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思维方式的“解释”与“改变”在观念构造中的差异

作者: 王晓兵

[摘 要] 理论领域中思维方式的“解释”与“改变”有着根本性差异。“解释”发生于事后,它作为合理性说辞出现,其结构特点是以固定关键概念(如分工、景观、符号等)作为其理论大厦支点;其作用方式是围绕固定概念支点,构造一个具有巨大解释力的观念系统,基于该系统生产出一系列有同质价值前提和理论预设的观念胶囊,最终被现实中持同质价值的个体或群体所捕获,成为其行动合理性的“解释”。“改变”作用于实践活动全程,其结构特点是以“一定的”历史性条件为立足点;其作用方式是以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审视诸观念,以“从抽象到具体”的方式把握观念场域,及观念场域与现实基础之间的复杂关系,以“前提批判”的方式推动理论发展,实现理论创新,进而介入和改造实践活动。

[关键词] 解释;改变;前提批判;观念捕获

[中图分类号]A8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1308(2023)02-0025-09

马克思在著名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1]502。在这一重要文献中,马克思区分了理论思维的“解释”与“改变”的不同。自此以后,马克思将思想探索之运思的思维方式、理论旨趣及其运行原理等与“以往的哲学”进行了有着理论自觉的原则区分,并基于此形成了与“解释”世界有着根本差别的“改变”世界的思想立场和思维方式,也即唯物史观及其具体化的思想历程。

这一有着重大思想史意义起点的思想历程,有着划时代意义。长久以来,一代代学人从多个角度进行了大量富有启发意义的界定和阐发,对马克思形成这一观点的思想史背景、现实指向和理论上直接针对的理论对手等,理论界已有大量系统又细致的研究和梳理,给我们今天的理论研究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和重要的启示。发生学意义上的唯物史观理解是重要的工作,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对这一差别之根本性的强调,以及对这种差异在具体理论中表现出来的理论前提层面的理论旨趣、思维方式和思想影响的根本异质性的阐发,并不是一个可以一劳永逸的“基础性”或“环节性”工作,而应该是由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自身性质所决定的不可或缺的贯穿理论活动全程的形成理论之前提自觉的批判活动。也即唯物史观在审视当前的理论活动的前提批判工作中,在将诸理论活动纳入到唯物史观视域下来考察,推动唯物史观在理论活动中的具体化工作仍有待进一步推进。或者说,需要持续地进行,共理论活动之始终。

“解释世界”形态的理论有其存在的客观基础,随着客观基础的变化在理论的外在表象上不断的更替。它以各种新的样式出现在观念场域中,影响着人们对世界以及身处世界之中的人自身的认识,进而影响人们在生存活动中的行为选择。对其利用前提批判方式进行理论反思和观念澄清是“改变世界”形态的理论的重要工作内容。

具体的个人来到这个世界时,他就直接身处于业已存在的观念世界之中,并受到周遭先在观念的影响,在这些观念构造起来的价值评价体系的影响和范导下,完成该具体个人的自身世界观的构造。这正是“观察渗透理论”在价值观层面的表征。一个人的观察从来都不是“白板”上的涂画,观察总是带有某种观念前见的观察。而观念,作为广义的对某事-物的看法,其上又总是附有一重价值维度。因此观察就不单纯是为行动提供客观描述,而是靠着价值评价体系勾连的包括观察活动和行为选择在内的实践活动整体。观察中带有的价值倾向前见,会直接影响到此后行为选择的内容。在这个意义上,如果对构成此价值前见的先在的价值评价体系没有形成有效的前提自觉,这一具体个人,在其持有某一观念时,他同时就不自觉地被自己所持有的这一观念的背后,支撑该观念以某一具体价值评价方式来衡量人、事的价值评价体系所捕获,将自己所持的价值观念以熟知的惯常的形式,当作不证自明或无需证明的前提接受下来,从而形成首次价值前提的逻辑强制,在观察和行动中隐蔽地受制于该价值倾向的逻辑。

对此,唯有观念场域中的诸观念被以前提批判的方式把诸观念背后的价值评价体系敞露出来,并要求其论证自身价值倾向的合理性,对这一“自明性”的非反思的不自觉的价值前见及其赖以产生的价值评价体系前提加以审视、分析和拷问,“改变”世界的理论目标才能实现。鉴于此,“改变”维度的思想工作是不断对作为对某事-物持有的看法的前提批判的“过程”,也是实现观念的前提即自觉的持续进行的理论“活动”。

要有效且持续推动“改变”世界的理论运行方式,对各种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社会关系作为“自然的”和“永恒的”“解释”世界的思维方式和理论样式之隐蔽前提加以敞露,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视角阐明其历史性和暂时性,在区分“解释”世界和“改变”世界的理论差异中,贯彻理论参与和介入实践的“改变”世界的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的理论责任和学术使命。

