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老龄化视角下“银发数字鸿沟”的法治弥合路径
作者: 矫立岳 李长勇如今,中国人口老龄化的进程急剧加速、规模愈发扩大,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事实[1];同时,数字技术的迅速发展导致代际撕裂的现象日益严重,老年弱势群体被数字壁垒隔离在外,催生出“银发数字鸿沟”问题。但数字技术的福利应惠及全体人民,因而以积极老龄化视角为切入口,加快老年人的数字融入,从健康、参与和保障三大维度出发,运用法治手段弥合“银发数字鸿沟”。这既是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发展与保障逻辑的必然要求。
一、积极老龄化与“银发数字鸿沟”
数字化技术有广泛的渗透性,数字化变革冲击着全世界,我们的工作生活乃至整个社会都在被数字技术所影响。不同年龄的人们所获得和所接受的数字化信息技术确是有差异的,因而产生了“银发数字鸿沟”问题。当前,中国正处于从传统社会向数字化社会深刻转型的关键阶段,如何帮助老年人跨越“银发数字鸿沟”,摆脱“数字化之困”,已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课题。这不仅关乎技术普及,更关乎以人为本的伦理关怀,需要将积极老龄化的价值理念贯穿于数字化发展的全过程。
(一)积极老龄化的内涵
积极老龄化以尊重老年人基本人权为前提,强调独立、参与、尊严、照护以及自我实现这五大核心原则,同时以“承认人在衰老过程中始终享有平等机会的权利”为根本出发点,力求在健康、社会参与和保障等方面实现全面优化,推动老年人生活质量的持续提升。[2]由此可见,积极老龄化蕴含着深刻的学理性、参与性和保障性内涵。在学理层面,作为一种新型老龄化理论,积极老龄化不仅对“健康老龄化”和“成功老龄化”等早期老龄化理论进行了丰富与深化,更以“从消极到积极”的核心理念开创了一种全新的老龄观,为应对老龄化问题提供了新思路。在参与性层面,积极老龄化主张老年人充分融入经济、文化、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通过展现技能、传承经验和发挥智慧,为社会发展注入力量与价值;同时致力于破解社会矛盾,精准挖掘老龄化人口中潜藏的机遇。在保障性层面,积极老龄化以理性而客观的视角审视老龄化进程及其带来的社会影响、风险和挑战,立足于对老龄化群体认知优势和现实状况的深刻理解,构建了一套覆盖人口、经济、社会环境等多维度的系统保障策略,其核心目标在于干预老龄化进程、解决老龄化问题、挖掘老龄化潜力,并顺应老龄化社会的发展规律。作为一个集“参与性和保障性”于一体的概念框架,积极老龄化对于弥合“银发数字鸿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银发数字鸿沟”的产生
随着数字技术的迅速发展,数字“代际撕裂”现象愈发凸显。老年群体在数字媒介接触程度与媒介素养方面与年轻一代之间的差距不断扩大,老年数字弱势群体被数字壁垒隔离在外并逐渐形成一道难以逾越的“银发数字鸿沟”。“银发数字鸿沟”特指老年人在数字化使用中面临的使用障碍,作为数字化变革中的新兴社会现象,其存在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和社会基础。[3]
数字化的发展催生了“银发数字鸿沟”,而老龄化的加速进程则进一步加深了“银发数字鸿沟”问题。一方面,随着数字时代的到来,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伴随着数字技术的革新。在现代化进程下,中国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数字技术全面推动企业和社会数字化转型,数字化转型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广度重塑着我们的世界。随着数字基础设施的逐步完善和数据基础制度的持续健全,数字技术正快速渗透到生产、分配、流通、消费乃至社会服务管理的各个环节,深刻重塑了社会治理模式。随着数字基础设施的智能化升级,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极大地提升了公众生活的便捷性与智能化水平。同时,数据资源的大循环推动数据资源的共享共用,数字平台通过技术创新突破时空限制,连接各类主体,几乎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深刻重塑了人们的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
