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安全倡议的理论超越与世界治理意义

作者: 兰曾妮

[摘要]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际社会冷战思维与热战冲突并行不悖。以现实主义安全观、自由主义安全观和建构主义安全观为代表的西方国际安全观在应对诸多风险挑战中的弊端与局限性日益彰显。对照西方国际安全观,全球安全倡议以优态共存逻辑、强而不霸逻辑和人类命运共同体逻辑取代危态对抗逻辑、强而必霸逻辑和国际无政府逻辑,实现三重超越。同时在世界层面,提供破解全球安全困境的新思路,推动全球安全治理体系变革,为共建人类安全共同体提供遵循。

[关键词]全球安全倡议;安全困境;新安全观;安全共同体

[中图分类号]D820;D81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274(2025)01—0104—11

[作者简介]兰曾妮,女,华南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当今世界,百年变局不断向纵深演进,冷战思维与热战冲突并行不悖,世界安全形势严峻复杂,单边主义、霸权主义、强权政治等威胁世界和平与发展,国际社会深陷安全困境。2022年,习近平主席在博鳌亚洲论坛年会开幕式上郑重提出全球安全倡议,随后发布《全球安全倡议概念文件》等,明确回答了“世界需要什么样的安全理念、各国怎样实现共同安全”的时代课题。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指出:“只有各国行天下之大道,和睦相处、合作共赢,繁荣才能持久,安全才有保障。中国提出了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愿同国际社会一道努力落实”[1]。该倡议有利于克服和纠正西方国际安全观的弊病,并与西方国际安全观有着本质差别,是对其的扬弃与超越,为引领全球安全治理进步、促进人类共同安全、维护世界持久和平等方面注入新动力。

一、西方国际安全观的代表观点及其弊病

安全是人类生存的最基本需要,任何个体、社会、国家都必须生活在某种特定的安全场域。长期以来,主流国际安全问题研究以西方国际安全观作为诠释坐标,世界上大多国家也基于此制定本国安全政策、设置本国安全议题。但由于其致力于最大程度实现美西方大国的安全利益,始终奉行零和思维、霸权逻辑、绝对安全的逻辑,其局限性也在当前的全球安全治理中表露无遗。

(一)西方国际安全观的代表观点

西方国际安全观经过近百年的历史演进,主要形成了三种理论范式:现实主义安全观、自由主义安全观和建构主义安全观。尽管三种范式各有侧重点,但其本质上都是零和博弈的安全观。

1.现实主义安全观。在国际关系领域,现实主义安全观在西方安全理论中长期占据主导地位。经典现实主义从人性恶和国际无政府状态出发,认为生存与安全是国家的首要利益,而权力是维持国家生存和安全的重要手段[2],而这种权力最终体现为军事力量[3],国家安全也主要集中于军事领域。由此,经典现实主义遵循的安全逻辑为:权力—征服其他国家—实现本国生存与安全。国家的目的就是通过运用“权力”征服其他国家来实现和维持本国的生存与安全。反之,国家要实现和维持本国的生存与安全,就必须追求权力的最大化,而战争是取得权力的最有效手段。根据经典现实主义的安全逻辑,各国必然通过激烈的军备竞赛来确保本国的生存与安全,而这一行为又必然使得各国深陷恶性循环的“安全困境”之中。在经典现实主义看来,要摆脱这一困境、保持国家安全的方法有二:一是在各国家间建立势力均衡的结构,避免各国贸然发动战争;二是使自身成为霸主,即一个霸权国家向其他国家提供国际公共产品,其他国家承认并接受其霸权治理,从而其他国家再也无法对其产生严重威胁。

经典现实主义既无法确保国际社会的持久和平,也无法使得国家长期摆脱威胁状态。一方面,“安全困境”的实质,就是一个国家在攫取愈来愈大的权力保障本国安全的同时,使得他国安全感逐渐降低并采取措施应对最坏的情况,反倒致使本国陷入更不安全的处境。[4]国家安全的维护是一场零和博弈,一国安全所得即另一国安全所失。另一方面,均势结构是一种脆弱的稳定,[5]会随着国家实力的此消彼长而失去平衡。而通过建立霸权追求和平稳定只能导致新一轮的霸权冲突。因此,新现实主义安全观应运而生。以沃尔兹为代表的新现实主义同样以国际无政府状态为分析的出发点,坚持以国家为中心的安全观,但认为国家最终关注的是安全而不是权力[6],同时注重国际社会的体系结构,认为要以国际社会体系结构的稳定来维持和平安全。与经典现实主义强调国家冲突、淡化国际合作、忽视国际机构在安全合作中的作用不同,现实主义开始重视经济因素对国家政治、安全的影响,主张国家冲突与国际合作相结合,可通过国家间的合作沟通与发挥国际机构的作用来改变“安全困境”,但其强调的仍旧是霸权基础上的国际合作。

