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工人概念及其理论价值

作者: 刘灵

摘要: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在对私有财产运动总体叙事中展开对工人存在的理论阐释,由此开启了马克思对工人概念的逻辑叙事。工人是工资的人格化,是现代私有财产的表现形式之一。工人作为商品存在,被嵌入到物的体系(资本逻辑)之中,在不断创造历史和社会财富中沦为抽象化、功能化与碎片化的社会工具。因此,工人作为历史创造者却承载着历史普遍性苦难、社会结构性压迫。马克思的工人概念深刻揭露了现代人的存在境遇,确立了工人作为历史主体的根本依据,阐明了工人解放自我的内在动力,有力地批判了空想社会主义理论,初步阐明了唯物史观。

关键词:工人;社会存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理论价值

中图分类号:A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160(2024)05-0071-09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叙事中,“工人”是一个显性的概念,由工人所组成的工人阶级即现代无产阶级被认为是现代社会的历史主体,承载着人类解放的社会责任和实现人类自由的历史使命。但如何理解马克思所“赋予”或揭示的工人这一历史品质却是一个深刻的学术命题。我们不能以一般情感抽象地理解、阐明工人是劳动主体,从而直观地确证工人的社会主体地位或伟大历史品质。要深刻理解马克思工人概念的理论意蕴,必须回到马克思的文本,考察马克思是如何切入对工人概念的叙述,又是以何种文本语境、思想视域来阐明工人概念的学理意蕴与历史价值的。马克思在《1844经济学哲学手稿》(下文简称《1844》)中首次从现代私有财产批判中介入对工人概念的逻辑把握,认为工人是工资的人格化,藉此阐明了工人的社会本质与现代人的生存境况。工人不过是资本增殖的工具,处于非人的状态,承载着历史普遍性的苦难与社会结构性的压迫。正是处于这种生存境遇的社会性个体才具有解放自身的内在动力,才能成为人类解放或社会革命的主体力量。因此,在马克思的总体话语逻辑之下,“工人”概念既是作为历史主体而呈现于世的,也是作为对资本主义社会或现代社会批判的话语叙事。

一、《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与马克思工人概念的出场逻辑

以自由、纯粹出卖劳动力获取生存资料的工人的出现是人类社会演进、发展的历史产物。工人作为一种社会现实,表征着现代生产方式的生成抑或新的社会形态的出场。面对“工人”的历史出场,启蒙运动思想家或以文学赞扬其自由维度,或以文学苛责其生活悲苦,但是他们无论以何种路径嵌入对工人的把握,都仅仅是基于一般性情感叙事或经验描述,而对工人真正的逻辑把握直到马克思完成《1844》文稿才得以显现。马克思的《1844》文本在采用异化劳动理论对现代私有财产进行哲学批判与逻辑把握之中展开对工人的理论叙事,阐述现代人的存在境况。因而,必须廓清马克思工人概念的出场逻辑,澄明其叙事的理论框架,以凸显马克思对工人概念把握的深厚思想语境,全面勘定其内涵边界,进而为把握马克思工人概念奠定“前见”基础。

经过对马克思早期文本中的“工人”词汇定量检索,我们发现,工人概念首次出现在《<科隆日报>第179号社论》之中:“正是那种用工人的双手建筑铁路的精神,在哲学家的头脑中建立哲学体系”[1]220。但是这一个概念使用并不是马克思对工人的逻辑把握,而是作为一种经验的借用、类比的论证。

尔后,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下文简称《全集》)第2卷[2]中,工人概念出现了13次。通过对《全集》第1-2卷的文献考察,我们发现,马克思在其早期文本中,对工人概念的使用语境有如下两个特点:第一,工人概念只是出现在政论文章中并限于经验描述,而没有进入纯粹哲学分析或给予逻辑把握;第二,工人概念出现的词汇频率不高,马克思并没有把工人概念当成一个核心词汇予以重点关注。毋庸置疑的是,尽管少量而经验性地使用工人概念,也足以说明“工人”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已经嵌入到马克思的生活环境与话语叙事之中。到《1844》(即《全集》第3卷,2022年版所收录)文本中,工人概念的使用量突然剧增,出现高达了301次,单就词汇量化频率而言,远超之前文本所使用的数量之和。不仅如此,在《1844》中马克思首次对工人概念进行逻辑把握而非仅仅经验描述。

