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全面从严治党视角下民主党派廉洁建设路径研究
作者: 张梦达 王江燕【摘要】清正廉洁是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也是民主党派成员的立身之本。民主党派在与中国共产党共同构建廉洁政治生态中处于重要地位和关键环节。近几年,各民主党派坚持以党为师,将讲纪律、守规矩、重廉洁作为自身廉洁建设的重要内容,探索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成效和经验。面对新的形势,各民主党派要继续以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从思想上、制度上高度重视廉洁建设问题,以系统思维不断拓展廉洁建设路径、完善廉洁建设机制。
【关键词】从严治党;民主党派;廉洁建设
今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党外人士共迎新春时首次提出,各民主党派要加强廉洁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组织建设,切实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1]这无疑对各民主党派加强党内监督、促进廉洁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廉洁建设已经成为各民主党派必须关注的重大问题。清正廉洁是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也是民主党派成员的立身之本。中共十八大以来,执政党持续深化自我革命,形成了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根本,以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为主干,以其他监督规范为补充的法规制度体系,有了比较完善的监督工作运行机制。各民主党派以党为师,在各自出台内部监督条例之后相继推出了纪律处分办法,有力促进了党内监督和作风改进。目前,民主党派还需要从思想上、制度上高度重视廉洁建设问题,不断拓展廉洁建设路径、完善廉洁建设机制。
一、深刻认识民主党派廉洁建设的重要意义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民主党派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参与者、实践者和推动者,肩负着共同致力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历史使命,在与中国共产党共同构建廉洁政治生态中处于重要地位和关键环节。
(一)民主党派廉洁建设是构建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必然要求
建设廉洁政治,打造廉洁政府,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特征。民主党派组织的特殊性在于其本身不是群众性政党,而是“干部性集团”。[2]这种构成决定了民主党派成员在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政协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都掌握一定的社会资源,有一定显性或者隐性的权力。同时,民主党派成员来自各行各业,以崇尚独立、自由的知识分子为主体,民主党派对其制约和管理的方式相对执政党较为宽松,因此廉洁建设的任务更为紧要。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民主党派作为与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通力合作的参政党,在执政党全面从严治党、深化自我革命的背景下,必须紧跟时代步伐,加强廉洁建设,提升自身的廉洁建设能力,才能更好地适应国家治理的时代要求。
(二)民主党派廉洁建设是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必然要求
新时代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就是要不断发挥新型政党制度优势,提升新型政党制度效能。要发挥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积极作用。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对中国共产党进行民主监督是发挥制度优势的重要方式,也是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切实重视廉洁建设、树立风清气正的政党形象,才能履行好参政党的职能,提升我国新型政党制度效能。与中国共产党已经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党风廉政建设体系相比,各民主党派的廉洁建设明显滞后。从民主党派与执政党共同进步、良性互动的角度出发,民主党派迫切需要加强廉洁建设,这样才能跟上执政党的步伐,展现参政党的新面貌,真正成为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
(三)民主党派廉洁建设是提高解决自身问题能力的必然要求
建设高素质参政党,需要民主党派与时俱进强化问题意识,着力提升能力。目前,由于还存在着思想上、机制上的若干盲区,廉洁建设成为参政党建设中一个不容忽视的薄弱环节。对于民主党派是否需要廉洁建设以及如何进行廉洁建设,民主党派组织及成员在思想认识上还缺乏共识。不少人认为民主党派掌握的资源有限,缺少腐败土壤,没必要搞廉洁建设;也有人认为民主党派成员素质高、修养好,不会发生腐败问题,监督多此一举;还有看法认为有廉政风险的民主党派成员,廉政主体责任归属所在单位,民主党派对其日常工作情况不了解,无从监督、难以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纯粹浪费功夫。在民主党派内部,监督机构的设置、工作人员能力素质、分工协调体系还不完备,对于如何监督、监督什么缺乏明确规则,监督形式如何有效运转等操作层面的协调性仍然较弱,民主党派成员对廉洁自律的要求出现理解的偏差和行动上的懈怠。在内部监督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原则性强、具体约束少、实际操作难等问题,内部监督权利保障机制也不健全,民主党派成员参与监督积极性难以激发和调动,这些都成为目前民主党派建设中提高解决自身问题能力的重要内容。
二、民主党派廉洁建设的经验探索
在不断探索实践中,各民主党派坚持以执政党为师,将讲纪律、守规矩、重廉洁作为自身廉洁建设的重要内容,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成效和可资借鉴的经验。总结各地实际,主要有以下一些创新性做法:
(一)以主题教育强化廉洁意识
今年6月以来,各民主党派学习借鉴中国共产党党纪学习教育做法,相继部署开展纪律学习教育,推进廉洁建设、作风建设走深走实。各民主党派中央印发了详尽的实施方案,确保学习教育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6月7日,中国农工民主党召开纪律学习教育暨深入开展以案促改整改落实工作动员会,动员部署深入开展以案促改整改落实工作,构建农工党廉洁建设长效机制。6月11日,民革中央理论学习中心组以“纪律学习教育”为主题召开集体学习(扩大)会。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革中央主席郑建邦强调,要抓住“关键少数”,民革各级组织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把守纪律、讲规矩当成“终身课题”,着力在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上下功夫,督促民革党员干部自觉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3]其他民主党派也都开展了各具特色的纪律学习活动,比如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聆听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把集中性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开展现场警示教学活动等等。
