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中国式现代化法治之基
作者: 陈波
3月8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围绕报告各项部署要求,浙江代表团代表结合实际工作谈认识、说举措、话愿景,并就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司法保障高质量发展等积极建言献策、发表真知灼见。
稳中求进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
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浙江代表团多位代表提出,全国人大常委会要继续顺应人民期盼推进立法工作。有建议加快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有建议制定人才发展促进法的,有建议制定反网络暴力法的,有建议制定华侨权益保护法的,有建议织密个人信息保护网的,等等。
创业多年,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陈保华深知人才对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他建议制定人才发展促进法,以立法引领和保障人才发展工作。陈保华说:“从微观上讲,企业转型升级、新旧动能转换以及科技创新,离不开人才带来的创造力;从宏观上讲,人才的数量、素质、结构以及发展速度,是一个国家发展潜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202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用好监督权,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等方式,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生态环境研究所所长刘锐建议,探索建立生态文明报告制度。刘锐介绍,我国2015年实施的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依法接受监督。但由于缺少谁来报告、报告什么、怎么报告等规范,导致实施过程中存在覆盖面不广、系统性不强、规范性不足、实效性不高等问题。
在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嘉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的实施方案》,不仅规范了报告主体、报告事项、报告方式和实施程序,还健全了工作机制,编制了一套指标,开发数智应用场景,取得了良好效果。
她建议,长江沿线区域可协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推动人大监督、行业部门监督、司法监督等多方监督协同贯通,提升监督整体合力。同时,健全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和引导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监督,形成全社会共推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格局。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指出,要提升议案建议提出和办理质效。“代表肩负着人民的重托,每一份建议的提出都应当尽心尽力,更要慎之又慎。”全国人大代表、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高级技师韩其芳表示,身为人大代表,既要把建议“磨薄”,避免“大水漫灌”;又要把建议“磨厚”,增加建议“含金量”。他说:“只有花费足够多的时间和精力深入基层一线,在倾听真实诉求、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才能提准、提对、提好建议。”
“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将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精神,讲政治、铸忠诚,让履职的方向更准;出实招、强担当,让履职的贡献更大;走前列、创品牌,让履职的效果更好。”3月8日下午,在小组会议审议时,全国人大代表,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吴海平说。
吴海平建议,要进一步拓宽地方人大工作经验的交流平台,总结推广基层在履职实践中创造的有益经验,努力在全国形成“一地创新、多地共享”的工作局面;要进一步增强联系代表的实效,拓展联系基层的点位;要进一步强化法治供给,夯实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基础。
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
民主,起始于人民意愿充分表达,落实于人民意愿有效实现。
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曾3次亲临杭州市西湖区翠苑一区社区考察,作出“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呼、我有所为”的重要指示要求。
3月6日下午,在浙江代表团开放团组活动上答记者问时,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火林表示,杭州市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一年接着一年干、一棒接着一棒跑,不断深化对“民呼我为”实现路径、机制、手段的探索,让群众呼得更便捷、让党政应得更快速、让干部有为更主动、让民主协商更深入、把民生实事办得更扎实,让全市人民群众有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杭州市人大着眼于拓展民意反映渠道,建成了‘线上+线下’人大代表联络站体系,并与‘民呼我为’系统等数智平台打通,去年以来全市代表联络站共收集民情民意反映15万多件,已解决11万多件。”李火林说。
基层治理看社区。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市上城区小营街道小营巷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曹琛认为,作为基层治理的最基础单元,社区是“民有所呼”的第一反映场,搞好社区服务、提升治理能力,意义重大。
曹琛建议,要规范基层事务职责准入制度,从源头上为社区减负;要提升社区自治能力,加强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要加强新型社区治理人才的培养和引入。曹琛呼吁,在全面深入调研全国各地社区服务实践案例的基础上,加快制定社区服务条例,总结固化有益经验,提升社区治理的法治化、规范化、系统化水平。
从一村之计到一国之策,20年来,“后陈经验”在推进基层民主治理过程中发挥了独特作用。2023年11月,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易炼红到武义县“后陈经验”人大代表联络站调研指导,强调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不断丰富和拓展“后陈经验”。
全国人大代表,金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玲玲在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表示,当前金华正在深化打造“后陈经验”基层民主实践品牌,并把金华市“后陈经验”传承发展条例列入立法调研论证项目,推进相关立法工作。
“恳请全国人大加强对深化推广新时代‘后陈经验’基层民主实践的指导。”陈玲玲建议,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为契机,在全过程人民民主视野下开展“后陈经验”溯源研究,探索完善监督机构、监督链条等方面制度保障,形成一批理论成果;适时开展立法调研,探索将“后陈经验”写入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推动“后陈经验”向更广领域延伸。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原始人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行政专员黄美媚,带了一本获奖证书上会。2023年,根据“龙山经验”永康市人大代表联络站发生的真实故事改编的微电影《一笔心债》,获得了亚洲微电影艺术节好作品奖。
