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多主体行为策略演化博弈分析
作者: 夏志强 赵雨欣
摘要: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是地方政府推进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在推进政务数字化转型过程中,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数字化技术企业和社会公众之间由于各自的目标、立场、利益等不同,无法有效合作并达成共同行动。本文着眼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多主体协同机制,通过构建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数字化技术企业与社会公众的博弈模型,进行模拟仿真,分析四方主体的演化博弈过程、理想均衡状态以及策略选择的影响因素,探寻多元主体在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中的最佳协同策略。研究发现,中央政府高度关注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中的名誉收益与政令畅通,地方政府和数字化企业更关注开发和服务的额外成本,政府政务服务供给质量直接影响社会公众信任度,并与社会公众的参与和监督形成正向循环。因此,要强化地方政府数字化服务责任,同时还要减轻其政务服务供给负担;中央政府要加强数字化政府服务监管,维护公共利益提升政府公信力;数字化技术企业则要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帮助公众融入数字生活。
关键词: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数字政府;演化博弈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9092(2023)06-0084-016
一、引言
二十一世纪以来,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蓬勃发展,政府治理模式不断更新迭代,数字化转型成为了各国政府应对技术变革以及推进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①我国从2006年起多次召开全国电子政务工作座谈会,讨论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正式提出了“数字政府建设”的战略安排,2022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强调了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重大价值和工作要求。
在我国“数字政府”建设中,政务服务数字化受到高度重视。在中央政策引导下,地方政府开始构建政府部门、数字技术企业、社会公众广泛联系的政务服务中台,推进对外数字化政务服务与对内高效协同办公,持续提升数字化政务服务供给效率。【黄璜:《平台驱动的数字政府:能力、转型与现代化》,《电子政务》,2020年第7期。】在这一过程中,中央政府主要提供顶层设计,地方政府是主要责任主体,负责政务服务数字化建设并承担服务供给职责,而数字化技术企业则是与政府合作提供技术支撑的第三方,对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有直接影响。社会公众是数字化政务服务的直接受益者,其参与态度和参与程度对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也影响甚深。然而在实践进程中,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数字化技术企业与社会公众对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的认知立场不同,利益诉求存异,各主体关注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展开博弈,难以协同合作并统筹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
二、文献述评
政府数字化是当代全球治理转型的核心议题。政务服务作为政府职能的核心组成部分,政务服务数字化是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受到了学界的高度关注。
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需要政府、数字化技术企业和社会公众等各主体协同合作,合力构建全国一体化的政务大数据体系。首先,多主体协同是必选项。有学者在讨论服务型政府时就指出协同治理的重要性,认为社会的整体跃迁需要政府、市场、社会通过“协同”以重塑有序性结构,进而合作治理社会公共事务。【郑巧、肖文涛:《协同治理:服务型政府的治道逻辑》,《中国行政管理》,2008年第7期。】有学者对治理协同的数字化手段进行了探讨,归纳出政府数字化过程中的四种理想的协同范型,即行政式、市场式、网络式和“赛博格”模式。【黄璜、谢思娴、姚清晨等:《数字化赋能治理协同:数字政府建设的“下一步行动”》,《电子政务》, 2022年第4期。】对于未来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的发展方向,有学者提出共同的利益是多主体协同合作的动力,可以通过组织、制度等层面强化多主体间的利益均衡以实现多主体间的共赢。【魏景容、刘祺:《从“通办”到“好办”:数字政府的迭代逻辑与改革趋向》,《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21年第5期。】其次,数字化技术企业是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支撑和关键力量。有学者分析了政务服务数字化建设主要参与主体互联网企业的行为逻辑与动力因素,指出互联网企业参与受到逐利需求、社会责任等内在驱动和竞争环境、政策导向等外在拉动。【王张华、张轲鑫:《互联网企业参与数字政府建设的动力分析:理论框架与释放路径》,《学习论坛》,2022年第3期。】其三,社会公众参与必不可少。有学者指出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和监督,既有效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也能够促进政府部门积极全面公开政务服务,努力提升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曹海军、侯甜甜:《区块链技术如何赋能政府数字化转型:一个新的理论分析框架》,《理论探讨》,2021年第6期。】
综上而言,大量学者关注到了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多主体的利益诉求差异和协同合作机制,对于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的相关实践具有较强的指导和借鉴价值,但仍存在一些不足。首先,现有研究较多关注政府自身,或是政府与企业之间、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政务服务供给情况,而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必须是中央政府顶层设计、地方政府整体布局和建设、数字化企业技术支撑和社会公众参与并监督反馈的多元合作的过程。其次,当前研究主要以静态研究和定性分析为主,分析框架差异性较小,而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在模型构建、定量方法的使用上仍存在改进空间,建构多主体演化博弈模型,把握不同主体的行动策略,探索不同主体的行动策略对彼此的影响,分析多元主体利益均衡的实现路径,对推进多主体协同治理加快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具有现实意义。