数字技术虽然充斥着每个人的生活,但并非人人都能有效利用。数字技术的社会效应因群体而异,不同的社会群体在这一变革中受到的影响也各具差异,老年数字弱势群体天然对数字技术排斥,同时数字设备设计忽视老年数字弱势群体的特点,让老年数字弱势群体本身在使用上就存在困难。面对丰富多样的数字产品和快速迭代的数字技术,老年群体的适应能力相对滞后,“快”与“慢”的节奏差异直接催生了“银发数字鸿沟”。与此同时,老年人口的迅猛增长进一步加剧了这一现象。[4]事实上,年龄的增长在某种程度上是“银发数字鸿沟”形成的关键因素,而随着老龄化进程加速,庞大的老年人群体让该问题愈发突出,再加上网络垃圾广告、诈骗信息以及虚假内容的侵扰,无疑使得“银发数字鸿沟”更加难以弥合。数字社会的发展带来“银发数字鸿沟”,这种鸿沟因为数字技术附带的马太效应在逐渐扩大,影响到在数字技术中处于不利地位的老年群体。
三、积极老龄化视角下“银发数字鸿沟”法治弥合的现实必要性
(一)价值理念:“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发展与保障逻辑
“人权并非人类对美好生活的理想追求,而是确保最低限度美好生活的积极与消极条件。”[5]弥合“银发数字鸿沟”,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数字人权和数字化生活权益,是数字时代对“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发展与保障逻辑的生动实践。
一方面,运用法治手段弥合“银发数字鸿沟”体现了社会正义,反映出国家对于老年弱势群体的关心重视。老年数字弱势群体拥有数字人权就意味着其利益需要受到保护,这种利益既建立在人们普适的价值判断之上,如生命权、健康权等被人们天然认为是需要保护的合法权利,同时也有些利益与特殊社会背景有关,在数字技术高速发展、“银发数字鸿沟”日益凸显的情况下,新的利益出现并关乎个人自由与社会正义。体现在数字领域,则是数字技术红利带来的不平等引发的差异,主要有两个指向:“数字鸿沟”和“数字歧视”。全体社会主体均应享受到数字科技产品、享有数字技术发展成果,这是数字正义的应有之义,运用法治手段弥合“银发数字鸿沟”目的即尽可能消除“数字不平等”,使全体人民共享数字红利。积极老龄化政策要求其他个体、企业和国家消除数字算法带来的歧视和伦理上的不公,通过科学治理实现数字技术应用满足“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发展与保障逻辑的价值。另一方面,数字人权作为兼具发展权和生存权属性的综合性权利,从发展权对于代际公平理念的角度出发,通过对政治现实和社会成本的考量,弥合“银发数字鸿沟”以保障老年人的数字人权也有其必要性。权利的核心在于义务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通过主张以此满足自身的利益。老年人数字人权赋予老年数字弱势群体一定的请求权基础,要求国家企业以及其他社会主体承担一定的义务,以契合当代中国的“民生性—民权型”人权属性。[6]此种设权保护是将老龄公民方便使用数字技术以及享受数字红利作为权利,要求国家企业给付,并且这种要求在现实中可以得到满足,国家财政资源可以支持其实现。同时,老年人数字化生活权是数字人权的表现,具有鲜明的政治色彩,其是以《世界人权宣言》为基础在数字社会中对人权概念的进一步延伸,既符合国际人权话语,强调实现人的权利与尊严符合社会主义国家伦理之要求;也是我国尊重和保障人权、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重要体现。
(二)个人层面:维护老年人数字社会美好生活的尊严需要
“银发数字鸿沟”不仅侵蚀着老年群体合法使用技术的权利,更进一步损害了他们的美好生活福祉和尊严,甚至由此衍生出复杂棘手的次生社会治理难题。我国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核心价值在于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加广泛且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7]在数字社会背景下,数字化生活是一种新的生活方式,更是公民追求自由发展、实现个人价值和捍卫自身尊严的重要渠道。在新兴权利与数字生活紧密结合的背景下,作为社会中最需要关怀和照顾的数字弱势群体,老年人理应拥有在数字社会追求幸福与享受美好生活的尊严与权利,这些权益更应当被保护与珍视。因此,我们必须高度警惕技术发展可能引发的权利危机,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规避,并及时救济那些数字化生活权益受损的老年人。“弥合银发数字鸿沟”关乎老年人在数字社会美好生活的福祉和尊严。人的尊严是指在道德上自治并负有伦理责任,数字技术赋予人物理存在之外的数字化存在,通过数字技术形成数字身份,网络空间中的信息成为数字身份的标识。积极老龄化政策关注到数字人格与物理意义上存在的人的不同。一是要求恪守技术伦理,防止数字伪造、隐私侵犯等侵犯老年人的人,以及防止数字技术产生的安全威胁;二是关注老年人的个性化需求,利用用户画像对用户进行个性化分析,提供精准适老化服务;三是对企业、政府的数字伦理要求,要求其提供数字服务满足人们数字化的需求,尤其维护老年数字弱势群体的权益保障,使其在数字社会可以有尊严地生活。
