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企业家精神,“浙”里作出决定

作者: 徐森 厉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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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浙江的最大特色、最大资源和最大优势。2024年11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   进一步支持鼓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决定》,意味着浙江再次出台“护企令”,给企业家群体吃下“定心丸”。

弘扬企业家精神,擦亮浙江金名片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企业家群体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多次强调要弘扬企业家精神。如,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勉励民营企业家“弘扬企业家精神,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2020年7月,在企业家座谈会上强调要“弘扬企业家精神,推动企业发挥更大作用实现更大发展,为经济发展积蓄基本力量”。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报告明确要求“弘扬企业家精神”,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把“弘扬企业家精神”作为“着眼于打造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高地,在推动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治理体系上攻坚突破”的重要内容。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是凝聚广大企业家思想共识、建设高水平企业家队伍的需要,是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也是团结引领广大企业家忠实践行“八八战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加快打造“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的需要。在这个背景下,出台决定十分必要。

聚焦打造生力军,加快解决发展难点

从出台的决定内容来看,这份决定呈现出三大特点。

一是注重体现新使命新要求。决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企业家精神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决策部署,强调要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鼓励企业家干事创业。

二是注重体现浙江辨识度。决定总结提炼近年来我省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强调要团结引领广大企业家把思想和行动聚焦到“一个首要任务、三个主攻方向、两个根本”上来,迭代优化具有浙江特色的路径、抓手和举措,实施“浙商青蓝接力工程”等特色举措。

三是注重回应企业家关切。决定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对企业家关心的权益保护、舆情处置、政商交往、信用修复、企业传承等热点问题和重点需求都作了明确回应。

决定共八部分二十七条。第一部分阐述了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第二至第七部分分别从充分尊重企业家、依法保护企业家、有效激励企业家、关爱包容企业家、大力培养企业家、精准服务企业家等六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第八部分是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值得注意的是,决定在很多处体现了“浙江味”。例如,决定第1条和第2条就开宗明义指出弘扬企业家精神的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强调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对于忠实践行“八八战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加快打造“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明确要求传承发展“四千精神”和新时代浙商精神,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着力营造尊商、亲商、安商的浓厚氛围,团结引领全省广大企业家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合力推进创新浙江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争做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再如,第17条提出建立健全企业家培养培训体系,推动年轻一代企业家政治事业责任文化传承;第18条提出引导企业家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主动履行社会责任。

延伸阅读

打好系列组合拳,助力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结合浙江民营企业大省的特点,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创新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法治保障机制,连续聚焦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打出“监督+立法+重大事项决定+上下联动”履职组合拳。

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共同开展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并进行专题询问,实地调研100多家民营企业,会同省统计局对2200家民营企业开展问卷调查,汇总形成六大类65个问题清单,纳入省委“三服务”平台进行全程跟踪监督解决。随后,以落实公平竞争要求作为制度设计主线,制定了全国首部《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2020年至2021年,相继开展了民营经济专项监督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和《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执行情况的跟踪调研,以及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配套性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专项审议,以扎实举措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细落实。2022年到2023年又先后出台《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和《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标世界银行最新标准,实现各方满意的最佳效果,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1+N”法制保障体系的四梁八柱构建完成。“以法治护航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案例获评2023年度浙江省改革突破奖金奖。

在2023年对《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和《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进行上下联动执法检查、提出29个问题清单的基础上,2024年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并作出《关于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  进一步支持鼓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决定》。明年,拟对《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行执法检查,并对《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和《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执法检查中提出的29个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决定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通过加强立法保障、强化监督检查、作出重大事项决定等举措,省人大常委会凝聚多方合力一以贯之持续发力,紧盯问题不放推动落实,有力擦亮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金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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