2.自由主义安全观。自由主义安全观最初是以理想主义面目出现的。理想主义的内核主要基于:一是否认人性恶的本质是导致国家间矛盾与冲突的根源的现实主义观点,认为人性可通过教育得以改善,兼具理性与合作性;[7]二是战争与人性无关,是可避免的;三是国家间的利益可通过依靠国际法、发挥国际机构的作用实现调和。这些观点集中体现在美国第28届总统威尔逊对于战后安排的“十四点”方案上,其中的第十四点是“为了大小国家都能相互保证政治独立和领土完整,必须成立一个具有特定盟约的普遍性的国际联盟”,威尔逊认为狭隘的民族主义的权力均势体系无法维系永久和平,建立一个超越任何单个国家、联盟的集体安全体系(国际联盟)对各国权力进行有效管理、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是绝对必要的。理想主义认为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均势体系的瓦解及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是各国漠视国际法和国际道德正义原则的恶果,而建立一个普遍性国际组织是解决这一问题的良好途径。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建立的国际联盟是对威尔逊集体安全观的伟大试验。威尔逊的集体安全观认为,安全与得到公众支持的政府密不可分,民主管理式国家间实现联盟方可让和平得以可能,道德与民主是其核心。在标榜“民主”国际联盟的同时,威尔逊排斥革命政权,将当时的苏联排除在国际联盟成员国之外;忽视黑人正义要求,实行种族隔离政策。

20世纪30年代,国际联盟在意大利入侵埃塞俄比亚、日本侵占中国东北地区等事件中表现无力,也无法阻止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乌托邦式的理想主义安全观[8]与国际政治实践出现严重脱节,其理论进一步丰富和发展的可能逐渐丧失,现实主义安全观逐渐取而代之。直至20世纪60、70年代,核战威胁扩散全球,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加快,石油危机、全球环境问题影响全球经济与政治,全球化增强了世界各国相互依赖度。自由主义吸收现实主义合理因素,发展到了新自由主义阶段。以罗伯特·基欧汉和约瑟夫·奈为主要代表人物的新自由主义强调,在权力与相互依赖中建立联系,提出区别于现实主义的安全治理模式,即“复合相互依赖”。“相互依赖即彼此相依赖,世界政治中的相互依赖,指的是以国家之间或不同国家的行为体之间相互影响为特征的情形。”[9]在世界相互依赖状态下,本国会受到其他国家政策的调整的影响,国际议题内容除政治、军事外,还涉及经济、文化、生态、科技等多方面;在国际无政府状态下,国际秩序的建设主要依赖国际制度和机制,国际制度和机制的规范与加强为国家间的经贸合作提供可能和必要,而经贸合作能使本国和他国增进了解、加强信任,消除国家间的偏见与冲突,从而减少国家安全的不确定性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安全困境”[10],战争发生的动力便不复存在[11]。

3.建构主义安全观。建构主义产生于20世纪80、90年代,结合社会学理论强调以观念因素如文化、规范和民族认同等对国家安全和军事安全进行解释。作为建构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温特指出,在文化环境中建构起的观念,使得权力和利益在国际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12]在建构主义者看来,安全不是内生于客观的物质利益关系,是由国家行为体来界定的,是一种社会关系。[13]基于行为体身份关系的不同,有霍布斯模式、洛克模式和康德模式三种文化安全模式,分别对应了敌人、对手和朋友三种角色结构。在互为朋友角色的国家关系中,安全已然不成为问题,世界的持久和平稳定更容易得以实现,国家间期望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是不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而是采取谈判、仲裁或诉诸法律等合法有效方式解决争端;二是如果有任何一行为体受到威胁,彼此将共同应对。在这种状态下,实现国际安全的途径在于构建“安全共同体”。

