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时代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的文化逻辑

作者: 王成 汤志华

摘要:伟大建党精神具有浓厚的中国特色和深厚的历史文化渊源。从总体性视角出发,坚持真理、坚守理想与顺道而为、天下大同的追求相统一,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与民惟邦本、勇毅力行的情怀相统一,不怕牺牲、英勇斗争与舍生取义、自强不息的理念相统一,对党忠诚、不负人民与精忠报国、仁者爱人的价值相统一。新时代弘扬建党精神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不仅有利于凝聚民族复兴的精神力量,还有利于继承强党兴党的精神财富;不仅有利于整合国家治理的精神资源,还有利于开启人民幸福的精神源泉。基于此,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理论创新,培厚党内政治文化自信以及保障民生、公正,成为新时代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的文化进路。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伟大建党精神;人类文明新形态;历史自信

中图分类号:D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160(2023)06-0076-12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外部思潮的侵入以及思想界的日益多元化,对于中国共产党产生的必然性以及其执政的“合法性”追问成为学术界难以绕过的重要议题。有人罔顾历史事实,将中国共产党的成功归结为一连串的“偶然”和“巧合”,任意剪裁和拼凑历史片段,忽视了历史发展的主流和主干以及“合力”作用,将西方学者炮制的“意识形态终结论”“历史虚无主义”等话语奉为圭臬,对中国道路和中国价值、中国话语缺少信心甚至存在疑虑;有人则撕裂革命文化、建设文化、社会主义文化和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在关联性,存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共产主义理想被去中心化、标签化和空泛化的倾向,在“东—西”意识形态竞争格局中迷失了前进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指出:“我们要继续弘扬光荣传统、赓续红色血脉,永远把伟大建党精神继承下去、发扬光大!”[1]伟大建党精神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主义在解决“中国问题”的场域中产生的,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穿透力,是党增进历史自信的源头活水。党的二十大报告鲜明指出:“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用好红色资源,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2]2021年至今,学界对于伟大建党精神这一概念高度关注,取得了一定研究成果,但就目前来看,对其文化逻辑的研究成果仍然不足。基于此,深刻阐释理解新时代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的文化渊源以及文化意义、文化进路,有助于全党全国人民强化对于伟大建党精神的理论认知,把握中国共产党强党兴国的历史脉络,坚定党的历史自信。

一、新时代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的文化渊源

伟大建党精神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是在充分继承和发展中华传统美德基础上萌蘖、生成、发展和成熟起来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着顺道而为、天下大同的追求,民为邦本、勇毅力行的情怀,舍生取义、自强不息的理念,精忠报国、仁者爱人的价值与伟大建党精神具有统一性。

(一)坚持真理、坚守理想与顺道而为、天下大同的追求相统一

真理在传统文化中用“道”来指称和表达,即是指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自然规律。《老子》以“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为开篇,其目的就是要创设一个“万物有道”“道生万物”的世界图式。《老子》又云:“道可道,非常道”,意在言明自然和规律的有限性和无限性。在中国古代道德伦理范畴中,坚持真理就是奉行道义、顺道而为。志士仁人皆以求道得法为目的,追求“内圣外王”的人生境界,而“得道之人”可以依标准划分为三种类型,即圣人、贤人和君子。孔子提出,“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论语·述而》),将“道”与“德”、“仁”和“艺”相连接,指出“道”是前提和基础,提出要矢志不渝地坚守真理,“守死善道”(《论语·泰伯》)。荀子则将道与“自然”相勾连,指出天道和自然的运行有其内在必然性,“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荀子·天论》)从中国传统哲学的理论视域出发,宇宙乃是一种刚健有为的存在,人应该发挥自我禀赋与内在潜能以效法天地和自然,其目的在于实践“人能弘道,非道弘人”(《论语·卫灵公》)。《礼记·中庸》强调:“唯天下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这就是说,人只有护持和发挥自己的道德理性,才能在实践中实现其价值和意义。《淮南子》有云:“成康继文武之业,守明堂之制,观存亡之迹,见成败之变。非道不言,非义不行,言不苟出,行不苟为,择善而后从事焉。”就是号召社会个体像古代圣王一样,明察朝代兴亡更替的轨迹,看清历史演变发展的规律,不讲不做不符合道义的话语和事情。管子有云:“非吾仪,虽利不为;非吾当,虽利不行;非吾道,虽利不取。”(《管子·白心》)就是要求,社会成员不要去做于己有利但不符合原则的事情。北宋理学家张载将“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相互并列,言明了知识分子的责任和使命。由此可知,中国共产党人的“道”就是践行马克思主义以实现共产主义,既是应对近代中国政治极化、社会撕裂的内在要求,也是对中国传统道德文化的继承与发展。