众所周知,《1844》是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一部非常重要且具有重大影响的文本,无论从其文本写作方式、出版时限还是逻辑思路,这部文本在哲学史上无一不彰显着其独特的历史意义与理论价值。马克思在《莱茵报》工作时期遭遇到物质利益难题的困惑,进而发现黑格尔哲学所构筑的国家、法根本无法解决“贫民”的现实问题,进而转向到对市民社会的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在《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中,通过对现代贫民捡拾枯枝与林木盗窃之间的法理分析发现,理性、国家与形式脱离“人”的现实诉求,而只是满足理性的诉求,“人民看到的是惩罚,但是看不到罪行,正因为他们在没有罪行的地方看到了惩罚,所以在有惩罚的地方就看不到罪行了”[1]245。马克思是从这种物质利益难题中,产生了对以黑格尔法哲学为代表的理性哲学的质疑、批判。可以说,《1844》是马克思自《德法年鉴》实现两个“转变”后,首次有机整合黑格尔辩证法、费尔巴哈异化理论的重要理论成果,在掌握大量政治经济学知识的基础上首次展开对私有财产的哲学批判。正是这一理论逻辑决定了马克思对工人进行理论把握的致思路径。因而,马克思并非从一般经验、情绪与感性直观视域去考察、叙述工人概念,而是基于总体逻辑、严谨理性地去把握工人存在的历史现实。其一,基于社会存在的理论视域。马克思早年不自觉地沿承了启蒙运动的理论使命,对人如何从宗教神域中解放出来,并基于人性而生成一个自由王国展开思想论证。但早期启蒙思想家慑于中世纪宗教在对人的钳制,而把整个社会存在还原为个体,使原子化个人成为社会、历史的主体,这一致思逻辑从早期启蒙运动思想家洛克、斯密的“经济”人贯穿到启蒙批判者卢梭、康德的“道德”人的理论论证之中。但是无论是道德意义上还是经济意义上,人都被认为是一个原子化的个体。即便是人的社会性,也被认为要么是经济意义的物理叠加、物质集合,要么是道德上的抽象同一,因而对人的社会性的真正阐述或理论自觉并没有真正出场。试图重建人内在社会性的黑格尔,却把绝对精神视为人社会存在的根本,并把人的社会性寄托在“大地行走的神”——国家身上。马克思在《莱茵报》工作时期所遭遇的“物质利益”问题而展开对“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后发现,黑格尔的绝对精神根本无法真正担负起人自由或解放的历史重任,进而转向“市民社会”中去把握现实的、真正的社会存在。马克思正是在市民社会中把握到私有财产这一现实力量,逐步意识到现实的社会存在就是私有财产,现代私有财产是整个社会的“以太”或“普照之光”,只有通过现代私有财产这一现实的社会存在才能真实地把握到社会中个体的命运。显然,马克思正是基于这一社会存在的理论叙事来把握工人概念。其二,基于异化理论。“异化劳动理论是贯穿《手稿》全书的基本理论。”[3]25异化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在文学作品之中,意味着主体对自身的疏离,霍布斯、卢梭也使用过异化概念。直到黑格尔才把异化概念进行逻辑把握与哲学阐释,而费尔巴哈则将异化理论发挥到极致,并用其批判一切神学(包括思辨神学)。马克思在《1844》中全面运用了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异化理论展开对政治经济学的批判,通过异化劳动揭示了现代私有财产与无产阶级的具象载体即工人之间的主客体关系。正如宗教信徒与宗教神之间的关系一样,工人与现代私有财产构成了一对现实的异化范畴,正如“人奉献给上帝的越多,他留给自身的就越少。工人把自己的生命投入对象;但现在这个生命已不再属于他而属于对象了”[4]48,马克思首次把异化理论从精神领域转向到现实领域,以异化劳动理论展开对工人概念的深刻把握。其三,基于现实性原则。马克思对现代人的理论把握转向市民社会,以物质生产活动即现实劳动作为人的本质规定。真正的人不再是纯粹、抽象的人,而是现实劳动中的人。从劳动来定义、把握人的本质肇始于洛克。在洛克之前,对人的本质把握要么从宗教神来确定人,要么把人定义为纯粹抽象的人,例如以霍布斯为代表的启蒙思想家把人抽象为“自我保存”或“自私”的人。洛克则从劳动出发,确定人在世界中的主体地位,开启从“现实”而非抽象来把握人的先例。黑格尔更是明确劳动对人自我确证、生成的本体论意义。但是黑格尔并非没有把现实或物质生产活动当成真正的“劳动”,而是把人的劳动限定为“精神劳动”。马克思在大量阅读政治经济学著作后,其研究视角逐步转向“市民社会”,从现实劳动来把握人的本质。这是马克思把握工人概念的逻辑起点。在传统抽象人的理论预设中,人只能被把握为物质需要的、精神追求的抽象人,而不是被看作现实劳动的历史产物。只有基于现实劳动来规定人,工人才能作为现代社会存在的个体而真正出场。

