[2]习近平 . 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 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N]. 人民日报,2024-01-09(1).
[3]习近平 .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N]. 人民日报,2022-10-26(4).
[4]列宁全集:第 36 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188.
[5]邓小平文选:第 3 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379.
[6]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 . 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论述摘编[M]. 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15 :131.
[7]习近平 . 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 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N]. 人民日报,2024-01-09(2).
[8]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 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M]. 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15 :90.
[9]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N]. 中国纪检监察报,2023-01-11(1).
(作者系江苏省测绘工程院纪委书记、党委委员,高级会计师、高级政工师、注册会计师)
责任编辑:刘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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