坚守理想对于中国共产党而言就是要坚持实现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及共产主义最高理想,这与传统文化中大同社会理想相契合。“坚守理想”这一伟大建党精神是中国经济社会结构断裂变迁的产物,也是我国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深刻重塑。《礼记·礼运》提倡“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这表明,在中国古代先哲圣贤的话语体系中,“大道”与“大同”相通,相反相成,既有不同又相互联系。“大道”是实现“大同”的前提,“大同”则是认识“大道”的目的。可以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马克思主义和中国本土文化创新融合的产物,而“天人合一”“和合不同”“天下为公”的宇宙观和情怀以及世界大同、天下一家的文化底蕴和道德气度则是二者的共通性思想,近代以后这种思想集中表现在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等对于大同理想的服膺与发展。中国共产党对这一思想的继承使得共产主义理想能够在中国文化土壤中得以生根发芽,对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起到了凝神聚力的作用。陈独秀就曾批驳资本主义文明,指出要以社会革命来实现社会主义[3]。毛泽东也曾深受中国古代大同思想的影响,他在论及中国革命的前途和目标时就曾指出:“经过人民共和国到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到达阶级的消灭和世界的大同。”[4]基于此,“坚守理想”这一伟大建党精神,既体现了千百年来中华民族对于大同社会一以贯之的追求,又彰显了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反帝反封建的必然要求,更淋漓尽致地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的有机融合。

(二)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与民惟邦本、勇毅力行的情怀相统一

中国共产党以谋取人民幸福和谋求民族复兴为初心和使命。初心、使命就是奋斗的目标,初心与使命既有不同,又内在关联,只有以初心为载体、不忘初心,才能担当使命;只有担当使命才能永葆初心。以民为本是中华文化的一大特色,也是中国文化的精神底色。“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尚书·五子之歌》)我国古代思想界认为,人是天地之间最为贵者,乃是“万物之灵”。《周礼·地官》就将“人民”与“货贿”“牛马”“兵器”“珍异”相并列,视为可以交换的商品;《孟子·尽心上》则把“人民”与“土地”“政事”并称为“诸侯之宝三”。商周之际,中国文化完成了由神本主义向人本主义的过渡,周王朝从商王朝崩解和灭亡的过程中总结经验教训,以周公为代表的统治者将“敬天保民”“明德慎罚”视为“金律”,认为“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尚书·大誓》),提出“皇天无亲,唯德是辅”(《尚书·蔡仲之命》)。春秋时期管仲指出:“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管子·牧民》)从管仲的视角出发,统治者要想获得长治久安的统治,就要推行与“民心”相契合的措施。此后,孔子、孟子等思想家开启了民本主义的思想先河。孟子云:“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及至唐代,统治者在总结隋亡的教训基础上认识到“民贵君轻”的真理性,唐太宗和魏征反复强调“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何承天在《达性论》中指出:“人非天地不生,天地非人不灵。”主张增强人的主体意识。明清之际黄宗羲等思想家对君主专制进行了彻底的批判,抨击其为“天下之大害”,提出“君末民本”的朴素民主思想。清末以降,维新派思想家谭嗣同以爱国救亡为己任,以“君民共主”取代“以君为主”的思想,把民本主义推向了顶点。“南陈北李”之李大钊将“平民主义”视为是对“政治上、经济上、社会上一切特权阶级”的“完全打破”,将政治机关视为由人民产生,并执行、管理其事务的“工具”[5]。由此可知,“践行初心”这一伟大建党精神既来源于马克思主义改造社会的理论,又来源于本土民本主义思想的现代性转化。