(二)以制度规范创新廉洁建设方式
民革浙江省委会把守规矩摆在重要位置,要求全体干部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人人签订廉政承诺书。每季度召开廉政建设专题分析会,在节庆等重要节点,做到节前承诺、节中督查、节后报告。安徽马鞍山市在民主党派内部监督委员会全覆盖的基础上,推动各民主党派建立完善内部监督工作机制,出台内部监督工作办法,健全民主党派“警示通报”“清廉体检”等十余项制度,进一步压紧压实监督责任。通过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畅通民主党派成员和群众反映意见建议的渠道,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推动由“事后补”向“事前防”的转变。民革湖北省委会积极推进清廉党员之家建设,通过摆放廉政教育书籍,加入廉政宣传元素等方式潜移默化,让“家”成为廉洁建设基地。民革江苏省委会研究制定意识形态与廉政风险防控清单,梳理77项潜在风险点,制定97项防控措施,制定“守规矩”行为准则,倡导“三信三思三用”理念和“亲敬清净”关系,着力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自身建设增效。[4]
(三)部门协作聚廉洁建设合力
浙江创新开展党外人士“同心同廉”工程实践探索。在全国率先启动实施的党外人士“同心同廉”教学培训提升工程升级扩面为党外人士“同心同廉”工程,并写入浙江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报告。在中共浙江省委统战部指导支持下,各民主党派省委会、省工商联、省知联会负责人召开专题座谈会,围绕凝聚清廉共识、拓展清廉单元建设、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打造清廉文化阵地、制定“同心同廉”工程评价指标体系等开展充分讨论,并形成《实施“同心同廉”工程会议纪要》。[5]安徽马鞍山市探索建立各方监督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建立统战、民主党派机关、监察、司法、公安、信访等部门信息通报机制,实现涉民主党派成员信访线索收集、分类处置、审查调查、结果通报等环节闭环管理、无缝衔接。制定《马鞍山市党外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将民主党派成员廉洁情况作为综合评价、干部选拔任用、表彰奖励及推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重要依据。这些积极探索,都突显了民主党派廉洁建设紧随时代、多措并举、主动作为的担当精神,为廉洁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启发。
三、民主党派廉洁建设的具体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人廉洁自律不过关,做人就没有骨气。要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道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任何时候都要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6]知廉、学廉、倡廉、守廉是人格修养的重要部分,民主党派成员需要通过学习、体悟、自律,统战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民主党派组织也要协作完善他律体系,共同塑造民主党派廉洁文化,不断探索途径,促进廉洁建设。
(一)坚持预防为先,筑牢思想防线
强化民主党派成员的思想教育和廉洁教育至关重要。各民主党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把干净和担当、勤政和廉政统一起来”“用廉洁文化滋养身心”。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扎实推进清廉党派建设。各民主党派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民主生活会、述职和民主评议、谈心谈话、问题线索处置、日常履职监督中全面贯穿廉洁教育,增强纪律意识、红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民主党派各级组织要致力于推进廉洁教育常态化建设,将其作为支部评选、组织考核的重要指标。尤其要定期对新任领导干部、新成员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切实树立“党外特殊”既不在“纪外”,也不在“法外”,更不在“例外”的廉洁意识。
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在民主党派内部树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内向认知。历史上,各民主党派都有优秀的前辈先贤是质朴自律、廉洁奉公的典范,他们用实际行动为后人作出了表率。要通过民主党派联合开展活动、支部活动等形式进行专题廉洁教育,弘扬优良传统,牢记合作使命。在教育中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学院作为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联合党校作用。各级社会主义学院要发挥教育主阵地作用,构建完善民主党派廉政教育体系,探索针对廉洁教育丰富多样的教学形式。
(二)强化组织引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
“以党为师”旨在从根本上强化每位成员的廉洁自律意识,提高自我约束和自我防腐能力。民主党派要发挥好组织功能,以领导班子的优秀履职带动成员廉洁意识。在廉洁建设体系改革中,要高度重视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工作方式和民主作风,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关键少数引领示范作用。领导班子要贯彻民主集中制作风,切实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述职和民主评议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以及各项议事决策制度。定期组织成员学习,带头讲授廉洁传统和廉洁文化相关的党课。在民主党派的纪律监督、执纪问责等方面,除了政治纪律外,还包括组织纪律和生活纪律等[7]。班子成员应该完善与重要成员的沟通联系机制,关注成员思想动态,引导带动广大成员强化自我监督。开展常态化的廉洁教育,通过纪律专项学习活动、廉政警示教育大会等促进廉洁意识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三)着力制度贯彻,提升执行合力
构建和完善民主党派廉政监督制度的运行机制,对于确保各级组织的顺畅运作和成员的有效履职至关重要。
首先,需要明确界定各级组织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每一层级都拥有清晰的权责边界,能够独立、高效地处理各自事务,并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同时,要强化上下级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形成良好的联动效应,共同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要明确中央和地方组织各级领导班子担负内部监督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确保每一项制度都有明确的责任部门,避免职责不清导致的执行延误或偏差,同时优化工作流程,精简冗余环节,提高制度执行的效率。
严肃各民主党派的政治生活组织生活体系,真正使民主生活会、述职和民主评议、谈心谈话、问题线索处置、日常履职监督等环节真正运转有效。同时加强民主党派内部监督委员会的建设,确保其在党内监督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这包括加强监督委员会的组织架构、人员配备和工作流程,以保障其内部监督工作的专属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