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全面实施生态文明建设 情况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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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动员部署会,推动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助推更高水平生态省建设和美丽浙江建设。

2024年,省人大常委会在5个设区市、11个县(市、区)部署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先行试点。一年来,各试点紧扣目标任务,积极创新实践,增强监督的系统性、精准性、实效性,推动解决一批社会关切的问题。下一步,我省将全面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实现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全覆盖。

湖州:首次在开发区实施报告制

“2024年,我们以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为目标,全力攻坚环境治理、厚植绿色底蕴、培育新质生产力、塑造发展新动能……”

2025年春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湖州南太湖新区以召开人大代表联席会议的方式,向辖区内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口头报告了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市人大城建环资委主任委员孟立忠表示,该做法不仅在新区尚属首次,在全省开发区中也同样具有开创性,为全省开发区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湖州经验”。

为了让南太湖新区既能成为经济和产业发展高地,又能成为民主政治建设高地,自成立以来,新区党工委就从体制机制等方面开展一系列探索和实践,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效能治理并驾齐驱。

去年10月,省委对省、市、县、乡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提出了要求。“根据要求,省、市、县(区)政府、法院、检察院负责人要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或人代会报告年度生态文明建设情况,乡镇政府则向乡镇人代会报告,而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的开发区管理机构,比如像南太湖新区,可参照执行。”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费文晟说。

可参照什么、怎么执行等一系列问题又被摆上了台面,新区人大代表联席会议制度成了破题的关键。

“我们已经连续4年实行人大代表联席会议制度,向新区内的人大代表汇报经济社会发展及一些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这项制度,我们先后组织辖区内的各级人大代表围绕‘一气呵成督治气’‘一盯到底拔钉除患’等开展专项监督视察,代表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并交流发言,提出意见建议,这些都与省人大要求的报告程序相符合。”新区办公室副主任马利炳介绍道。

有了这个思路,去年11月,新区便确定了听取报告的方式,并在会前组织开展代表视察、民意征询等工作。报告当日,代表在汇报结束后开展交流探讨,共提出意见建议3条。“下一步,我们会把代表建议及时提交相关部门处理,并要求限期反馈,督促推进落实,为高质量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贡献力量。”马利炳说。 (胡熠烨)

嘉兴:首创“3+2”报告

嘉兴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创新实施“3+2”模式听取和审议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即在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的基础上,每年选取两个相关部门单位作专项报告。

嘉兴市人大常委会强化系统集成,在全省率先制定监督评价体系,形成“6+1”重点领域的38个评价指标清单。同时围绕指标改善提升,除了每年常态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3个报告外,还选取两个相关部门单位作专项报告,推动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监督“3+2”报告模式的常态化制度性安排。

在2024年12月的常委会会议上,嘉兴市人大常委会不仅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报告,还专题审议了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生态警务和绿色交通建设情况的报告,既有全面立体的综合性报告,又有纵向解剖的专项报告,为指标完成情况提供印证,为审议提供有力支撑,不断提升人大监督实效。

通过“3+2”报告模式的实施,嘉兴市生态文明建设45项主要指标,44项指标已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目标。对专项报告部门单位要求全年有举措,年终报告有成效。2024年,市公安局和市生态环境局持续推进生态警务建设,加强行刑衔接,共查处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8起,对生态环境违法形成了有力震慑;市交通运输局首创嘉兴古镇旅游公交专线,广泛动员绿色出行,绿色出行比例稳步提升。 (颜乐)

鄞州区:首创生态文明建设议事点

去年,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除了在区级层面探索实践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还通过制度重构、提升审议效能、设立议事点等方式,对报告制度进行全方位迭代升级。

首先是构建“决定+细则+方案”“综合+专项+重点”的报告体系和生态文明建设“五维一督”工作法,建立“一报告两清单”标准化模板和规范化监督流程,搭建“生态监督”数字化应用场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更加规范、深入,监督更加精准、有效。

其次是将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提档为“人代会+常委会”的“双审议”模式。人代会前常委会会议审议突出年度重点监督内容,更有深度;人代会期间召开专题审议会,更有准度;全体区人大代表参与审议,更显民主。人代会后,以“审议意见+问题清单”形式交办审议内容,要求“一府两院”在常委会会议上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常委会委员对照问题清单进行满意度测评,量化评价结果在“码上见”数字平台公开晾晒。

最后是以东吴镇、东钱湖镇、首南街道为试点,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议事点,并串联起全国首个“亲生态”生态文明教育馆、全省首个再生水生态公园、全市首个“负碳”公园等一批人大推动建立的生态实践场馆,形成城市生态体验线、城郊生态观察线,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感知度和参与度。2024年以来,已组织各类实践活动17场,参与群众超过2300人次。 (何杨)

温岭:探索“四融”工作模式

“‘积洛三牛’海域入选农业农村部第九批国家级海洋牧场名单,温岭再获‘美丽浙江工作优秀县’称号。”2月19日,在温岭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2024年度生态文明建设“成绩单”首次亮相,接受全体代表审议。

为了提升监督的深度、力度和准度,温岭市人大积极探索“四融”工作模式,迭代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监督体系。

推动深化报告制度和分组监督工作一体融合。将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内容纳入代表分组监督“一府两院”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项目整体架构,通过“代表小组+专项任务”形式,“一对一”监督、“面对面”考评、“实打实”问效,助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各项任务高效落地。

推动深化报告制度和基层单元平台有机融合。通过召开座谈会、民主恳谈等形式,扩大公众有序参与。2024年共进站协商15个生态文明领域议题,收集意见建议5970条,并形成建议市政府研究解决的问题清单,形成了“问题发现在基层、整改推动在部门、成效惠及于民生”的良性循环。

推动深化报告制度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深度融合。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将生态文明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转化为立法建议,实现生态文明监督与法治建设同频共振。例如,温峤基层立法联系点提交的“建议明确绿色建筑的登记划分、确定相应等级的技术要求”意见,被吸收进《浙江省绿色低碳转型促进条例》。

推动深化报告制度和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将以“保护海环境、代表有作为、检察勇担当”为主题的“检海行动”作为践行报告制度的重要载体,坚持“基层人大+人大代表联络站+人大代表”监督模式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海洋检察模式,形成多方联动的生态保护体系。2024年共开展常态化巡查、联合监督30余次,推动整改问题20余个。同时,联合司法部门开展生态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将单部门的“一件事”上升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类事”,既精准发现实施中的问题,又客观反映报告制度实施的成效。

此外,市人大根据各镇特色,指导建立了以山海民宿生态经济、太湖库区生态环境、珍稀植物园生态安全等为主题的生态文明报告制度实践基地,打造人大监督助推的阵地、研讨交流的平台、宣传教育的载体、民意收集的渠道,进一步丰富了监督内涵。 (蒋佳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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