勇毅力行是指中华民族在践履道德时具有的美好德性,与“担当使命”这一伟大建党精神因子内在耦合。纵观中国古代历史,无论是社会个体还是社会团体,只有胸怀大志才能做到有所作为。中华文化从不孤立地看待个体命运,而是特别重视个人与命运、国家民族命运的相互联系,形成了中国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礼记·礼运》)的道德风尚。基于此,黄帝鼓励种植五谷和发展畜牧业,组织力量以战胜强敌;尧帝能奉养孤苦伶仃而无处投靠依附之人;舜帝则时时和事事不脱离人民,统一时序以发展民生;大禹则任能选贤,疏通河道,导江入海,对有罪之人和当刑之徒都能加以抚慰;商汤王和周武王定国安邦、体恤民情,其恩泽惠及草木禽兽。由此可知,古代圣王以天下为己身,而无一己之私利,体现了为民众谋幸福的责任担当。中国文化素来就有重视国家主权和民族独立的传统,孔子对管仲尊王攘夷、捍卫国家文化传统的义举赞不绝口,“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论语·宪问》)同时,中华民族把坚忍不拔的意志视为为人处世不可或缺的品质。孔子说:“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论语·子罕》)在中国古人看来,“志”是“勇”的前提,“勇”则是“志”的必然要求,有“志”无“勇”,只能最终使志向成为不切实际的幻象。古代统治者从自身的立场出发,“志”和“勇”的利益支点在于少数人,一方面统治者标榜自己的文治武功,号称以民心为己心,另一方面又把人民当作维护私利的工具,造成“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二律背反。马克思曾明言:无产阶级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利益诉求维护者,而非只“为少数人”[6]411。这就决定了无产阶级政党语境下“担当使命”与传统文化并不完全相同,而是立基于唯物史观基础上对勇毅力行的扬弃和超越,其利益支点在于多数人,最终目的在于完成对剥夺者的剥夺。毛泽东指出,革命的目的在于“为了使中华民族得到解放,为了实现人民的统治,为了使人民得到经济的幸福”[7]。中国共产党是在中国人民对于独立自主、幸福平等的期盼中走上政治舞台的,对于历朝历代的兴旺更替有过深沉的思考,对于传统农民起义的教训进行认真总结。

(三)不怕牺牲、英勇斗争与舍生取义、自强不息的理念相统一

儒家文化重视气节,主张为了实现道义不惜牺牲自我。在中国传统美德中义利观居于至关重要的地位,见利思义和先义后利是社会大众所推崇的为人处世的依据。孔子有云:“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公》)。孟子认为:当“生”与“义”之间出现矛盾和张力时,仁人志士在面对“二者不可得兼”两难的困境时的选择是“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而非贪生怕死或是“舍义取生”。基于此,中国儒家先贤将“见利思义”作为区分衡量“君子”与“小人”的伦理依据,从其角度出发,“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论语·里仁》又云:“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就是说,道德品行高尚的人通晓并宣扬的是对整个社会都合用的利,而道德品行低贱的人则只注重自己的一己私利。孟子则要求“先义而后利”,要求培养“配义与道”的浩然正气。荀子发展了孔孟的道德哲学,指出:“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荀子·荣辱》)明清鼎革之际,顾炎武、王夫之等提出“利在义中”“义中有利”,强调“正义谋利”和“义中之利”的统一,将道德精神升华为“生以载义”“义以立生”。在中国古人看来,所谓义者,“事之所宜也”;所谓利者,“人之用曰利”,反映了中华民族在面对是非正义时所迸发出来的视死如归、义无反顾的道德情操。基于此,毛泽东在《为人民服务》一文中借用司马迁的话入木三分地指出:“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8]在毛泽东看来:“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替法西斯卖力,替剥削人民和压迫人民的人去死,就比鸿毛还轻。”[9]在这个意义上,毛泽东正告全党:“要奋斗就会有牺牲,死人的事是经常发生的。但是我们想到人民的利益,想到大多数人民的痛苦,我们为人民而死,就是死得其所。”[10]由此可知,“不怕牺牲”这一伟大建党精神是中华文化中舍生取义理念的外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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