黄美媚介绍,“龙山经验”永康市人大代表联络站自2019年12月成立以来,各级代表共计参与活动近1100人次,化解矛盾纠纷280多起,已成为当地各级人大代表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助力基层治理的主阵地,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平台和载体。
她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要在调查研究、摸清情况的基础上,出台加强代表联络站建设的指导性意见,着力打造联络站“升级版”,让站点“热”起来、代表“动”起来、工作“实”起来,更好地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以能动司法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翻看两高报告,一组组数据充满力度和温度,彰显2023年司法机关维护公平正义、保障改革发展的履职担当。
两高报告显示,过去一年,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9万件,起诉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犯罪1.8万人。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企业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诉求和期待越来越高,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全国人大代表、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胡成中表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不仅有效回应了企业的期盼,更提振了企业发展的信心。
胡成中建议,人民法院要提供更加优质的知识产权司法服务保障,强化关键核心技术和原始创新成果保护,继续完善知识产权多元解纷机制,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惩戒力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以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助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市场化解纷机制,帮助法院缓解人少案多的矛盾,让企业提高效率,减少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是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赋能市场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九三学社杭州市委会主委罗卫红带来了《关于推广杭州市场化解纷试点经验提升调解工作法治化水平的建议》。
2021年7月,经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同意,杭州在全国率先开展市场化解纷机制试点。截至2023年底,市场化调解组织已累计调处纠纷5.59万件,调解成功率达40%,为市场主体节省纠纷解决成本1.8亿元。
该机制存在法律定位尚不明确、司法确认机制有待优化、市场化调节力量仍需加强、政策扶持力度仍需提升等问题。罗卫红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积极推动制定全国性的市场化解纷机制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推动制定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法和商事调解法,为市场化解纷机制提供充分的法律保障和支撑;加强调解机构和调解人员的专业化建设,强化政策支持和激励。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提到,要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2023年以来,浙江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推进检力下沉,浙江省检察院制定《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设“枫桥式检察室”的若干意见》,117个基层检察室按要求逐步转型升级、焕发活力,成为新时代检察机关深入践行“枫桥经验”的生动写照。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贻影表示,下一步,要建立健全便捷高效的检察服务机制,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工作,更加注重化解人民群众涉法涉检诉求,着力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老百姓身边的检察官”,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党的温暖、司法的温度。
摄影 屠轶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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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立法任务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认真落实常委会立法规划。编纂形成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并提请审议。围绕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修改代表法、监督法、监察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围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制定金融稳定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增值税法、民营经济促进法,修改矿产资源法、企业破产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会计法、招标投标法、统计法、民用航空法。围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建设文化强国,制定学前教育法、学位法,修改科学技术普及法、文物保护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安定,制定民事强制执行法、法治宣传教育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社会救助法,修改仲裁法、监狱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围绕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制定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能源法、原子能法、危险化学品安全法,修改国防教育法、网络安全法。加强涉外领域立法,制定关税法,修改国境卫生检疫法、反洗钱法,推动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做好授权决定和改革决定相关工作。坚持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对法律体系建设和立法工作规律的研究,不断提高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水平,深入推进高质量立法。
——摘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