基于此,本文着眼于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中的政务服务供给过程,关注各级政府之间、政府与技术企业之间、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互动,运用演化博弈理论进行模型构建和模拟仿真,根据演化路径仿真探索地方政府、中央政府、数字化技术企业和社会公众的行为策略和多方主体策略组合的稳定性,以及额外成本等关键因素对各方主体行为策略的影响,分析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多主体协同合作的利益均衡机制,为多主体共同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和建设多元一体化治理体系提供理论依据。
三、基本假设与模型构建
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经济规则、个人主义观念等冲击下,不同个体、不同部门、不同区域甚至不同政府层级的利益不断分化。【彭忠益、粟多树:《政策认同:基于我国社会利益多元化视角的分析》,《学术论坛》,2015年第1期。】现代数字技术的发展使各级政府之间、政府与企业间、政府与公众间逐步走向数据融合、业务协同,不同主体在此过程中因追求不同的利益而不断地分化、整合,使得形成各主体结构上互动、功能上互补、机制上互联的格局成为可能。【吴克昌、闫心瑶:《数字治理驱动与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变革——基于广东省的实践》,《电子政务》, 2020年第1期。】在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推进过程中,中央政府通过集中统一领导,形成前后衔接、上下联动的领导协调机制,与地方政府合力推动政务服务供给的规划协调、开展推进与监督审查。【鲍静、贾凌民等:《我国政府数据开放顶层设计研究》,《中国行政管理》,2016年第11期。】地方政府依靠中央政府的顶层设计和合作企业的技术优势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协同平台,从整体布局、规划提供、优化流程等方面保障政务服务供给、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在中央政府的顶层设计和地方政府的服务供给操作之外,政务服务供给的互动管理持续加强,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多主体的参与积极性也不断提升。作为技术支持供给方的数字化技术企业,以市场为导向利用技术和人才优势积极运作,其策略决策对公众的数字化政务服务体验、政府的信誉收益等产生了重大影响。社会公众多基于自身利益的诉求被动参与数字政府建设和数字化政务服务,参与层次与服务质量也密切相关。本文构建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数字化技术企业与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多主体博弈模型,四方博弈主体间的逻辑关系如下(见图1)。
图1 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多主体博弈模型逻辑关系
在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由于所获信息不完全以及自身的有限理性,不论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还是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都存在自身的价值取向和利益选择。演化博弈理论能够模仿生物进化思想,使用选择机制和变异机制对群体行为的进化过程进行描述、预测和解释。该理论被经济学家广泛运用于社会习惯、规范制度等方面的研究,且取得了不错的成果。因此,本文采用演化博弈理论讨论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引入其中的生物进化思路对四方主体的博弈进行模拟仿真,分析四方主体的策略和策略组合的稳定性以及关键因素对各方主体策略选择的影响,探索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多主体协同合作的利益均衡机制。
(一)基本假设
假设1:在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中,假定地方政府、中央政府、数字化技术企业和公众作为参与主体,都是有限理性并有着自身的利益追求。
假设2:在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过程中,作为政务服务的主要供给者,地方政府的行动策略有两种:提供高质量或者低质量的数字化政务服务。选择提供高质量数字化政务服务的概率为w(0≤w≤1),反之为1-w。中央政府的行动策略也有两种:严格的监督管理或者宽松的监督管理。选择严格监督管理的概率为x(0≤x≤1),反之为1-x。数字化技术企业的行动策略也有两种选择:开展积极或消极的数字化政务服务合作,选择开展积极合作的概率为y(0≤y≤1),反之为1-y。公众的行动策略同样有两种选择:积极或消极参与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选择积极参与的概率为z(0≤z≤1),反之为1-z。
假设3:在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地方政府提供低质量的数字化政务服务的收益和成本分别为Pg、Cg,提供高质量的数字化政务服务需要额外投入的成本为Cgm;当社会公众积极利用政府提供高质量的数字化政务服务时,地方政府的公信力随之提升并获得额外收益为Rg,此时数字化技术企业消极参与合作使地方政府额外收益折损的可能性为α,α∈[0,1];地方政府提供低质量的数字化政务服务时,社会公众积极利用但发现难以获取所需服务,对地方政府形象、公信力造成不利影响Lg,此时企业积极参与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的政企合作时,降低公众对地方政府不利影响Lg的可能性为β,β∈[0,1]。
假设4:在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过程中,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宽松监管的收益和成本分别为Pc、Cc,宽松监管导致地方政府懈怠给自身带来负面评价Lc;中央政府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将投入额外的成本为Ccm,严格监管时对地方政府提供低质量数字化政务服务采用罚款等惩罚带来的收益为Bg,地方政府提供高质量服务为中央政府带来的公众满意认同等收益为Rc。
假设5:在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数字化技术企业消极参与政企合作的基本收益和成本为Pe、Ce,积极参与政企合作需要付出额外成本为Cem,释放高质量政务服务的潜在经济价值为企业带来的直接收益为Pem;数字化技术企业积极参与合作但地方政府消极参与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时,企业会付出额外的时间成本和技术成本Cel;若数字化技术企业消极参与政企合作,使社会公众付出额外成本及损失,会使企业信誉受损Le。
假设6:在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公众积极参与选择监督策略时的成本为Cp,政府积极开放高质量数据将使社会公众从日常生活、出行旅游等方面获益Pp,若此时数字化技术企业消极参与合作,使社会公众额外收益折损的可能性为γ,γ∈[0,1];政府消极作为时,公众使用低质量的政务服务会给自己带来额外的成本及损失为Cpl;公众消极参与且政府提供服务质量较低时则无法从中获益。
(二)模型构建与分析
根据上述假设,数字化政务服务供给过程中四方主体支付矩阵如表1所示。
1.地方政府策略稳定性分析
地方政府选择提供高质量或低质量数字化政务服务期望收益分别为Ug、 U ,地方政府的平均期望收益为g,具体收益情况如下所示:
Ug=Pg-Cg-Cgm+[y+α(1-y)z]Rg
g-=Pg-Cg-xBg-[1-(1-β)y]zLg