一、“解释”形态的理论特性

(一)亚当·斯密的“解释”理论

亚当·斯密在《国民财务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提到:“在这场合,像在其他许多场合一样,他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也并不因为事非出于本意,就对社会有害。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处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2]这是亚当·斯密对“看不见的手”这一古典政治经济学中的著名隐喻的经典表述。恩格斯在《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中对古典政治经济学中这种所谓的个人为了追求私利最终会形成促进社会利益增长的论调给予了根本性的批判。[1]60-63恩格斯的这一文本,加上马克思在《莱茵报》时期遇到的“现实难题”,一同影响了马克思在这一阶段的理论聚焦。只不过在这一时期,无论是恩格斯还是马克思,都仍然是在费尔巴哈思想的影响下以“应有”逻辑对“现有”状况的一种伦理批判。

用“应该如何”来规范和批评“现实如何”这种思维方式确实能够产生非常显著的批判效果,但也是缺乏现实基础的,这一点马克思在做博士论文时期就已经有所认识,进而在马克思与鲍威尔等人的思想分歧中已得到体现。因此,正是从《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开始,当马克思以历史唯物主义视角对资本主义社会作细致分析和理论批判时,已经开始科学地分析在恩格斯的《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中就已提出的下述问题:既然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的隐喻中承诺的那个“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的承诺没有作为现实出现,现实反而是如恩格斯所指认的那样,工人阶级的命运沦落到更为悲惨的境地,那么,以这个美好的道德理想的实现作为合理性根据的自利行为,甚至包括那个增加“国民财富”的道德承诺为什么仍然作为一个学科的基础被保留下来,甚至“发扬光大”成为“经济学帝国主义”这一学科大厦的基石的呢?

“解释”形态的理论最主要的特点在于:从自身出发,它总是有着逻辑自洽的理论外观和对经验现象的巨大解释力,也正因如此,才能担负起通过“解释”的方式把现状承认下来的任务。从亚当·斯密理论自身的角度来理解和分析,“看不见的手”这一隐喻是能够自圆其说的。当社会生活从以农业为基本生产方式的时代发展到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主的工业时代,虽然亚当·斯密时期仍属于手工业工场为主导的时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仍属于较为初级的水平,但毕竟整个社会生活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农业生产那种个体依附在自然环境上的低生产力状态下的个体完整性,被工业社会中提高生产效率的分工所取代。分工,意味着一个人所生产的东西更为单一,人们要想满足生存的需要就必须在分工的基础上对他者有所依赖。也就是说,我虽然是为了我自己的利益去生产,但是我生产的产品在这个相互依赖的社会中能够满足其他有对此种产品有需求的人的生存需要。在这个意义上,自利的行为在分工-合作形态的社会关系之中介下,达成了整体上的社会利益的增进。在这个过程中劳动从农业生产中的以人面对自然环境的完整劳动变成了一种社会性劳动。这是劳动价值论的现实基础。

对这种认为以市民社会自身的自发性的发展就能够形成社会秩序的观点,进而推动社会利益的发展的逻辑在黑格尔的《论自然法的科学行为方法》中有着相当深刻的论述。“由于这个现实体系完全处于否定性和无穷尽之中,因此,就其和肯定的总体关系而言,结果是这一体系必须受到这一肯定总体的完全的对待,并永远屈从于这种关系的统治。”[3]在这里,黑格尔实际上是给亚当·斯密那个通过“看不见的手”无法实现的道德承诺(社会利益的促进)提供一种补救的可能:通过高于市民社会的国家来规范和引导市民社会这种处在盲目和激情的“看不见的”状态下的社会一个“看得见”的规定性。

从“解释”形态的理论自身出发,以对经验现实作出合理性解释这一理论活动为内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理论上就获得了一种“永恒性”和“似自然性”的外观。即,如此这般的生产方式提高了效率,增进了财富,因此是合理的。“解释”形态的理论之作用,在此仅仅是以一套说辞、一整套术语来证明现实的合理性。这种形态的理论,它是在社会现实之后的,是社会现实以同样的方式持续运作下去的一个补丁,其中隐含着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永久存在或者“历史终结”的隐蔽前提亦在其中。这也正是政治经济学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之间一系列不同中最深层的哲学前提差异。