(三)国家义务:尊重和保障老年人数字人权的必然要求
老年人数字人权主体是“个人/集体—数字权力主体—国家”的三元结构,而非“个人—国家”的二元结构[8],国家是尊重和保障老年人数字人权的核心义务主体,尊重义务是保障老年人数字人权是国家应履行的首要义务。这一义务具体体现在国家必须保障老年数字弱势群体免于受到技术或制度障碍的限制,确保他们能够自由无阻地参与互联网生活。这不仅是对老年人数字权利的基本保护,也是联合国在“上网权”保障框架下对各国政府和相关机构提出的明确要求。国家不仅应尊重老年人的数字人权,还负有切实保障和实现老年人数字人权之责任,确保老年人在数字时代不被边缘化,真正享有平等的上网机会。一方面,从技术层面出发,作为老年人数字人权的义务主体,国家应积极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智能化升级,支持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研发和应用,着力打通数据资源大循环,推动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支持数字平台通过技术创新突破时空限制,连接各类主体,为老年人数字人权实现提供必要的硬件基础设施。另一方面,要求国家制定法律法规,建立各种保护制度,为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创造条件。[9]立法机关应通过制定合理规则,维护老年人信息公平;与此同时,行政机关需要通过有效监管,及时排查和消除损害老年人数字权利的行为。
四、积极老龄观视角下“银发数字鸿沟”的法治弥合路径分析
“技术浪潮所到之处,没有人是一座孤岛。”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老年数字弱势群体逐渐被排除在技术浪潮之外,数字技术的不公由此产生。自20世纪80年代始,“法律赋能”这一概念逐渐与弱势群体权利保障的实践紧密相连,其核心在于强调公民社会的支持作用,并被视为提升法律能力与权能的优先路径与最优选择。[10]面对“银发数字鸿沟”与数字歧视等问题的加剧,以健康、参与和保障为三大支柱的积极老龄化战略提供了破解思路。从健康、参与和保障三大维度出发,以法治为保障手段,通过数字融入与“数字反哺”并行,为“老年人数字化生活权”的可诉性赋权,在多元主体的协作支持下有效弥合“银发数字鸿沟”,实现数字社会的包容性增长。
(一)健康维度:数字融入与“数字反哺”并行
预防和管理健康状况对于确保老年人的数字包容性来说非常重要。视力障碍、关节疾病、听力障碍和认知障碍是一些常见的健康状况,可能会阻碍老年人使用数字设备或服务。在新加坡的一项全国性调查中,近十分之一的老年人在使用互联网方面存在与健康相关的困难。[11]与那些在互联网使用方面没有健康相关困难的人相比,这些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相对较低。老年人健康状况是指身心全面健康,因此不仅需要保障老年人生理健康,还需保障老年人的数字社会心理健康。研究表明,使用信息技术有助于老年人降低孤独感、提高社会参与、提升幸福感、预防认知能力下降、降低抑郁等。因此,从保护老年人身心健康维度出发,既需要老年人自身主动加强数字融入并积极拥抱数字技术,也需要倡导人文理念,推出更多适老化产品和服务,实现社会“数字反哺”。[12]
为有效弥合“银发数字鸿沟”,老年群体和社会各界需共同努力,推动老年人数字融入实现代际数字反哺机制。一方面,老年群体需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适应数字社会。数字融入不仅是老年人享有的基本权利,更是提升生活质量的重要前提。老年人应打破对新技术的排斥,勇于接触与学习数字工具,逐步掌握智能设备的操作,并提升网络安全意识,防范网络诈骗。此外,老年人通过数字工具参与社交活动,不仅能提升数字技能,还能扩大社交圈,增强心理满足感和归属感。只有主动学习、积极适应,老年人才能更好享受数字化带来的便捷与乐趣。另一方面,社会各界应倡导人文关怀,构建“数字反哺”机制,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障碍。数字反哺包括数字接入、技能提升和素养培养三个层面。一是在接入方面,政府与企业应合作开发适老化数字产品与服务,拓宽老年人获取数字资源的渠道。二是在技能提升方面,社会应根据老年人的需求提供数字技能培训,如上海老年大学通过“场景-课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帮助老年人掌握智能手机操作[13]。三是在素养培养方面,各机构应创新教学模式,扩大教育覆盖范围,帮助老年人提升数字素养,减少对新技术的恐惧,从而真正融入数字社会。通过老年人的主动适应与社会的数字反哺协作,才能有效弥合“银发数字鸿沟”,实现老年群体的数字平等与全面参与。
(二)参与维度:多元主体参与“银发数字鸿沟”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