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清单+闭环”让监督“长牙齿”
作者: 杨文彪2017年以来,宁波市人大常委会针对监督工作针对性、精准性、实效性不强等问题,在执法检查等监督工作中,发扬钉钉子精神,探索形成并不断完善“清单制闭环监督”模式,取得积极成效。
2018年,该项目获得首届“浙江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奖”提名奖,相关工作获时任省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被全国人大、省人大内部刊物刊载。
“治气”记——一个“闭环监督”创新样本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历来是市人大常委会的重要监督课题。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人大工作“微创新”,以《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为契机,启动了闭环监督工作的探索。
从2017年确定监督选题,组织开展执法检查,针对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制定等重点问题开出10条清单式意见,到政府对照清单逐项整改、逐一落实,再到跟踪检查“回头看”,进行逐项分析、逐项评估、逐项测评“销号”,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对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实现完整“闭环”。
此次监督最大的亮点在于首次采取“清单制”,形成了检查清单、问题清单、意见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等5份清单。
同时,检查组探索执法检查综合性报告和重要条款对照式报告的“双报告制”,综合性报告侧重于宏观、整体地反映条例贯彻实施情况,重要条款对照式报告侧重于具体、局部地反映条例执行情况,并首次逐条附上执法检查组评估意见。
对于市政府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持续跟踪监督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同样要求市政府对照审议意见清单逐条回应研究处理和整改落实情况,并对市政府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
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负责人表示,如果有不满意的内容,则将以特定问题调查、专题询问等方式进一步监督推进。
同时,引入挂号问题第三方评估论证机制,客观理性科学地处置一时难以破解的问题。
“清单制”——一个“闭环监督”创新模式
人大监督好比钉钉子,钉钉子是要一锤接着一锤敲,才能把钉子钉实钉牢。一个监督事项,一般通过两年一个周期,完成“查—报—审—改—再查—再报—评”的闭环。
“清单制闭环监督”模式,即对照“工作清单”调研,形成“检查清单”;对照“检查清单”检查,形成“问题清单”;对照“问题清单”审议,形成“意见清单”;对照“意见清单”整改,形成“整改清单”;对照“整改清单”销号,形成“精准调研监督+双报告+清单制审议意见+对照意见清单整改+跟踪监督+报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满意度测评”的闭环监督运行机制。
“清单制闭环监督”模式提升了人大监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水平,改变了人大监督中存在的“雷声大雨点小”的“监督软化”现象。
近十年来,“清单制闭环监督”在大气、水、固废、噪声污染防治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等执法检查,以及各类专项监督中,得到了广泛、持续、深入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