建构主义相比于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的一大创新在于提出了“安全共同体”概念,作为“安全共同体”的成员,其具有相同属性,并相互信任与相互尊重,有共同体认同的自我意识。温特从非竞争性和团结一致的角度阐述了“安全共同体”及“集体安全”两种国际关系领域现象。基于“互动—认知”的逻辑,认为“安全困境”是由于国家行为体在实践互动中将他者身份确定为不可信任的敌人形成的,同时可以通过建立文化和规范等观念高度内化的“安全共同体”来对其进行超越。在“安全共同体”中,成员间的军事力量不构成彼此的威胁而是为了维护每一成员的共同安全。而“集体安全”的前提在于所有国家行为体对所存在的安全威胁具有一致认识,且愿意承担同样风险共同抵御这一安全威胁。显然,这种共识只有在安全威胁真正影响所有或大多数国家行为体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出现。在安全治理方面,“大国一致”成为实难企及的愿望,但这一观念深具人文情怀与人类情怀。

(二)西方国际安全观的弊端与局限性

现实主义重点关注的是军事安全。现实主义安全观的根本缺陷在于缺乏世界理念,以对立冲突的思维看待本国与他国的安全关系,将两者彻底分离对立,致使西方国家始终以应对他国竞争的状态处理国际关系事务。经典现实主义追求的是绝对“权力”,新现实主义追求的是相对“权力”,但都强调国际无政府状态,而这一互不信任的状态本身使得国家面临他国的军事威胁或者受到他国军事主义扩张的威胁,致使导致国家间竞争与冲突的发生,而国家又必须通过自助策略来维持自身安全。从根本上来看,两者都是将安全建立在一种狭隘的国家利益观之上,它将国家利益直接等同于国家的生存与安全,这也使得“暴力性”成为贯穿现实主义始终的中心思想。

自由主义重点关注的是经济安全。自由主义的集体安全观立足各国对共同安全的需要,忽视各国安全的具体利益,特别是霸权大国间利益也不同,个别国家为保护本国利益可能利用集体安全体系打击他国。例如:1931 年“九一八”事变后,国际联盟派出调查团并完成调查报告,1933 年国际联盟大会通过决议,不予事实和法律上承认伪满洲国,但国际联盟权衡各方实际利益并没有果断实际支援中国,也未能成功制止日本对华侵略。集体安全观本质上是美国企图按照自身价值观及道德标准,塑造国际秩序和争夺世界霸权。而新自由主义提出的复合相互依赖,不会自然导致国家间实现和平安全,经贸合作只是为国家间加强合作、减少冲突提供可能,如不对相对依赖的行为体加强约束,其更有可能使得各行为体在追求更高相对利益中加剧矛盾与冲突。

建构主义重点关注的是观念安全。建构主义关于安全的观念性解释并不意味着和平与稳定的直接出现,因为文化、规范和民族认同等观念因素既可能阻止也有可能激发国家的侵略扩张行为。同时建构主义强调“集体认同”,通过建构国家间的“集体身份”,确定“集体利益”,促进安全合作。“安全共同体”的成员需要拥有共同制度、共同价值观、共同体认同,这就必然会排斥在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价值观等方面缺乏共同性或相似性的国家。建构主义安全观仍旧是建立在西方传统安全概念基础上的,其关于三种文化安全模式的论述具有理想主义色彩,同时重观念轻物质。

尽管西方学者力图从不同维度对全球安全治理体系建构进行理论研究,但上述西方国际安全观无一例外是基于西方的资本主义核心价值观,致力于最大程度实现美西方大国的利益,其根本目的是维护美西方大国在全球安全治理体系中的主导地位。因此,上述西方国际安全观的弊端与局限性是难以克服的。

一是缺乏安全性和稳定性。无政府状态是三大安全理论的共同逻辑起点,“安全困境”是无政府状态下国家间由于不确定性因素导致的必然结果。从理论上看,三大安全理论均未提出逻辑自洽的突破无政府状态下国家“安全困境”的现实可行方案,必然走向危态对抗状态。现实主义的霸权逻辑以霸权国的安全利益超越他国,其必然导致更为激烈的军备竞赛从而进一步加深国际社会的“安全困境”。自由主义的制度规则逻辑试图以解释经济合作来阐明国际制度对于塑造国际安全秩序的重要性,但其有意回避了国际安全、战争与和平等问题,更没有提出破解“安全困境”的现实路径。建构主义企图通过建立文化和规范等观念高度内化的“安全共同体”来对其进行超越,但没有进一步说明如何建立这样的“安全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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