总之,工人概念出现在马克思的文本之中,有一个历史嵌入、逻辑转换过程。而马克思在《1844》中并非只是对现代工人进行现实的一般经验性描述与感性直观,其实其背后蕴藏着深厚的致思逻辑、理论视域。

二、《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工人概念的理论意蕴

基于以上马克思对工人概念的介入历程与出场逻辑,马克思在《1844》中依据亚当.斯密对工资、利润和地租的排序,在笔记I开篇中把工资置于资本利润、地租之前排列,从工资的叙事中展开对工人的逻辑把握。实质上,马克思直接指认了工人是工资的人格化,把工人嵌入到现代私有财产逻辑(现代商品规律)之中,并以此对工人出场的生产方式、社会本质与存在境遇展开全面分析与把握。

马克思在《1844》笔记I第一段直接叙述道:“资本、地产和劳动的分离对工人来说是致命的。”[4]6间接地提炼、把握到资本与劳动之间的直接对立、分离是工人出场的生产方式。工人作为一种历史.现实而产生并非是偶然性、个体的,而是普遍的、必然的,表征着一种生产方式的形成抑或一种社会形态的出现。工人的出场意味着资本与劳动的对立、分离,是人类劳动实现了对自然的全面主导,是完成了劳动抽象化、专业化与独立化的历史产物。早在人类文明之初,人处于自然之中并与自然浑然一体。人类劳动或生产力不发达致使人类极度依赖自然的供养,自然对人占据主导地位,人的劳动无法真正独立化、抽象化。在这种社会生产方式中,人类劳动凝聚、固化在自然物的对象之中,并依赖于自然对象,“劳动还不是从它的普遍性和抽象性上被理解的,它还是同一种作为它的材料的特殊自然要素结合在一起”[4]73。但随着社会发展与社会分工的不断深入、细致,人类劳动与自然关系形成了不同的历史形态。由于人类劳动或社会生产力实现了对自然的主导,人类劳动逐渐独立化、抽象化与专业化,并在一定意义上实现了人格化。这首先表现在奴隶社会的“主奴辩证法”之中。在奴隶社会时期,奴隶主与奴隶的分离,主人与劳动的社会化分工,在一定意义上实现了劳动的“独立化、专业化”,奴隶作为劳动普遍载体专门从事物质生产活动,专司其职,因而奴隶是人类劳动首次从社会生产结构中剥离出来的历史产物,尽管是不彻底的。相比工人而言,奴隶属于奴隶主的财产,不能自主出卖自身的劳动,因而奴隶的劳动没有真正的独立化。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类劳动形式进步或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人类劳动逐步占据对自然的主导地位,劳动对象从繁杂自然物聚集到对土地的依赖,从而铸就了土地贵族时代即封建社会形态。因而人类劳动“还没有完全摆脱同周围世界的纠结”[4]68,极度依赖土地,被土地所占有、束缚。只有到了资本主义社会,人类劳动才实现对自然的完全主导权,人类劳动实现了从自然之物中的总体性脱离,人类劳动不再局限于自然的偶然性而成为一种特殊性劳动,成为抽象的、普遍性劳动。总之,随着社会不断进步,人类依据对社会之物即资本的依赖而逐渐从自然物中脱离出来,劳动在现实中才真正做到独立化、专业化、抽象化。正是因为劳动实现了彻底的抽象化——以出卖纯粹的活劳动嵌入到社会财富生产体系之中,彻底与一切资本(包括自然资源)分离,工人才能真正地历史出场,进而作为一个社会职业,专门承担抽象劳动、活劳动。