(二)黑格尔的方案

如果我们从亚当·斯密这个著名的“看不见的手”的隐喻在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维度来理解,在个人的层面看:个人是以自利为目的,为了自己的利益参与到生产活动中去,生产活动的筹划以自己的利益的最大化为目的。这里马上就会出现这样一个问题:就个体而言,何为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经验地看,在计算理性的具体操作程序层面,人们很少出现严重的错误或者偏差,之所以人与人之间对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理解有那么大的差异,问题不出在计算程序上,而是出在计算单位的不同上。而以什么作为自我利益最大化的计算单位,这更多的问题是价值理性层面的问题。人们完全有可能会通过一系列“理性”的计算去实现一个“非理性”的目的。我们需要继续追问的是这个有可能出现的,由于计算单位的不同而最终造成不同选择的行动目的,其行为动机的形成原理是什么?它是不是个人——用一句时下流行的时髦口号——通过“追寻自己的内心”这样的方式而生成的呢?

问题显然没有那么简单。在这个意义上说,黑格尔看得很远:“在市民社会中,每个人都以自身为目的,其他一切在他看来都是虚无。但是,如果他不同别人发生关系,他就不能达到他的全部目的,因此,其他人便成为特殊的人达到目的的手段。但特殊目的通过他人的关系就取得了普遍性的形式,并且在满足他人福利的同时,满足自己。”[4]黑格尔为亚当·斯密所描述的这种个人为了自利目的从而达到社会效益满足的逻辑作出了清晰的哲学表述。个人因为与他人在工业时代的这种相互的依赖性和关联性,造成的结果是具体的个人对自利的理解是通过他人构造起来的,个人的自利的实现也因此经由他人的中介来完成。正因如此,个人的自利并非原子化的个人的主观幻象,而是通过与他者的关系,在人与人之间的“一定的”(马克思致安年科夫的信中强调的)社会条件之下通过相互作用形成的特定的生产关系和社会生活结构之中实现。在这个意义上,由作为类的人所创造出来的社会生活才会是“不以人(作为具体个体的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因此,所谓“跟从自己的内心”的原子化个人式的口号,只是一个表象而已,构造起那个促使你去“跟从”的“内心”之内容的社会基础,以及在此社会基础上结构起“内心”的价值倾向和价值评价结构的运行原理,才是需要被敞露并加以分析的核心。

当我们从社会的角度来看个人与社会在“看不见的手”这一隐喻上的关系时,这一结构就更加清晰:如果把社会理解成纯粹的量上的“国民财富”,那么亚当·斯密的理论是站得住的,因为此一“国民财富”作为总体在通过分工实现效率提升和通过个人的自利行为来实现激励机制的基础上其增加是可以预见的。但这仅仅意味着“国民财富”作为一个总体增加的可能,而不是结构性的优化,它很可能而且事实上也是财富在少数人那里集中而在多数人那里相对降低的情况。这也正是恩格斯在《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中所揭示的那样:“国民财富这个用语是由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努力进行概括才产生的。只要私有制存在一天,这个用语便没有任何意义。”[1]60

让我们把问题再推进一步,如果“看不见的手”最终实现的是社会整体利益的提升,代价是贫富差距的加大,财富越来越聚集在少数人手中的后果,那么,抽象的“人是自利的”怎样在个人层面去推动这种自利向着资本的集中和资本最大限度的增殖方向发展?即齐泽克所描述的那种,被剥削者对被剥削这一事实有着清醒的认识之后仍然会参与到这个剥削循环之中去?[5]

我们暂且离开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一发挥了基始性作用的维度,单纯地从经验表象来看,事情的表层样态是这样的:具体的个人对于什么是自我利益以及如何去追求这一自我利益的最大化的具体内容,决定了他们必须投入到这样的资本追求极限增殖的“看不见的手”的逻辑之中。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及其制造出的一系列的观念的作用,不在于让人“看不清”自己的利益,或者“被蒙蔽”误认了自己的利益。而是在“一定的”生产关系基础上“不得不”如此。在这一点上,不管是奈格里和与哈特有关“非物质劳动”的分析,还是齐泽克基于“剩余快感”的意识形态理论,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是富有启发意义的。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均是在缺失历史唯物主义视角的思想背景下去理解当代资本主义社会新状况的。也正因如此,虽然他们都被视为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批判旨趣,但实际上却是在承认资本主义社会的某种“永恒性”的基础上展开自己的理论批判工作,唐正东教授对此的批判性解读是极富洞见的。[6]如果人们由于“非物质劳动”这一新剥削形态之下或在“剩余快感”这种心理结构需求的催动下,面对的是“资本的永恒扩张”,而仅仅有“出离”或者是即便看破也无法打破意识形态逻辑的现实的话,那么这些所谓的理论批判,就仍然是在以肯定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某种“永恒性”的基础上的一种情绪化表达而已,即以“改变”的表象行“解释”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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