在资本主义社会,人被嵌入到现代私有财产逻辑之中,沦为工人并作为商品而存在。因而,工人的社会本质不过是工资的人格化,是现代私有财产形式之一。因而工人服膺于商品逻辑,受制于市场规则。工人出卖自身的劳动力参与社会财富生产,构成社会财富的生产成本。因而在现代私有财产运动逻辑即资本计算中,工人的工资作为生产成本必须压到最低,“资本家却最大化地占有剩余价值”[5],以满足资本增殖的存在目的。工人的工资不过是维护工人或进一步生产工人的物质经济成本,是勉强满足于人的肉体需要的货币表达,仅仅包括“工人在劳动期间的生活费用,再加上使工人能够养家糊口并使得工人种族不致死绝的费用”[4]6。既然工人作为劳动力商品嵌入到商品逻辑之中,必然遵循商品逻辑、市场规律。商品逻辑或市场规律具有超越一般自然物的社会自由能力,但毕竟是属物规律,仍然具有必然性、狭隘性。人以工人嵌入商品体系中,受制于社会之物即资本逻辑的束缚、纠缠,“对人的需求必然调节人的生产,正如其他任何商品生产的情况一样”[4]6。作为商品的工人,其供给多于社会需要,那么意味着部分工人会失业,而导致其自身沦为乞丐或经济上不存在;而当社会财富处于增长时,工人作为商品变得更为“值钱”,工资会提高——但这是工人的价值而非人的价值,且人的工人价值即按照物的价值增殖就势必致使人的价值“去势”或“丧失”。首先,“工资的提高引起工人的过度劳动”[4]8,高工资的实现逻辑就是人自由时间的牺牲,就是让人“在挣钱欲望的驱使下从事奴隶劳动”[4]8,而非延长人的自由时间或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因为“工资的提高在工人身上激起资本家那样的致富欲望”,让工人陷入比奴隶社会中奴隶更深奴役之中,因而奴隶劳动只受制于有限的欲望,而工人的劳动陷于无限欲望,工人对无限欲望的追求致使人不断消耗自身的能量。其次,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社会财富增长与资本集聚是一体两面、同时并进的,而资本愈发集聚便意味着工人劳动的积累成果被资本家所夺走的愈多,且“作为别人的财产同他相对立”[4]9,同工人对立。资本集聚将扩大社会分工,使得工人在这种社会分工中被进一步抽象、狭隘而“变成抽象的活动和胃”[4]9,沦为机器、零件与工具。其三,资本集聚会加剧资本家之间的竞争,资本家愈来愈少,而失败的资本家被迫加入工人队伍,使得工人群体日益增大,竞争日益激烈,被压迫阶级就越庞大,因此“社会的最富裕状态会造成大多数遭受这种痛苦”[4]11。因而,在现代社会中,即使是社会财富增长的时候,“工人的结局也必然是劳动过度和早死,沦为机器,沦为资本家的奴隶(资本的积累危害着工人),发生新的竞争以及一部分工人饿死或行乞”[4]10。

在资本主义社会,工人作为商品除了遵循一般市场规律外,还具有区分物的特殊性“品质”,即人具有违背上帝的自由意志。人作为类存在物才具有异化的可能,而“动物和自己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4]53,因而动物没有宗教,不能异化,宗教不过是人的本质异化。工人作为商品并非只遵循物的规律,它还深藏着人的“类”本质,“正因为是有意识的存在物,才把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的本质变成仅仅维持自己生存的手段”[4]53。人的劳动能生产出超越自身成本的价值,这既是人的本质,也是人“类”的始基。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中,工人作为劳动力的主体沦为商品,其实质就是把工人在社会财富生产中的劳动还原、转换为生产工人劳动力的经济成本。工资不是对工人劳动抑或物质生产活动本身的等价回报,而是对工人本身的社会生产成本的经济补偿。工人在劳动过程中,创造出比自身更大的价值,发挥、彰显人的创造性、超越性的类本质。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工人的劳动是“一种具有最不幸的特性的商品”,且“降低为最贱的商品” [4]46。工人的劳动是一种异化劳动。在资本逻辑之下,工人劳动作为商品,不同于一切物质商品。物质商品(非人商品)参与到商品生产中,只是实现“价值”转移,不能产生“价值增殖”。但工人的劳动作为商品价值的源泉却能生产出多于自身价值的价值。正是这种商品的特殊性,决定了工人劳动异化的可能,而其他物的“活动”根本不可能异化。根据马克思异化劳动四重逻辑,工人劳动具有以下特征:“工人生产的财富越多,他的生产的影响和规模越大,他就越贫穷。” [4]47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工人劳动反而生产自身的贫困,因为工人生产的财富越多,其社会财富愈集中,资本的主体性愈加突出,“货币在实现形式化、抽象化与社会化的同时,也逐步培育与萌发了它的‘主体性’意识,产生了客观的、‘疏离’人的能动性”[6],反过来压迫、宰制与剥削工人的力量愈大。工人劳动与社会财富即现代私有财产构成了一对异化范畴,形成一种敌对关系,而工人在这种关系中自始至终都处于客体、工具地位。因而,工人的劳动并非属于自己的劳动,而是“作为某种异己活动,神灵的或魔鬼的活动发生作用”[4]50,这一活动的实质是资本这一现代神灵的活动,而非工人的自主活动。但“人是类存在物”,能“把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因而,人的活动是“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正因为是有意识的存在物,才把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的本质变成仅仅维持自己生存的手段”[4]53。工人存在恰恰把人的类本质、类存在变成追求物的工具,而生成人在现代社会中的异化状态。在现代私有财产运动的总体结构中,不仅是工人与工人之间关系的异化,工人同其自身也相异化。正是因为工人这一现代存在境遇,作为工人社会本质的工资在现代私有财产所有形式(利润、地租、工资)中是最不稳定的,工资会随市场变化而变化,工人的命运也随波逐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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